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阿里巴巴女员工因为陪上司公关被灌醉酒遭到猥亵性侵的事情,我想起之前的一些发生在小城里的故事。
在前些年,机关干部、公务员的八项规定还沒出来之前,吃喝风非常盛行,领导请吃饭必带美女。
有个市局机关的科长,是个出了名的交际花,因为漂亮性感加上离异单身,很多单位的头头吃饭喝酒都想邀上她,因为她也很能喝,又能说会道,有她在气氛会有趣一些。
虽然她比较能喝酒,但是也有被人灌醉的时候,有时半醉不醉的时候,她自己都会发酒疯,甚至有时会脱掉衣服跳个脱衣舞啥的,如果在场有别的女士,会保护一下她,如果只有她一个女的,那后果就不用说了。
她有个闺蜜,有些时候也被她叫出来陪她,她说只想喝酒,不想太堕落,因为刚离婚不久,心里烦焖,借别人的酒消一下愁,同时也想职务晋升。
闺蜜曾劝她行为举止不要太离谱,适可而止,她说她有底线,绝不会跟男人上床,闺蜜问她什么是底线?被男人“打波”算不算越轨?她说,只要沒有跟男人有性关系就没有出轨。
后来她的确升了一级,再后来八项规定出台了,基本上也刹住了吃喝风,交际花也沒什么有市场了,所以她才退出江湖。
(图片来源网络)
在那样的场合,说自己错过了女儿的“成人礼”,是有些不合时宜,严重点说是“矫情”。刘书记因此遭受到网暴,刘书记不忿,用喇叭回怼那些网暴她的“广大民众”
其实,她不是公务员,也不是事业编,就是一个被雇佣的没有编制的工作人员,所以,她的喇叭回怼是可以理解的,大不了老娘不干了。
猥琐的网络民众以公务员的标准要求人家,可人家是“想做公仆却没有资格”的人。
在网络上说大话很容易,做个“严以律别人”的圣崽也很容易。
电视剧《幸福到万家》中,你最讨厌的人是谁?万传家、王庆来、王友德、何幸运还是王秀玉?
一开始我最讨厌万传家,后来最讨厌王庆来,但是追剧到现在,一个更令人讨厌的男人浮出水面。这个男人表面老实和善,人畜无害,可实际上却是个善于耍心眼的隐形“吸血鬼”,还是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
一开始的婚宴,人物刚出场,只知道新郎和新娘以及何幸运,也没分清人物关系,后来才发现,那个看到幸运被万传家带人骚扰猥亵,却不敢制止,只能去跑着叫来更懦弱的大哥,两个大男人就站在门外毫无用处。
王庆来从小受村里人欺负,形成了胆小怕事、无能窝囊的性格,平时也只会种种菜,但是王庆志呢,他考上了研究生,在村里估计也很少吧,这是莫大的荣耀,毕业后又考编成功成为了公务员,按说他的思想和境界不该如此。
婚宴完毕,他就去上班了,家里出的事情他一概不管,最多就幸福找到关律师的时候陪同了一下,家里地被挖了、哥哥被踢了、老爸气吐血了、几十万的款子要没了,王家打官司时,他一直没有露面。
但就在幸福据理力争得到了40万的补偿款时,他带着女朋友出现了。
一回来,他就说女朋友家是当官的,吊起了王家一直想攀大腿的心,然后暗示说城里房子太贵,自己刚工作买不起,如果没房,估计会被岳父家看不起。
这还了得,老两口的偏心又上来了,40万赔偿款35万给王庆志,剩下5万给庆来,也就通知了一下,而秀玉呢,压根都没提,不向她要钱就不错了,更何况,庆来结婚,她也出了钱。
第二天王妈把35万给王庆志,居然没推辞就心安理得地收下了,马上就买了房。
当大哥嫂子有困难到城里来找他,他想的不是怎么帮助他们,而是怎么样才能不让他们影响自己和亚妮的生活。对,庆志有铁饭碗,女朋友家也是干部,城里还有房,可父母家呢,两个老人带个小宝宝多辛苦,父母手上也没什么钱了;大哥大嫂学历低工资也低,他从没说过怎么去解决这个难题,帮助他们。反而是亚妮,还拿钱给幸福,时常去看望他们。
当父母来城里看望,他又是怎么处理得呢?第二天老父母就回去了,哥嫂又搬出去了,好了,不打扰不影响他的生活就好。
这样的男人,很可怕。关键是,他表面看上去是个老实人,但是他内心自私自利和冷漠,只有仔细观察和琢磨他的言行,才会发现。
#幸福到万家征文#
#阿里巴巴女员工被侵害# #女性# 在私企,狼性文化大行其道,把男的当畜牲用,女的当男的用,如果仅仅是这样还不算什么,生活苦点就苦点。
可怕的是,不仅男性被酒桌文化荼毒,被迫喝酒,女性还被迫喝酒,被猥亵,被性侵。连阿里巴巴这么大的一个公司都不能幸免,真是让人气愤。
联想到近几年的考公务员热,不管男生还是女生,都往体制内挤,尤其是女性,更是成了公考大军的主力。一部分原因是疫情,但更多的是因为私企对女性实在太不友好了!
