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9年,正在赣南的蒋专员出门视察,突然一个老妪跪在他面前痛哭,求他饶过自己儿子——彭麻刁子。蒋专员一打听,原来彭麻刁子正是几个月前,假扮自己招摇撞骗的人。
这个蒋专员就是蒋经国,这时正奉命主政赣南,在赣南进行了大改革。蒋经国采取了一系列举措,查禁鸦片娼妓,肃清吏治,开办学校,受到老百姓的欢迎。几乎赣南的所有老百姓,都知道“蒋大公子”来赣南了,而且就抓贪官污吏、惩处坏人。
一日,江西赣州的乡村小路上,出现了一个头戴礼帽的巡视专员。他走到老百姓中间嘘寒问暖,问:“婆婆,奶奶,大叔,你们有什么困难吗?有没有人欺压你们?”老百姓吞吞吐吐不敢说话,这个巡视专员直接说:“放心,我是蒋专员,现在微服私访,谁欺压你们?告诉我,我回去把他们抓了起来。”
老百姓一听是“蒋大公子”,把当地地痞恶霸的名字报了出来,几乎是声泪俱下说着劣绅的恶行。巡视专员直接拍了桌子,说:“这群狗畜生,放心,等我回去把他们全部枪毙了。”“蒋专员”来到赣州的消息传出去,身负冤屈的百姓们纷纷前来伸冤,“蒋专员”的门槛都被踏破了。
而这个“蒋专员”一一见了前来伸冤的老百姓,并拿着纸笔,把百姓的冤屈记录下来,保证:“放心,我回去先把他们抓起来,替你们伸冤。”“蒋专员”来到赣州几天,几乎是不眠不休,接待着有冤屈的乡亲们。
而赣州的恶霸劣绅们听说“蒋专员”来了,而且还开起了衙门,接待受他们欺压的百姓,各个惶恐不安。这些恶霸劣绅为了活命,准备连夜逃出去,先避避风头。但是其中一个在当地有头有脸的大恶霸,同蒋专员的身边人有勾连,于是向蒋专员身边的人打听了一下,发现蒋专员最近一直没到赣州。
这下子,这个假蒋专员就露馅了,随即赣州的军警将这个“蒋专员”给逮捕入狱,开始严刑拷打审问。经过一番毒打,这个“蒋专员”交代了,原来他名叫彭麻刁子,是南康人。彭麻刁子,读过一点书,当过木匠。
但是在南康地主恶霸的欺压下,家里入不敷出,连肚子都填不饱。彭麻刁子看到恶霸劣绅大肚便便,搜刮民脂民膏,当地官员官官相护,给这些恶霸劣绅当“保护伞”,气就不打一出来。他听说了蒋专员到赣南,进行改革的消息,决定假冒“蒋专员”,替老百姓们伸冤。
蒋经国也听说了这个事情,命令赣州军警仔细查验,查明事情缘由。后来,蒋经国因为公务繁忙,把这件事情给忘记了。而彭麻刁子遭到赣州当地的恶霸劣绅的报复,被关入死牢中,准备秋后处决了。
彭麻刁子的老母亲为了救儿子,赶到蒋经国的办公地点,就在门口苦等。一天,蒋经国刚走出公署的大门,准备外出视察,一个老妪扑到他的面前,求他放过自己的儿子。蒋经国把老婆婆扶起来,仔细听她述说冤屈,才知道这个老妪正是假冒自己的彭麻刁子的母亲。
为了了解事情的真相,蒋经国专门去往赣州,同彭麻刁子见了面。这时的彭麻刁子被打得奄奄一息,身上的衣服变成了血衣,还是稳稳坐在板凳上。
蒋经国问:“你为何假冒我?这对你有什么好处?”
彭麻刁子冷冷地说:“对我没有好处,就是闹着玩玩,吓吓这些贪官污吏也是好的。”
蒋经国看着这个立马要被押赴刑场的人,却没有一丝屈服的模样,倒是有了几分好感,他转身离开了。蒋经国回到公署后,让秘书下达了一道命令,要求赣州军警将彭麻刁子释放,并严令“如彭麻刁子出狱后丢了性命,必严查赣州。”
蒋经国怎么不知道,赣南乃至整个国统区的真实情况,只是他理想中的改革,最终也只能浮于表面,并不能真正撬动恶霸劣绅们的利益。
暴力抗法零容忍!铁山港一男子酒后袭警被刑拘
配合民警依法执行公务,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但仍有少数人以身试法,“肆意妄为”,拒不配合民警开展正常执法工作,挑衅法律的权威,最终必将受到应有的处罚。
近日,铁山港分局办理一起
涉嫌袭警罪的案件
强有力维护了法律尊严和民警的执法权威
11月5日,南康派出所接报称,在铁山港区南康镇龙门居委会某村一小卖部内有人打麻将扰民。民警随即赶到现场,在场打麻将的群众见到警车的到来立马散开了,此时麻将机旁还坐着一名身穿红色上衣的男子,民警故上前盘查。
起初,民警想让其出示身份证核实登记情况,但红衣男子唐某某拒不配合民警的检查。此时,唐某某因喝酒存在抵触心理,起身对民警进行推搡,试图抢夺民警单警装备及执法记录仪。唐某某借着酒劲多次用言语侮辱谩骂、推搡执法民警,最后更是在民警多次警告后仍用拳头殴打民警,导致民警头部、脸部多处受伤。
11月6日,犯罪嫌疑人唐某某(男,53岁,南康镇人)因涉嫌袭警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成为2021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以来北海市铁山港区首个因涉嫌该罪名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
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其中袭警罪独立成罪,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来源:铁山港公安
江西省抚州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罗富杨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据江西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江西省委批准,江西省纪委监委对抚州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原副书记,市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罗富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罗富杨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与他人串供,参加迷信活动;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职务晋升工作中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利用职务影响,通过民间借贷谋取私利;违反工作纪律,违规为他人出具内容虚假的案件材料;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罗富杨身为政法系统党员领导干部,背弃初心使命,理想信念丧失,热衷风水迷信,法纪观念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利用职权,放贷敛财、收礼受贿。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江西省委批准,江西省纪委监委决定给予罗富杨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罗富杨简历
罗富杨,曾用名罗富洋,男,汉族,1969年7月出生,江西兴国人,大学文化程度,1991年9月参加工作,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1年9月至2006年2月,历任兴国县公安局龙口派出所民警,局治安科副科长、科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2006年2月至2007年12月,宁都县公安局政委(副县级);
2007年12月至2009年9月,历任石城县政府县长助理、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2009年9月至2012年7月,南康市政府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2年7月至2013年2月,赣州市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正处级)、公安分局局长;
2013年2月至2014年5月,历任赣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书记、副局长,章贡区政府副区长、赣州市公安局章贡分局局长;
2014年5月至2016年12月,历任赣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常务副局长;
2016年12月至2019年8月,江西省公安厅指挥中心政委;
2019年8月至2021年1月,历任抚州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21年1月,被免去抚州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
(江西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