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初期的50年代,国民党台湾当局经常派一些特务分子潜入大陆进行破坏活动。
1954年11月3日,浙江省人民法院和温州市人民法院在温州市举行了对一批台湾当局派往大陆的特务分子的宣判大会。其中罪行较为重大的罪犯有高长春、金胜源、杨之芳、郑集尧、高伯超5人,被判处了死刑,当时参加宣判大会的有社会各界人士1700多人。
高长春在1949年即在大陈岛一带活动,曾任蒋匪“浙江人民反共救国军浙南纵队永嘉支队”支队长、“浙闽联络专员”、“国防部独立第42纵队”情报参谋等职。1952年,高长春在台湾当局的“国防部第2厅”受训后,被委任为5602潜伏组组长,派往大陆进行活动。
1953年,高长春潜入浙江省温州市,并携带电台,以便与台湾当局联系。高长春潜入温州后频繁活动,并积极寻找帮手建立特务组织。他先后拉拢杨之芳、金胜源为报务员,毛正元、徐定妹为情报员,连续向特务机关递送窃取到的我政治、经济和军事情报。
为了使特务活动进行得隐蔽,高长春指使金胜源、郑集尧、高伯超以开设“合力雨伞店”为掩护,秘密进行活动。为了扩大活动范围,广泛地收集情报,高长春又企图派反革命分子杨之芳到丽水县建立电台,但未能得逞。
高长春从1953年2月潜入温州市起,即匿名居住于大高桥下96号。其住处附近有一单位是中国茶业公司温州支公司,该公司的工人徐宪弟等高度警惕,发现了高长春等人的行动,便向公安机关反映了情况,公安机关接到徐宪弟等人的报告后,即开始对该案进行侦察,在掌握了该组织的犯罪活动的情况后,随即将该团伙成员一一逮捕归案。
【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原副董事长、总经理陈为来被起诉】日前,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陈为来(正县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为来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7年至2019年,被告人陈为来利用担任苍南县委常委、龙港镇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土地指标申请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12309中国检察网
女子乱扔香蕉皮,导致后头的大爷踩到香蕉皮,摔倒受伤。女子因此被索赔住院费33000余元,法院这么判了。#温州头条#
(案件来源:温州中法院)
浙江温州,女子带着孙女在花园的游乐场玩耍,随手将吃剩的香蕉皮随手扔在人行道边的小草丛上,香蕉皮顺势弹回,落在人行道边上。
孙女见了,想把香蕉皮捡回来,老师说了乱扔垃圾是不对的。
女子嫌孙女多事,把孙女抱走了。
下午,一位养狗人士牵着狗经过,小狗把人行道边上的香蕉皮又扒拉到了路上。
没多久,一位大爷在小区人行道上行走时不小心踩上该香蕉皮而摔倒受伤。
大爷由120送往医院救治,经诊断为右踝关节骨折,花费医疗费31639元,购买辅助器具支付797元。
法院认为,女子明知随意丢弃香蕉皮的行为可能会造成不特定人的健康危害而放任为之,主观上具有明显过错,理应承担本案的民事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女子承担大爷损失的60%责任,赔偿(31639+797)元×60%=19461元。
[比心]乱扔香蕉皮属于有损社会公共道德的行为,该行为同时存在危害不特定公众身体健康的安全隐患,对他人因此造成的损害,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开庭公告】由本所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温州市朱先生诉温州市XX区人民政府XX街道办事处强拆房屋及限制人身自由一案,将于2021年4月23日9:00,在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五法庭进行庭询谈话,特此公告!
