甘肃烟草也阳了,纯没有定价了,翻倍要价难道没有人管吗
甘肃烟草怎么了?(2)
1周前出于自己买不到烟和买高价烟的经历,在头条发布了甘肃烟草怎么了一题!初衷是想引起有关部门的注意,推动解决当下行业存在的问题,虽然网友回应很热烈,但现实还是外甥打灯笼照旧!
改变不了别人只有改变自己,也有很多人开始主动戒烟了,从另一个角度看这又何尝不是一件好事呢!
吸烟有害健康大家都知道,烟民抽烟的时间比吃饭的时间都多,有人甚至说宁可不吃饭也不戒烟,戒掉烟瘾难度可想而知,但在疫情肆虐的当下,病毒无处不在,抽烟引发的感染风险比其他人更高,再者烟价高企,经济负担加重,身体健康也无法保障,权衡利弊,广大烟民朋友,还是自我改变吧!为自己为家人,与其面临肺病风险,增加自己痛苦,不如趁早戒烟!
#我要上微头条# #兰州头条# 兰州大学的化学博士,放弃某高校教师职位,而选择甘肃烟草工业公司,这也太奇葩吧?!
甘肃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拟录用人员名单 ,大专本科硕士博士全都占全了,985+211毕业生占比不到11%!我的天呐,简直颠覆我的认知!
此次共录用37人,其中大专3人,本科20人,硕士13人,博士1人。
985、211毕业生只有4人,分别来自西安交大、兰州大学、西北大学、石河子大学。甘肃太穷,兰州太偏,211毕业生不待见,稍微有远见的最起码去西安就业了。其他去东部沿海城市或珠三角了,那里才是年轻人干事创业的好天地。
4人来自民办大学,华东交大理工学院、江苏大学京江学院、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天津理工中环信息学院等院校。民办大学毕业生不可小觑啊!
还有3人大专学历,来自职业技术学院。
民办大学和大专毕业生和西安交大、兰大毕业生成为了同事,成为了人生最大的赢家!因为高考少考200多分,经过努力,最终在就业环节追上西安交大和兰大毕业生,实现弯道超车和逆袭!
兰大的化学博士,西安交大的统计学硕士,兰州交大的计算机硕士,西北大学的化学硕士,西北师大的计算机硕士、法学硕士,都是很强的生源啊!难道就没有更好的选择吗?
兰州烟草工业有限公司,国有企业,职员,年薪20个左右。
烟草公司,都是自行组织招聘,烟草局招聘要走公考路线,套路不同。烟草局招聘程序和流程非常严格,烟草公司稍微差些。有些985、211毕业生报名时,遇到莫名其妙的理由,有的初试就被刷,有的面试成绩一踏糊涂,还不如民办大学毕业生和大专生,真的耐人寻味啊!
以上人员名单根据官网公示整理,仅供参考。
“他是局长,是受组织派遣觉悟高的人,怎么能动手打职工?”4月20日,甘肃庆阳,原本在烟草公司政务大厅上班,负责办理烟草专卖证的冯女士,被调岗负责专卖营销。
据冯女士称:因为调岗之后,有很多工作干不来,其多次找到局长罗某,希望领导能够安排人带自己。罗某表示:“能干就干,不能干就别干”,之后就要离开办公司,冯某认为自己的问题没有解决,罗某不应该走前往阻拦,罗某一气之下推了冯某一下,冯某就摔倒了,刚好头部碰到了茶几。
【关律说法】
本案的事实到底是什么,应该说是真假难辨、扑朔迷离,因为事件发生的现场除了冯女士与赵某之外,并没有其他当事人。
而事后赶来,工作人员也表示没有看到罗某打人,不仅如此,单位的副领导,赵某更是表示,事情不像想像中的那么简单,冯女士因为不想干客户经理,直接找到领导要求立马换工作岗位,要当场表态,不给个说法不能出去。
冯女士到底确实是因为工作负责,希望领导安排人带带自己,还是其不满单位的人事变动,触动了自己的奶酪,大闹领导办公室,又或者是被人强行安排,把原本的工作分配给了其他人,目前尚不清楚。
如果确实是按照冯女士所述,自己就是认真负责,希望单位领导能够安排他人来带带自己,而霸道的领导根本不听冯女士的说辞,甚至是动手将冯女士推到,有恰恰撞到了茶几上。
那么,该领导故意推人,导致冯女士受伤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的行为,依法按照《治安管理处罚》对其打人的行为进行处罚,判处10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并处以罚款。
同时,作为单位的领导,伤害单位的员工,依法是视情节也应当对其进行警告,情节特别严重的还有可能受到免职处罚。
如果事实并非如此,而是冯女士胡搅蛮缠,逼着领导表态,双方拉扯过程中,冯女士不幸摔碰了头部,那么,依法就属于一般的民事纠纷,罗某不应该受到任何行政处罚。
同时,对于冯女士不服从单位人事安排,大闹领导办公室的行为,应当受到单位的纪律处分,对其给予警告、记过、免职的行政处罚,如果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还有可能直接予以开除。
目前,双方各执一词,而且现场又没有监控视频、证人的情况下,本案很难确定原本的客观事实到底是什么样子的。
据冯女士的丈夫称,冯女士负责办烟草专卖证已经3年了,而冯女士本人已经47岁了,也就是说冯女士之前,也没有在负责办烟草专卖证这个岗位上,也是重新学习的,当时冯女士是否也找到领导,要求必须要有人带呢?
工作调岗是单位常见的事情,调岗嘛,自然要学习新的工作内容,难道每一个人都要去找领导要求必须有人带么?那单位不就乱套了,显然冯女士的说辞,与客观事实存在一定的差异。
不管怎么说,冯女士的伤是真的,冯女士本人又不大可能自己撞伤,不论是工伤也好,还是罗某推得也好,最终恐怕都将由单位来承担。
本案,就是一笔糊涂账,对与错只能在当事人自己心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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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进行!省烟草专卖局局长师增建同志作关于《甘肃省烟草专卖若干规定(修订草案)》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