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到宜良县人民法院开了个刑事庭,早九点开始开到晚十点才结束,真正领教到了什么叫身体才是革命的本钱。
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王某等3人无证采矿案。2019年3月,宜良县自然资源局联合宜良县公安局在宜良县狗街镇土文村查获王某3等人非法开采磷矿。经司法鉴定,王某等3人非法开采的矿产品价值245.46万元。因涉嫌非法采矿罪,宜良县自然资源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020年9月,宜良县人民法院判处涉案人员王某有期徒刑3年2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判处涉案人员杨某鹏有期徒刑3年2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判处涉案人员杨某旭有期徒刑2年2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云南昆明,男子王某和银行贷款3万元,没想到贷款还未到期,王某就不幸身亡。银行担心无人归还,就将王某的家属起诉到法院,要求提前偿还贷款。(来源:宜良县人民法院)

事情是这样的,王某生活在农村,婚后育有一儿一女,本是一个幸福的家庭,但妻子嫌王某挣不来钱,就选择了和王某离婚,净身出户,将两个孩子留给王某抚养。
离婚后,王某既要照顾孩子,又要出门赚钱,经济压力非常大,因此想到了去银行贷款,暂时周转缓解一下。
刚好银行有惠农贷款,专门用于农民生产和消费,虽然金额少,但利息低,且不需要有抵押物和保人,所以王某和银行签订了信用贷款,金额为3万元。
谁知,银行贷款尚未到期,王某就在干活中发生意外不幸身亡。银行得知后,立即联系王某的家人,表示考虑到王某家庭特殊情况,愿意免除贷款利息,让他们把本金偿还。
但是由于王某本身没有留下多少遗产,两个孩子年幼,没有经济来源,父母又年迈,也没有偿还能力,因此,无人理会银行的意见。
银行看到这种情况后,就将王某的家属起诉到法院,要求提前偿还贷款。银行向法院提交了王某的贷款合同,指出王某现在不幸身亡,他们对此表示哀悼,但是其家属还应当归还欠款。

王某的父母和子女不懂法律,经过咨询律师,了解了一些法律常识,就委托一位家族侄子小王作为代理人,出庭应诉。
小王在法庭上提出几个理由:
第一、由于王某现在不幸身亡,银行贷款合同及具体金额是否真实,无法核实;
第二、即使贷款真实,王某离婚后,为了方便照顾孩子,和父母吃住在一起,但是贷款王某都用于自己消费,并没有给其父母;
第三、王某无固定收入,经济不好,负债累累,并没有留下多少遗产,他们不需要偿还;
银行经过审理认为,本案有两个争议焦点:第一、贷款合同效力;第二、王某父母有偿还义务;
第一、关于贷款合同真实性
经过审查,贷款合同有王某本人签字,是双方自愿签订的,没有违法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银行放款记录,可以证明银行给王某放贷3万元,该合同有效。

第二、王某的父母是否具有偿还义务
《民法典》规定,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具体到本案,根据法律规定,王某的父母和子女是王某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其如果继承了王某的财产,就应当负有偿还义务。
但是根据王某父母的辩解,一方面贷款他们没有使用,另一方面王某并没有留下多少遗产,两个孩子现在年幼,以后的生活学习费用还要他们承担,所以他们没有偿还能力和偿还义务。
请注意,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于自己的主张有举证的义务,如果无法举证,就应当承担举证不利的责任。
本案银行要想让王某的父母承担赔偿责任,就应当举证王某留下足够财产,已经被王某父母及子女继承,如此他们才有偿还义务。

但是银行只想法院提供了王某贷款的证据,并没有提供王某留下巨额财产的证据,因此,法院认可了王某父母的辩解,驳回了银行的诉讼请求。
亲爱的读者朋友对此有什么看法呢?欢迎评论!#昆明头条#
————————————————@颜回说法 关注我,多学法,少吃亏
倒霉孩子//@颜回说法:云南昆明,男子王某和银行贷款3万元,没想到贷款还未到期,王某就不幸身亡。银行担心无人归还,就将王某的家属起诉到法院,要求提前偿还贷款。(来源:宜良县人民法院)事情是这样的,王某生活在农村,婚后育有一儿一女,本是一个幸福的家庭,但妻子嫌王某挣不来钱,就选择了和王某离婚,净身出户,将两个孩子留给王某抚养。离婚后,王某既要照顾孩子,又要出门赚钱,经济压力非常大,因此想到了去银行贷款,暂时周转缓解一下。




