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民间有句老话:罪不及父母,祸不及妻儿。
这个意思就是,如果这个人惹事,违法了,那么惩罚不应该涉及到父母,惹祸报复不应该让妻儿遭殃。
这句话出自孔子道德,其实在春秋时期那会,这句话是做人的基本标准,就算是当时的地痞流氓,恶霸无赖大部分都依照这个标准做事,同时也是江湖规矩,当然不排除一些个例。
所谓冤有头债有主,这个人那么跟我有深仇大恨,我也不会对他的父母妻儿下手。
可是前两天我看到一个新闻,说的是11月25日,一段疑似北京天通苑第二社区,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商讨如何对付“挑事”居民,并且言语中还说到:
“这个XX惯的,找个黑地拘他三天,看哪个帽子扣他合适。”
“找个唱红脸的关他几天,他的软肋其实是他儿子,”
当时看完这个新闻之后,我想起了一个故事,元旦有一个叫张士诚的人,小明九四淮南泰州人,为了能活下去,吃口饭,贩卖私盐,结果呢,就被当地一个土豪经常欺负,除了骂他家人,还经常对他进行殴打,然后把他的钱也给抢走了。后来时间一长,这个张志成是实在忍不了了,活不下去了,带了18个兄弟,趁着黑夜就偷偷摸进了这土豪的家,一刀就把他给做了。当时做他的时候,他的老婆和孩子都在屋里,然后其他人问张志成说要不要灭他满门,张志成呢,就对这几个兄弟说,你们不知道盐帮的规矩嘛,罪不及父母,祸不及妻儿,如果祸及妻儿母女的话,咱们回去每个人都得三刀六洞,这个是当时严帮定的规矩,黑社会杀人犯都懂得道理。
这个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看来非常了解人性,想要让那些闹事的人“平息”,就得给他们“扣帽子”。
让他们的孩子以后不能考公务员,不能去国企工作,甚至是当兵不能,这帮人能在街道办事处工作,肯定是比那些黑社会的人多读了几年书,拿着人民纳税的工资,做着坑害人民这种肮脏龌龊的事。
俗话说,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做人最基本的标准他们是不可能不知道的,而且最后还隐喻的说:“那个人总有走夜路的时候嘛。”什么意思大家都懂,所以说真小人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虚伪还演戏的伪君子,满嘴仁义道德,宣誓时信誓旦旦,做起事来一肚子男盗女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