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退休7年卫生局长被审查!】
江苏省泰州市原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顾弘庆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泰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悉:顾弘庆曾任泰州市副市长、而且退休己有7年。顾弘庆被审查再次验证了“退休也要查”反腐举措。
为江苏省纪委监委点赞!!
8月28日,据江苏泰州“清廉兴化”官方微信公众号消息,兴化市市场监督管理稽查大队四级主办万智山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兴化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作为官员,需要对手中的权力保持敬畏之心,而不能任性,尤其不能乱来。因此,这位四级主办,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结果,还是被发现,受到调查,罪有应得。希望其他权力拥有者吸取教训,千万不能在权力面前失去理智,不能忘乎所以,不能盲目自大,在法律和纪律面前,谁也没有特权。
泰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田光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泰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泰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吴国华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泰州审查起诉阶段通知辩护案件增长97%】
记者近日从江苏省泰州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于2021年10月与泰州市司法局共同制定出台的《关于开展审查起诉阶段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试行一年来,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共向法律援助机构通知辩护案件328件,同比增长97%。
据介绍,实施办法在法律规定的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辩护和可以通知辩护的情形基础上,将刑法规定的483个罪名中的150个纳入通知辩护范围,在审查起诉阶段一律由检察机关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辩护,主要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四个大类。同时明确,共同犯罪嫌疑人未委托辩护和犯罪嫌疑人不认罪两种情形可通知辩护。法治日报--2022年11月07日--政法--泰州审查起诉阶段通知辩护案件增长97%
泰州海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运营部部长申正红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泰州海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运营部部长申正红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海陵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来源:清廉泰州
泰州海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运营部部长申正红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海陵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来源:清廉泰州
【胜诉案例】:被拆迁人被传唤至派出所后于派出所内签订补偿协议,如此传唤合法么
文/王韶东、黄艳
【案情说明】
2020年11月30日凌晨,江苏省泰州市某镇派出所接到当地某房屋征收服务中心项目负责人报警,报警内容为项目部与镇负责人员、拆迁指挥部工作人员正在拆迁区域内某村委会办公室开会,有村民闯进会场大声吵闹,导致会议无法正常进行。接警后,派出所进行了受案登记,以涉嫌扰乱单位秩序建议调查处理。11月30日下午1点多,将村民Z、S等传唤至派出所。
在民警传讯过程中,村民S向办案民警表示,其因为看到村民Z在微信群里说另一村民C在于拆迁办工作人员谈事情时引发心脏病,S、Z等五六个村民于11月29日晚上11点多钟一起去到村委会帮忙。到村委会之后,听说有人在南边会议室开会,村民们就去了南边会议室。负责副镇长看到村民后从会议室走了出来,村民Z与副镇长发生了口角,但村民并未进入会场扰乱会场秩序。
笔录制作完毕后,村民S并未得到允许回家,而镇政府工作人员及拆迁指挥部工作人员在派出所内一间办公室对村民S一直做搬迁思想工作,要求村民S立刻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否则将继续羁押,甚至威胁将村民S转移至其他羁押场所并声称会“留案底”、“影响孩子升学就业”。2020年12月1日早晨6点多,村民S因不堪忍受这种精神上的折磨,也畏惧于到对方威胁内容的可能性,签订了搬迁安置补偿协议,后派出所允许村民S离开回家。
后,村民S将镇派出所起诉至泰州医药高薪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请求确认被告派出所于2020年11月30日至2020年12月1日对其实施的传唤羁押行为违法。
【庭审激辩】
村民S起诉称,被告派出所未按照法定程序对原告进行传唤,未通过法律规定方式通知原告家属,致使原告家属不知原告踪迹,且被告询问查证、羁押时间早已超出法律规定时间,在传唤羁押结束后,至今未告知原告案件处理结果,严重违法法定程序,应确认违法。此外,被告派出所实施传唤羁押的实质系参与非警务活动、参与搬迁,不具有正当性及合法性。
镇派出所则应诉称,因村民S等扰乱会场,造成会议中断,影响了正常的工作秩序,村民S因涉嫌扰乱单位秩序,派出所才出具《传唤证》对其依法传唤询问,并提供了受案登记表、传唤证、询问笔录等证据,主张其传唤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
【法院判决】
2021年9月,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派出所接到报案后进行受案调查,根据调查询问的情况决定对原告使用传唤证传唤,并根据案情将调查时间延长至24小时,传唤方式及时间并无不当。原告主张被告参与非警务活动,通过传唤方式逼迫原告搬迁,但未举证证明,对该项主张不予支持。但是,被告传唤证未填写原告离开时间,且原告调查结束后长时间滞留在被告办公场所于非工作时间与镇政府工作人员协商搬迁补偿事宜,原告在传唤期间的休息权未能得到保障,因此被告的执法程序存在轻微违法,但对原告权利未产生实际影响,应被确认违法。最终,法院判决确认镇派出所于2020年11月30日对原告S实施的传唤行为违法。
2021年12月,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二审审查,作出了维持一审判决的终审判决。
姜堰区城管局原局长缪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姜堰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来源:清廉泰州#信息快车#
江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曹卫东违规收受礼金礼卡等问题。曹卫东在担任赣榆县县长、县(区)委书记、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泰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等职务期间,先后收受下属和私营企业主等人所送礼金礼卡折合共计47.91万元;长期占用某私营企业主专门为其购置的奥迪A6轿车。曹卫东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7月,曹卫东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