云南昆明,男子王某和银行贷款3万元,没想到贷款还未到期,王某就不幸身亡。银行担心无人归还,就将王某的家属起诉到法院,要求提前偿还贷款。(来源:宜良县人民法院)事情是这样的,王某生活在农村,婚后育有一儿一女,本是一个幸福的家庭,但妻子嫌王某挣不来钱,就选择了和王某离婚,净身出户,将两个孩子留给王某抚养。离婚后,王某既要照顾孩子,又要出门赚钱,经济压力非常大,因此想到了去银行贷款,暂时周转缓解一下。刚好银行有惠农贷款,专门用于农民生产和消费,虽然金额少,但利息低,且不需要有抵押物和保人,所以王某和银行签订了信用贷款,金额为3万元。



悬赏3万元!
见到云ASH828请速报
10月31日,宜良县人民法院发布《悬赏公告》对末全部履行还款义务相关被执行人的车辆进行寻找,
并悬赏3万元寻求线索。
云南昆明,一男子向银行借款3万元,用于生产经营,并保证到期后按时还款,不料,借款到期后,男子没钱归还,又突然离世。银行得知后,第一时间将男子父母告上法庭,要求男子父母偿还男子欠银行的钱。

(案例来源:宜良县人民法院)
银行没有起诉王某的妻子和孩子,不是因为于心不忍,而是王某与妻子因感情不和,早已离婚,王某向银行借款时,是离异状态。至于王某结婚后,和妻子育有一子一女,因均未成年,所以银行也没有起诉两个孩子。
事情是这样的,王某与妻子离婚后,王某获得了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再加上王某还有年过半百的父母要赡养,身上的担子非常重,所以他一直想要挣钱,改善家里的生活状态。
突然有一天,王某听说村民说,某银行可以办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业务,就是银行借一笔钱给农户,让农户用于生产经营,王某盘算了一下,如果这笔钱用得好,今后几年的日子会好过很多。
而后,王某来到银行,和银行的工作人员沟通交流,并决定贷款3万元,用于生产经营和生活消费,紧接着,双方签订了《农户小额信用借款合同》,银行按约定向王某发放了3万元贷款。

但事情的走向,终究没有像王某想的那样发展,他把这3万用于生产经营后,并没有改变其经济状况,不仅如此,身上反而多背了3万元的外债,无力偿还!
银行在王某发现贷款逾期,害怕这笔钱成为呆账,无人清偿,多次向王某催收,让王某想办法还钱,并威胁说:“如果你不及时还钱,我们将起诉到法院,让你上失信人名单,以后你孩子读书都会受到影响!”
王某非常害怕,自己吃点苦到没什么,但不能影响孩子的未来,之后没过多久,王某就突然离世,撒手人寰了!王某父母白发人送黑发人,悲痛欲绝!
就在这时,银行将王某父母告上法庭,要求王某父母在继承王某的遗产范围内,偿还王某欠银行的3万元。之后,银行又将王某的两个孩子,列为被告,连同王某父母一起告上法庭。
1、有网友对银行的起诉表示不解,不是说人死债消吗?为何还可以起诉?

从法律上讲,人死亡,账不一定消,主要看是否有遗产可以用于偿还债务。
民法典第1161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具体而言,继承人继承遗产后,被继承人欠下债务的,由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承担债务。如果继承人自愿偿还超出部分,是对自己权益的处分,法律不会干涉。
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的债务,不负清偿责任。
2、法庭上,王某父母抗辩说,王某没有遗产,他们也当庭表示,放弃继承王某的遗产,但法院为什么还会判他们在管理被继承人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责任呢?

