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辟谣】“陕西法制网”和陕西省司法厅无任何关系
陕西司法厅声明:近日,我们在舆情监测中发现,有一些关于“陕西法制网”与陕西省司法厅管属关系的帖子和截图,在此,我们严正声明:陕西省司法厅所属网站中有“法治陕西网”。
“陕西法制网”和陕西省司法厅无任何关系,更非“陕西省司法厅下属的处级单位”。
李少莉事件内蒙和呼市都没有发声,一个叫@陕西法制网 的头条账号喊打“网暴”力挺李少莉,并质问:谁是网暴李少莉的幕后黑手。
这个用国徽当logo的头条号和网站什么背景?是在什么人指使下撰稿这篇文章?
媒体独立的表达立场没有问题,为什么要删掉呢?网暴的确需要严厉整治!但官号此举仿佛向网暴低头。
陕西司法工作现状,虽然谈不上卓越,但也称得上完善与优秀。近年来,我省司法工作取得了十足的进步[666][666][666]
#宝鸡司法# #西安司法#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办完事咥面,继续努力[作揖]
#国庆节# 【陕西司法行政戒毒人民警察献礼新中国73周年华诞】“我们都在努力奔跑,我们都是追梦人。”这句话振奋人心,激励着无数人星夜兼程,砥砺前行。奋斗创造历史,实干成就未来,在这个喜庆的节日里,陕西司法行政戒毒人民警察用坚守展示着奋斗者最美的身影,在平凡的岗位上诠释着担当和责任,劳动的荣光分外耀眼,奋斗的强音激荡人心。
盛世华诞,举国同庆。在这伟大而庄严的时刻,陕西省戒毒管理局谨以此片献给伟大祖国。祝福祖国繁荣富强,人民安康。(中国禁毒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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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小城市律师去县上开分所,真的没有必要!
远山在呼唤:律师能去吗? 晨起,读到《陕西司法》一篇推文,标题为“着眼满足群众法律需求推进律师服务均衡发展”,主要内容是介绍宝鸡市司法局为解决县域律师短缺采取的一些相关措施,让宝鸡市的一些律所克服困难,去边远山区县上开设分所,自己做为原宝鸡市司法局一名律师管理科长,一直关心宝鸡律师乃至陕西省律师的发展状况,现对陕西律师的布局发表一下不同看法,供决策者们参考。 律师事业的发展壮大,离不开经济发展、离不开改革开放,所以,近年来北上广及省会中心城市的律师业发展迅速,其总体趋势是县城律师,中小城市律师向省会中心城市流动,向北上广流动。因而出现了部分边远县城缺律师,甚至没有律师的情况发生。 山区经济发展滞后,人口少、案源不足,影响律师的收入,市区律师事务所在县区开设分所的意愿不足,这是推文中的原话。司法行政部门领导关心山区律师业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值得肯定和点赞。但真的一定要开设分所吗?按司法部开设分所的要求,总所要二十人以上,分所也必须有三名律师,且对场地资金等有要求,而长期让市区律师去不发达的县城执业,肯定难度不少。更何况按司法部的文件精神要求,开设分所是律师事务所拓展业务范围、实现规模化发展、提高综合实力和服务水平的重要途径之一。 所以,解决山区群众法律服务的需求,似乎不需要用开设分所的形式去满足。
#陕西版孙小果案:离奇出狱成老板#还好有个打黑除恶,才让这起司法腐败可以彻底真相大白于天下。仅仅从披露的事实来看,郭二娃杀害举报人,抢劫公共班车,真的是十恶不赦。但是有钱使得鬼推磨,那么多司法干部,在金钱面前忘记了自己身份应该具备的职责,甚至忘记了做人的良知,真的是挺可恨的。
而且这一单,大家看到最高只涉及到延安市的公安系统。也就是很多小官儿合在一起,酿造了这起骇人听闻的长达18年的司法黑幕。在这期间,黑老大郭二娃不但摇身一变,成了煤老板,还敢堂而皇之的返回家乡捐钱,想洗白成为善人。而受害者家庭,含辛茹苦18年乞讨上访,终于等到了扫黑除恶,才真正让正义得到了弘扬。令人欣慰的是,受害人的儿女都非常有出息,这可能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表现吧。
在一些边远地区,都在同一个县中,大家相互都认识,特别容易形成所谓陕西的乡党,相互包庇,相互勾结。而且在出事之后还相互推诿,相互否认。有时候这些小官做大恶。我们的反腐、扫黑、打恶,就是要清除这些垃圾,让清明的世界重新恢复。
看来整个过程,真的有时候让人不寒而栗。这些当事人,难道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不对自己的这些违规犯罪行为感到后悔吗?面对受害人孤儿寡母的悲惨命运,他们难道不产生最起码的人性同情吗?头条热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