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带嫌疑人体检偶遇医生妻子,遭同事“检举”受伤,随后太暖】近日,浙江衢州。民警带犯罪嫌疑人到医院体检时,在医院过道上偶遇值班的妻子。原来早前,丈夫在来医院途中碰到了交警同事设卡检查,一辆电瓶车冲卡并将执勤交警拖行数米。随后他上前协助交警将其制服,过程中不小心弄伤手部。妻子得知丈夫手部受伤,随即拿来消毒用具,为丈夫消毒处理。
●曾几何时,英雄流血流汗又流泪。这种状况引起了湖南省衡阳市人大代表刘元平的深思。经过深入调研,他在今年衡阳市第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上,提出了一份《让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优秀志愿者免费体检的建议》。12月18日,这些肩披红色绶带的“中国好人”“湖南好人”“道德模范”,身穿红马甲的“衡阳群众”志愿者,有序走进市中心医院华新分院和市第一人民医院参加免费体检。这道流动的红色风景,吸引了市民的瞩目。这一善待好人之举,受到各方好评。

【教育整顿要让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由群众评判 我省坚持开门整顿纳良言谋良策】
98.3%、62.3%、93.6%、93.9%……这是日前丽水市对外公布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评估调查报告中的一组数据。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要真开门、开大门,真听意见、听真意见。”丽水市教育整顿办有关负责人介绍,通过调查评估,了解到有53.4%、52.9%的市民建议加强政治教育、党史教育,47.1%的公众更注重案件查处,还有29.3%的公众希望我们下功夫开展专项整治。该负责人称,这些意见建议都为他们更好地开展工作提供了非常有效的参考。
广开言路听民意,开门纳谏集良策。全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启动以来,我省各地各政法单位坚持民意导向,坚持开门搞整顿,创新“接”“谈”“访”“宣”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努力做到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让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由群众评判。

——接值班信电。自3月初我省统一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和邮政信箱以来,各地各政法单位优选工作人员,落实考试上岗,每天早八点到晚八点不间断受理来电来访,并健全线索登记、甄别梳理、集体会商、核查回访等机制,确保群众反映线索和问题“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谈意见建议。教育整顿期间,我省市县两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办、省委驻点指导组、各政法单位积极组织开展集中座谈、专题座谈,邀请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律师、特约监督员、案件当事人、群众代表等各界人士“进门”,真诚听取意见建议。其中,温州、丽水累计召开座谈会30场,向社会各界代表征求到意见建议100余项,并建立起“即提即办、挂点督办、协调妥办、论证研办”落实机制,对意见建议全力落实跟进。
——访群众企业。围绕基层群众关注的政法难点热点问题,我省各地各政法单位积极组织“大摸排、大走访”,上门求意见、问良策,提高为民为企服务精准度。这个月,绍兴市就结合“法雨春风”法律服务月活动,由各政法单位领导带队走进村社,走进印染、服务、五金加工等企业,推动烦企扰民规定清理、矛盾纠纷清源、企业法治体检清患和公共法律服务四大专项行动,受到辖区群众和企业深度好评。同时,各地各政法单位还创新电子信函、直播等数字化互动形式,在“云端”征求意见。仅衢州市检察院就通过“云端”走访征集意见建议600余条。

——宣开展情况。为什么要开展教育整顿?教育整顿怎么开展?目标任务、阶段安排如何?全省各地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法治宣传、专题宣讲等形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向广大群众宣讲教育整顿的意义、内容,提高公众对教育整顿的知晓度、关注度和支持率,传递党中央、省委对教育整顿的坚定决心,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取得良好效果。
“我为村民免费看病,不是非法行医!”浙江衢州,裴女士受医院指派,为村民免费检查眼睛,不料因为没有资格证,被罚款7万元,裴女士不服,一纸诉状将卫生健康局告上法院,请求法院撤销行政处罚。
(案例来源: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裴女士出生于1985年,是某安医院的一名职工,事发当天,某安医院组织医院职工下乡为村民义诊,裴女士也被领导指派随行,义诊的项目主要是对村民的白内障进行眼光。

由于是免费为村民检查,不需要任何费用,所以当天进行得很顺利,可正当裴女士使用机器设备为某位村民检查时,一名身穿制服的工作人员叫停了裴女士的后续操作。
原来是卫生健康局例行对医院的义诊进行检查,可这检查不要紧,一检查才发现,不仅医院的义诊没有备案,连带裴女士也是没有取得职业医师证。
于是,卫生健康局以义诊没有备案、裴女士非法行医为由,对医院罚款8000元、对裴女士罚款7万元。
裴女士不服处罚结果,便一纸诉讼将卫生健康局告到了法院,裴女士认为:
《行政处罚法》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序相当,同时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本案中,自己系受医院领导的指派,随行义诊,全程没有收取任何费用,可以说根本没有造成任何的危害,卫生健康权直接罚款7万元,明显属于简单的以罚代管,不符合《行政处罚法》的上述基本原则,应当予以撤销。

