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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取消录用申请书(公务员取消录用通知书)

江西南昌。28岁女子想去娱乐圈发展,提出辞职,因写“望批准”这三字,被单位起诉赔偿15000元!肠子都悔青了......

江西南昌。28岁女子想去娱乐圈发展,提出辞职,因写“望批准”这三字,被单位起诉赔偿15000元!肠子都悔青了......

2022年3月,小张在一家央企法律部担任部门主办,每个月工资到手就6200元钱。

她觉得十分划不来,看着炙手可热的明星,觉得自己还年轻貌美,不如去娱乐圈发展。

有了这样的想法后,小张终于鼓足勇气,给部门领导写了一封辞职申请书,并通过单位内部系统OA发送过去。

部门领导找她谈话,试图挽留,但是小张态度坚决,于是部门领导就点击同意,辞职申请书到了分管领导那里。

这期间,小张在外边找工作,就没怎么去单位。

30天后,小张打算去人力办理离职手续,人力却说她旷工,已经被单位开除了,且需要赔偿单位经济损失。

小张一脸懵逼,于是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庭支持了公司的主张,后来小张向法院提起诉讼。

小张这才明白过来,自己在辞职申请书里写了“望批准”这三个字,但是公司领导并没有批准,

自己不来上班,就是旷工,按照单位的规章制度,单位这样做完全是合理的。

通过最后的核算,小张的离职补偿金从2.9万元直接减少,最后单位只支付了她1.4万元。

小张对此悔恨不已,自那以后,她就十分注重学习劳动法知识。

以上是今日头条一位铁杆粉丝和我分享的一个真实案例。

【法条链接】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案例启示】

1.辞职的时候千万不要写辞职申请,正文当中也不要出现“望批准”的之类的话,一旦出现这样的字眼,就表示这份辞职报告需要通过公司审批的,也就不存在30天期满自动离职的情况。

2.如果这个时候你直接走了,公司就可以钻空子了,你很容易成为被告,最后损失惨重,得不偿失。

3.其实只要自己提前30天通知单位就可以,不管公司同不同意,30天之后都可以自行离开,这是劳动合同法赋予你的权利!

对此,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交流您的想法!@小叶法律课堂

#江西头条# #南昌头条# #你见过什么奇葩的辞职申请# #劳动合同法#

公司急缺销售,今办公室来了一个90年的女孩,形象还不错,个子高挑,还有相关工作经验,但人事部拿到她简历看了一眼后,决定不录用。

 

女孩走后我很好奇的问了此事,人事部经理说,首先态度不行,说的有相关经验,可简历上并没有写,问他为啥不写,她说不想写,再看看她写的字,太潦草了,根本看不懂,我就说了下,你要不要重新写一份,毕竟你写的字也代表自己的形像,那女孩子扭头看了跟自己一块来的人,大概是她的妈妈,她的妈妈赶紧拿出笔给她说,你再重写一遍吧,那女孩说,我本来写的就这样,就这吧。

90年的今年也31了,出来找工作妈妈还陪着。

 

更重要的是,他写的内容跟人事部跟他聊的不一致!

马上过年了,换工作的也挺多的,那既然我们想换一份心仪的工作,碰到合适的认真对待,不要第一关被卡住了。

1.       特殊情况,需现场写职位申请表时,一定要工整整洁

2.       自我介绍内容一定要跟个人简历一致。

3.       条理要清晰,层次要分明

经常问的问题就是:“您这前为什么离职?”

这时候你就避免把“离职原因”说得太详细、太具体了。

 当然也不能说太多的负面感受,如“太幸苦”、“人际关系复杂”、 “公司不重视人才”。

当然应聘中还有很多注意的细节,如果你是90后,这些已不在话下……

零零后整顿职场还是伤害职场?

