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实名举报?特错大错!首先,叶家人在网络社交平台发帖谈论案件,不属于举报行为!即便是实名也不算举报!凡有举报,必有受理机关。比如案发地的纪检委、检察院、政法委等。书面材料可以,这些机关的官网也可以。只有这些机关可以进行查处举报事件。而社交平台(抖音、快手、头条等)都没有受理、查处举报材料的权力和能力。所以,叶家人不走正式的举报投诉途径,只是利用网络社交平台发帖可以信口开河的便利,达到混淆视听、赚取同情、抹黑政府和司法部门目的。请问,你把杞县公安局作为被举报?一方,把叶家人作为举报方,受理举报、调查处理的又是谁?叶家人的举报由哪一级、哪个部门受理?这算怎么回事?!国家对信访有专门的法律依据,叶家人发网帖根本就不能视为举报!案件明明已经完成侦查,和检察院的审查,向法院提起了公诉。叶家人还要在网上发帖胡说八道,显然她们不相杞县司法部门也不相信开封市检察院和中级法院!
此文,送给无良的自媒体人,你们在误导网友、误导舆论
你说的不对吧,如果是故意断电,打个95598投诉电话试试,不要说一个小所长,就是局长也吃不了兜着走吧//@小山村的狼哥:供电局是央企,财政人事不归地方
《县委大院》编剧,你是从火星来的吧,一个乡镇供电所所长,居然敢为难县长联络员?《县委大院》名场面又出现了,小林去长岭村挂职担任第一书记,为了好开展工作,村主任带着小林宴请了供电所长,或许是小林不懂事儿,也或许是真不喝酒,结果在喝酒的时候就没有干,这就就记恨上了!村里要发展自然离不开店,村主任也是一片好心,小林确实也挺真诚,但是在供电所长看来就是不懂事儿,所以在村里大棚需要浇水的时候,居然不给供电,甚至小林打电话的时候还故意说不在用来推脱,这很明显是来自所长的报复!但是仔细一推敲,这完全站不住脚跟好么?第一:小林是第一书记,又不是真正的话事人,这个是村主任去哪里了,所有群众只招第一书记,不找村主任三宝,作用村里的支柱产业,难道不是他最应该着急,在剧中三宝虽然有些小滑头,但是在位群众着想这方便他可不差事儿哈!
#职场中遇见延长试用期该怎么办?#
超过试用期仍按试用期发工资,属未足额发放,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权。
佳木斯的热化公司(达尔凯)年年被老百姓投诉,打市长热线,居民家里温度就是16℃ 你们这私企太没有良心了。年年热化钱收的心安理得,不干人事这是在坑害老百姓。
#疫情期间被无故辞退怎么办?#
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不要求继续履行,要求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
#公司不发工资,如何维权?#
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离职,不满一个月单位扣除一个月工资合法吗?#
不合法,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女子举报父亲被打死一案宣判了,一个无期,一个判刑8年,赔偿119240.08元,判无期的要上诉,判8年的认罪了!
法院判了,没有什么人逍遥法外,也没有什么人事被无缘无故打死的,没有所谓的黑幕,现在一切都算水落石出了吧!
这个案子结束了,可是那小作业的事儿没提,可能这是两码事,就是不知道看了这十几万的赔与网上说的400万差距有点大呀,而叶家自己在医院还花了将近八万,也就是说这又是写作文,又是撒泼,又是下跪、又是装傻、又是脱裤子才挣了3万块钱,而且还可能面临着法律的惩罚,据说这写小作文的还可能受到学校的处罚。不知道这样的结局这叶家能否接受,是否还会出什么幺蛾子呢?
大家拭目以待吧!
君君老师您好!我在12315上举报了一个餐馆,因为考公检法单位,这个举报影响政审吗[流泪][流泪][流泪]
#不发工资怎么维权#
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权,可拨打12348免费法律服务热线电话寻求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