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淮南警方办理一起涉黑案件,发现徐某是该团伙成员,于是将其列为网上追逃人员。2020年8月,逃跑中的徐某主动联系朋友闫某,答应每个月给她2000元,住在她家。不久他们成为朋友关系。徐某用闫某手机和另外一个朋友宫某联系,闫某才知道徐某犯罪事实。一天晚上,闫某按照徐某要钱到小区外见宫某,拿了1万元给徐某。警察发现了徐某和宫某有联系,于是警察先抓获了宫某。去年10月,警察到闫某家抓徐某但他跳楼身亡,闫某被警察抓获。
徐某参加黑社会犯罪活动,他被警察列为抓捕对象,但他不去自首而是到朋友家躲避,他不但耽误自己也牵连了朋友。闫某和他发展为情人关系,她开始不知道徐某犯罪后来她知道了,她不主动举报徐某还给他办事,为其提供吃住就涉嫌窝藏罪。刑法第310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给其提供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做假证明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法院后来判决闫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
宫某作为徐某朋友,他也知道徐某犯罪的事实,还给他资金,多次和他联系,也构成窝藏罪。宫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当徐某知道警察上门抓捕后,他跳楼躲避但不幸发生身亡结果,对此他自己承担法律责任,警察不会承担国家赔偿责任。因为《国家赔偿法》第5条规定,因公民或法人自己的行为导致损害发生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徐某参加了黑社会犯罪活动,警察上门抓捕他也是为了执行公务,也是为打击犯罪活动。警察的抓捕和徐某跳楼不具有因果关系,所以徐某家属不能向公安局主张赔偿。
就像小偷到业主家偷东西,主人发现后追逐小偷,小偷跳河或跳楼身亡,有小偷家属还将主人告到法院,让其赔偿但他们的请求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否则就是表明,法要向不法低头。法律不能让犯罪的人从合法权利人身亡牟利。#头号周刊#
【10岁的儿子大声警告爸爸:“老爸不要动,不要动,你这算袭警了……不要动……”!】#袭击辅警构成袭警罪吗?#
3月7日,安徽淮南,刘某被望峰岗派出所以殴打他人、妨碍执行职务依法行政拘留。
刘某与妻子葛某离婚后,离婚不离家,同孩子以及葛某共同居住、生活在一起。3月6日晚,醉酒后的刘某回到家与葛某发生口角,进而殴打了葛某,警方接到报警赶到现场进行处置。刘某不听辅警劝阻,继续对葛某拳击并辱骂处置辅警。刘某刚刚10岁大的儿子在旁边大声警告道:“老爸不要动,不要动,你这算袭警了……不要动……”!
袭警罪是今年刚入刑的新罪名,其主要特点就是袭击警察、干扰警察执行公务。我国《刑法《》第277条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尽管过来制止刘某的是辅警,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民警。但是,在具体执行公务的过程中,辅警和民警是一个整体,袭击辅警就是干扰民警执法,依然会以袭警罪论处。所以,大家千万不要不把辅警不当一回事,他们在辅助民警执法过程中,就是等同于民警身份,敢于袭扰他们具体执行公务,严重的依然属于袭警的违法犯罪行为!
#淮南头条# 幸运的是,刘某及时听从了10岁儿子的劝阻,停止在言行上抗拒辅警执法,这才没有触犯刑律,不构成袭警罪,只是按照殴打他人、和妨碍执行职务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来论处,给予刘某行政拘留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