说个我们遭遇的事:

招聘了一位行政文员,公司规定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间合格才会被正式录用,一个月内会签劳动合同,但需要先签一份试用合同,试用合同的核心是,不符合录用条件,企业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只支付工资不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他赔偿。

入职7天该员工不愿意签署试用合同,理由是其中有一条条款“企业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调整该员工的工作岗位或工作地点”(注:其实这类条款只不过是一般合同的形式条款而已),就因这条条款,该员工认为,在她不同意或不接受的情况下,企业不可以单方面行使权力,所以这个合同她不愿意签。

企业在考虑综合情况后,以该员工不愿签署合同为由辞退该员工,并且给与一定时间另找工作(一星期时间另找工作,期间有面试需求可请假,找到下家后可立刻离职),该员工当晚下班后表示,决定立即离开,但要求企业周一下班前支付薪资(离职当天是周五),经办人表示,公司规定,当月工资次月15号发放,入职通知里已经说明,员工接收入职通知时也默认的。

到了她要求的周一,企业没有支付她7天的薪资,周二她带着警察来了,理由是讨薪,当时警察了解情况后,警察也劝说她,企业有企业的财务制度,我们没有办法让企业立刻支付你薪资,你如果没有生活费了,可以协商预支(当警察跟企业经办人协商预支时说到:“小女孩年纪小不懂事,不要跟她计较,生活困难就当帮帮她,她反而当场把警察怼了,警察又耐心跟她解释,并且说全程有执法记录,想怎么样随时可以调取)。

结果是经办人同意找领导签字后可以先预支500块给她,第二天正准备给她转钱呢,企业所在管理处来电话说她又去投诉了,投诉说工作了7天不给结算工资(什么意思?不接受警察的调解呗,那就不管她了,正常等到15号发工资日在给她发)。

13号,发工资的前两天,经办人接到劳动仲裁电话,说该员工申请劳动仲裁,理由是工作了7天,不给结算工资,现在仲裁要求,结算7天工资并赔偿辞退补偿金。经办人说,没有不支付她工资,只是我们还有两天才发工资,上次她报警,警察来了我们也是这么说的,仲裁员说,好的,那我再跟她沟通一下。

(15号,7天工资正常发放,微信转的,她也收了,才来几天还没办工资卡,办卡需要工作证明)

10天后,公司收到仲裁委员会应诉通知书,仲裁申请书理由是,支付7天工资(已经支付,但她的申请书时间是在15号之前,那时还没付),赔偿违法辞退赔偿金3500元。

我们有法律顾问单位,顾问律师也是朋友,这个事到是小事,没什么可担心的,只是把整过经过分享给大家,望引以为戒……

有什么好建议也可以跟我分享交流

此事坐标长沙

我带了三年的员工要离职了,挖他的公司开出12000的工资,比公司给他的多了一倍。期间,我也帮他申请过加薪,可公司不批。我在辞职申请书上签字前,向他了解跳槽公司的情况,我一下明白了是怎么回事,劝他不要去!

 

他兴奋地说,不仅工资翻倍,而且还给到他高级主管的头衔,老板还承诺,三个月的时间,如果工作优秀,升职副经理也不是不可能。并且部门经理现在还空着,由总监兼任。这里面的机会有多大,大家都可以一眼看穿。他眉飞色舞地说着,我却陷入了沉思,他短短几句话就隐藏了几个不确定因素:

 

第一、高级主管属于基层管理岗位,面试会涉及到见老板,只有两种可能:一种公司很小,含有管理属性的岗位都会需要面试老板;另一种公司员工录用机制不完善,老板不信任员工,员工分工不明确,公司存在“一言堂”的风险。

 

第二、非重要技术岗,薪资翻倍挖人,不符合常理。我带了他三年,他工作能力我非常清楚,6000确实会少了点,但绝不值12000。而且把一个副主管直接挖过去做储备经理,间接地说明挖他的公司很急,至于急什么第三点也能侧面印证。

 

第三、经理岗位空缺。过来人都知道,部门经理岗是公司非常重要的岗位,部门能否正常运转跟这个岗位息息相关。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可以揣测,上一任部门经理走得很仓促,没有预留时间给公司找合适的替代者。

我立马问了一个我很担心的问题:你说的那个总监是老员工,还是公司新招的?