诉讼事由:委托人在温州市拥有合法房屋。
2018年8月X日上午X点左右,两百多名不法分子对委托人户及邻里进行驱逐,并强行闯入委托人房屋,将委托人驱逐至房屋楼顶限制委托人的人身自由。与此同时,不法分子使用榔头等器械强行将委托人房屋的大门及厅门等财物砸毁。当日中午X时左右,因委托人激烈抗拒,不法分子才全部撤离现场。至此,委托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时间长达5小时。
此后,原告向温州市公安局XX区分局递交了《立案查处申请书》,后在复议温州市公安局XX区分局行政不作为案件中,温州市公安局XX区分局辩称以及温州市公安局X集复XX[2018]XX号《行政复议决定书》认定,上述砸毁财物及限制委托人自由的行为是XX区XX街道办事处根据全市大力推进的“大拆大整”工作的要求,组织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国土资源等部门实施拆除违法建筑的行政行为。
2020年X月XX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浙行终XXX、XXX号行政裁定,维持了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X月X日作出的(2019)浙03行初XX、XX号行政裁定,认定温州市XX区人民政府XX街道办事处实施了前述强制行为。为此,委托人特向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温州市XX区人民政府XX街道办事处于2018年8月XX日强制砸毁委托人房屋大门及厅门等财物的行为违法、确认温州市XX区人民政府XX街道办事处实施上述行为时限制委托人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违法。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确认温州市XX区人民政府XX街道办事处于2018年8月XX日将坐落于温州市XX区XX街道XX路XX号的房屋中委托人所主张的由北至南第七、八间的房门予以强制拆除的行政行为违法并驳回委托人的其他诉讼请求。委托人不服一审判决第二项内容,遂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注:本文中有关事实描述和法律适用仅代表当事人对本案的诉讼意见,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另外,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七条的公开审判原则,公民有权旁听案件,如需旁听的,谨记带好身份证当天准时参与旁听即可。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检察院对原温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陈宇依法作出逮捕决定】日前,屏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宜宾市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办公室党组成员左成业(县处级正职),以涉嫌受贿罪向屏山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12309中国检察网
#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当一纸诉状化为55份调解书……】“刘爷爷,这里一共是55份调解书,麻烦您通知下村里人过来领取!”汽车在蜿蜒的山路上攀爬,坐在后排的书记员仔细核对名单后,向村民推选为代理人的刘爷爷说道。为了这起原告多达55人的合同纠纷案件,作为书记员的她和案件经办法官连加了好几个夜班。
原来,几年前,温州市泰顺县仕阳镇溪东村和龟垟村的55户村民先后盖起了房子,为办理产权证,村民们将《建房用地批准书》等相关证件交给泰顺县B公司委托代办房产权证,并交付了办证费用。4年后,证件迟迟没有办理成功,B公司一夜之间人去楼空。3月22日,55户村民一起诉至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人民法院三魁人民法庭,82岁的刘爷爷也在大家的推选下,当起了本次案件的诉讼代理人。
“村民们来立案的时候情绪都比较激动,他们好不容易攒点钱盖了房子,公司里的人说能给他们办好证件,没想到最后证件没办下来,公司也解散了,一直以来的期待落了空。”经办法官明白,山区里的百姓不容易,建房大量消耗了他们的精力和财力,这本证更是寄托了整个村子几十户百姓的希望,一股脑儿地作出判决很容易,但这起群体性的纠纷并不一定就当然化解。把调解工作做好,避免双方矛盾激化,才能真正解决问题。
组织调解前,经办法官联系了案件被告。被告表示自己并非故意躲避,只是原告众多、欠款也不少,自己目前无力承担。
“我们会努力进行调解,帮你争取还款时间,但调解是需要双方都有积极意向的,希望你能勇敢地站出来,和大家一起把问题解决!”聊天过程中感受到被告尚有还款意愿,也在积极打工筹款,经办法官随即与原告代理人老刘沟通,让其向村民们转达被告的歉意和调解方案,然而起初部分村民表示不能接受:“被他们耽误了这么久的时间不说,连一句交代都没有就直接解散了公司,这么没有诚信,不知道哪天又跑了,必须让他立即还钱!”
