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回了新车,驾照却飞了!真是不作不死的节奏!近日,西安阎良,一男子范某为了庆祝自己购买新车的喜悦心情,和朋友饮酒吃饭庆祝后,竟然选择酒后驾驶,不幸被交警查处,真是乐极生悲啊!
范某和朋友狂欢后,酒后驾驶新车行驶至前进东路时,看见正在路边查酒驾的交警,一时心慌,手忙脚乱中不小心发生轻微的交通事故。
没想到交警刚好上前盘查时,发现范某酒气冲天,经过现场检查,发现范某究竟检测结果为129mg/100ml,已经达到醉酒驾驶的标准。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已经是一项铁律,因为醉酒驾驶发生的事故多不胜数,实在想不明白为什么总有人认为自己就是那个最侥幸的幸运儿呢?
难道灾难总会躲着自己走吗?
这是完全视他人的性命安全于不顾的行为!
酒驾已经成为马路上的第一大“杀手”,已经让不少人为之付出惨痛的代价,有的甚至家破人亡,难道还不能让这些固执的人警醒吗?
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ml,小于80mg/ml的驾驶行为。
凡是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2000元,一次性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
凡是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罚款5000元,一次性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的拘留,吊销驾照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ml的驾驶行为。
凡是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驶执照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凡是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驶执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非但如此,还会牵扯到个人征信。
律师、医师会被吊销执照。
公务员、法官会被直接开除公职。
参军、入党、出国、留学等都会受到相应的限制。
而且最主要的是保险公司还不予理赔,而且还会被单位辞退,员工不会被认定工伤,也不会享受国家工伤保障等等。
因为自己的酒驾行为,还会牵连到子女考公务员、上学上班等等都会有受到影响。
这么严重的问题,难道还不能让这些胆大妄为的人醒悟吗?
如果还这样的执迷不悟,那就只能有一个办法,就是永远吊销他们的驾照,就算买了新车让他们也无法嘚瑟!
临近年关,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远离酒驾!
真的要和朋友推杯换盏,请个代驾安全、妥当,何乐而不为呢?
#12月财经新势力# #打卡西安本地小组#
江西安义县自然资源局局长驾车与在小区通道上骑儿童三轮车的4岁男孩发生碰撞,男孩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酒精、毒品含量检测,张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零,毒品检测结果为阴性。经认定,张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现张某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可怜的孩子,年仅四岁,就此殒命,他的父母该多悲痛。张某某虽然身份特殊,不过对于交通事故而言,身份特殊不意味着其中就有弄权,不应想当然地因身份而苛责肇事者。
2.有人疑惑,既然没有毒驾酒驾,只是交通肇事,为何会被采取刑事措施?
虽然交通肇事常见的是民事赔偿,不过一旦符合特定条件,交通肇事是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的。
根据刑法之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则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司法解释中进一步规定,造成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不满5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案中,已因交通肇事导致一人死亡,且经事故责任认定,张某某负全部责任,可见,本案已符合立案标准,张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
3.张某某既然是公职人员,如今涉嫌犯罪,会被开除吗?
公职人员犯罪不意味着必然会被开除。根据《公务员政务处分法》第十四条之规定,因过失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一般应当予以开除;案件情况特殊,予以撤职更为适当的,可以不予开除,但是应当报请上一级机关批准。
4.一起悲剧毁了两个家庭,在感叹之余,也再次告诫我们,安全无小事,切莫大意。
这事,你们怎么看?
#江西一局长驾车致男童身亡 警方通报#
#致敬交警劳模# 林水军,中共党员,1982年1月出生,2006年参加公安工作,从警多年,他始终战斗在交通管理工作基层一线,处理交通事故、查处违法行为、宣传交通法规。他忠于职守、勇于奉献、严格执法,为确保道路畅通,他与车辆轰鸣和尾气为伴,无论烈日暴雨、严寒酷暑,他始终将责任扛在肩上,坚守在路面上维持交通秩序。截止目前,共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点41处,确保辖区全年交通事故及亡人事故双下降。自参加工作以来,他连续多年获评县优秀公务员并被县委县政府记个人三等功2次;市局个人三等功1次;并先后荣获宁波市优秀人民警察、全市公安机关优秀教官等荣誉。
本科毕业的我不能考公务员,因为我父亲车祸拘留过,甚至连当兵都不要,说什么政审不过关,现在我心灰意冷,前途渺茫,结婚了也不要孩子,生了他等于害了他,不如不生。唉,做人难啊!
