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机关依法对李健决定逮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原党委委员、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李健(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审查起诉。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健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有纪实片!//@寂寥的夜:我看到的都是电视剧,没看过真实拍摄的//@英雄刘哥123:真实的沈阳38大案,感兴趣你可以查38大案有很多短视频,从开头到结尾,还有在广西把孙德松抓捕镜头,从监狱审讯孙德松,然后押解两个主犯做飞机回沈阳,还有用他们的事记拍的电视剧,可以看看。//@寂寥的夜:这是电视剧还是真实审讯
影视:公安审讯多天,汪家仁终于开口交代了
09:00#最高检权威发布#【广西检察机关依法对李健决定逮捕】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原党委委员、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李健(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审查起诉。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健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00万!广西监狱局原局长李健受贿案开庭审理!】2021年11月12日上午,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李健受贿一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指控,2014年至2021年2月期间,被告人李健利用担任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政委、党委书记、局长、广西华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项目承揽、职务晋升、人事调动等方面提供帮助,单独或者伙同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037.623437万元,其中既遂1345.591837万元,未遂692.0316万元。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最高检权威发布#【广西检察机关依法对李健决定逮捕】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原党委委员、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李健(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审查起诉。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健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原党委委员、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李健(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审查起诉。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健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退休了也要查!】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调研员陆波因涉嫌受贿被逮捕。
这位退休快5年的正处级官将在监狱里度过余生。
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督导组点赞!
#我的2021# 我的头条年终数据报告与创作人格已生成,你的会是什么呢?点击 头条年度数据报告 快来看看吧。21年11月2日于广西宜州监狱释放至今的头条状态
强奸犯狱中改造不老实,被其他犯人打成重伤。出狱后申请国家赔偿。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兰县人韦杰(化名),因犯强奸罪于2015年4月16日投被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宜州监狱服刑。2018年8月2日,韦杰因不服从劳动安排,消极怠工,经宜州监狱审批同意对其严管三个月。
犯人在监狱被严管,是一种比较严厉的惩罚,要被带上戒具加以约束管理。
话说这监狱里还有一个特殊的岗位,由犯人充当,协助狱警对犯人管理,被称为“值星员”。
韦杰很不幸,摊上了一个暴躁的“值星员”来管理自己。也许是因为对强奸犯本来就瞧不起,也许是觉得韦杰不老实改造是在故意跟自己捣蛋,反正“值星员”林进中很气愤,他对着身戴戒具韦杰一顿暴揍,拳打脚踢韦杰头部、腿部,还用拖鞋狠抽韦杰左脸,又朝韦杰左边太阳穴部位踢一脚,韦杰受伤害被送医抢救,经鉴定构成重伤二级。
事后,所谓的“值星员”林进中故意伤害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后来,韦杰带伤刑满释放,经广西科桂司法鉴定中心进行残疾鉴定,结果为:韦顺颅脑损伤影响视力构成八级伤残;开颅术后鉴定为十级伤残。
韦杰向宜州监狱申请国家赔偿,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误工费、赡养费、抚养费、后续治疗费等合计666447.76元。
韦杰认为,值星员是宜州监狱设置的一个特殊的管理岗位,值星员林进中是在履行协助人民警察管教职务行为殴打自己,后果应由宜州监狱承担,宜州监狱有赔偿义务。
宜州监狱当然不认账。宜州监狱认为:自己在监管改造工作中,能严格依法办事,执法和管理工作规范,对韦杰消极怠工、对抗管理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在管理过程中,不存在殴打或者唆使、放纵他人殴打、虐待等行为。在此案件中,林进中在韦杰不服从管理后未及时汇报警官,而是私自采取暴力手段对韦顺实施伤害,存在主观故意,已构成犯罪。林进中的身份是在押罪犯,是监狱的监管对象,不属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韦杰受伤致残与监狱行使监管职权的行为没有因果关系。决定对韦杰的国家赔偿申请事项不予赔偿。
韦杰向宜州监狱上级广西监狱管理局申请复议。广西监狱管理局在复议中基本认同宜州监狱的观点,同时认为,案发当日,宜州监狱执勤警察在岗履职,对韦杰不服从管理进行相应处置,在其出现呕吐病情时,能及时通知监狱医务人员给予诊治。之后,宜州监狱为救治韦杰支付了大额医疗费用。韦杰身体受到的伤害系罪犯林进中违法故意伤害造成的,与宜州监狱的行为不存在因果关系。综上,赔偿请求人的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支持赔偿请求人的复议请求事项。
韦杰仍不服,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请。该院赔偿委员会认为,林进中作为在押罪犯,在履行罪犯“值星员”这一特定改造岗位职责时,故意伤害韦杰属于罪犯之间的殴打行为,而不属于监狱执法管理行为。但是,宜州监狱执勤警察在2018年8月5日7时40分给韦杰使用戒具后没有及时跟进监管,在当日8时许韦杰被林进中伤害时,执勤警察没有及时发现并制止,存在疏于管理,履行职责不到位的问题,与韦顺被伤害结果具有一定关联,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院酌情确定由宜州监狱赔偿韦杰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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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案中,韦杰申请国家赔偿,宜州监狱和它的上级广西壮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不予认可,可能也是情理之中吧。最后到了法院,获得了一定的赔偿。朋友们可以通过本案了解到申请国家赔偿方面的一些维权渠道。
所以说,司法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
2、赔偿数额只有五万,是因为还有一个细节:韦杰虽然左眼被鉴定8级伤残,但是他本人在案件侦查阶段自述在宜州监狱服刑之前因翻车引起眼疾,去广州治疗后引起左眼看不见。法院认为,他主张左眼残疾系被罪犯林进中故意伤害所致,与事实不符。所以没考虑这一项赔偿。
3、另外,@汪先生Talk 认为,宜州监狱在选用犯人担任所谓的值星员方面,选人用人的标准也有问题,这个罪犯林进中,明显是好勇斗狠,非常残暴之人,监狱为何选用此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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