首先,王某和银行签了《农户小额信用借款合同》,向银行借款3万元,且逾期没有归还,这是事实。
换而言之,王某离世时还欠了银行3万元,如果他有遗产,其遗产应当先用于偿还欠银行的债务。
其次,按照法律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但在之前,还有一个程序必须进行。
民法典第1145条,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
注意看,法院判的是王某父母在管理王某遗产范围内偿还,关键在“管理王某遗产范围”几个字。
通俗地讲,法院并不是判王某的继承人败诉,而是判王某的继承人,履行遗产管理人的职责。

如果王某的继承人,在履行遗产管理人职责后,发现王某没有遗产,自然不用承担还款责任。如果发现王某有其他遗产,便要在管理王某遗产范围内,偿还王某欠银行的钱。
@蚂蚁说法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关注热点问题,从故事中学法律。
………………………………………………
#头条创作挑战赛##奇案大侦探第一季##我在头条搞创作第二期#
蒋桂战争爆发后,云南将领有主张联合桂系,龙云说:“投靠小军阀,不如投降大军阀。”蒋介石随后任命龙云为讨逆军第十路总指挥,出兵讨桂,并许诺给龙云开拔费港币100万元,参与讨桂的滇军军饷每月法币30万元;攻占南宁之后,让卢汉为广西主席。
龙云欣然接受委任,于1930年5月,令卢汉为前敌总指挥,率三个师共十五个团约两万余人进入广西,抄袭桂系李宗仁、白崇禧的后路。

7月,龙云所部包围南宁。但因气候恶劣,官兵水土不服,疾病在军中流行,军心怠惰,士气大减,致使攻打南宁城三个月仍没有进展。10月以后,李宗仁、白崇禧、张发奎联军驰援南宁。滇军腹背受敌,大败而退。
1931年2月,龙云撤回昆明,整编之后,原本的十五个团仅剩下六个,损失惨重。借整编之机,龙云开始削弱异己力量。他提出“废师改旅”的整军方案,规定旅为承上转下的机关,龙云对旅、团分令,团对龙、旅分呈。这样,他可以直接指挥团的行动。
卢汉、朱旭、张凤春、张冲四个师长自然不服,于3月10日集中宜良,举行“倒龙”会议。四师长会议后,给龙云送交了一封语气和缓、态度强硬的信件,这封信事实上是一封“最后通牒书”。信中要求:驱逐龙云的谋士、参谋长孙渡,民政厅长张维翰,禁烟局长马为麟。与此同时,四师长将孙渡、马为麟抓捕,孙渡被放逐上海,马为麟押交法院审讯;张维翰则跑到南京投靠了蒋介石。

龙云收到信后,一时不知所措,他联想到昔日唐继尧的下场,认为自己若留在昆明,定会像当年的唐继尧一样,沦为手下将领的傀儡,颜面无存。因而,他决定离开昆明。但此时昆明处在不安之中,物价飞涨,省城约有80名官员和名士集会,决定派代表会见、挽留龙云。但龙云拒绝接见他们。会议又派出代表八人去宜良,与四师长会晤,令其劝阻龙云不要离开昆明。然而,龙云坚持己见,在3月12日,以回昭通“扫墓”为由,乘飞机离开了昆明。
但实际龙云并未飞回昭通,而只是飞到了距离昆明100多公里的寻甸县羊街机场,静观事态发展。此时龙云所恃的是,他依然控制着军权。龙云离开昆明,反而使四师长不安起来。他们在龙云离开的第二天,发表了一个开玩笑式的电报,把攻击的矛头从龙云转向了唐继尧,指责唐继尧的势力和代理人唐继麟、张维翰、孙渡、马为麟、郭玉容(负责军事事务办事处)、袁昌荣(负责军备局)、屠开宗(最高法院审判长)、张祖荫(昆明市长)等人。