我和媳妇都是市直机关公务员,今早上班,她给我发微信,说同学小王酒驾追尾,当场死亡了,出事时副驾驶还有一个女人,班长在同学群里,号召大家为他捐款。
小王夫妻两个,一个在车管所上班,一个是护士,前几天老爸在山东省立医院住院还找小王媳妇帮的忙,真是晴天霹雳。我跟媳妇说,公务员单位都会统一买保险,可以提醒一下。媳妇说微信群里人家解释了,说酒驾出车祸,保险公司不赔偿。我还是第一次听说,涨知识了。不光不赔,副驾驶女人的父母还要起诉,追究责任,要求索赔。这个家估计要散了,真是酒驾害死人。
上个月,公务员工作多年的表哥,已经是正科级,因为醉驾被查,直接“双开”,家族群里就炸开了锅。这次媳妇把小王的事情又转发到群里,估计这个春节大家都不敢劝酒了。真是天作孽尤可活,自作孽不可活。大家说一说,现在咋还有喝酒不要命的人,傻不傻?
张红和弟弟张飞,父母早亡,姐弟俩相依为命。张飞进了一家汽修店打工后,继续努力学习,还去报考公务员。公务员考试顺利结束后,他很兴奋,就私自开了客户的豪车去兜风。
在路上,张飞给女友打了电话,打完电话又引吭高歌,全然没注意到路边窜出一个男人。张飞把这个叫李耕的男人撞倒了,吓得不得了,就给姐姐打电话。
张红正在男友王凯家见未来的公婆,接到电话后,她马上找了个借口离开男友家。张红赶到事故现场,骂张飞没有驾照怎么能开车呢?
李耕听到这个情况后,觉得可以好好敲一笔了。姐弟俩把他送到医院后,明明没什么大问题,他却一个劲地喊疼,医生只能让他留院观察。
女友给张飞打来电话,说张飞考上公务员了。张飞却愁眉苦脸的,张红把他拉到病房门外,张飞说出了车祸这事,他的公务员资格肯定要被取消了。
张红说好不容易考上的,不能轻易放弃了,车祸这事她想办法私了。病房里的李耕听见了这话,心里更加窃喜了。
张红提出补偿李耕4万块钱,李耕同意了,但要求张红去他家里照顾他一些日子,因为他的腿受伤了,行动不方便。如果张红不同意,他就选择报警。张红没办法,只能答应了。
第三天,李耕出院后,张红就带着4万块钱去李耕家。她怕日后李耕不认账,就写下字据。当她在写字据时,李耕悄悄在水壶里下了药。
张红写好字据,李耕让她喝杯水,解解渴。张红以为李耕是好意,就喝了水,然后便晕倒了。李耕就趁机强暴了张红。
夜里,王凯给张红打来电话,张红还昏迷着。李耕就接了电话,怪对方吵醒他睡觉了。王凯很纳闷,张红的电话,怎么会是一个男人接的?
张红醒过来时,发现自己和李耕睡在一起,她一下子明白是怎么回事了。李耕说张红敢报警的话,他就把张飞的事捅出去,张红只能忍气吞声。
张红回到家,王凯来找她,问她那个接电话的男人是谁?张红慌称自己坐公交车时,手机弄丢了。王凯走后,张飞发现张红的手机并没丢,问张红怎么回事?张红说是李耕接的电话,她怕王凯误会,才说手机丢了的。
隔天,李耕给张红打电话,说没钱付房租了。如果张红不去帮他付房租,他就把张飞的事捅出去。张红没办法,只能打车去李耕家。
在张红接电话时,正好王凯来找她,发现她的手机并没丢。王凯正要问张红怎么回事时,张红已经打车离开了。张红到李耕家后,放下钱就要离开,可李耕又要侵犯她。张红拔出了事先准备好的剪刀,才逃过一劫。
张红回到自己家,王凯一直在等她,问她到底是怎么回事?张红这才说出张飞撞人的事,但并没说自己被强暴过。晚上,王凯请张红去吃饭时,向张红求婚了。
张红收到了李耕发过来的照片,照片上是张红被强暴时的样子。张红去找李耕,要求他删除照片。李耕便又提出要钱,张红只能又给了他一笔钱,并恳求他放过自己,自己马上要结婚了。
李耕不答应,张红说愿意把房子卖了赔给李耕,只求李耕放过她。李耕才答应了,但要张红再陪他睡一觉。张红不同意,李耕就向她扑过去,张红无路可退,只能跳窗了。
张红没有摔死,只是骨折了,住进了医院里。张飞和王凯来看她时,李耕谎称张红是擦玻璃窗时不小心掉下去的。
隔天,趁张飞和王凯不在时,李耕对病床上的张红动手动脚的。这时,正好张飞赶来,就把李耕打跑了,张红这才说出实情。
张飞要找李耕算账,但被张红叫住了,因为事情闹出去对谁都没好处。张飞便寻了一个机会,请李耕去喝酒。他把李耕灌得酩酊大醉后,扶着他河边呕吐,李耕一失足,便掉进了河里,张飞没有救他。
张红和王凯的婚礼如期举行,主持人在大屏幕上播放张红和王凯的照片时,竟然播出了张红被强暴时的照片,原来是被李耕动了手脚。
那天,李耕掉到河里后并没淹死,而是被船员救了。李耕跑上舞台,大声宣布张红是他的女人,他和张红早就睡过了,所有人都惊呆了!张飞马上冲上舞台,打跑了李耕。
张红流着泪,终于把实情跟王凯说了,王凯不知所措。王凯的父母很愤怒,拽着王凯就走了。张红伤心不已,她不知以后该如何做人。所以第二天她选择了割腕自尽,幸亏被张飞和王凯及时发现,才救回了一条命。
张飞拿着匕首去找李耕,他要杀了李耕,正要出人命时,王凯赶来,制止了张飞。
这是普法栏目《一错再错》里的故事情节,它讲述了一对姐弟被无赖敲诈的事。
人难免会犯错,犯了错就要勇敢承担后果,才能顺利解决事情。如果不敢直面错误,不愿意承担后果的话,往往会招来更大的麻烦。
姑娘遇到坏人时,不能一味地忍让,而是要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
情感:婆婆退休金每月6000元,悄悄都贴给小儿子,生病后却让大儿子掏钱
