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楚网黄石新闻网(东楚晚报) (记者 熊峤 文/摄)昨日,黄石港区法院对被告人张某占据他人房屋的行为予以强制执行,搬迁了张某在房屋内的物品。
被告人张某与原告李某的前夫是朋友。1999年,因张某暂时无房居住,李某的前夫便将自己的一套空房借给张某居住。2005年,原告李某与前夫离婚后,该房判给了李某,然而李某多次要求被告张某归还房屋,却遭到了张某的拒绝。
2012年,黄石港区法院经过审理,判定被告人张某归还房屋。面对法院的判决,被告人张某仍拒不执行,并采取不接电话,不见面等方式躲避法院的工作人员。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黄石港区法院于昨日依法入户,对张某宣读强制执行决定,并对张某在房屋内的物品进行封存搬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