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高考第二天。上午7时许,四川达州一中新校区考点,一名监考老师向执勤交警求助,称自己出门时太慌张,到了考点外才发现自己的监考证忘带了。当时正值早高峰,执勤交警立即驾驶警摩搭载该监考老师回他所在的学校去取,全程用时18分钟,该监考老师在开考前顺利进入考点监考。
#大学生兼职# 今天在网上看到一则故事,前两天是高考,可是四川达州高考考生却因为自己的无心之错,差点错失参加高考的机会,这一切都起源于她想赚钱,但是认知又不足。
故事是这样的,2020年12月,黄某学的推荐下,结识了一位某电商平台的“店主”。该店主让黄某将其本人的身份证拍照发给对方,然后发给黄某多个网络账号,让其用相关账号登录电商平台,并进行了刷脸认证和实名认证。
“整个过程都是通过手机完成的,后来我也没联系过对方了。”黄某称,她帮助这位“店主”完成实名认证后,对方通过微信给她发了200多元的“辛苦费”。
简单的操作,蝇头小利,却让身为高中生的黄某,成了连自己都毫不知情的“诈骗犯”——宣汉警方经研判后认为,黄某虽然已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社会经验不足,且不存在违法的主观故意,也许只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受害者。
面对警方的调查,黄某坚称自己从未从事过任何违法活动,只承认曾帮一位“店主”实名认证过相关账号。警方认为,其违法事实还有待进一步查证。
“我们很同情你的遭遇,但仍需要进一步调查。马上就要高考了,我们看能不能找到办法让你先参加高考。”按照法律相关规定,派出所民警暂时将黄某留置在派出所,专门为她准备了一个临时自习室,嘱咐其不要有心理负担,安心复习,以最好的状态迎接高考。
6月6日18时许,浙江警方赶到宣汉县公安局蒲江派出所,在核实相关情况并征求当地警方意见后,浙江警方决定为黄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当晚,黄某被家人接回家中复习。6月7日,黄某顺利跨进高考考场。
黄某是幸运的,因为起码还顺利赶上了高考。但是这也警醒我们,想赚钱是好的,但是对于这种出卖个人隐私信息的兼职,一定要确认清楚,信息用于何处,是否安全合法,否则很有可能就会陷入和这位同学一样的境地。
尤其是大学生兼职,一定要注意防骗,社会恶毒,有时候我们不去骗人,也一定不能称为别人骗人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