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谈谈公务员保护问题。
我们先看看图片中故事,江苏陶警官在扣留一脱保车辆时,遭到车主恐吓,陶警官声色俱厉地正告对方到:“家庭住址要不要?如果我怕你威胁,我就不要干这个工作了!”“怕你,我这帽子就不要戴了,我这工作就不要干了。”网民都为陶警官点赞,说这是警察中的李云龙,别说还真像。
为什么谈保护公务员,当然既然干了公务员面对威胁,绝不能妥协,这本身就应该具有的素质,没有这素质,胆小怕事也别想干公务员。
但有时候公务员脱了那身服装,或者下班之后,就是普通人,这个时候可能就会受到无法回避的威胁,这些威胁有时候不仅仅是个人,是整个家庭,大多数公务员只针对他自己的话,还真不惧怕什么,怕的是家庭受到伤害,这也是一些公务员的软肋。
有些人就会抓住这些软肋,进行威胁引诱,为自己谋利,充当保护伞等等一些不法行为。
因此,我们在看到一些充当保护伞的人中,并非全部是自愿被围猎的,也有是被胁迫的。自愿被围猎的我们就不用说了,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因为他本性就是这样的。
而那些被胁迫的、相对正直的、不甘被围猎的公务员如何获得安全保护。
用什么方法呢,比如说,有人被胁迫,当他不愿意同流合污时,能够有独特渠道去保护,这个特殊渠道具有独特性隐蔽性保密性,像这种情况不能向上一级部门反映,也不能向公检法反映,应该是独立于社会之外的体系。目前看,安全局是合适的。这些人不与地方深入打交道,保密性要好,独立性强,当然要有充足的证据来证明无辜被威胁,只要安全局获得足够证据,就可以进行特殊审判,而且对于这样胁迫国家公务员的应该重判,比如至少判十年,甚至二十年。尤其是涉黑涉恶的,更应该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