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不争气了!山东,临沂。仇先生突然发现,自己家的两间价值6000多元的活动板房不见了,找了半天没找到,于是仇先生便报了警。没想到,经调查,房子竟然是仇先生的儿子伙同好友偷盗的。
仇先生有两间轻钢板房,价值6000多元,平时就放在路边。这天,仇先生突然发现,自己家的这两间板房不见 。房子不是小物件,怎么会突然消失不见呢?仇先生感到十分不解。他前后左右找了几圈以后,确定两间板房是被人给偷了。于是,仇先生立刻报了警。
警方在接到仇先生的报案以后,立刻进行了全面的调查。画面显示,事发当晚,一辆吊车和货车开到案发现场,吊车将两间活动板房吊了起来,然后放到了货车上,接着,货车便将两间板房运走了。
摸清楚板房的丢失经过之后,警方又根据货车的运行路线,顺藤摸瓜,开始调查。经过一番安排,终于将嫌疑人仇某某和张某抓获。让人始料未及的是,仇某某竟然是仇先生的儿子。那么,仇某某为什么会偷自己家的板房呢?
原来,仇某某平时好逸恶劳,没有正当工作。虽然自己没有稳定的收入,但是仇某某却和很多年轻人一样,喜欢出入各种娱乐场所,花钱大手大钱,平时的消费不低。这一段时间,仇某某手头没有钱花了,一向懒散的他,没有想着找个工作挣点钱,却动起了各种歪脑筋。
仇某某想来想去,忽然灵机一动,想起来自己家里有两间轻钢板房正闲置着,如果直接跟父母要,他们肯定不会同意。仇某某决定找吊车和货车将板房直接拉出去卖掉,换一笔钱来用用。想好主意以后,他找来自己的朋友张某,让他给自己打下手,将自己家的板房运出去。
两人商量好以后,就找来吊车和货车,里应外合,两人齐心协力,将两间板房运了出去,并以5800的价格顺利出售。拿到钱以后,仇某某和张某非常高兴,两人吃喝玩乐,很快就将钱挥霍完了。还没等两人想出新的生财之路,就被抓获。
本案中,仇某某盗窃的板房属于自己家的财物,那么,盗窃自家财物,到底算不算是违法犯罪活动呢?
根据《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若干解释》第8条的规定,若犯罪嫌疑人偷拿家庭成员或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可不认为是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酌情从宽。
意思就是说,如果邱先生谅解自己的儿子仇某某,那么仇某某的行为便不认为是犯罪,也就不会被处罚。
那么,在哪种情况下,偷盗家中财物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呢?根据相关规定:
1、因盗窃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劳动教养或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2、多次盗窃近亲属财物的;
3、近亲属要求追究刑事责任的;
4、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近亲属财产重大损失的;
5、近亲属是残疾人、孤寡老人或丧失劳动能力的;
6、因盗窃导致近亲属死亡、精神失常或其它严重后果的;
符合以上条件的,都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意思就是说,只要仇先生要求追究仇某某的刑事责任,那么仇某某将面临法律的制裁。此外,除了仇某某,本案中的张某将会面临怎样的处罚呢?