 

他表情有点疑惑,回答说:听面试的人事说是上游企业刚过来的。说是老板跟他合作了几年,对他的工作能力很认可,花了大价钱把他挖过来的,以前他在他们公司管理几十个人,厉害得很。不过,老板也很厉害,能把他挖过来。

 

与他的沟通基本让我确定了我的猜测:人事只会告诉你表面的一部分,真实目的或者深层次的东西不可能跟你说,我劝你还是不要去。

 

他有些惊奇我的话语,问:“领导,为什么。当初公司加薪申请不批,你可是支持我跳槽的呀。”

 

我略带调侃地说:“小秦,你还太年轻。只能看到事物积极正面的部分。从你话语里,我听到了一个巨大的坑等着你去跳。”

 

我的话让小秦眉头紧锁:“领导,愿闻其详。”

 

我喝了一口茶,接着说:

首先,大概率这个公司新来的总监与老员工部门经理工作上存在矛盾,双方博弈,老板支持总监,而经理败下阵来,导致经理愤愤离职。(只是猜测)

 

其次,让老板大刀阔斧的原因只有一个:对部门工作或业绩不满意,如果是这样,那经理走后,老板的希望全寄托在新来的总监身上了。

 

最后,覆巢之下,岂有完卵?那经理的心腹,总监会不会清算,清算前是不是要招人啊?

 

事前声明,我没有吓你的意思,我只是根据我经验揣测。

小秦若有所思地说:“明白,领导你是好意。清算也不是坏事呀,岗位多了机会多呀。”

 

我笑呵呵地说:“你只知其一,一般而言空降领导的根基都不稳,除非他是老板亲儿子。老板高薪挖他过来,肯定是对于他给予巨大的希冀,才会在博弈中支持她。但这个总监应该是太急了,在自己没有站稳就开始扫除老员工,想自己掌握主动权。

 

步子大了一定会出问题,你想啊,要换血老板就要新的投入,再加上支持新政的事项,避免不了老板要多花出一笔费用,这样老板对工作和业绩的期望是跟投入是成正比的。你把部门经理和他的心腹都清理了,难道靠新员工支撑业绩吗?说实在的,这个总监被清算,应该是迟早的事情。”

总结来说,空降领导就算有上层支持,也要一步一步来,不按常理出牌,结果只会被一锅端。

 

小秦似懂非得地说:“领导,我还是想试试。”

 

“我言尽于此”,说完,我大笔一挥在他的辞职申请书上签上了“同意”两字。

 

三个月后,小秦又给过我电话说:“总监走了,他试用期没过,被公司辞退了,他想回来。”

 

我并没有埋怨他,毕竟我也年轻气盛过。有些坑,别人劝是没有用的,只有自己踩过,感受过里面的“疼”,才能永远记得,才能在做决策时更加慎重,才能有更光明的前路。

至于他回来的请求被我拒绝了。

 

有人会说,@小汤姆职言拒绝他回来过于狠心,你们觉得呢?

#凌云观职#

虚拟的空间与真实的洞房,昨天,我公司解雇了一个女员工,名叫李翠芬。对于她的解雇,公司老总虚张声势,特意在公司大会上宣布的。

开始是这位女员工读了她自己的辞职申请书,然后公司劳动人事部宣读了公司的解聘书。最后是公司老总讲了为何要办这么隆重的解聘仪式。

老总简单地说了三点原因:一、李翠芬是个很有能力的员工,但是,由于她本人主动提出离职申请,公司尊重她本人的选择;二、李翠芬与公司的劳务合同还未期满,经劳资双方协定相互间不产生任何利益诉求和纠纷;三、李翠芬的现在的后续工作由销售总监直接接手完成。

其实我听劳动人事部的人说李翠芬的解雇,主要是李翠芬的个人业余私生活引起了不小的社会舆论并且有可能产生法律官司,公司目的是尽快脱离这个状况而采取的措施。

据公司劳动人事部和保安部的人给我讲的故事分析,事情的过程大概是这样的:

李翠芬前年秋季刚从大学毕业到我公司求职营销策划副主管位置,她在过五关斩六将的层层选拔考评答辩的艰难努力拼搏后脱颖而出,被此岗位录用,试用期三个月。她喜出望外,认为是她可以由此走向事业成功的平台,所以工作十分努力。因她的能力出众,她的几个新产品推广策划都付诸实施,并且眼看就要取得成功。三个月后她就顺利转正,成为营销策划副主管,成为公司最年轻的女高管。

事业的初步成功给她吃了个定心丸,于是开始想到解决个人婚姻和家庭问题。

由于工作忙,圈中接触到的有一定条件的男士年纪又都较大,她便在国内某知名婚恋交友网站上注册:“想找个条件好的男生,好好谈恋爱,然后结婚生子。”