唐山打人事件过去几天了,大家群情激愤要严惩打人团伙。但是在头条也看到不少这样的声音:
1.很多律师都出现发帖,说依据法律,各种重罪不成立,分析的头头是道,说大家激动归激动还得依法办事。
犯罪的时候想到法律了吗?这时候都出来了?
2.说当受到猥亵殴打的时候为什么反抗呢?为什么让事态升级呢?叫声大哥,赔个不是,道个歉多好!为什么激怒大哥,让大哥揍你呢?
我也希望受害者能免于挨打,也不是非得让受害者自己出来显示这个社会的浩然正气。但是认怂就一定能逃过去吗?
3.女子为什么动手呢,依据法律还手就是互殴,就是一起普通的互殴打人事件。
颠倒黑白,水军太可怕了。
4.不要网爆打人者的家人,孩子。你们这样是犯法的!
说祸不及妻女,孩子是无辜的。多关心被打住院的吧,少装圣母婊。考公务员都得审查上一代呢,就是要祸及子女。如果把持刀去幼儿园砍孩子的凶手的家人也连坐了,凶手是不是也会有所顾忌?
当坏人开始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时候,挨打者正在医院。我始终相信法律是惩戒坏人,是保护好人的。不能让违法犯罪的代价太低,不能让伤者心寒!
【在你最穷困,最艰难的时候是怎么翻身的?】
西部农村赤贫家庭,家徒四壁,勉强考上省城一所三流本科院校。
由于长期生活极度贫困,导致气质猥琐,性格畏缩,自卑沉默,见识短浅。
毕业后梦想留在当地大城市生活,结果找不到工作,眼看要被遣返原籍,在一家公司的逼迫下签了卖身契。每个月给我六百块钱,没有任何社保。
拿出两百块和同学合租了一小间格子间,每天被公司往死里用,自己买几包最劣质的挂面,没有油,加点盐,清水煮了吃,还不敢吃太多,因为没钱。
至今我在单位食堂吃饭,都要拿一大堆食物狠狠地吃,这就是当年留下的阴影。
后来实在活不下去,还去火车站当过搬运工人,工地上搅拌过水泥,去木材厂当过锯木工人。
为什么我一个本科生都是干这种活?
因为我周围的那些农村朋友,都是干这种活的,我的朋友圈就是这样。
大学同学也是普通人,自己找工作也困难,帮不了我。
自己又畏缩没有本事,找不到像样的工作,周围老乡都是打工人,也只能给我介绍这种粗活。
那段时间,不仅仅是没钱,生活苦,身体苦,还有心理苦。
我虽然在城市是个猥琐男,可是在我们那个国家级贫困县贫困乡,我是乡里唯一一个正儿八经的大学生,很受人尊敬的。
现在混成这样,连干粗活都是老乡介绍的。这种心理的痛苦,是巨大的,过年不敢回家,窝在工棚里。就怕熟人问在哪里工作。
唯一幸运的,是我有一张本科文凭。而公务员考试很多岗位,除了看你的文凭,专业,其他都没有要求!
