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公文用语怎样做到简练平实?
【解答】公文写作以处理公务为目的,具有高度的政策性、法定的权威性和规范的程式性,这就决定了其在语言材料、表现方法的选择上有自己特有的要求,并形成独特的语言风格。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做到简练平实,通俗易懂,这是由公文本身的性质和特点所决定的,也是公文写作的一条基本要求。特别是在遣词造句方面,一定要做到字斟句酌,简洁凝练,“意少一字则义阙,句长一言则辞妨”(刘勰语),力避令人费解甚至误解。凡属反映事物的性质、特征,表示事物的程度、范围、优劣等,用语一定要恰如其分,给读者以肯定、明晰、确切的认识,不能使用诸如“大概”“估计”“可能”“也许”等模糊度较高的词语。要用极省减的文字表达尽可能丰富的内容,做到言简意赅。注意培养一种“精雕细琢”的写作作风,在写作过程中认真推敲,反复修改,竭力删掉那些可有可无的字词句段,毫不可惜,以期达到“句中无余字,篇内无赘语”的境界。还要讲求“扬质朴,弃靡丽”,像马克思那样“用无产阶级的平凡的、质朴的、实在的、日常的问题提法”,像鲁迅先生所说的那样:“有真意,去粉饰,少做作,勿卖弄”,语义要鲜明,用语要得体,不能装腔作势,哗众取宠,浮华藻饰,刻意雕琢,而应当是追求在朴实之中见神奇,看似平常却奇崛,这是公文最本质的要求。因为公文是实实在在的办理公务的工具,不需要粉饰做作、废话连篇和故作高深,而要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传递信息,便于受文者浅显易懂,一目了然地理解其内容。著名教育家叶圣陶先生在《公文写得含糊草率的现象应当改变》一文中曾经说过:“公文不一定要好文章,可是必须写得一清二楚,十分明确,句稳词妥,通体通顺,让人家不折不扣地了解你说的是什么。”

因此,就要求在用词上使用规范的书面语言,不用口语和方言土语;使用含义明确、范围限定的词语,避免使人产生歧义;不能随意使用外来词和时髦新词语;采用消极修辞手法,不能滥用文学语言。不需要文学性的细腻刻画,着意烘托,也不要求学术性的探幽索微,艰深爬抉。为了便于理解和应用,需要以朴实无华的语言直述不曲,使读者获得简洁明快的阅读效果。
由于客观事物往往是纷繁复杂的,能以直白平实的语言将事情表述清楚并不容易。但也只有朴实无华的语言才能为广大读者所接受和认可,便于公文内容的理解和贯彻执行。试想,如果文字艰深晦涩,生僻难认,怎么能达到行文的目的呢?由此可见,公文语言的威力不在于华丽辞藻的堆砌,而在于朴实无华。
单位新来一个公务员,20来岁的小姑娘,家是村里的(此处只是介绍,没有任何歧义,我爷爷也是村里的,父母也是后来才到的城里),相貌一般。刚开始还觉得挺好的,因为业务关系一起去业务单位办过两次事,让我对她有了不同看法。

因为业务需要我们去了某单位,对方业务科室的科长接待了我们,沟通交流完毕后因为后续有些数据还需要再沟通,所以对方科长让手下的科员和她互留微信,方便以后的操作。这个小姑娘始终就没听,一直要加科长微信。最后还是加了科员,科长没让她加。我心里很清楚,之所以是科长接待只不过是礼貌和尊重罢了,具体业务就是人家手下的兵在做,兵对兵嘛。
还有一次是出门时候为了省事(公车不允许开回家)没开公车,我开自己车。结果办完事下雨了,我想的是这个单位距离她住的地方近,没多远,她自己走回去就行,或者我绕一圈送她。对方单位就客气了一句:要不我们派个车送送她吧。我还在客气:不用不用,我开车呢,送她就行了。结果这姑娘:行啊,哥,你回吧,我让他们送我。。。。。
不知道是我过于out还是她过于嚣张。之后我是从来不和她出门了。

