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上门打人者廖某是否有权要求危某到派出所去接受调查?
网上为廖某洗白的重要理由是:
1.你危某破坏防疫设施在先。
2.物业向社区报告情况,社区派廖某上门沟通,危某不配合,廖某要求或希望危某到派出所去,危某不同意,后才出现拉扯的!是危某不服从、不配合廖某的工作,廖某才和危某发生争执的。
3.一开始,危某确实不同意廖某入户,但最后,你危某还是同意了的。因此他入户,是没有问题的!
上述几点,都难以为廖某辩护!
1.危某即便破坏了防疫设施在先,物业、社区都没有执法权!你物业和社区上门“了解情况”,是可以的,你也“可以建议或希望”危某怎么做。但是,你们无权“要求危某必须怎么做”!你们只能将问题交给警方来处理!廖某应该时刻记住:自己及自己带来的几个人,都是没有执法权的!
2.危某有权不按照廖某的要求到派出所去!凭什么危某必须听从廖某的要求,到派出所去?如果你强制居民必须跟着你一起走,涉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在法律上,只有警察在出示证件并说明理由后,才有权传唤居民!这是法律的底线!如果任何公务人员都有权要求居民到派出所,那太可怕了!那会乱套的!
3.危某既然一开始提出了不允许你廖某入户,那么廖某应该知难而退!你廖某不能一而再再而三地要求入户!你反复要求入户,是强人所难!特别是:你带着三个人,还带着手铐设施,你们反复要求入户,涉嫌威胁啊!你们不能强人所难!
综上:我们不能为廖某洗白!廖某的所有行为,都不能破例!否则,将来的后果很严重!很可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