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存经验一日一得】从马鞍山和怀宁民政局3月14日是否办理结婚登记不同的决策里看变通的重要性
近期,围绕2021年3月14日各地民政局是否需要加班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网友热议不止,不同意加班的人以法为依据,大谈不惯毛病观点,好的爱情天天都是好日子;同意的人聊生活需要仪式感,美好的结婚日子选他们认为有寓意的日子会增添愉悦感,民政局需要支持。
在这一件事里,马鞍山民政局的行与怀宁民政局的不行的不同决策里,人民日报都发表了文章,是支持可以行的,在这里我占人民日报。
为什么呢?法是死的,关于节假日休假国家有规定。在法的面前用情,法就失去了法的意义了,同时公务员加班谁给费用,人家的休息日就不是休息日了吗?这也是这个社会处处必须有法的原因,因为情经常会无度,需要法去修正。
我认为法是用于底线保障,但人民的生活也是需要情趣的,一个美好的日子会给生活带去仪式感。比如5月20日这一天微信红包都开放可以发送520元。微信给了爱情提供了一个仪式感的平台。当法面对上线锦上添花的事情时,是可以变通的,同理,民政局也可以为爱情开一扇情趣的大门。我想一个普通的日子和这样的日子,一般人都会选类似520和1314的,除非赶不上,除非一个人毫无生活的情趣和仪式感。
对于民政局而言,今年的3月14日是个休息日,为啥必须是加班不可以串休?法定休息日加班是刻板思维,串休是变通思维,一念而已。民政局的顾虑是今天这个日子开一个口子,再往后咋办?政府考虑的是民政局开口子了其他部门类似问题怎么办?
这要看是什么事?法从来不是一成不变的,比如婚姻法这些年调整了多少次?它就来源于百姓的需求和现实案例与法有冲突。同样,我认为既然年轻人看中520和1314这样的日子,民政局就应该把这两天纳入固定登记日,遇普通休息日串休,遇法定节日安排加班,加班可实行排班方式。串休没有加班费,加班有加班费。
随着3月14日的临近,年轻人又提出了是否可以穿汉服拍照的要求,
这样的要求应该是小众,但设想如果是一对医生夫妇要求穿白大衣,一对运动员小情侣要求穿运动服,军人夫妇要求穿军装是否更贴切?固定服饰是否剥夺了人家更完美的要求?从这个角度考虑,结婚照服装统一要求也是差强人意的。
如果结婚照服装放开,小情侣们又多了一个结婚创意空间。再咋穿,脸是有要求就行。民政局在这个问题上同样是可以变通的。
变通这件事在生活中无处不在,可以解决很多矛盾。儿子和儿媳妇过年的时候七天假期怎么用,如果两个人一起走从南方到北方,从东北但到辽宁全在路上了。所以小两口决定一起先去媳妇家,儿子带两天提前回我们家,儿媳妇在妈妈家多待几天,然后留两天来我们家,儿媳妇假少先回南方,儿子再多待几天,小两口安排的各自满意。
房子都评估为风险资产了,开发商还宣传买房能升值!
我是农民,我就知道,我能吃饱穿暖,一家老小身体健康,那就是万事大吉。
房价降了就买,不降就不买。
什么公务员发不出资,跟我们老百姓有半毛钱关系吗?
房子就是明天升值到一个亿,跟我们老百姓毛关系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