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4年12月,八路军战士陈平在战斗中受伤被俘,被日军关进了塘沽集中营。当时集中营的一千多人都被强迫换上了劳工的服装,准备送到日本去当苦力。到了身体检查时,一个奇怪现象出现了,十多个本来壮壮实实的小伙子,突然成了残疾人,胳臂耷拉着,抬也抬不起,动也动不了。
检查的日本医生,望着条条残臂,只好摇摇头,取消了这十几个人的去日本的资格,因为日军要的是劳动力,这些人胳膊都断了去了也干不了活。接着,在体检时,又出现了十几个生殖器溃烂的“花柳病”患者,看了着实让人恶心。日本医生连声大骂,把这也让也推出了体检行列。
事后陈平才知道,这些断了胳膊的人都是为了逃脱去日本的厄运,而残忍地自残身体。劳工中有一个祖传正骨术的中医,体检前他偷偷给那几个人把胳臂搞得脱了臼,很疼痛,但不红肿,就像多年旧残疾一样。体检完了,他又给一条条“断臂”复了位。而那几个花柳病患者也是假造的,不知是谁出的主意,在体检前几天硬是忍着剧痛,用砖头木棍之类的东西,将生殖器砸破。到体检时已经溃疡得血肉模糊,瞒过了日本医生的眼睛。

本来日本有一条专门前来塘沽运输劳工的船,每星期从塘沽到下关走一个往返,每次运千余名劳工去日本。但是几天前这艘船在途中被美国飞机炸沉了,全船的人包括无辜的劳工都葬身大海了。
塘沽去日本的航线一时不能恢复,陈平等人也就滞留了下来。日军对这群劳工开始了疯狂的虐待,一切行动都受到严格限制,动辄棍棒交加,食物越来越少越坏,闹病的却越来越多,有的还不容得咽气就给拉出去活埋了,不到三个月的时间死了两百多个人。劳工们不堪忍受这非人的待遇,连续发动了两次集体越狱暴动,由于组织得不好,日军监视严密,只逃出少数人。一些被抓回来的,有的被扒光衣服,泼上凉水,在海河岸上去冻着,冻得通身冰凌而死去;有的被乱棍打得半死,被拉到葬人场喂了野狗。
到了1945年3月,陈平等人在日本兵的押送下被装进了火车,从塘沽押往青岛,出集中营不远,陈平看见了路边一片盐碱滩上的乱葬岗。天上盘旋着上百只乌鸦,地上群集着几十条野狗。由于这些野狗长年吃腐肉,列车经过时,竟然红着眼发疯地向列车扑来,嚎叫着追出好远。

列车行经杨柳青、泊头,发生了两次十多人跳车逃跑事件。可是刚跳下几个,押车的日军就拉了紧急制动阀,追下车去追杀射击,几个跳下车的战俘劳工都死于非命。为了防止跳车事件再次发生,日军在德州车站换了闷罐车,而且从此断水断食。过了两天三昼夜,到青岛下车时,又有一批劳工死于气闷和饥渴的折磨。
陈平这批人下了火车后,被押进了青岛第一劳工训练所,当时那里已关押着四五百名劳工。陈平后来回忆说:“塘沽集中营已经是名副其实的人间地狱,而青岛的集中营则是地狱的第十八层。有些劳工因体检不合格未能去日本,又不肯释放,就长年押在那里做活死人。乍一见了,吓得我不敢看他们,见了这些新来的难友,他们就晃晃荡荡地奔上来搭话。可是,他们早已不会讲话了,只是瞪着突出很大的眼睛,伸着干树棍似的脖子,嘶嘶地叫了几声,像濒死小猫的“咪咪”叫声。”

青岛第一劳工训练所条件极差,连日方的记载也称:“那是临时木板房间建筑,在150平米的地方挤入七百至八百人,无采暖等设备,因为疲劳与寒冷,疾病频发,从而出现死亡者。其拥挤程度是常人所难以想象的。据日方职员讲述:被关押的人,即使是冬天,也是围着一条毯子在冰冷的水泥地上睡觉。因食物极坏,每日都出现死亡者。
在塘沽集中营里吃的杂合面窝窝头,是用豆饼、苦橡子和粗劣的高粱混合磨制的,总算还有粮食成分在内;而青岛集中营的饽饽里,有不少木棍、草屑、纸片之类的垃圾,很难下咽,怎么也吃不出粮食味来,哪怕是霉烂的。后来,在日本兵押着他们去外边做工的路上,陈平把一块窝窝头扔给了路边的一条野狗,野狗却嗅了嗅那块饽饽扭头走开了。
青岛当时很缺水,集中营建在高冈上,自来水管早已干了。每天由伪警押着几个劳工出去用一个小水罐拉一次水,每人连半小碗也难喝到。陈平深深感到干渴比挨饿还要难受的滋味,五脏六腑里一阵阵就像起了火,烧得周身发干,七窍生烟。很多难友发疯地躁跳。