对此,经办法官和三魁法庭干警协同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深入做工作,告知众人被告当前境况,客观分析宽限还款日期、强制执行等行为的利弊。经过多日努力,55名原告最终全部自愿接受调解。书记员感受到村民们的急切和不安,加班加点复核当事人身份信息和相关案件材料,以最快的速度完成了55份调解书的司法确认预登记工作。
“阿姨,这个材料您务必收好,你们已经达成了调解协议,如果后续被告没有按时还款,您可以直接拿着这份材料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是书记员第3次为了该案来到村子里,部分热情的村民已经亲切地称呼其为“小徐”。发放调解书现场,小徐向陆续前来的村民们解释调解书和司法确认预登记的法律意义,同时记录下村民的银行卡号以便被告日后还款。
从立案到成功调解,经办法官带领书记员小徐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将一纸诉状化为一份调解,将55户村民的焦虑、埋怨化为理解和宽容。“目前三魁法庭正在努力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维护农村社会平安稳定,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乡村建设,我们作为人民法庭能做的还有很多。”经办法官说道。(来源: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人民法院、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当一纸诉状化为55份调解书……】“刘爷爷,这里一共是55份调解书,麻烦您通知下村里人过来领取!”汽车在蜿蜒的山路上攀爬,坐在后排的书记员仔细核对名单后,向村民推选为代理人的刘爷爷说道。为了这起原告多达55人的合同纠纷案件,作为书记员的她和案件经办法官连加了好几个夜班。
原来,几年前,温州市泰顺县仕阳镇溪东村和龟垟村的55户村民先后盖起了房子,为办理产权证,村民们将《建房用地批准书》等相关证件交给泰顺县B公司委托代办房产权证,并交付了办证费用。4年后,证件迟迟没有办理成功,B公司一夜之间人去楼空。3月22日,55户村民一起诉至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人民法院三魁人民法庭,82岁的刘爷爷也在大家的推选下,当起了本次案件的诉讼代理人。
“村民们来立案的时候情绪都比较激动,他们好不容易攒点钱盖了房子,公司里的人说能给他们办好证件,没想到最后证件没办下来,公司也解散了,一直以来的期待落了空。”经办法官明白,山区里的百姓不容易,建房大量消耗了他们的精力和财力,这本证更是寄托了整个村子几十户百姓的希望,一股脑儿地作出判决很容易,但这起群体性的纠纷并不一定就当然化解。把调解工作做好,避免双方矛盾激化,才能真正解决问题。
组织调解前,经办法官联系了案件被告。被告表示自己并非故意躲避,只是原告众多、欠款也不少,自己目前无力承担。
“我们会努力进行调解,帮你争取还款时间,但调解是需要双方都有积极意向的,希望你能勇敢地站出来,和大家一起把问题解决!”聊天过程中感受到被告尚有还款意愿,也在积极打工筹款,经办法官随即与原告代理人老刘沟通,让其向村民们转达被告的歉意和调解方案,然而起初部分村民表示不能接受:“被他们耽误了这么久的时间不说,连一句交代都没有就直接解散了公司,这么没有诚信,不知道哪天又跑了,必须让他立即还钱!”
对此,经办法官和三魁法庭干警协同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深入做工作,告知众人被告当前境况,客观分析宽限还款日期、强制执行等行为的利弊。经过多日努力,55名原告最终全部自愿接受调解。书记员感受到村民们的急切和不安,加班加点复核当事人身份信息和相关案件材料,以最快的速度完成了55份调解书的司法确认预登记工作。
“阿姨,这个材料您务必收好,你们已经达成了调解协议,如果后续被告没有按时还款,您可以直接拿着这份材料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是书记员第3次为了该案来到村子里,部分热情的村民已经亲切地称呼其为“小徐”。发放调解书现场,小徐向陆续前来的村民们解释调解书和司法确认预登记的法律意义,同时记录下村民的银行卡号以便被告日后还款。
