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贴我车,还要拖走?老子撞死你们!"湖北黄石,发生了一件奇葩事,交警在某路段巡查时发现一辆白色轿车违停,于是开具了违法停车告知书,52岁车主高某返回后发现车子被贴,心里很不爽。故强烈要求交警撤销处罚,交警当即拒绝。
遭到拒绝的高某心里极度愤怒,竟把轿车停在马路中间,导致现场交通一度严重拥堵。交警赶赴现场协调时,高某再次要求交警撤销违停处罚,交警再次拒绝并要求挪车,否则,将会通过拖车将高某车子拖走。
高某一听要被拖走,心里更火大,竟开车撞向执勤交警,事故造成两名辅警不同程度受伤。目前高某已经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侦办中。
高某的行为太不理智了。一个52岁的成年人,很难想象会做出如此不理智的举动,难道52年来,高某长得只有年龄吗?
高某得知自己的车子被贴罚单后,心里不爽,把车开到路上,造成后方车辆严重拥堵,属于无事生非,寻求精神刺激和心里平衡,想借此方式强行让交警让步撤销罚单,严重冲击社会秩序,已涉嫌寻衅滋事罪。
所谓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根据《刑法》293条,严重冲击社会秩序的寻衅滋事行为会被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
高某的行为是否涉嫌袭警罪?
虽然新闻中没有提到高某以袭警罪被拘留,但是高某得知自己车辆被拖走时竟开车冲向现场执法辅警,造成两名辅警不同程度受伤,因此,高某又涉嫌袭警罪。
袭警罪是我国今年3月1日新实施的罪名,旨在维护人民警察权威性以及人民警察从事事业的危险性。
有网友有疑问了,高某造成了两名辅警不同程度受伤,辅警不算正式编制民警,不构成袭警罪吧?
司法实践中,辅警在交警指挥下实施的执法行为应视同交警执法,本案事发时,在编交警和辅警共同处置高某的违法行为,交警和辅警的执法行为具有一体性和整体性,不可分割,因此高某暴力冲撞辅警的行为属于暴力袭击正在执行公务的人名警察,应认定为袭警罪。
依据《刑法修正案(九)》第277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此,一旦高某涉嫌袭警罪和寻衅滋事罪的罪名成立,高某即将面对数罪并罚。
原本200元罚款就能解决的问题,这下看来没个三四年班房是搞不定了。还是那句话"莫冲动,冲动是魔鬼!"
对于高某被贴罚单后怒撞辅警的行为,你怎么看?
关注@张宁律师 ,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黄石头条#
#莆田头条# 想抢回驾驶证,他张嘴咬交警!
日前,莆田黄某骑电动车逆行,在黄石兴美街被交警拦下,随后出示驾驶证,交警发现问题没有当场归还证件。黄某急了,竟然充上咬交警的手臂,经鉴定为轻微伤!
近日,荔城区检察院以黄某涉嫌妨害公务罪提起公诉,被判处拘役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