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很多关于综合执法类改革编制转换的相关言论,之前很多综合执法机构人员是事业编,尤其是区县一级的综合执法机构大多数是事业编制。随着改革,有些人希望从事业编制转换为参公管理编制。根据一些实际提出一些自己的见解:
1、现在参公编与行政编都是通过公务员考试招录的,以前一些地方存在事业编改参公,但是现在几乎不可能了,因为各地对编制卡的很严,非常严格。
2、很多地方参公与行政是上下互通,本人见过地方组织部相关的文件,身边也有从二级单位调到机关担任科长,副科长或者办公室主任。只要是看机关有没有空位置。
3、省市县区执法总队、支队、大队基本上就是参公管理单位,只是老人老办法,之前是事业编的还是事业编,基本上不会由事业编改为参公编,只有通过公务员招录考试的人员是参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