就在龙云离开昆明之前,他给蒋介石发了一封电报,请求离昆。蒋介石收到电报后,通过龙云在南京的代表李培天,命令龙云返回昆明;同时命令四师长接受龙云的改革方案。龙云有南京政府为后盾,四师长无可奈何,只好返回昆明,并派卢汉、张冲、高荫槐三人飞往羊街,请龙云回昆明。
一见到龙云,卢汉立即下跪痛哭,其余人员相继下跪,将倒龙的责任,一并推给了四军长之一张凤春。
龙云见卢汉承认错误,心中满足,稍事休息后,随之返回昆明。3月17日,龙云返回昆明,并受到各界隆重的欢迎。在这次“兵变”中,龙云轻松取得了胜利。
不久,龙云以四师长以下犯上、图谋不轨为由,扣押了卢汉、朱旭、张凤春、张冲,并撤销其师长职务,实行“废师改旅”。将第九十八师改为第三旅,委龙雨苍为旅长;第九十九师改为第五旅,委鲁道源为旅长;第一百师改为第七旅,委任龚顺璧为旅长;第一0一师改为第九旅,以张冲为旅长。

随后,龙云释放卢汉、朱旭、张冲,恢复其政府职务,卢汉任云南全省督练处长,朱旭任民政厅长(不久病死),张冲任盐运使兼旅长。
此时,张凤春仍然反对改编,在面见龙云时,他说:“入桂三个师败归后,兵员残缺,可缩编为旅,我的师兵员不缺,不应缩编。”
龙云听后怒火中烧,当场扇了张凤春两个耳光,并将他送入军人监狱关押,直到1937年才将他释放。张凤春被释放不久即病死。
然而,仅仅两个月后,又一次倒龙事变旋即发生。这次事变的主角是第三旅旅长龙雨苍、第六团团长张继良。他们不满龙云的作风,决定发动倒龙兵变。
于是,两人约同第七旅旅长龚顺璧、第九团团长冯云,准备发表通电,驱逐龙云,拥护卢汉为云南省主席。给龚顺璧的信由副官主任包侯卿送交,龚复信表示同意,约期举事;结冯云的信由军械主任苏品铨送交。

冯云接信后并未回复,而是在第一时间将信交给了鲁道源,鲁道源又转送给龙云。于是,兵变尚未发动,消息就已经走漏。
龙云见信后大怒,立即撤去张继良第六团团长职务,以卫士大队长严家训继任团长之职。此后,龙雨苍给张继良滇币5万元,嘱咐他去上海避难。但张继良逃到开远时,又心怀侥幸地乘滇越铁路货车返回昆明,认为可藏匿在街巷间,暂避风头,待时过境迁,很快便会没事了。不料被宪兵司令曾恕怀逮捕,交给龙云,以谋叛罪枪杀。
在两次倒龙事变中,龙云都取得胜利。这两次未遂政变说明滇军内部矛盾甚多,而龙云利用事变未遂之机,对滇军进行改编和整顿,此后龙云得以控制云南十几载,成为西南各省中统治本省时间最长的军阀。
孙小果继父真疼爱他,处处护着他
#头条##社会##热门#

孙小果母亲孙鹤予,1952年出生,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原民警。
生父陈跃,1940年生,1973年从部队转业到昆明市公安局任普通干警。
继父李桥忠,曾用名李乔忠,1958年出生,1996年从部队转业到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任副局长(正科级),1998年因为孙小果1994年强奸案违规办理取保候审等受到留党察看两年、撤职处分,2002年任五华区城管局副局长(副科级)。
孙小果(曾用名陈果、李林宸),1977年10月27日出生,这时候陈跃37岁,孙鹤予25岁,李桥忠19岁。
1982年2月与孙鹤予离婚(这时候孙小果5岁,孩子应该长得有模有样了)
1992年李桥忠与孙鹤予结婚,这时候,孙小果15岁,孙鹤予40岁,李桥忠34岁,担任武警云南总队警务处副处长、副团职参谋。
是什么一种力量,让一名年青有为的部队少壮干部对带着一名不良少年的40岁基层女人一见钟情?