这四五年来,不论我沦落到什么地步,不论生活多少穷苦,我都坚持看考公务员的书,每年参加考试,一次又一次失败,一次又一次复习,不断积累经验。
我是个比较笨的人,人家看一次就会的东西,我需要看五六遍,甚至十几遍。可是我就是没有放弃,一点点的看,一点点的复习。
终于,在我毕业第五年之后,我有幸考上了公务员。一个比较普通的单位,工资待遇也很一般。
但是相比于我之前的穷困处境,我真的是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有了一份相对比较体面的工作和稳定的工资,单位提供了食堂和宿舍,我也终于敢回家见父母亲戚了。
但是,极度穷困的生活,还是在我身上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记。
比如在食堂吃自助餐,我会拼命的打肉菜,一个人躲在角落狠狠地吃。
不管如何,我还是要感谢公务员考试,没有这个考试,我依然在最贫困的生活里挣扎,而且大概率会沉沦,是他给了我改变命运的机会。
我在复习的那几年里,几乎翻遍了所有机构的复习书,不过相较而言,我还是比较中意下面这一套,
特别是言语理解的解题技巧,我认为讲的最透彻,给我的启发最大。
华图公务员考试用书
刘傲夫最火东东分析
与领导一起尿尿,这个姑且称之为诗吧,为了好表述。他记录了一个情景,时间某工作日,地点厕所,人物我和领导,起因尿急,经过都去尿尿,结果乘机拍了领导的马屁,语言贿赂,奉承巴结一下领导。
这个领导,或者是自己的上司,或者是有实权的领导,总之地位在上,或许将来对自己有好处,建立感情,取得好感。不择手段,无底线献媚奉承。
这样的人有没有啊?确实有。它反映了体制内一种无底线的奴性,让我们想起小公务员之死这篇契科夫的名作。你说这是一首讽刺诗吗?讽刺一些人低下的畸形人格?不像。你说这是一首赞扬诗吗?真不值得赞扬。
在新社会,毛主席说过没有高低贵贱之分,都是平等的同志关系。所以,宣扬这种无底线的媚俗之态,肯定有悖于主旋律。纪检部门屡次重申党内一律发扬党内民主,以同志相称,不得搞人身依附,庸俗关系学。所以在堂堂国刊,登载这样一首诗首先是编辑政治导向上把关不严。不应该登出来,且不说写的是厕所不雅之地,隐私之地的情景。其实一名真正正直的领导是不会喜欢这种猥琐窥阴癖之嫌的马屁精的。
再从语言上分析,平铺直叙,就跟记事日记一样味道,并非诗歌语言。诗歌语言要有技巧,有修辞方法,传达美的想象,语言有张力有玄外之音,这首诗前面大部分平平叙事,最后有个小高潮,反应了存在体制内的一种病态媚俗。但改变不了整个诗歌的乏味。
其他走亲戚一个,母亲一个,词汇罗列,形式大于内容,虽反映了一种世情,但不足以称之为多么好的诗。
“没有证据证明强奸!”重庆市秀山县,某局局长查某因为涉嫌强制猥亵罪被检方批准逮捕。据悉,今年7月份,1982年出生的局长查某,在与女下属出差时,关系不清不楚,事情系发生在双方醉酒后,女下属报警称自己被强奸,但由于证据不足,查某最终因为强制猥亵被逮捕。
目前,当地相关部门已经介入此事,而根据公开的资料显示,查某还曾获得重庆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个人称号。
【#普法行动-律师来帮忙# 】
1、1982年的局长,查某也算是年轻有为,怎么能够干出如此糊涂的事,查某的行为,已经不单单是违背公序良俗那么简单,而是构成犯罪!
2、《刑法》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的意愿,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 进行性行为而构成的犯罪。
本案中,女下属虽然报警称被强奸,但法律讲究事实确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就官方的通报来看,显然认定查某构成强奸罪的证据不足,所以检方以强制猥亵罪对查某逮捕。
关于强制猥亵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
强制猥亵罪与强奸罪的相同之处在于,都违背了妇女的意志,但强奸罪以发生性关系为目的,强制猥亵罪则不以发生关系为目的。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无论是强奸罪、还是强制猥亵罪,都不一定要发生实害结果,如果有强奸的目的,但是最终因为外部原因没有达成,则构成强奸罪未遂或者中止,而不是强制猥亵罪。
3、《刑事诉讼法》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应当予以逮捕。
也就是说,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前提,必须要求犯罪嫌疑人构罪,且很有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本案中,警方以强制猥亵罪批准了查某,说明其肯定是构罪的,而且刑期至少在6个月以上。
4、《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本案中,虽然未经人民判决,不得确定任何人有罪,但查某能被警方批准逮捕,说明其很大程度上是构成犯罪的,所以只要查某被判处刑罚,其就会被开除公职。
5、最后,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查某的行为终将得到法律的严惩,那么亲爱的读者朋友,你们如何看待此事,欢迎留言、评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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