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2014辽宁公务员答案(2009年辽宁省公务员考试题及答案)

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泄露工作秘密,辽宁省政府督查室原主任于沈波被“双开”!

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泄露工作秘密,辽宁省政府督查室原主任于沈波被“双开”!

12月5日,权威媒体发布消息,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委员、社会建设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于沈波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值得大家注意的是,于沈波曾长期在省人防办担任指挥救援处副处长,后来调至省应急管理办公室,历任应急保障处副处长、办公室副主任兼应急保障处处长,在2014年又调至省政府办公厅担任副主任兼辽宁省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直至此番被查!

对于于沈波的通报可以说是措辞严厉,于沈波被批完全丧失理想信念,直接无视党纪国法,一再拒绝组织挽救,挖空心思千方百计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任用私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还有一点就是泄露工作秘密,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追求低级趣味,道德败坏,品行低劣,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并非法收受财物!

老宋也曾在督查部门呆过,权力确实很大,围绕主要领导服务,可以说是“拿着尚方宝剑”搞督查,如果要是不秉公执法,或者执法犯法,造成的损失是巨大的,泄露工作秘密估计也是跟这个有关!

#媒体人周刊#

2014年5月,张某向手机里的网友发送了大量照片,并附言:“这些全部是‘辽宁舰’的最新照片,比上次拍得更加清楚。”原来这些照片的主角全是“辽宁舰”,而张某发送照片的对象竟然是境外间谍所。这就是发生在2014年的“辽宁舰”泄密事件。

2014年4月的某一天,大连的一个出租屋里,张某如往常一样刚刚下班回到家。刚进家门还未坐下,手机上突然传来了消息提示。他打开一看,是一条好友申请:“您好,请问是张先生吗?我有点事情想请教您。”

这让张某来了兴趣,和对方成为了好友。对方很快就发来消息,表明了自己的身份和来意。

对方自称是在境外某杂志社里工作的一名记者。他说自己是在网上看到了张某的信息,认为他很符合他们杂志社的要求,于是想要聘请他进入杂志社工作。具体的工作内容很简单,只是让张某找照片。

看着对方说得简单,再加上给的报酬实在丰厚,张某狠狠地心动了。他无法拒绝金钱的诱惑,答应了对方。

这个时候,张某才知道吗,他们所要的照片是国家军工方面的。对方要求他为他们拍摄并提供“辽宁舰”的照片。

被钱财迷了双眼的张某没有想到对方的目的不纯,也没有想到自己如果听从了他们,为他们服务,这种行为就是犯法的,这是在出卖国家。

或许张某心里曾有过动摇,也或许他曾怀疑过对方的目的,但是他没有深究,因为他的双眼已经被金钱蒙蔽了。

就这样,张某成为了他们的一员。对方首先给了他一笔钱当做经费,让他去购买了相机等拍摄物品,以便后续更好地为他们服务。

准备充分的张某就这样开始了他的网上“兼职”。他按照要求定期去给“辽宁舰”拍照,并将照片传输给对方。每一次传输照片他都会获得一大笔钱,这让他更加相信对方,更加死心塌地。

渐渐地,在对方的怂恿下,张某的野心变得更大了。他不满足于这“兼职”所带来的收益,于是他直接辞去了原本条件优越的工作,干起了“全职”。

辞职后的他听从对方的安排,为了提高工作质量,想方设法进入到某军工企业里面,在那里面拍摄更多的军舰照片。不仅如此,他还按照要求来到北京的会展上搜集信息,将获得的资料全部传给对方。

直到2014年8月,张某的犯罪行为才被发现。从4月到8月这短短的四个月内,张某一共向境外提供了五百多张“辽宁舰”的照片,以及二百多张其他有关国家机密的照片。

除了张某,还有一位与他同一时间的韩某,也从事了相同的犯罪行为。

在2014年3月,游手好闲的陈某也被金钱迷失了双眼。当时的陈某刚刚失业,在网上发布了求职信息。不久后便有一名自称是记者的人加了他,用同样的说法迷惑了韩某。

面对天上砸下来的馅饼,韩某欣喜若狂,立马就答应了对方的要求。

他首先按照要求进入一家单位工作,然后拍摄了单位内关于军工方面的大量照片,并全部传给了境外间谍所。同年7月,韩某又在对方的指示下,飞到北京参加了国防方面的会议。在那个会议现场,他不仅拍摄了照片,还进行了录像。当然,最后这些照片和视频全部被他传给了境外间谍所。

这两名无知的年轻人,在短短几个月内,向境外间谍所陆续发送了上百张照片,全部是关于国家军工方面的,还有其他涉及国家机密的照片。这些照片的泄露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危害了国家安全。

2015年1月29日和2月12日,张某和韩某均受到法律的制裁,分别被判处了六年有期徒刑、八年有期徒刑,并且依法追缴了他们违法所得。

以上的间谍案件仅仅是其中的冰山一角。众所周知,国内有一起大型间谍案件——黄宇间谍案。主谋黄宇为了钱财主动向海外间谍出卖情报,十年间出卖了情报近十万份。数量之大、影响之恶劣难以想象。

那么就有疑问,为什么作为中国公民,会有人想要出卖国家利益,想要危害国家安全呢?