因为丹东父女袭警一案,袭警罪这个罪名火了最高院说了慎重不捕不诉。从2021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颁布以来,袭警罪刚刚诞生十六个月。也难怪会产生如此多的歧义。我的这个视频的确是由丹东父女袭警一案引发而来,但我今天不分析父女俩的对错,不做判断够罪与否。我想把最高院关于袭警罪的立法本意和相关指导意见的规定转述给大家。大家自作评判。#丹东头条# #丹东袭警事件#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第五款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按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如果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也就是说,妨害公务罪的最高刑期为三年,而袭警罪的最高刑期为7年。袭警罪出台后,尚未就此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但是此前两院一部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依然适用。
指导意见中规定,袭警行为包括实施撕咬、踢打、抱摔、投掷等对民警人身攻击的,实施打砸、毁坏、抢夺民警正在使用的警用车辆、警械等警用装备、对民警人身进行攻击的。同时还规定对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民警虽未实施暴力袭击,但以实施暴力相威胁的。应当以妨碍公务罪进行处罚。袭击正在执行公务的警察要么构成袭警罪,要么构成妨碍公务罪。构成袭警罪需要具有暴力行为,而妨碍公务罪无需有暴力行为,以暴力相威胁就足以定罪。
袭警罪是具体行为犯,指导意见中对袭警情节轻微或者辱骂民警,尚不构成犯罪,但构成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依法从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指导意见还规定,实施暴力袭警行为,造成多人围观、交通堵塞等恶劣社会影响的,在从重处罚的基础上,酌情再从重处罚。而且一般不得适用缓刑。同时规定,要准确认识袭警行为对于国家法律秩序的严重危害,不能将袭警行为等同于一般的故意伤害行为,不能仅以造成民警身体伤害作为构成犯罪的标准。要综合考虑袭警行为的手段、方式以及对执行职务的影响程度等因素,从严追究刑事责任。对于袭警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不适用刑事和解和治安调解。
指导意见同时强调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的袭警案件,应当从严掌握无逮捕必要性、犯罪情节轻微等不捕不诉情形,慎重做出不批捕、不起诉决定。
从以上规定可以得出如下结论:袭警罪以使用暴力为前提,而且不以对民警造成身体伤害为入罪条件,至于打耳光属不属于打的范畴,大家可以根据生活常识进行判断。如果没有使用暴力,但使用了暴力威胁,依然构成犯罪,依法以妨碍公务罪定罪处罚。

以上是我对刑法及相关袭警罪的指导意见所做的转述,希望大家通过我的视频能够充分的认识到刑法对袭警罪的规定和认定标准。
法律是严肃的,对任何行为的定性都要以实施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可感情用事,任何人也不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作为旁观的我们,更不可以不知事件全貌,贸然发声。
如果您认为郝某不构成犯罪,请不用担心,是否能以有罪起诉毕竟是由检察机关说了算,是否认定有罪,还有人民法院。如果您认为郝某构成犯罪,又对他给予同情,就不要在网上发布推波助澜的文章和评论,毕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属于从重情节,好心帮了倒忙。
我是梅律师,梅律说法,说法不停,文明理智发声,共同营造清朗的网络环境。
《给青少年的漫画逻辑学》
看到这套《给青少年的漫画逻辑学》的时候,我的第一反应是想起当初在复习公务员考试时候的推理判断题,如果P,那么Q;除非Q否则不P;P→Q的逆否为-Q→-P……被结论和真题虐待的感觉仍然想起来就会感觉压力倍增。那时的我并不明白为什么那些题里面的字明明看上去我都认识,却无法理解到底是什么意思该怎么去做,最后仍是一知半解,放弃了不少。

所以,当这套《给青少年的漫画逻辑学》出现的时候,我就在想,这些知识真的能够用漫画的形式给孩子们讲清楚么?这么难的东西有是否真的适合青少年们。实际看到书中的内容的时候,觉得还是很清晰的,这套书将逻辑学分出了10本小册子,包括“命题”、“推理”、“与或非”、“蕴涵”、“可能世界”、“简单命题”、“公理系统”、“论证”、“谬误”、“悖论”这十个关于逻辑学的基础问题。
那么什么是“逻辑”呢?用通俗的话来说,逻辑就是正确推理的规律。而逻辑学家门借助符号,把我们日常生活中那些一直在经历却并不那么容易被发现的规律显现出来,让我们能够便捷地使用这些规律。
书的第一册帮助我们把“命题”从日常生活中“抓”了出来。一直以为的离我们很遥远的东西,原来就藏在我们日常使用的语言之中,那些能够直接判断与实施是否相符的语句表达就是我们说的“命题”,与事实相符的命题就是真命题,而不符合事实的就是假命题。而真假之外其实还有争议,不过并没有在这系列书中进行展开再讨论。

再理解了什么是“命题”之后,这本书开始从易到难,从简单到复杂。当你理解了命题,理解了它们是怎么从简单到复杂的时候,复杂的复合命题也就变得没有那么难了,因为我们可以通过将命题拆分成一个一个的最小的部分,直到它们不再包含其他命题的时候再分析“联结词”、使用真值表进行真假的判断(突然感觉公考笔试有救了)。而具体的分析方法和内容讲解则是在书的3-6册(“与或非”、“蕴涵”、“可能世界”、“简单命题”)之中,逐一进行了讲解。
在“具体”的讲解之后,这套书又逐渐升级到了宏观,比如超级有趣的“公理系统”。书中从德国的哲学家、数学家、逻辑学家莱布尼茨的一个奇思妙想开始:“建立一种普遍的、没有歧义的语言,通过这种语言,把推理转变成演算。”也就是后来的“人工语言”,通过这些人工语言,给出语义解释,建立公理系统,再从公理出发,推出一系列的定理。

