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人大发布一批任免公告】
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78号)
2021年2月18日,海东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任命:
康永红为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和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主任;
马洪涛为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
免去:
范桂秀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人事和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现予公告
海东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2月18日
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79号)
2021年2月18日,海东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任命:
赵明军、马洪涛为海东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和监察司法委员会委员;
李军为海东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委员;
朵海生为海东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农村和环境保护委员会委员;
侃卓才让为海东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教科文卫和民族侨务委员会委员。
免去:
党浩邦、范桂秀海东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和监察司法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进青海东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委员职务;
靳雪宏海东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农村和环境保护委员会委员职务;
恒登海东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教科文卫和民族侨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现予公告
海东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2月18日
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80号)
2021年2月18日,海东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白洁为海东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赵幸福海东市商务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海东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2月18日
民和最新一则人事任免公告
4月20日下午,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朵海生,副主任陈海云、吕建青、白文才、王有连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朵海生作总结讲话,陈海云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马菊花关于石建军等同志职务任免议案的提请及基本情况介绍。拟任人选作任前发言。
会议决定任命石建军、王三山、杨元庆同志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屈长林同志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公安局局长;李长英同志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会议决定免去郭树强、马俊林同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李长英同志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马义文同志县公安局局长职务,景存山同志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职务。
会议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还交办了县十七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并就做好2021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出要求,强调要提高思想认识,完善工作机制,抓好跟踪落实,增强办理实效,力促代表意见建议得到有效落实。
县政府副县长马菊花,县人民法院院长星发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唐发彬,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董永涛,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负责人列席会议。
民和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公告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021年4月20日通过)
决定任命:
石建军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三山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杨元庆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屈长林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公安局局长;
李长英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决定免去:
郭树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马俊林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李长英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马义文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景存山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职务。
来源/民和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