今年春节后,李翠芬在这家网站上偶遇了同样生活在同一城市的廖军。他“28岁,未婚,自有公司,有房有车”。这让李翠芬觉得他的条件不错。李翠芬在帖子上直接提问:“廖军你条件这么好,为什么还没结婚?”廖军则回帖:“前女友出国了,现在工作忙,通过网络见过几个女孩,但都不合适。”翠芬相信了。

李翠芬和廖军在网上一来二去有了好感,然后又升华到了爱意,都有相约见面的想法。今年2月,李翠芬和廖军两人见面了。廖军那天穿着休闲西服,看起来很成熟稳重。李翠芬于是更加喜欢。聊天以后,李翠芬觉得廖军挺有涵养的。当晚李翠芬和廖军两人一直聊到10点多,廖军随后开车送李翠芬回家。两人到家后又在一起聊天,两人越说越亲密,廖军动了手脚,在李翠芬半推半就之下,李翠芬和廖军两人发生了性关系,以后,廖军就成了李翠芬床上的常客。

李翠芬是抱着谈婚论嫁的心态和廖军相处的,除了吃饭没花过廖军一分钱。李翠芬还将此事告诉了远在东北老家的妈妈。李翠芬的妈妈很高兴,还说要来这里见见廖军。但是每次李翠芬提出要去廖军家看看时,廖军总以工作忙、下次有机会为由推脱,连情人节也没有陪过她。李翠芬也不多怀疑,连廖军的身份证也没要求看。而且还将自己的详细简历发给了廖军。李翠芬26岁生日前夕,一个陌生女人的来电让李翠芬彻底醒悟。

“我是廖军的老婆,廖军只是个假名字,他的真实年龄是35岁,是本市软件园一家公司的老总,你为什么天天给他发暧昧短信!不要脸的东西!”

这女人恨恨地说。

“不能就这样被骗了,我要为自己维权!”李翠芬对廖军很气愤。李翠芬于是在某论坛上发帖求助,贴出了她和廖军的聊天记录、廖军的个人信息等资料。此后,廖军在网上也曝出李翠芬的个人信息。随后,网站将部分个人信息隐去。该帖点击率一月超过上万次,回复帖子超过4500多条。对于当事双方究竟谁对谁错,网友争论纷纷,引发一场“骗色门”论战。

论坛上有一个自称“发现第三者”的网友发帖称,“发现第三者”的老公作为一个已婚男士上相亲网站,本身就非常不对,还跟李翠芬发生性关系,应该遭到道德的批判。帖子里还说,事发后,“发现第三者”多次打李翠芬的电话向她道歉。“发现第三者”还强调,通过李翠芬和廖军公布的两人聊天记录可以看出,是廖军主动在先。“发现第三者”说现在已经原谅丈夫,以后夫妻俩要好好过日子。

#劳动合同法# 19年前为了一份体面工作进入联通公司,被逼迫签订了与派遣公司的劳动合同,19年后的今天联通公司为了逼迫你离职,要么同意工龄彻底清零,要么退回原派遣公司,劳动者还有办法吗?#常州头条#

我相信这个案件对于很多与单位存在长期派遣用工关系的劳动者来讲,深有感触!

小王19年前大学毕业通过招聘进入到当时还有非常高大上的联通公司,这可是一份非常体面的工作,但公司录用小王后,给他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派遣公司的,当时也没有太多,小王这就签了这样的派遣劳动合同。

小王是这家派遣公司派给联通公司,他在联通工作年限再长,从法律上来讲,小王与联通公司没有任何劳动关系,纯属在联通公司出卖苦力,但不存劳动关系。

19年后的今天,联通公司开始对小王等派遣性质的员工下手了,给他们两条路:

一、 要写书面声明,与前面的所有派遣公司说再见,过往19年工龄自愿认为清零,要写辞职申请书,然后再与另一家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继续在联通公司工作;

二、 如果小王不愿意这么干,联通公司将会将小王退回给目前的派遣公司。

虎哥分析:联通公司完全有权利这么做,派遣公司也永远不会给小王开具任何形式的辞退通知书,联通公司将小王退回后,派遣公司只需要将小王再派遣到一家垃圾公司,你爱去不去,不去有权不发工资。

这就是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巨大坑害后果,如果你现在正被公司逼迫与派遣外包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请你醒醒吧!一旦你签订了派遣外包的劳动合同,不归路迟早等着你!