从立案到成功调解,经办法官带领书记员小徐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将一纸诉状化为一份调解,将55户村民的焦虑、埋怨化为理解和宽容。“目前三魁法庭正在努力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维护农村社会平安稳定,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乡村建设,我们作为人民法庭能做的还有很多。”经办法官说道。(来源: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人民法院、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春节期间,浙江法院一“执”在路上 共出警执行500余人次,做到“随时找到人、事事有人管”】
为了让群众过上暖心年、安心年,浙江法院执行干警春节期间一“执”在路上。近日,省高院发布消息,据不完全统计,春节期间全省法院执行干警共备勤3200余人次、出警执行500余人次,线上处理执行线索百余条,做到节日期间“随时找到人、事事有人管”。
被执行人兰某、马某是在义乌做外贸的生意人,因一起合同纠纷被诉至义乌法院。法院调解由义乌市某进出口有限公司分期支付金某货款720142元,兰某、马某承担连带责任,之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春节专项执行中,执行干警将兰某、马某带回法院。两人表示,受疫情影响生意不好做,名下房子等也都抵押出去了,实在没钱。“没有诚信就是断了自己的财路!”执行法官在对两人批评教育之余,鼓励两人要有信心。兰某、马某当场表示变卖结婚时购置的金银首饰来履行债务。多方筹措下,两人当场履行10万元,双方达成和解。
诚信比黄金更重要。即将为人父的被执行人谢某在虎年上班第一天就来到温州鹿城法院,将好不容易凑到的84万余元还给银行,同时与申请人银行方面达成和解。同样坚守承诺的还有一起道交损害赔偿纠纷的被执行人陈某。他无力一次性全额支付赔偿款,舟山定海法院善意执行,促成双方和解,由陈某先支付一部分,以后每月发工资后第一时间交付执行款。
坚守诚信,才能获得善意理解;一处失信,则处处受限。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中,被执行人郑某的父亲到玉环法院送去执行款。原来,他女儿郑某是一起标的额较大的涉民生案件被执行人,且履行态度消极。法院把失信曝光台“搬上”大荧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成为电影开场前的“广告”。案件执行完毕,郑某也从失信名单上撤了下来。而在另一起案件中,被执行人董某找各种理由拖延支付工资,直至被拘传至嘉兴南湖法院,面临依法拘留的处罚,董某这才慌了,赶紧凑钱给工人发放工资,并缴纳了罚款。
有的人不仅拒绝履行,还想方设法逃避债务,甚至构成犯罪。季某、周某夫妇因生意亏空欠下多处债务,房产被永嘉法院司法拍卖用于偿还债务。为分到部分房屋拍卖款,两人找来侄女郑某某合谋伪造虚假债务,最终被法院发现。日前,季某、周某、郑某某因虚假诉讼罪被法院判刑。
对于执行干警来说,执行并无节假日之分,得到线索的第一时间就要跟进。台州黄岩法院执行督促团队针对涉民生案件开展诚信专题宣讲,现场宣读《诚信履行告知书》,元旦春节期间有效督促110起案件当事人主动履行;丽水莲都法院以“共享法庭”为抓手下沉执行力量,指派18名执行干警与全区227个村社结对,春节期间利用“共享法庭”向66名当事人进行普法宣传,成功督促自动履行22起,到位标的104.1万元。
浙江法院的高效执行还得益于数字化手段的综合运用。因申请人急需发放民工工资,杭州钱塘法院的执行干警在收到案件后,迅速从被申请人银行账户中扣划已保全到的1900万元,并借助“案款一件事”场景应用高效办理出账,从执行款入账至当事人收到1900万元退款,总计用时5小时;天台法院与交警部门加大车辆协作查扣力度,通过“执行司法拘留一件事”向交警大队发送协助扣押函,由交警在日常巡查中对被执行人的车辆进行查扣并移送法院执行,元旦春节期间累计扣车50余辆。
【#蛋糕撒金箔商家被起诉10倍赔偿# :非食品添加剂,不能用于食品】近日,浙江温州,龙港法院审结一起给蛋糕添加金箔引起的纠纷案件。此前蔡某因订购的蛋糕上撒有金箔等非食用原料,要求甜品店退款并按10倍赔偿。据了解,国家最新规定明确指出金箔不是食品添加剂,不能用于食品生产。甜品店表示,对新规并不知情,且蛋糕有照片和说明,故不愿赔偿。最终经调解甜品店当场赔偿了1280元,同时,甜品店因在食品中添加金箔,也受到了相应惩罚。@西部决策 网页链接
还钱!温州多名老赖被曝光!
温州法院公布了一批失信黑名单,其中,金额最高的是297万元,最低的是0.67万元,也就是6700元。
当代社会6700元,并不算太多,为了不到一万元的钱,上了法院的黑名单,个人觉得不值得!仔细看了一下,不到一万元的还不止一个!
要知道,上了黑名单,坐飞机是受限的,买房子受限,住星级酒店也受限……更可怕的是,子女的信息也可能被曝光出来!不单是害了自己,也害了后代!
俗语说:有借有还,再借不难!借钱不还,你让人家还怎么跟你继续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