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唐河:公职人员不打疫苗停工资#昨天有朋友问,不打疫苗会不会被辞职?我还真以为他开玩笑,没想到,就出了不打疫苗不给发工资的事情。
根据澎湃新闻报道:多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正面临限时接种新冠疫苗的要求,有的与工资挂钩,不能提供接种禁忌证明又不接种者,一律停发工资;有的关联亲属,在职在岗人员及三代以内亲属,由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企业责令限期完成接种。此外,多地通知中要求,离退休人员也要限期接种,由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责令完成。
众所周知,让大家接种疫苗都是为了大家好,也是为了全民免疫,共同抗击疫情。但是,用这样的方式我还是觉着不合适。
记着此前,国家卫健委提到:针对一些地方在疫苗接种上出现一刀切的现象,新冠疫苗接种工作中要坚持应接尽接和自愿的原则相结合。在充分告知的基础上,引导并鼓励群众积极接种,主动接种,切实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除了暂时不能接种疫苗的,肯定还是一部分有顾虑不接种的,还是需要尽力地去引导和开导,尽力让大家消除顾虑,自愿接受接种!头条热榜
#河南唐河:公职人员不打疫苗停工资#
多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正面临限时接种新冠疫苗的要求,有的与工资挂钩,不能提供接种禁忌证明又不接种者,一律停发工资;有的关联亲属,在职在岗人员及三代以内亲属,由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企业责令限期完成接种。此外,多地通知中要求,离退休人员也要限期接种,由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责令完成。
河南唐河:不能提供接种禁忌证明又不接种者,一律停发工资
多地对公职人员提接种要求:不打停工资 亲属限期接种
“今天多打一针,明天减压一分。”河南南阳市唐河县正强力推进未接种人群的第一针剂接种,有序推进第二针剂接种。
根据“云上唐河”客户端公布的信息,除了“进出公共场所一律出示疫苗接种证明或接种禁忌证明”,唐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还在《关于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中要求,全县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凡符合接种条件的一律进行疫苗接种(含离退休人员、临时工、政府购岗),不能提供接种禁忌证明又不接种者,一律停发工资、停止上班。各部门要逐一澄清底子,建立接种台账,确保一个不漏,充分发挥部门、个人示范带动作用。
唐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介绍,7月20日前,唐河计划完成18岁以上目标人群70%的疫苗接种任务,加快筑牢免疫屏障,力争疫苗接种率进入全市第一方阵。另据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唐河县在9月底前要完成18岁以上目标人群80%的疫苗接种任务。
#教育听我说# “ 疫情防控期间坚决杜绝在职教师通过各种渠道、各种形式进行违规补课一经查实,一律顶格处理给予开除,对部分问题线索提级办理,按照“一案三查”进行严肃处理。”
这是绥化市新近出台的规定,教师一定切记在心。 在职教师补课已经有明文规定,无论任何理由都站不住脚,即使免费也不行,因为在职教师给学生额外补课就是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就是给家长制造焦虑,就是与减负相违背,因此一定牢记课外时间一律不要补课,尤其特殊时期一定要特殊对待。
最近疫情有些严重,各地相继停学开启了教师网上授课的教学模式,尽管各种烦恼时时困扰着教师学生和家长,但不会有人因为教师为了学生不学习发火失态的言论而谅解你。
河南女教师上网课被学生故意挑衅导致失态破口大骂学生的视频上传网络后不仅不被家长理解,反而遭到讨伐,质疑其师德欠缺,还被组织上处理了。
近日绥化市教育局关于疫情期间严查在职教师违规补课的通知
每一条的要求都是杠杠的,不允许在职教师补课,各种形式的补课都不要参加,原因非常清楚,你的补课不仅违背了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而且涉嫌扰乱疫情防控政策,就是违法犯罪行为。
一旦被查处牵扯面极大,对不作为、慢作为,或者因在职教师违规补课引发重大影响,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因补课人员聚集造成疫情爆发或扩散的,将移送相关部门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 特殊时期必须有特别的要求,而且会有更加严厉的处罚措施。
在生命与教学效果面前,孰轻孰重,我们应该非常清楚。 最近一直看到有教师吐槽:快要上网课听课的学生气疯了,还有的说,看到学生交上来的作业,我无法让自己躺平,佛系。
我们为这些敬业的老师而感动,你们的精神可嘉,但一定要记住,这是一场特殊的人与灾难的较量,切不可一时义愤,做出冲动的事情。
教师的职业区别于其他行业,因为你面对的是孩子,我们要做的工作很多,不仅只是关心他们的学习成绩,关爱他们的身心健康也是我们不容忽视的一个问题。
我们在做好保护学生的同时,也要注意保护自己不要因为沉醉于工作而是非不清,做出不利己也不利人的事情,这也是考验师德师风的一个基本原则。
今天看到一篇文章,讲的是疫情下的农村,文章说在河南农村,放开后的大规模感染没有引起多少波澜。
农村人习惯抗病,平常就很少叫120,镇上买药也不方便,遇到问题都是自己解决,农村的医疗条件也不好,很少有老人能活过80岁,60多岁的老人扛新冠,还好。文章结尾,还说农村人更担心孩子感染,因为孩子是家庭的未来,而老人因病去世只是自然规律,大家习以为常。
文章背后反映的是城乡医疗资源巨大的差距,也能读出几分农村人对老人的“不在乎”。此前就看到研究表明在农村老人自杀的现象很普遍,甚至有很多儿女共谋坑害老人的案例,但在城市这样的案例少很多,很多子女拼了命也要救老人。
根据我自己实际的感受和对身边人的访谈,这种差异确实是事实。原因是什么?我不认为是城市人的品德一定比农村人高,这种差异更多是客观情况的差异。比如农村的平均收入更低,医疗资源短缺,要给老人治病需要付出更高的成本,甚至会拖垮一个家庭,而城市因为收入较高,医疗资源,福利更好,救治的负担更轻。还有一个经常被人忽视的现象,那就是城市里的很多老人都属于体制内,而体制内是年龄越大资历越老越吃香,很多老干部的退休金比在职的都要高,无论是北京上海,还是中小城市,都出现干部、教师退休金远高于子女收入的情况,甚至很多子女完全靠老人养活。老人的生存对子女有切身的利益关系,如果老人去世,子女也丧失了收入的一大来源。
双轨制下,与体制内的老人比,农村老人没有这个优势,他们退休金几乎没有,完全是家庭的累赘,很多老人自己也有这个意识,主动的不给子女添麻烦。
正因为这其间的差异,在奥密克戎席卷全国时,我们看到一个神奇的景象,医疗资源最丰富的北京不满最多,子女为老人发声最多,而情况差的多的农村反而无人说话,很多人预计农村情况会比城市严重并没有出现,这但他们这中间,没有太多伦理道德,只有赤裸裸的现实。
