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天津海关关长李佩林
天津网讯 天津日报记者门心洁 4月21日上午,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挂牌运行。在天津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中,优化海关监管服务、推动贸易转型升级方面的内容广受关注。4月22日天津海关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先行推出18项海关监管服务创新制度措施。本报记者在新闻发布会现场专访了天津海关关长李佩林。
李佩林表示,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内,包括了天津港保税区、天津保税物流园区、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及天津滨海新区综合保税区等4类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支持促进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是海关义不容辞的责任。他告诉记者,去年底,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后,该关就开始着手研究相应的海关管理制度创新措施。经过深入调研和论证,确定了天津海关支持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总体思路是:打造一个高地,即海关监管制度创新新高地;构建两个体系,即构建新型保税监管体系和通关管理体系;实现三个目标,即支持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实现优势叠加、口岸辐射、贸易便利的目标;在实现途径上,提出了“天津复制”、“天津制造”、“天津创造”的制度创新路径。这次首批推出的18项制度措施中,包括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辐射带动作用、促进贸易便利化、支持新型业态发展和培育法治环境等多个海关业务领域。
李佩林认为,天津海关支持促进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的制度创新是一项系统性、整体性的工作,该关注重做好顶层设计,使海关制度创新相互配套衔接,成为助推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的强大动力。在谈到今后的监管服务创新时,李佩林表示,这次推出的18项制度措施,是海关制度创新的开始,今后天津海关还将不断推出更多的制度创新成果,全力支持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