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1人接受审查调查,2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1人接受审查调查
温州市政协副主席林亦俊接受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夏汝红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台州市路桥区委原常委项小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来源 :清廉浙江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夏汝红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日前,衢州市纪委市监委对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夏汝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夏汝红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担当、不作为,严重污染系统内政治生态;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礼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违背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优亲厚友,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在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夏汝红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衢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衢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夏汝红开除党籍处分;由衢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夏汝红简历:
夏汝红,男,汉族,1965年3月生,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曾任共青团衢县县委副书记、书记、党组书记,衢县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室务会议成员、政研室主任,衢州市委办公室室务会议成员、市创建文明城市办公室副主任,衢州市信访局副局长、局务会议成员、局长兼市委副秘书长,衢州市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兼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二级巡视员。
(衢州市纪委市监委)
来源:清廉浙江
衢州市人民政府原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市招商局)党组书记童瑞堂接受衢州市纪委市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清廉浙江 今天
衢州市人民政府原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市招商局)党组书记童瑞堂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衢州市纪委市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童瑞堂简历:
童瑞堂,男,汉族,1957年11月出生,浙江龙游人,大专学历,1977年3月参加工作,197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7年3月至2013年11月 衢县县委工作队队员;衢县县委组织部干部;衢州市(县级)委组织部干部;龙游县委组织部干部;衢州市土管局干部、办公室副主任、衢州市经济开发区土管分局局长;衢州市国土局副局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党委副书记;衢州市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市招商局)主任(局长)、党组书记;衢州市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市招商局)党组书记。
2013年11月 退休。
(衢州市纪委市监委)
衢州市委原副书记、政法委原书记江汛波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3年至2018年每年春节前后,江汛波多次收受下属原干部方某某、某保险公司衢州分公司总经理翁某某所送的礼金礼卡,共计价值人民币5.5万元。江汛波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7月,江汛波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同年8月取消退休待遇,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衢州市衢江区大洲镇人大主席王炜达接受衢江区纪委区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衢州市衢江区大洲镇人大主席王炜达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衢江区纪委区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王炜达简历:
王炜达,男,汉族,1971年10月出生,浙江衢州人,1996年8月参加工作,1999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大专学历。
1996年8月至2021年3月,衢县(衢州市衢江区)后溪镇农机员,衢江区浮石乡(浮石街道)农机员,衢江区大洲镇副镇长,衢江区大洲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衢江区大洲镇人大主席。
(衢江区纪委区监委)
4人接受审查调查
宁波市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党委委员、副主任冯灿焕接受宁波市纪委市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常山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刘石平接受衢州市纪委市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三门县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王广法接受台州市纪委市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温州瓯江海事处原处长毛一峰接受浙江海事局党组纪检组纪律审查和温州市鹿城区监委监察调查。
2人接受审查调查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张海潮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经国家监委、浙江省监委指定管辖,金华市监委对其监察调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原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市招商局)党组书记童瑞堂接受衢州市纪委市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常山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刘石平涉嫌受贿一案,由衢州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0月9日,衢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石平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身陷囹圄,谁再为他“买单”?】
“本来都快退休的人了,却晚节不保,亲手毁掉余生,我该如何面对我的家人……”2021年4月13日,随着法槌落下,衢州市柯城区黄家街道党工委原副书记、办事处原主任王春木因犯受贿罪等罪行,被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年过半百的他,只能独坐高墙之内,接受法律的严厉制裁。
01
爱好麻将的他,喜欢让他人为其赌博买单