一个是因为敌方的手段太过高明,一个是自身的防范还不够。

如今的互联网发展迅速,在这个信息化的时代,大部分人都会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而间谍恰恰是利用了这个便利。他们会在网上搜集信息,寻找目标,再以各种身份出现。

他们可能会伪装成工作招聘人员,也可能伪装了网友,接近目标。再利用金钱、美色等进行诱惑,一步步将这些不知防备的年轻人引诱进他们的圈套,将他们变成境外间谍所在中国的情报站。

在这些被策反的人当中,可能会有人清楚地认知到自己的行为是犯法的,是不对的,但是他们依旧停不下手,因为贪念太重。比如上述事件中的张某,其实他本身有着条件很好的工作,根本不愁没有钱生活。但是他还是听从间谍为他们卖命,实在是贪心不足蛇吞象。他没有抵住金钱的诱惑,最终跌向深渊。

“一个巴掌拍不响”,虽然说间谍的手法层出不穷,但是我们自身也要学会分辨哪些行为是正确的,哪些行为是违法的。千万不要因为贪图一时便宜就白白落入敌人的圈套,不仅危害了国家安全,还将自己的人生毁了。要永远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

我们要坚定自己维护国家全部权益的决心,坚决抵制不法分子的诱骗,坚决不做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2014年辽宁大连市某高考生成绩单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判观点:关于案涉政府作出的补偿决定是否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据此,双塔区人民政府具有作出本案被诉征收补偿决定的法定职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本案中,李**在其承包的农用地上养殖蝎子,所建设的养殖用房等地上附着物,双塔区政府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作出辽政地〔2014〕84号土地批件、按照《朝阳市双塔区肖家村城中村改造(城南新苑东区)项目农用地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标准,在李**拒绝对其地上附着物进行评估的情况下,以方案规定的标准对其作出的补偿决定并无不当。关于李**提出土地使用权补偿款应予补偿的主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可见,只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才是土地补偿费的法定补偿对象,李**的该项主张无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关于李**提出其养殖用房补偿标准过低,应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补偿的标准对其养殖用房进行补偿的主张。本案系区政府在对集体土地进行征收过程中对集体土地使用权人进行的补偿。李**所建地上附着物为养殖用房,且无任何审批手续。《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5号)规定:“三、规范设施农用地审核:农业设施的建设与用地由经营者提出申请,乡镇政府申报,县级政府审核同意。”《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文件规定:“设施农业用地按农用地管理。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生产,其性质属于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生产结束后,经营者应按要求进行土地复垦,占用耕地的应复垦为耕地。”而李**所建养殖用房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要求,既未办理畜牧业用地审批手续,也无法复垦为耕地,在李**拒绝评估的情况下,区政府根据征收补偿方案,按照区片综合地价给予地上物补偿已充分保护了李**的合法权益,所确定的补偿金额并无不当。关于李**提出应补偿其49年停产停业损失的主张,因该养殖房屋无审批手续,且李**拒绝评估,无法确定其停产停业损失的具体数额,而李**提供的其停产停业的证据不充分,区政府未对停产停业损失进行补偿并无不当。其要求补偿49年停产停业损失的主张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案例来源: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19)辽行终734号

关注@常凤江律师,分享更多的法律知识。

辽宁葫芦岛,李女士7岁的儿子竟然在自己面前做出了难以启齿的事情,质问之下,儿子说出是邻家13岁女孩教的,进一步了解情况,与小花母亲共同询问小花,竟得到令人瞠目结舌的答案!

小花称“2014年8月以来,她先后被小区3名男子多次强暴,其中,仅李女士的丈夫李某一人就曾和她发生了10多次关系。”小花的母亲当晚就报了警!(来源华商连线)

#安律说法#

1、身为一名父亲,对邻居年幼的孩子竟然做出如此令人不齿的事情,真是禽兽不如、令人发指!

