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肥城市98年小伙刘晨,因为拒付兵役,被作为违反《兵役法》的反面典型,向社会通报。到底什么样的情况才算是拒服兵役?#山东通报一起拒服兵役事件#
刘晨于2020年9月1日经肥城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到天津警备区服役。入伍后,刘晨以不适应部队生活为由,多次向所在部队申请,明确表示不愿意在部队服役,经部队领导以及家属多方劝导,刘晨仍然坚持拒服兵役,最终所在部队不仅给予刘晨除名处理并退回原籍。还将其纳入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执行联合惩戒,两年不能贷款、无法报名公务员、两年内不能出国、两年内不能升学和复学、3年内不得办理经商手续、取消义务兵优待并按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2倍予以罚款,共计39006元、将惩戒结果向社会通报。由此可见逃避兵役的后果可以说是非常严重的。
#以案说法#在我国,参军入伍是很光荣的事情,并不是你想当兵就可以当兵的,需要先参加兵役登记,再征兵体检,然后接受政治审查,办理入伍手续、最后还要检疫复查,这时候发现身体条件、政治条件不符合标准不适宜在部队服役的,一样要作退兵处理,退回原籍。当然退兵不算逃避兵役,不会对个人以后的生活有什么影响。
但是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和征召的将会被认定为拒付兵役,不仅受到联合惩戒,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按照我国《兵役法》规定,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无论性别、学历、出身、民族都有依法服兵役的义务。所以只要是适龄青年都应该进行兵役登记,哪怕不想当兵也应进行登记,如果拒绝登记,就会按照拒征处理。
当然并不是你登记了就一定会要求你入伍,我们国家实行的是自愿参军,并非强制服兵役,而且每个地区征兵都是有名额限制的。所以要想成为光荣的人民解放军,一定是非常优秀的人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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