我认为是爱情冲昏了头脑。
信不信由你,反正我信了。
同时,李桥忠利用担任武警云南边防总队司令部警务处副处长的职务便利,李桥忠将孙小果出生日期改为1975年10月27日入伍。
1994年10月16日,当时身为武警学校学生的孙小果等二人伙同4名社会无业青年驾车游荡,在昆明环城南路强行将两位女青年拉上车,驶至呈贡县境内呈贡至宜良6公里处将其轮奸。
1996年4月,李桥忠从部队转业到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任副局长。
是什么力量让一名年富力强的男人为一名毫无血缘关系的不良少年豁出自己的职业生涯?
我认为是爱情冲昏了头脑。
信不信由你,反正我信了。
1998年,孙小果一审被判处死刑后,二审维持原判,但死刑没被核准,遂改为死缓。孙小果在服刑期间,此案又启动再审程序,再审后对原量刑做了大幅度调整,孙小果最终被改判为有期徒刑20年。

备注:2019年12月23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孙小果1997年犯强奸罪、强制侮辱妇女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再审案件依法公开宣判,判决认为该院2007年9月作出的原再审判决以及1999年3月作出的二审判决对孙小果的定罪量刑确有错误,依法予以撤销,维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1998年2月一审对孙小果判处死刑的判决。
从这里看,孙小果是该判死刑的。原审判死刑是合理合法的。
当时死刑是由谁来核准的呢?那为啥当时没核准孙死刑呢?
又是谁发回重审导致再审的呢?
原因是什么呢?
我认为是正义冲昏了头脑。
信不信由你,反正我信了。
2010年4月,孙小果的减刑申请获得了法院的裁定核准后出狱。据了解,孙小果的大部分减刑是在云南省第一监狱完成,最后在省二监孙小果共减刑两年八个月,其中媒体广泛关注的重大发明专利,实际只减刑1年5个月,另外的1年3个月是根据其平时表现获得的常规减刑。

孙小果出狱后,网罗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以昆明市五华区国防路的昆都M2酒吧为依托,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孙小果为组织者、领导者,顾宏斌、曹靖、栾皓程、杨朝光为积极参加者,冯俊逸、赵捷、王子谦等人为其他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先后实施了开设赌场、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妨害作证、行贿等犯罪及其他违法行为
这整个过程中涉及了多少部门?
李桥忠一个科级干部有这么大能量手眼通天对如此多的人施加影响力?
我认为是因为李桥忠虽然已经不“年富”、但是依然太“力强”了。
信不信由你,反正我信了。
为啥孙小果最终判死刑并执行了呢?
我认为是正义的头脑变了。
注意,孙小果生父陈跃,1940年生,1973年从部队转业到昆明市公安局任普通干警。
孙小果生父陈跃是80多年前出生的,说不定已经外调或者去世了。

要说现在最火的电视剧,相信不少网友第一反应就是孙红雷、张艺兴主演的《扫黑风暴》,残忍狠毒的孙兴不仅开夜总会,放美丽贷,做了很多伤天害理的事,内心还非常的扭曲变态,手段异常残忍,他对徐英子的迫害甚至可以说毫无人性,让人不忍直视,网友们边看边骂,这个孙兴简直坏到令人发指,不过和原型人物比,剧中的孙兴只能算是小巫见大巫,原型人物孙小果,要比电视剧表现的跟残忍一百倍一千倍。强奸幼女,非法拘禁,故意伤害,他无恶不作。被判死刑,死而复生,逍遥法外,他继续作恶。扫黑风暴
1992年12月至1994年10月,孙小果通过父母关系在武警云南边防总队新训大队,昆明市支队,武警昆明边防学校服役。1994年10月16日,当时身为武警学校学生的孙小果等二人,伙同4名社会无业青年驾车游荡,在昆明环城南路强行将两位女青年拉上车,驶至呈贡县境内呈贡至宜良6公里处将其轮奸。当时,因为孙小果不是主犯,且未满 18 岁,被判处 3 年有期徒刑。奇怪的是,1997 年,刑期未满的孙小果,再次在昆明犯下重案,他在 1 周内先后强奸了 4 名未成年女性。除此之外,他还在一家娱乐城内,非法拘禁并虐待侮辱两名未成年女性。1998 年,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判处孙小果死刑。 公众都以为事情到这里就终结了,没想到20年后类似情节再次上演,而且这次更匪夷所思,是“死而复生”。调查发现,孙小果是2010年4月出狱重回社会的,实际服刑不到13年。出狱后他注册多家公司,经营多家酒吧夜店,成了昆明夜场上颇有名气的“大哥”。貌似合法的公司外衣下其实做着诸多违法犯罪的勾当,开设赌场、放高利贷、非法拘禁、故意伤害,不一而足。直到2019年3月,孙小果和同伙在一家KTV打架斗殴,一脚踢爆了对方的膀胱,将对方打成二级重伤,才再次被逮捕。