其实说到“定理”,我们就很熟悉了,我记得在我小学的时期,在不懂什么是逻辑、什么是命题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学习并使用“定理”了,最开始是在数学课,然后逐步扩展到其他学科。那时老师并没有给我们解释什么是“定理”,它是怎么来的,只是告诉我们,记住并且按照其中的内容去使用就可以了,直到今天,我才补上了这一课,知道了它们是怎么来的。
另外我觉得很有趣的地方就是“人工语言”。如果你对逻辑有一定的了解,就会知道在逻辑学中的语言和我们日常使用的语言并不相同,在使用的时候经常会有类似“这真的是我们说的话么?”“为什么字我都认识可是理解起来好难啊”这样的感觉。弗雷格用人眼和显微镜的关系来比喻了日常语言和髯公语言的关系:
人眼很灵活,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自由调节,不过想要用人眼来观察细胞或原子就不太灵了。用显微镜来观察细胞和原子很趁手,可以看到肉眼看不到的东西。不过我们在研究的时候使用显微镜,日常还是人眼最方便。

这个说法真的是又形象又清晰,“人工语言”清晰准确,用来分析问题很适用,但是我们的日常生活依然是那些我们已经习惯了的语言,那些省略的、相似的、有趣的、内涵丰富的语言,才是最灵动的、最真实的、最生活的。“逻辑学”也是一样,当我们沉下心去研究的时候,它是最真实的,最趁手的,但是也不必担心有了“逻辑”就没了“生活”。
当然,这套书并非是为了“公考”才出的,它更多的是培养逻辑思考的能力,去理解那些从名字来看好像离我们十分遥远,我们却在日常生活中不断使用的学科——“逻辑学”。书后面有这样一句宣传语:“易懂且有趣,烧脑又快乐。知识和经验有可能会骗你,只有逻辑不会。”深以为然,这的确是一套快乐更烧脑的科普读物。
#读书笔记#
有个朋友考上了公务员,他们是情侣,毕业后相约考公务员,男孩没考上,女孩考上了青岛公务员,男孩觉得配不上女孩。有一对情侣他们是大学同学。两人相约毕业之后一起考公务员,但是女孩子一次性通过了,男孩子却考了两次都没通过。无奈之下只得干起了销售行业。

两个人在大学时期谈恋爱,两人的感情非常好,任何事情都无法催倒他们。而且他们非常喜欢青岛这座城市。男孩虽然没有考上公务员。但是女孩子一直鼓励和支持他。他们毕业于985研究生好几年了,公务员一般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女孩子认为公务员性价比特别高,而且比较有体面和稳定。她现在每月有五千到手每月了,公积金的话单位个人都要交的,总共是一千多。年终十三薪是五千。精神文明奖是一万五,年终奖是一万五。全年下来差不多一年年薪有十一万的样子,我特别羡慕她,一个女孩子十几万已经非常不错了。
时代总是在不断地变化的,我们也不可能百分之百保证每年的政策一样,更不能保证区域单位情况甚至是个人都一模一样,为了不让大家造成误导或者对号入座。请各位亲爱的朋友们以最终报考单位实际情况为准。

男孩子是做销售员,他做的什么产品呢,刚开始以为他做国外的牌子,但是他坚持做国产,希望把国产做好,但是在青岛的话进口产品比较好,两人打算目前买房子,我告诉她要做好很多规划,买房后肯定要结婚生孩子,那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他们买房的时候发生了歧义,男朋友认为二手房都已经差不多了,全国很多城市房价下跌,像青岛从2016的火车站北站的越秀新汇兰湾不到8000,2009涨到了两万八,好像去年又跌价了。到底是谁在控制房价呢?他们两女孩坚持买市中心,男孩觉得房车贷特别有压力,女孩子要跟我借点钱,说是买在市中心比较合适一点,我的天,老铁们,要借吗?你们认为一个女孩子11万的年薪在青岛,他们买房子是买在市中心比较好一点,还是买房子比较偏远且便宜点好一些,欢迎大家在下方讨论和留言哦。#公务员##国考##研究生#

不是很赞同郑强教授这个观点。第一,我想大部分老师追求的不一定是大富大贵,或者超出社会平均水平很高的收入,但至少收入水平应该要能维持一家人的吃穿住行吧。多年来,连教师法说教师工资应不低于公务员工资,在很多地方都还没有实现。
第二,高校老师即使追求高收入,只要是合理合法的,只要是完成好自己本职工作的,又有何不可,难道要高校教师们安贫乐道?当然,中小学教师是不允许随意去兼职,补课等。
第三,世界上所有教师的收入都不是最高,这话就很有歧义了。任何一个职业都没办法去和巴菲特,比尔盖茨的收入去比,事实是,世界上有不少国家的教师,收入水平在该国是处于较高水平的。
第四,郑强教授的观点很犀利,很多观点也是很有道理,非常敬佩他本人的敢言敢做,但不代表他所有观点都是正确的。他自己敢不敢晒一下自己的收入,是不是已经超过了全国99%的教师?是不是有点站着说话不腰疼了。即使他的收入不算高,但每个人的追求不一样,郑强教授可能追求的是做官,为社会服务,以获得成就感和社会认同,但每个人的追求不一样,不必用道德来绑架所有教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