我国《刑法》等相关规定,与未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无论幼女是否自愿,行为人都构成强奸罪。其中犯强奸罪,应当判处3-10年有期徒刑,奸淫幼女,还要从重处罚。

虽然李某不认罪,坚持认为自己没有强奸小花,其辩护人也以“公诉机关指控的直接证据只有被害人陈诉”为由,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但是法院结合李某与小花之间的聊天记录,“今天咱俩谈谈吧,看看你的真身……”“不要躲我了,我舍不得毁你,我心里只有你,我真的很爱你……”等,最终一审法院还是判李某犯强奸罪,7年有期徒刑。

事后,虽然李某不服判决选择上诉,但是因其不能对聊天记录作出合理的解释,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

2、这本是2016年的案件,事情本以为到此为止,最近又冲上了热搜,进入到大家的视野,原来在2019年12月李某在监狱服刑期间,竟然得上了肺癌。其家人申请保外就医两年多,均被监狱一句:“不能确定罪犯是否存在社会危害性”给打发,于是求助媒体。

李某家人认为:

第一、李某为了减刑,在监狱积极表现,曾获得减刑;

第二、弟弟的病情一直没有好转,李某90岁的老父亲,整日以泪洗面,期盼着李某回家;

第三,根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5条的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已经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患有属于本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等情节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即自己的弟弟符合保外就医的条件。

李某的家人从法和情两个方面可谓是下足了功夫,监狱的做法是否合适?李某又是否该保外就医呢?

应当注意的是,《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5条说的是“可以”而非“应当”,该规定第6条更是规定了“对需要保外就医或者属于生活不能自理,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可能有社会危险性,或者自伤自残,或者不配合治疗的罪犯,不得暂予监外执行。”

换句话说,李某在监狱里患病只是符合保外就医最基本的条件,是否可以保外就医,还需要判断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或者自伤自残,或者不配合治疗的罪犯”等情节。

应当注意的是,判断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并不是随心所欲的,社会危险性的审查和判断,必须基于确凿的事实和证据,它是在对犯罪嫌疑人已实施的犯罪基础上,结合其犯罪情节、罪后表现以及其他因素等对其将来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进行的综合评估和判断。

拿本案来说,李某所犯系强奸幼女罪,性质恶劣,虽然存在减刑等情节,但是是否因为患上绝症而不顾一切再犯?或者对邻居小花打击报复等等,这些都难以确定。鉴于此,监狱机关最终并未批准李某的保外就医其实是符合法律的规定的。

3、最后,锒铛入狱又患上癌症,现在又无法保外就医,这样的悲惨结局也再次印证了那句话,人在做天在看,举头三尺有神明!

这事你怎么看?#普法行动#

------

关注@安律说法

案例中看人生百态,法律中寻破局之法!

【#辽宁一原人大代表涉诬告陷害被立案#,潜逃三月有余仍未落网】辽宁省原人大代表、葫芦岛商人钼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杨清明因涉嫌诬告陷害抚顺市原人大代表、房地产商人李月英,抚顺警方于8月9日立案侦查并决定对其采取刑拘措施。11月25日,澎湃新闻从权威渠道得知,杨清明已潜逃三月有余,目前仍未到案。

因为合作开发房地产的项目产生分歧,从2011年开始,李月英多次遭合作伙伴、葫芦岛商人杨清明的控告。杨清明还曾找来十余名葫芦岛籍省人大代表向警方施压,以联名信的方式控告李月英涉嫌挪用资金等。之后,警方决定成立专案组对该案进行侦查,查出李月英涉嫌挪用资金、职务侵占和骗贷等。

2014年3月,本溪市明山区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李月英犯骗取贷款罪、职务侵占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李月英的亲属、同案当事人白宪平、李传联被指控犯骗取贷款罪。

该案经一审宣判、二审发回重审后,公诉机关最终以“没有犯罪事实”等为由撤诉。李月英等三人先后获得国家赔偿。同时,针对杨清明涉嫌诬告陷害的情形,李月英坚持控告多年,终获警方立案侦查。8月9日,抚顺市公安局望花分局作出立案告知书,告知书称,“经审查,李月英被诬告陷害案有犯罪事实,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2条之规定,决定立案侦查。”网页链接

左卡尼汀处罚事件到底打了谁的脸?东北制药是国内最早研发成功并量产左卡尼汀的,那时候还是国有企业,并且一直秉承为民制药的理念,至到2014年才申请并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到现在东北制药共获得四项有关左卡尼汀合成及制剂等方面的国家发明专利。

一段时间以来,随着企业改革步伐的加快,东北制药左卡尼汀人才的流出越来越严重,随之而来的是雨后春笋般小规模生产企业出现,他们没有任何专利技术,基本上属于模仿与照抄!

可悲的是这种乱像没有人去制止,更没有人去罚款,到现在重提旧事不知道是哪门子的神经错乱!更加可悲的是居然是辽宁省的管理部门来罚款?

顺便问一下,没有疗效的美国药卖2800元,谁来起诉它垄断市场呢?