孙鹤予早先是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民警,继父李桥忠当时是五华分局副局长。1998年,二人就因包庇孙小果1994年所犯强奸案被查处,孙鹤予被开除公职并以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李桥忠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和撤职处分;给孙小果违规办理取保候审的两名警察也被以渎职罪追究了刑事责任。孙小果也因1997年再次犯下多桩重案,于1998年2月被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公众都以为事情到这里就终结了,没想到20年后类似情节再次上演,而且这次更匪夷所思,是“死而复生”。彻查并公布孙小果案的真相,关乎社会对法治公平正义的信心。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为什么孙小果这个案子影响震动这么大,真是触碰到了普通老百姓的一个心里的底线了,如果孙小果就此依法服刑,也不可能再为祸社会,然而,2003年他的母亲孙鹤予刑满释放后,又一门心思要从监狱里捞人。孙鹤予当时已被开除公职,但李桥忠仕途又有了起色,在五华区城管局担任局长。孙鹤予于是和李桥忠提出让他再去找关系,李桥忠也就一口答应。李桥忠是个八面玲珑、长袖善舞的人。他深谙为官之道,精通人情运作。凡是他 想办的事儿,他想找的人,就算迂回 49 道弯,经由 81 个人,他也会锲而不舍 给办成。 孙鹤予出狱后,对丈夫李桥忠下达死任务:必须把她唯一的儿子孙小果,从监狱 里捞出来。当时,已升职的李桥忠一口答应下来,开始多方运作:行贿自己的战 友、云南省高院立案庭庭长田波 10 万元,启动孙小果案的再审;经由田波,打 通和云南省高院审判监督庭庭长梁子安的关系,再行贿 10 万元;通过一个私企 老板,找到时任云南省省长秦光荣的秘书袁鹏,给袁鹏 3 万元,让袁鹏给云南 省高院院长赵仕杰打个电话,让赵仕杰同意,给孙小果案再审、改判。就这样, 在没有任何新证人、新证据的情况下,通过拐弯抹角的关系,李桥忠通过庞大的 关系网,最终完成了继子孙小果的「复活」:孙小果被改判成有期徒刑 20 年。 一个罄竹难书的死刑犯,改判成 20 年有期徒刑。 这种暗箱操作,在普通人看来,足以让人胆战心惊,但在对爱子无底线的孙鹤予,和八面玲珑的李桥忠眼里,这些还远远不够…… ,一个人的忠诚,败给了一群人的堕落 攻克了法院后,接下来就要攻克监狱。在昆明司法系统工作多年的孙鹤予和李桥 忠,通过关系,把云南省监狱管理局政委罗正云、云南省第一监狱政委刘思源, 一一拉拢过来。然后,他们又行贿孙小果所在监区的多名狱警。让人不可思议的 是,孙小果在监狱里,不仅得到特殊优待,而且连续 7 年被评为劳改先进分 子,接连获得减刑。2020 年 2 月,侥幸多活了 20 多年的孙小果,终究没有逃掉死刑的命运。和他一起被推到审判席的,除了溺爱他一生的母亲孙鹤予,和曾经黑白两道通吃的继父李桥忠,还有 100 多名涉案人员…… ,他们当中不少人过去都身在司法、执法部门,如今却因违法受到制裁,留下沉重的警示。#电视剧《扫黑风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