【#中国银行河南分行原副行长周路被双开#】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行纪检监察组、河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行纪检监察组、河南省纪委监委对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周路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周路违反政治纪律,不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政绩观扭曲,助长歪风邪气,破坏单位政治生态,与他人串供,订立攻守同盟,转移赃物,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将个人消费由他人支付,官僚主义问题突出,蛮横粗暴,欺凌下属;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干预干部选拔任用;违反廉洁纪律,套取公款用于个人事务;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发放贷款,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亲清不分、靠行吃行,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大肆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同时还涉嫌贪污、违法发放贷款、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等多项犯罪。
周路身为中管金融企业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纪法底线,背弃初心使命,胆大妄为,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银行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周路开除党籍处分;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行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周路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经河南省监委研究决定,已将周路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周路简历
周路,女,汉族,1962年5月出生,广东阳江人,在职研究生学位,198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7月参加工作。
1986年7月至2010年11月,历任中国银行郑州分行外贸信贷处干部、副科长,河南省分行外贸信贷处处长助理、副处长,信贷业务处、公司业务处副处长,资产保全处处长、授信执行部负责人、风险管理部总经理。
2010年11月至2016年7月,任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党委委员、副行长。
2016年9月至2021年5月,任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兼风险总监。
2021年5月,被免去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风险总监职务。(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河南省普通门诊统筹覆盖职工医保全体参保人员注意了,门诊看病可以报销了!
1、到医院看病,门槛费50元,扣除50元,余额按比例报销。在社区医院就诊,全额按比例报销。
2、在职职工全年累积报销不超过1500元,退休人员全年累计报销不超过2000元。
3、报销比例不低于50%。
4、2022年6月30日前实施。
【最新通知!#洛阳紧急关停全市各类校外培训机构#】
9日下午,洛报融媒记者从洛阳市教育局获悉,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严防疫情输入风险,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从严从细从实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洛阳已正式下发通知,紧急关停全市各类校外培训机构。
洛阳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通知要求,即日起,全市所有校外培训机构一律暂时关停,全部停止所有教学培训活动;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治理”的原则,各县区教育、体育、科技、文广旅、市场监管、人社、卫健等各类培训机构牵头部门要迅速会同有关部门和街道社区,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辖区内全面开展“拉网式”排查,坚决杜绝各种教学培训活动,特别是以咨询、文化传播和“一对一”“一 对多”“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等隐形变异形式继续违规开展校外补课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进一步消除防疫风险隐患。发现在职教师参与校外培训机构授课的,一律严肃处理。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全部暂时关停校外培训机构不流于形式。对一些培训机构顶风违规培训的行为绝不姑息,第一时间予以严肃查处,并予以全市通报。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地方、部门及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各校外培训机构开班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洛阳市学科类培训举报电话】
洛阳市 13837943920
偃师区 13838822166
孟津区 13838427528
新安县 13523633086
宜阳县 13592032457
伊川县 13700790808
汝阳县 15726680620
嵩 县 13938805331
栾川县 15290578282
洛宁县 15539719000
涧西区 13598165781
西工区 13603965628
老城区 13837909730
瀍河区 15978692896
洛龙区 15139955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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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滨区 15303786061
龙门园区 13526992577 (洛阳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