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执法人员围殴垂钓者?6月29日,网上流传一段视频,一水库里,六名身着统一服装、穿着救生衣的人,在一艘小艇上拳打脚踢、围殴一名男子。
网友称是安徽省金寨县渔业部门工作人员所为,当地农业主管部门表示:视频中打人者为水库所在渔业经营企业工作人员与在水库垂钓者发生的冲突,并非网传的渔业管理部门公职人员。
目前,警方已经对此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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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且不论打人者身份到底是什么,视频中反映出来多人在船上殴打一人,这是清清楚楚的事实。
这种殴打他人,针对特定的人进行殴打,构成故意殴打、伤害,所侵犯的是人身健康权。
单从视频看,几人拳打脚踢肘击,虽然恶劣,但不一定对被打者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
如果仅是轻微伤以下损害,打人行为将仅以治安违法处罚。对此,《治安管理处罚法》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伤害他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但是如果有结伙殴打他人,则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本案六日围着一人进行殴打,属于典型的结伙围殴他人,情节比个人殴打他人更恶劣,对几人应在十日至十五日进行行政拘留处罚,并处罚款
假如被打者伤情达到轻伤以上结果,具体打人者则同时还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犯罪。依据《刑法》,伤害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而如果这些打人者被查明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即便是因为工作引发,同样构成故意伤害违法或者犯罪。因为任何法律均未赋予执法者暴力执法的权力。
因此,不管打人者身份如何,其行为都是涉嫌故意伤害的违法乃至犯罪。如果机关工作人员,除了追究法律责任外,还要面临相应的处分。
对于被打者,他当然有权要求打人者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如医药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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