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骗了骗子的钱,为什么要抓我?”曾某是一名程序员,从大学毕业后,就在某大公司做程序员,对软件技术比较精通,有一天,他偶然发现赌博网站有漏洞,于是他以为找到了财富密码,可万万没想到的是,警察发现了他们的秘密。
大家都知道,现在赌博网站特别多,每天被骗的人成千上万,被骗的钱少则几万,多则几十万上百万。
曾某平时也有赌博的爱好,他喜欢在网络上进行赌博,由于他对计算机技术比较精通,就经常去研究赌博网站。
一来二去,曾某就想到了一个发财的好办法,于是他开始找赌博网站的漏洞,任何网站都可能存在漏洞,有的赌博网站代码比较简单,很容易破解。
曾某一个人干感觉差了点,于是他找到了精通计算机技术的周某,两人合计了一下,觉得这个事情是在做好事,把这些骗子的钱骗过来,也不会伤天害理。
说干就干,两人在龙港注册了一家工作室,随后两人就理论付诸实践,很快就破解了几家赌博网站,一开始两人不敢投入太大,收益也比较可观。
但随着欲望的膨胀,两人觉得这个来钱太容易了,于是又加大了投入,并且招了两个大学生一起来做。
不料,由于曾某等人的账户资金频繁进出,当地警方便盯上了曾某几人,随着警方进一步调查,发现曾某几人在从事参与网络赌博的活动。
警方将曾某几人控制住,经过讯问,才发现原来曾某几人是利用赌博网站的漏洞,从中牟取不正当的利益。
曾某等人被抓以后,心中满是不解,自己明明是在做好事,骗这些骗子的钱,难道也违法吗?
@雾都法律人 曾某骗的是不义之财,能不能免去牢狱之灾呢?
有网友认为,曾某等人的行为属于“义举”,这些赌博网站伤天害理,不知道毁坏了多少家庭,现在有人站出来打击他们,难道不应该支持吗?只要将曾某等人骗取的钱款没收,应该就可以了吧?
也有网友认为,打击犯罪是公安机关的职责,没有任何人可以随意行使国家机关的权力,即使是存在犯罪,也应当第一时间将线索提供给警方,让警方介入调查。
说实话,曾某几个人还真的是人才,不过就是没有把技术用到正当途径上,如果能够正确引导,说不定也能成为高级技术人才。
不过,曾某几人确实是涉嫌犯罪了,可能也无法免去牢狱之灾了,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
以虚构身份、虚假姓名以及虚假理由骗取他人财物,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诈骗罪判处。
曾某几人通过非法手段,破解了赌博网站的漏洞,进入赌博网站的系统,并通过赌博网站牟取了不正当的利益,已经构成诈骗罪。
曾某几人最后可能面临的是,有期徒刑三年以上的刑期,并且还要将赃款全部退还。
真为曾某等人感到惋惜,这几个人的技术,明明可以走上正轨的,却动了歪心思,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希望他们能够真心悔改,出来后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评论和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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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的新骗局#有这样的好友要小心啊!交友不慎一辈子的痛。去年8月,黄某某因驾车违章被交警部门处罚,驾照被扣12分,到交警部门组织的学习班学习;期间,学员组建了微信群,黄某某在群内结识了穆姓女子,并加了微信,此后两人接触得比较频繁。
有一次,穆某某对黄某某谎称经营泳装厂资金周转困难,想向黄某某以2分利息借点钱周转一下。朋友有困难哪有不帮的道理,黄某某没多想,从去年8月至今年3月间,以支付宝支付和微信转账的方式,先后转给穆某某20多万元。
钱借出去了,黄某某发现穆某某并没有把钱用在经营泳装厂上,而是吃好穿好玩好的,用于高档消费。黄某某还发现穆某某有时在网上赌博,于是就找到穆某某让她还钱,穆某某以各种理由推托,黄某某感觉上当了,于4月7日来到齐屯边防派出所报案。
由于案情比较复杂,为了维护辖区居民的合法权益,接到黄某某报案后,所长刘晨皞、教导员黄继春立刻召集办案民警韩峰、陈旭、邹雨庭对该案进行分析,随后将该案立为涉嫌诈骗案进行侦查。
经过民警缜密工作,4月中旬,犯罪嫌疑人穆某某迫于压力来到警方投案,穆某某对上述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在向被害人黄某某借款期间,穆某某还涉嫌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期间穆某某确实存在高额消费行为。到案后,穆某某无法说清资金去向。民警经过工作,发现大部分资金疑似流入非法赌博平台。
因涉嫌诈骗罪,目前,穆某某已被龙港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把钱外借一定要谨慎,面对花言巧语和甜蜜诱惑要把持住,特别是对方鼓吹稳赚不赔、低成本高回报之类的,听听就好,别真的把钱借出去或投进去,以防落入圈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