同样的话也送给你。广东没有作者说的那么弱,也没有广迷吹的那么强,//@15925796527:我的意思是辽蓝没有作者说的那么弱,也没有辽迷吹的那么强,//@Z都DU:浙江最强,系列赛从来没赢过辽宁,从2014年开始,年年送你们浙江两支球队回家钓鱼。//@15925796527:辽迷可是认为辽蓝实力最强,这样说,恐怕辽迷不服哦。

【何庆被“双开”!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据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辽宁省委批准,辽宁省纪委监委对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委副书记、主任何庆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何庆丧失理想信念,无视党纪国法,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搞钱色交易;违规使用技改贴息资金发放定额补助造成国家财产重大损失;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何庆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何庆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何庆简历

何庆,男,汉族,1963年12月出生,1988年1月参加工作,199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

1988.01--1995.11 沈阳工业大学经贸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

1995.11--1996.02 辽宁省产业结构调整办公室工作人员

1996.02--1996.10 辽宁省产业结构调整领导小组办公室二处副处长

1996.10--2000.05 辽宁省经贸委技改处副处长

2000.05--2003.01 辽宁省经贸委投资与规划处副处长

2003.01--2004.08 辽宁省经贸委投资与规划处处长

2004.08--2009.04 辽宁省经委投资与规划处处长

2009.04--2011.12 辽宁省经信委投资与规划处处长

2011.12--2014.12 辽宁省经信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2014.12--2017.04 辽宁省抚顺市副市长

2017.04--2017.05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辽宁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党组书记

2017.05--2018.10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辽宁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2018.10--2018.11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书记

2018.11--2020.06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书记、厅长

2020.06 辽宁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副书记、主任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11年5月1日,辽宁大连街头几位“社会人”不由分说地殴打一名交警。

嘴里还叫嚣着:“今天我就要打死你!死了也要把你这身皮扒了”!

在几人的殴打下,交警当场被打死,十几天后,一篇名为《大连又现“李刚”:官二代光天化日打死交警》的文章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

被打死的交警名叫史英才,是一位在工作上多次受到表扬和嘉奖的优秀警员,而在这次打死交警事件中的核心人物名叫韩方奕,父亲韩家敏是当地的房产大亨,叔叔是大连市沙河口区的公安局副局长。

事情的起因是当天上午史英才带领着协警员在辖区进行交通管理和整治,10点30分左右,史英才接到指令,让他去马兰北街与富民路路口处置交通阻塞,临走前他将3个协警员安排在马兰北街与富民路路口进行交通疏导控制。

史英才走后,韩方奕因为违章行驶与协警付建玮发生争执,期间付建玮无意间碰到了韩方奕的倒车镜,因此遭到韩方奕的殴打,而史英才得知协警员被打后立即跑到现场进行阻拦。

但凡韩方奕有点脑子,看到围观的群众越来越多就应该立即道歉,然后息事宁人,可从小到大飞扬跋扈的他自然不可能就这么算了,掏出手机给老爹韩家敏打电话说自己被人给欺负了。

接到电话后韩家敏一听自己儿子被欺负了,立即叫上周盛强以及一大帮打手赶到现场帮忙。

到达现场后周盛强二话不说直接就开始暴揍付建玮,史英才上去阻拦也因此遭到暴打。

见状史英才立即用手持台呼救请求支援,而韩方奕见史英才叫人了,连忙上前把他抱住不让他动弹,周盛强则开始拳脚相加将他打倒在地。

眼见史英才被打得不像样子了,周围围观的群众连忙阻拦道:“别打了,再打就该出人命了”。

对此周盛强叫嚣道:“今天我就要打死他,死了也要把他这身皮给扒下来”!

等增援的民警赶到现场后连忙将史英才和付建玮送到医院进行抢救,奈何史英才因为失血过多,经抢救无效后不幸死亡!

史英才去世时才年仅32岁,家中还有个10个多月大的女儿,此事被发到网上经过发酵后,一时间舆论满天飞,纷纷呼吁要让韩方奕以及周盛强受到法律的制裁。

2011年5月20日,大连市公安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为由,依法逮捕韩方奕、周盛强、韩家敏。

最终经过审判,韩方奕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周盛强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韩家敏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之后韩方奕被送到辽宁省瓦房店监狱服刑,然而令所有人没想到的是,韩方奕不仅没有被执行死刑,甚至还被减刑了!

2014年12月3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刑事裁定,将韩方奕由死缓改判为了无期徒刑。

2019年1月14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收到了辽宁省瓦房店监狱报送的减刑报告,据悉,韩方奕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有悔改表现,因此提出减刑意见。

几天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了最终裁定,将韩方奕的刑罚由无期徒刑改为了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9年。

虽然韩方奕家里有权有势,但是只要你敢犯罪就始终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s://tj.jiuquan.cc/a-2344563/
1
上一篇公务员考试考区省直(公务员笔试考区是省直,必须省直考试吗)
下一篇 2017毕节公务员待遇(毕节国企工资与公务员工资差多少)

为您推荐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alzn66@foxmail.com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