王春木出生于一个贫困的农村家庭,靠着组织的培养和自身的努力,慢慢从一名乡镇普通干部走上了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等领导岗位。然而,随着年龄的增大,特别是2013年当上黄家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后,王春木感觉在仕途上已经没有大发展了,便动起“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歪心思,好赌的他便经常与部分村干部、工程老板等混在一起打麻将。
“赢了我拿走,输了有人给我买单。”任何赌博都有赢有输,好赌又牌技不好的王春木却从不担心这个问题,他深谙工程老板想要在工程项目上得到关照的心理,在赌桌上套现权力,不仅心安理得地“来者不拒”,还迫不及待地“主动出击”。
“他打麻将经常不带钱,喜欢赊账。我会送他筹码,也会把他输我的钱直接免掉。”
“他会有意无意地说最近手气不好,输了很多钱。”
“他让我帮忙处理欠下的赌债。”
一个个“牌友”老板在调查中道出了真相。而尝到赌桌上有人买单的“甜头”后,王春木越玩越大,打麻将的频率越来越高,经常一玩就是通宵。经调查,2010年至2015年期间,就有多位“牌友”老板在王春木的暗示明示下为其偿还赌债、垫付赌资、免除赌债,共计7万余元。
02
自认为钱没有直接进口袋,就不是违纪违法
欲望之门一旦打开,便欲壑难填。面对工程老板和村干部的拍马奉承和糖衣炮弹,精明、爱占便宜的王春木彻底放下警惕心,从受贿到索贿,所有他利用职权提供过帮助的人,都成为他的“买单人”。
2009年,还是柯城区东港街道副主任的王春木,分管街道征地拆迁工作。在协调处理项目施工涉及农户的政策问题时,王春木认识了项目老板徐某某。
“我想竞拍一辆车,最近比较忙,你能不能去帮我报个名?”2016年下半年的一天,徐某某突然接到王春木电话。第二天,他便以王春木的名义交了1万元的购车押金。
这样的把戏,已不是第一次上演。2012年,王春木以手头紧为由,让徐某某帮其偿还2万元债务;2015年,在王春木的暗示下,徐某某送了5000元的足浴消费卡;2016年,王春木借口没带钱,让徐某某为其儿子支付5000元醉酒闹事赔偿款……
减免债务、添置新衣、支付私人请客费用、收受烟酒海鲜……自认为钱没有直接进口袋就不是违纪违法的王春木,多次向“有求之人”开口,让他们为其个人消费、家庭开支买单。
“别人送给我现金,我都是拒绝的。”甚至在办案人员第一次找王春木谈话时,他还信誓旦旦地说自己是不收钱的。在无知与贪婪的作祟下,王春木在自认为的“安全之地”,一次次上演掩耳盗铃的索贿“戏法”。
03
为高额利息机关算尽,终为违纪违法行为“买单”
逐渐习惯享乐的王春木,开始动起如何不靠“死工资”发财的歪脑筋。
“我手里有些闲钱,有机会可以放出去赚些利息。”赌桌上王春木看似无心的一句话被“牌友”郑某某记在心里。当时郑某某在东港街道有一个低丘缓坡改造项目,王春木负责该项目的政策处理、监督管理。为讨好王春木,郑某某给王春木介绍起了“生意”。
“我们经常打麻将所在酒店的老板王某需要钱周转,月息5分。”2012年某天,郑某某告诉王春木这个赚钱的消息。但王春木深知高回报必定高风险,他担心王某“跑路”借款血本无归,“超高”利息又令他舍不得放弃。短暂的思索后,王春木想出了移花接木的招数。
“我把钱借给王某,你让王某出一张借条给你,你再出一张借条给我。”郑某某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好心”牵线搭桥,最后反而把自己套了进去。考虑到还需要王春木“关照”,郑某某只能勉强同意。
找到承担高风险的买单人后,仍不放心的王春木又让低丘缓坡改造项目的另一个老板在郑某某出具的借条上签字背书。有了这个“双保险”,王春木先后两次将扣除第一个月利息后的30万元借款转账给了王某。
“我在职务职权上对他们有制约,万一王某‘跑路’,他们也不敢不还。”被留置后,王春木对办案人员说。
2012年至2014年,王春木共收到王某支付的利息20余万元。此后,因酒店经营不善,王某资金链断裂“跑路”,王春木便要求郑某某代为偿还本金。考虑到王春木街道领导的身份,郑某某只得为他补齐了本金。
2020年7月,王春木被柯城区纪委区监委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11月9日,王春木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2021年4月13日,王春木因犯受贿罪、玩忽职守罪被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罚金20万元,违法所得30.7641万元予以没收。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衢州市纪委市监委)
【对问题视而不见 两名干部挨处分】
日前,衢州市衢江区云溪乡召开乡、村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会上通报了一起在坟墓搬迁过程中履责不力案件,案件中因虚增坟墓个数套取补偿款,涉事二人被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两名村干部因监督、审核不力被给予党纪处分。与会干部颇受震动。
2021年1月,衢江区纪委区监委收到一封信访举报信,反映云溪乡锦桥村网格员徐强言和村民徐强耀在征地拆迁中以他人名义虚增坟墓搬迁个数,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问题。经初步研判,该信访举报信反映的问题较为复杂,区纪委区监委启动片区协作机制,由驻区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会同该乡纪委联合展开调查。
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坟墓搬迁是某高铁土地征用工作中的一部分,每穴坟墓搬迁补偿标准为1700元。因土地征用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加之徐强言和徐强耀对拆迁片区农户情况较熟悉,且工作能力较强,村两委决定由其二人负责坟墓清点,并协助完成坟墓搬迁工作。
二人在坟墓清点中发现有少数无主坟,该找谁签字确认?补贴该给谁?他们遇到了问题。但是二人非但没将此事上报,反而找到了“灵感”,觉得当前大家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土地征用进度上,对相关资料的审核会比较宽松,便想到虚报些坟墓,“收益”两人分。最终,徐强言、徐强耀通过假借9户村民名义虚增坟墓50余穴,共套取补偿款9万余元。
按照流程,坟墓清点搬迁需对每个坟墓进行搬迁前中后拍照留痕,村监会主任应履行监督责任,对搬迁现场工作和报审材料进行监督。村党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坟墓清单、搬迁前中后照片等报批材料予以审核。然而调查中,调查组发现报审材料中提供的照片数量和坟墓数量明显不对应,且上报的坟墓清单中有几户明显存在疑问,如最多的一户有13个坟墓,显然不合常理。
“在审核中确实发现了问题,考虑到不影响征迁进程,我也就没有较真对待。”面对调查人员,时任村党支部书记徐强富懊悔不已。
村监会主任徐芳祥则支支吾吾,承认自己没有履行好监督责任,在整个清点工作中没有去过现场对坟墓搬迁工作进行监督,对材料的审核把关中,觉得村书记都没意见,自己也不好再有意见。
就这样,两人都无视自己的责任,一个“顺水推舟”,一个“装聋作哑”,最后连公示这一环节也不了了之。
2021年6月,锦桥村原党支部书记徐强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监会主任徐芳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21年7月,徐强耀、徐强言涉嫌诈骗罪,被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问题查实后,云溪乡纪委以一案一警示的方式,要求乡、村两级干部自警自省,严肃认真落实重点项目征地拆迁政策,坚决杜绝以推进工作为名放松纪律约束问题的发生。
衢江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王立宏:
土地征迁工作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工作任务重、矛盾纠纷多、腐败问题易发多发,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土地征迁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梳理征迁工作各岗位的廉政风险点,及时堵塞制度漏洞。对勘察、测量、清点等环节严格把关,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预警,源头预防。纪检监察组织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决不能将“攻坚克难”作为监督宽松软的“挡箭牌”,靠前监督、全程监督、精准监督,以高质量监督促进征迁工作高质量推进。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衢州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