昨天小王咨询我,问我怎么办,我只能给了他一个客观答案:年龄也大了,工作也不好找了,只能服从联通公司的安排,过往工龄自愿清零,与联通公司安排的另一家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混到哪天算哪天吧!因为从法律上你根本就没有任何主动权与联通公司或派遣公司死磕!

关于被公司辞退和大家说说:

1、离职申请书不要签,辞退过程请录音,能录视频就更好,留存证据,劳动仲裁使用。不懂的情况下,实行三“不”原则。不说、不承认、不妥协,去当地劳动仲裁。

2、公司根本就没后辞退证明这种说法,劳动法是不允许给员工开辞退证明的,另外就算给你离职证明,那么也可以直接仲裁。劳动合同是有效的。没有《辞退证明》这种东西,这都是HR拿来唬人的。哪怕是被辞退,也只能开《离职证明》。

《离职证明》不能写适合原因辞退,只要对你不利,都可以仲裁!

3、过试用期后辞退员工,公司得提前一个月通知你(试用期期间辞退提前3天),超过三个月,不满半年的,按照半年计算,公司需支付半个月的赔偿金➕半个月代通知金;超过半个月,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算,公司需支付一个月赔偿金➕一个月代通知金。按照n➕1的形式以此类推,n是在公司的年限

4、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续签?单位需要提前一个月给出不予续签通知,否则将按照工作年限进行补偿,工作满一年(超过6个月,不到一年,按照一年算),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工作满半年(超过3个月,不到半年的,按照半年计算),支付半个月经济补偿

5、员工怀孕了,公司不能以任何理由辞退员工,如果强行辞退,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第一种,主张继续履行合同,并且支付工资损失到合同再继续履行时;第二种公司需按照员工工作年限,支付双倍赔偿金。

6、业绩不合格公司想直接辞退你?答案是:不可以!

员工业绩不达标,单位规章制度(包括劳动合同)中也规定或约定了员工业绩不达标单位可以直接辞退员工,此时单位可以直接辞退吗?答案也是:不可以!

员工业绩不达标,单位规章制度(劳动合同)中也规定或约定了员工业绩不达标单位可以直接辞退员工,单位可以在支付经济补偿金后直接辞退员工吗?答案仍旧是:不可以!

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该公司应当继续履行;如果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已不能继续履行的,该公司应该按你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向你支付两个月的月工资作为赔偿金。

7、公司以你违反员工守则为由将你辞退?没那么简单:

①公司能不能证明员工手册你学过?有没有签字或其他证据?

②公司的员工手册是否经过工会备案?公司没有工会是否经过上级工会备案?有没有职代会表决通过?有没有全员公示?如果没有,告他员工手册或制度无效。

8、试用期被辞退?

如果用人单位不能充分证明,那么用人单位就必须向您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当然,如果领导和您谈话后,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话,你就只能主张经济补偿金。

①公司的试用期时长得合法:

一年合同试用期最长一个月,1~3年试用期最长2个月,3年及以上合同,试用期最长6个月。比如一年合同3个月试用期不合法。

②公司得证明你考核不合格, 才能无偿辞退你。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9、不签合同就辞退?当然不能!如果单凭老板一句口头上的明天不要来上班了,劳动者就主动提出辞职是非常不明智的。因此实践中,单位会按照你主动离职来处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就无法得到有效保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的劳动关系受法律保护。在满足法定或约定条件前,老板不能随意解除,否者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有权向单位主张权利。一般来说工作一个月内是必须签合同的,超过这个时间不签合同,是可以仲裁要补偿的。

10、如果被辞退,可以申领失业金。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失业保险,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待遇,由单位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期限支付。不支付的话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或者劳动仲裁去投诉。

11、公司想无偿辞退员工其实是很难的一件事,打工人没事就该多学学《劳动法》。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2种情形: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劳动者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行为导致劳动合同无效。

(6)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提出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8)劳动者提前30目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9)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仍然不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而终止劳动关系的。

(10)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

(11)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

(12)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两个实习生只要一个,可李总却宣布两个实习生明天都不用来上班,刚一说完,一个实习生就很生气地走了,小林的学历较低,但她没走把该做的事都做好了,去告辞时,李总说:你被录取了,你的态度好!