根据《刑法》第27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本案中,仇某某起到偷盗自己家中板房的主要作用,张某起到帮助和辅助作用,所以可以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目前,仇某某和张某已经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的审理中。
@雷神看法 作为年轻一代,应当努力工作,回报父母的养育之恩,而不是闲在家里啃老,更有甚者,在啃不到老的情况下,偷盗家中的财物。年轻人要树立正确的三观,敢于有梦想,并为自己的梦想为之努力,而不是虚度光阴,或者走上违法犯罪之路。
孩子偷盗家中财物,如果您是家长,您会追究孩子的刑事责任吗?#普法行动-律师来帮忙# #临沂头条# #临沂#
#临沂头条#
今天,是九九重阳节。
我们原12军,35师,直属队高炮营首长老戚,受原工作单位临沂沂水公安局邀请,回原单位参观,度过重阳节。
参观年轻警察训练,重试当年身手,找回当年紧张有序的工作感觉。
老警察小试身手,没有给曾经的战友,警察兄弟丢脸。
在公安战线执行任务英勇负伤,六级残废警察老戚,保持退役军人的正直形象,受到昔日手下的战友老伙计,由衷点赞。
今年临沂市实施的20项重点民生实事,主要聚焦关爱困难群体,完善残疾人救助服务,加强退役军人优待保障,促进群众就业增收等20项重点,民生实事,聚焦群众的安危冷暖,厦门出派坚持尽心而为,量力而行,聚焦短板,精准施策,推动前是民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重中之重,连续三年谋划实施20项重点民生实施支持保障好教育、就业、养老、医疗、社会保障等基本民生。
完善资金保障机制,解决谁出钱的问题。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力度,将各类资金资源通盘布局统筹安排,加大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统筹力度,盘活存量资金,严格落实结余结转资金清理规范要求。加大对民生事业的投入。
建立健全完善政府主导,市场撬动,社会参与的民生共建共享机制,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积极运用市场化手段兴办公益事业,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民生领域。
强化督导,将民生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充分调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积极性,将民生实事纳入市政府政务督导管理平台实施台账化管理,项目化推进,确保各项民生实事不折不扣的落实落地,保障全市民生事业稳步推进。
近日,山东临沂。据警情通报,8月14日14时许,潘某某(女,23岁)驾车载其父亲潘某(男,47岁)行驶至南京路与孝河路交会处时,遇到驾驶潘某某丈夫轿车的段某。潘某某与段某发生纠纷,后持棒球棍和其父亲一起对段某进行殴打。目前,潘某某、潘某已被依法拘留。
笔者不清楚这个潘某某与其丈夫和段某究竟存在什么样的纠葛,但是无论如何都不是其公然当街殴打他人的违法、甚至是犯罪行为的理由。我们是一个法治社会,作为一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负责!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①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②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③多次殴打、伤害他人的。
如果造成轻伤以上,就构成故意伤害罪,是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的。我国《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夏日生活打卡季# #大有学问# #临沂头条# 通报中说“已对潘某某和潘某依法拘留”,但是不清楚是“行拘”还是“刑拘”,前者是一般治安违法,后者则涉嫌犯罪了!对此,你怎么看呢?我是@自在人生wub ,分享教育与生活常识,欢迎您的关注和支持。
#临沂头条#名单已公示,临沂这些人享受就业安置补贴
近日,临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发布,关于对2022年第二季度市直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受理情况的公示。
2022年二季度,市直共受理32家单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86人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申请。经逐一核查,共需补贴金额689190.43元。其中,第一年度申报的共31人,第二年度申报的共18人,第三年度申报的共36人,第四年度申报的共1人。在所有申报人员中,“4050”大龄就业困难人员9人,零就业家庭成员25人,残疾人4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30人,失地失业人员4人,农村零转移就业7人,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4人,困难高校毕业生2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人。
临沂三十九中最美教师(7)
李仁玉,2000年参加工作,中学一级教师。
所教女生王某,父亲身体残疾,和爷爷奶奶住在一起,低保户。狐臭,难入群。李老师多方打听,并在爱心家长帮助下用中药除臭,唯独王同学见效甚微。李老师垫付手术费,进行腺体切除,还向学校申请了免费澡票。这孩子旧颜换新貌,彻底走出自卑,还当上了校学生会主席,荣获市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临沂头条#
临沂开始限制电动三轮车的上路行驶,其实这个措施早就该实行了,并且在兰山老城区也应该限制一些非法改装电动三轮车运行。
在这方面县城做的还是不错的,比如说,郯城县在几年前就禁止电动三轮车进入县城,可以说执行的雷厉风行。
当然我们在禁止电动车进城的同时,也应该照顾一些老弱残疾运货等特别需要的一些人员的需求。
因为影响临沂城交通的很多是一些红色电动三轮车,载人载客、非法营运、非法上路行驶,这样的一些车辆多一些。#临沂头条#
失去双腿的陈州(山东临沂兰陵人)虽然身体残疾,但他十九次爬上泰山,没有文化的他靠自己的坚强成为超级演说家。幸运的是他娶了个漂亮老婆还有一双儿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