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前身是众所周知的国家司法考试,2018年才改为现名。早前的国家司法考试对象基本限于想从事律师、法官、公证员等职业的少数“特殊群体”。如今所有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顾问、法律类仲裁员,都需要通过该类考试。
一般情况下,法学专业大学生都会参加该类考试,如果考过了,就代表具备很高的法学专业知识水平,并会得到行业内的较高认可,可以从事律师工作,或参加公务员考试成为法官,就业渠道很广,走上工作岗位后也特别受尊重;如果没有考过,短时间对就业影响不大,只要学历达标、工作能力不差,到一些中小企业从事法务工作是没有问题。
但这不是长久之计,要想在法律领域发展,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就是一件必须要完成的事,考生唯有不懈的努力、不停地尝试,把这个硬骨头啃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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