李总这两个实习生,时间够了,该留谁?李总反问:你说呢?手下的说:这学历高的就是态度差点,态度好的,学历就低点。

李总说:好,我知道了。

第二天上班李总就对两位实习生说:对不起两位,你们上了今天班,明天不用来了。把手头的事整理交接好,去财务结算工资。

一个叫小玲说:好的李总,我会把我手头的事整理交搂好,不给后来人留下麻烦。

另一个实习生却说:傻瓜,人家把你辞退了,还充什么好人。说罢就一摔资料:老娘不干了。就走了。

小林把自己的事做好,去李总那告辞:李总我的事已交接完了,谢谢公司这几天对我的栽培,那我就先走了。刚准备转身走,李总就叫住她了。

小林,这里有一份入职申请表,你填写一下吧!小玲听了很诧异,问李总:您刚才不是说一一一

刚才我是在考验你们。接着又说:学历不能证明一切,能力不行可以提高,记住,态度才是决定一个人的高度!

李总伸出手握看小林的手,"欢迎加入吉祥果!"(素材来自吉祥果食品小跟班的视频)

696:两人实习生中只要一个,但李总宣布时并没透露要留下一下,而是两个实习生明天都不用来上班,就是说两个都不要。

看两个人的态度如何?一个当场就把资料一摔,生气就走了,觉得公司不要她是瞧不起她,玩弄了她,所以生气走了,她哪里知道是李总的考验!

而小林就不同,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把自己要做的事情做好,留与不留都无所谓,不留就另外找一家。

而就这种态度就得到了李总的认可。当她做好自己的事,去跟李总告辞时,她却意外地获得了惊喜!李总叫她填写入职申请表,她被录用了。

假如那个实习生不要态度不好生气走了的话,可能她的机会会大点,因为那个的学历高点,但是她生气走了,证明她的态度不好。

所以我认为,做事不要考虑别人怎样,端正好自己的态度,只管做好自己,做好自己的事,做好自己的言行,自然老板和上司就会认可你。

正如李总所说的:态度决定一个人的高度。为他的这话而点赞吧!

大家怎么看的?

我是696奔跑的追梦人,请关注点赞我,追梦的路上有你也有我,一起成长!

上午领导把我叫进办公室,拿出我前两天交给他的涨工资申请表还给我,让我再考虑考虑,说今年部门涨薪人数有限,不可能人人都涨,让我选一个留下。

申请表有3份,都是我下属的,我自己没有申请,说实话,这三个人都符合申请涨薪的条件,我也是真心实意的想要帮他们争取这个机会,但是领导既然这么说了,想要三个人都上是不可能了,只能选一个。

回到座位,我仔细了三个人的情况,都很不错,也都很需要这次机会,一时有点犯愁。给谁这个名额另外两个都不好安抚。

先说老李,老李比我还要早来公司2年,工作态度诚恳,工作能力也强,只是学历是大专,所以当初领导选主管时优先考虑了我,其实以他的能力他也是能够胜任的。

当初他落选以后着实闹了一段时间的脾气,后来过了一段时间才好,这么久以来我也一直很尊重他,很多工作都会照顾他的意见,但是人在职场总是想要提升了,职位提升不了,就想涨点工资。这次他也跟我说,如果涨不了工资,他就要选择跳槽了。说实话,我也挺不舍得放他走的,所以我想尽量帮他争取涨薪。

再说小王,小王进公司已经3年了,工资一直没涨过,今年怎么也该轮到他了。小王这个人平时工作能力还是有的,不过上进心不足,以前工作一直得过且过,但求完成工作,不管工作完成的质量如何,所以前两年调薪一直没有他。

在我的督促下今年工作态度有了很大改观,也积极做了几个项目,为了激励他,今年也该给他涨一级工资。

最后是小陈,小陈是去年刚进入公司的高材生,校园招聘会时我一眼看中了他,当时他手上有好几个公司的录用通知,我跟他谈了好久才说服他选了我们公司。他也没辜负我的期望,入职这一年多来进步很大,如今已经能独立负责一个模块的工作。