@以案普法
一起比较有警示意义的案件,接下来,笔者就其中涉及到的法律知识谈几点看法。
何为义诊?
官方的定义是指提供医疗、预防、保健等咨询服务的非商业性质的社会公益活动;民间的说法是医院免费为大家体检、看病。
无论是官方的定义、还是民间的说法,义诊的宗旨都是医务人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鉴于此,有网友就会发问,在本案中,免费为村民义诊不是好事吗?为什么会受到卫生健康权的天价罚款?
其实这就是涉及到我国的义诊制度,为了保证群众利益,防止以义诊名义非法行医、欺骗群众、诈骗钱财等情况出现,我国对义诊实行备案制度。#真知新坐标#
《卫生部关于组织义诊活动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规定,义诊组织单位原则上应组织本地区的医务人员在本地区范围内举行义诊,在开展义诊活动前15—30日到义诊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本案中,依据卫生健康局查处的情况下俩,某案医院此次义诊根本没有备案,所以存在违规义诊的情形。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诊疗活动超出登记或者备案范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由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医院的罚款区间应当在1万元至10万元之间,为何最终会被处罚8000元呢?
其实这就涉及到另一个违规情形,即医院雇佣的裴女士没有医生资格证,按照上述通知规定,组织非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非医务人员参加义诊的视为非法行医,所以在这里,不仅是裴女士存在非法行医的问题,医院也存在非法行医的问题。
《执业医师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医院一个行为既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又违反了《执业医师法》,就要适用上位法优先于下位法的问题,因为执业医师法》属于上位法,所以卫生健康局应当适用本法,罚款区间在10万元以下,卫生健康局最终视情节轻重,罚款8000元也符合法律规定。
此外是对于裴女士的行政处罚,虽然裴女士声称自己不是以盈利为目的,也是受医院的指派,但裴女士作为成年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而且非法行医的法条规定中,并不以是否盈利作为认定是否非法行医的依据,而且以是否拥有资格证为准。
本案中,裴女士无证行医,就应当认定为非法行医,至于为何对裴女士罚款7万元的问题,卫生健康局也给出了解释,原来是4个月前,裴女士就有过非法行医的行为,此次算是再犯,所以应当从重处罚。
最后,关于本案,网友们议论纷纷,很多网友认为,只有不以盈利为目的,就不应当认定为非法行医,其实这种认知是错误的,在我国法律中规定,如果是以盈利为目的的非法行为,则涉嫌构成非法行医罪,本案没有追究裴女士刑事责任,已经进行了从轻。

那么亲爱的读者朋友,你们对本次天价罚款事件怎么看呢?欢迎进入下方话题讨论、交流。
#谈谈你对天价罚款事件的看法#
(图片来源于网络,与本案无关)
浙江高考分数线出来了,第一段497分,第二段280分,强基计划592分,也就是说要想考入好大学至少分数在592分以上。
每次高考公布成绩,我都会想起当年自己的高考,我是1991年参加的高考,今年我儿子参加高考,只是因为疫情原因上海高考推迟到7月7-9日了。
1991年我作为浙江衢州一中的考生参加的高考,记得我还在家插秧的时候,我几个同学从市里骑着自行车来我家通知我考了570分,全校第一。现在想想这个分数算我正常发挥吧,因为最擅长的化学和数学不是非常满意,如果这两门发挥好一点,分数应该在590分左右。当年我的这个分数已经超重点线547分二十多分,除了清华,北大,其他大学应该都没有问题。

其实当时我最中意的是大连海军舰艇学院,因为那个年代男孩都有一颗出成为军人的心,可惜在军校体检时,眼睛视力不满足,未能如愿。后来我接受班主任建议,第一志愿报了哈工大,最终以第一志愿进入了哈工大航天学院。很多人会问为啥不上浙江大学,主要原因是我1990年暑假在杭州学军中学参加全国化学竞赛培训时,在杭州住了二十来天,感觉杭州夏天好热啊,然后浙大老师到我们学校招生时我恰好没在,后来我们衢州一中有2个同学考上了浙江大学。
现在想想浙江人上浙大还是比较好,毕业后留在杭州工作挺好的,同一个省还是方便点,像现在我在上海,开车也好,坐高铁也罢,还是比较折腾,父母也待不惯上海。
16点浙江就能查高考分数了,期待我侄儿的分数,希望他能如愿考上杭州医学院。#浙江高考# #2022浙江高考分数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