塘沽集中营是在海河入海的滩头,空场很大,空气还算新鲜。而青岛劳工集中营,是一个不大的院落,上千名劳工拥挤在一座阴暗潮湿的仓房里,上下两层通铺,劳工们头抵头、脚抵脚地睡在一起,翻翻身都很困难。仓房一端隔开两段,一段住危重病人,一段存放尸体。
陈平毕竟还是幸运的,在4月时,他和一个熟悉青岛情况的难友,利用外出劳动的机会,逃出了集中营,回到了根据地。
这段集中营的经历,让陈平永生难忘,他说:“我经历过过残酷的战争,见到过日军屠杀的现场,但都没能使我像在劳工集中营那段生活那样,什么时候想起来,周身每根神经都战栗。那一双双瞳孔散开绝望的至死也不闭合的眼睛,那块连狗也不吃的食物。几十年来竟然一次又一次地入梦,把我从噩梦中惊醒。”#历史##人物#
【#获刑14年未坐牢副行长现予收监#】2015年8月至12月,时任德州银行滨州分行副行长的朱某宇因没有能力偿还个人债务,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实施4次合同诈骗,数额共计1100万元。2020年1月,朱某宇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退赔受害人1097万元。朱某宇后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但二审后朱某宇却以“保外就医”之名继续逍遥法外。2020年12月,其中一名受害人反映此事引发关注。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检察院后发布通报称,经详细调查,确认朱某宇符合监外执行条件。但该受害人向相关部门申请要求更换医院对朱某宇进行体检,重新体检后,经认定朱某宇不符合监外执行条件。近日,滨城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法院已经裁决对朱某宇进行收监。对于此案是否有执法人员涉嫌徇私舞弊,相关负责人表示还在调查当中。(中国纪检监察报 配图为资料图)详情:获刑14年未坐牢副行长现予收监-中新网

实施4次合同,诈骗1100万元的银行副行长获刑14年,竟然一直“保外就医”逍遥法外?[打脸]2015年8月至12月,时任德州银行滨州分行副行长的朱某宇,因没有能力偿还个人债务,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实施了4次合同,诈骗数额高达1100万元,2020年1月朱某宇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朱某宇后来提出上诉被驳回。但令人没有想到的是,二审之后朱某宇却以“保外就医”之名继续逍遥法外。
2020年12月,其中一名受害人反映此事,并引发了关注,滨州市滨州区人民检察院后发布通告称:经过详细调查,确认朱某宇符合监外执行的条件,但是该受害人向相关部门申请,要求更换医院对其进行体检,重新体检后,经认定朱某宇不符合监外执行条件,近日滨州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法院已经裁决对朱某宇进行收监,至于此案是否涉及执法人员涉嫌徇私舞弊,相关的调查还在进行当中。

看来真的要好好查一查了,获刑14年,诈骗上千万的诈骗犯,却可以在判刑之后逍遥法外。“保外就医”无论如何也不能成为诈骗犯,徇私舞弊,逃避处罚的工具。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治国,这些话不能成为口号,而必须落实到实处。都说中国人聪明,但是如果把聪明用在是灵活使用潜规则、钻法律的漏洞,达成自己的私利方面,那这种聪明就太可怕了。
这样的事情一旦发生,就应该严查。不光查这一次,而且要查过往。只有对这些胆大包天、胆敢在法律面前胆敢弄虚作假的人施以严惩和重罚,他们的嚣张企业才能被打掉。否则拿什么来震慑这些胆大包天的人呢?
法律不同于道德,乃是强制执行的最低底线。谁如果敢破法律的底线,谁就是在挑战社会,挑战公理。
严查、彻查,一查到底。加强群众舆论的监督。把这些犯罪分子及其他们的保护伞、关系网,一网打掉。还社会的清白,还我法治国家。

#获刑14年未坐牢副行长现予收监#
#山东德州#
近日,山东德州。引发社会关注的“德州银行滨州分行副行长的朱某宇被判有期徒刑14年未收监”事件,有了新进展:法院已裁决对其执行收监。#获刑14年未坐牢副行长现予收监#
事件缘起:2015年8月至12月,时任德州银行滨州分行副行长的朱某宇因没有能力偿还个人债务,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实施4次合同诈骗,数额共计1100万元。2020年1月,朱某宇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退赔受害人1097万元。朱某宇后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但二审后朱某宇却以“保外就医”之名继续逍遥法外。2020年12月,受害人张某某反映此事,引发社会关注。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检察院竟发布通报称,经详细调查,确认朱某宇符合监外执行条件。但张某某向相关部门申请要求更换医院对朱某宇进行体检,重新体检后,经认定朱某宇不符合监外执行条件。

朱某宇“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实施4次合同诈骗,数额共计1100万元”触犯刑律,当然要负刑事责任。我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2)》第77条中有明确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①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②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的,数额在五万至二十万元以上的。
我国《刑法》第224条【合同诈骗罪】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朱某宇实施合同诈骗1100万,毫无疑问是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判刑14年是其罪有应得!
#德州头条# 如此严重的经济诈骗犯罪,被判刑14年,却一天劳也没有坐,有关人员是否涉及渎职犯罪,有待进一步查证核实。对于“获刑14年未坐牢副行长现予收监”这个事,你怎么看?我是@自在人生wub ,分享教育和生活常识,欢迎您的关注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