小陈年轻,有干劲,刚入职场培养潜力大,工作也很积极,经常一个人独自加班到很晚,布置给他的工作从不用催,总是在时间节点前提前完成,虽说有些工作没有做到尽善尽美,但是以他的工作经验和能力来说已经是很不错的了,给他涨工资是看他的实力。

想了好久,我也没决定下来这唯一的名额该给谁,我又找领导汇报了一下,把三个人的情况都跟领导说清楚,陈述了每个人涨薪的理由,让领导做决定吧,我是尽力为他们争取了,如果最后实在没有办法,那就看他们在领导心中的分量了。

我自己的想法是,如果最后领导还是只给了一个名额,那我只能自己想办法来安抚另外两个人,我有每个月给他们打绩效的权力,如果他们表现都还可以的话,我就把另外两个人的绩效工资稍微多打一点,把我自己的绩效适当降点,只要总数没有超过限制,领导是可以接受的。

关于涨工资这事,现有的公司的制度还不够完善,还不能很好的解决员工的需求与公司的规定之间的问题,但是确实公司也有公司的难处,就看各个领导心中如何取舍。我认为,要想妥善的解决问题,就需要把握好3个原则:

1、效率优先原则

涨工资是为了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给予员工与能力相匹配的回报,所以应该坚持效率优先原则。能者多劳,多劳多得,对于工作能力强,对公司忠诚度高的员工就应该优先升职加薪,而且涨薪幅度可以适当提高。

2、关怀老员工原则

有些员工在公司工作了很多年,虽然现在的工作能力可能跟目前的同事比有一些差距,但是在公司早期的时候是发挥了很大作用的,这些在公司创业初期和困难时期对公司不离不弃,与公司共渡难关的老员工,公司要适当的给予一些关怀,哪怕只涨最低的一级工资,都会得到他们的谅解,温暖他们的心。

3、将公司发展与个人成长相结合,不拘一格激励人才原则

公司有好几个表现出色的新员工,都是刚进公司一两年的,这几个人在平时的表现有目共睹都很优秀,领导也经常表扬,但是年终绩效评价时却得分并不高,我问过一些领导,他们的理由是这些人还年轻,以后发展空间大,机会多,现在要把机会留给老员工,所以先委屈他们一下。

我认为这是不对的,他们既然体现了自己的能力,也得到了认可,为什么就不能获得相应的回报呢?你照顾老员工可以,但是也不能让这部分优秀的员工受委屈。

当然,公司有公司的难处,比如公司的薪酬总额有限,涨薪名额少,不可能照顾到每一个人,择优提拔也是应该的,但是我认为还是尽量应该以能力来作为衡量标准,提拔真正优秀的人才。

你们认为应该给哪位员工涨薪,理由是什么?或者你们有哪些关于涨薪的故事,欢迎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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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莫问出处!

人才是怎样炼成的?

过去说,旧社会将人变成了鬼,新社会把鬼变成了人。

现在甚至也有人说,好的领导能把鬼变成人,不好的领导把人变成了鬼。

如此说来也是有其一定道理的。

高玉宝刚参加革命时,连自己名字都不会写。入党申请书是用画图形来表达意思的。

是革命队伍这所大学校,把一个文盲的小青年变成了日后一个擅于著书立说的军级创作员、大作家!

鲁迅文章《少年闰土》大家不会陌生。但闰土的生活原型是谁呢?

这个原型叫章运水。祖祖辈辈未念过书的乡下农人。章运水的孙子章贵,22岁时依然是文盲。但他逢上了新中国的好时代。

在众多“绍兴鲁迅纪念馆”馆员岗位求职人员中,落选了全部有文化有学历的人选,只录用了唯一一位目不识丁的章运水的孙子章贵。

后话不多赘述。章贵百倍珍惜自已能有洗脚上田的大好机会,通过发奋积极工作,刻苦学习,工学双进,不久成长为副馆长,后来又成长为鲁迅研究会资深研究员,成为国家专业通才。终于摆脱了祖祖辈辈“睁眼瞎”的悽苦命运。寒门也能出了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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