最近佩戴问题而火的呼和浩特副局长李少莉,生于1966年,现年56岁,民盟盟员。因其佩戴的耳饰和丝巾被网友质疑都是奢侈品牌,耳钉疑似法国奢侈品牌梵克雅宝的,官网税后售价超3万元,丝巾疑似爱马仕的,市场价4000元以上。不仅让人想起同样有佩戴问题的原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杨达才,其因在交通事故现场面带微笑而被关注,后来又被扒出有多块名表,因而被称为“表哥”。在2013年9月,杨达才因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获刑14年。
李少莉还是很励志的党员,1982年进入内蒙古棉纺织厂工作,其间自学中医,后至呼和浩特市中蒙医院工作,2003年到呼和浩特市卫生局任职,2015年出任呼和浩特市卫计委行政审批办公室副主任,2019年底转至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工作,2020年9月至今任副局长。李少莉曾获得许多荣誉称号,包括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2020年“全国先进工作者”、2022年第一季度“中国好人榜”等。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目前当地纪委已经介入调查,很快就会有结果。希望是虚惊一场,毕竟能纺织工到副局长一步一步走来,相信一定不容易。况且也到了快退休的年纪。如果确实有问题,相信政府一定会严惩!#呼和浩特市某副局长李少莉戴3万耳钉# #女官员疫情发布会戴3万耳钉?纪委介入# #官员疑戴3万耳钉 是否翻车等结论#
云南一红十字会副会长,大年初三酒驾被查,今天被云南省纪委监委通报。
云南省纪委监委2月5日通报:云南省红河州泸西县红十字会党组成员、副会长马红强,2022年2月3日21:25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马红强是大年初三晚上九点半左右被抓, 从被查获的时间来看,应该晚餐饮酒后开车外出,不知道之前是跟家人聚餐,还是在外应酬。
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 红十字会干部,不属于公务员,但基本都是事业编制,属于公职人员。不仅享受公职人员的待遇,在法律上还有一些特殊的地位。比如刑法规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构成妨害公务罪。
红十字会的宗旨是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和平进步事业。
酒后驾驶,能保护谁的生命和健康?一个红十字会的副会长,干出饮酒后驾驶的事情,跟一般公职人员相比,更加荒唐!
尤其是,云南纪委监委早就发出通告,从2022年1月28日至2月11日,连续15天对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驾、赌博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而且在此之前已经连续发过七次《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驾、赌博问题通报曝光》信息,已经有一大批公职人员被曝光,引起很大社会反响。在这种情况下,马会长仍然置若罔闻,实在是麻木不仁。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马红强的行为不仅是违纪和违反公德,还是违法甚至触犯了刑法。
目前还不知道他被测出来的血液酒精含量是多少,是否涉及醉驾。根据规定,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认定为酒驾。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认定为醉驾。”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根据各地审判实践来看,不少醉驾的驾驶员,即使没有发生交通事故,也可能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
希望大家能引以为戒!
云南纪委监委在通报中还公布了举报电话。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对违法违纪干部予以监督。
举报电话:12388。#媒体人周刊# #红河头条# #云南#
“我今年65岁,退休公务员被返聘工作,月入8000,家有两套房产,还有180万的工程款即将到帐,妻子多年前因车祸去世,女儿已结婚,现想寻找一位志同道合的女性,一起步入家庭。”
网上,这个叫阿忠的男子想要寻找对象,看上去条件不错,但在网络的背后,这个身份到底是真是假,真的难以判断。
阿丽在网上浏览的时候,很快被这段简介吸引,她跟阿忠联系后,俩人在网上聊得很投缘,并且,有了一次线下见面,彼此都互有好感。
但没多长时间,阿忠就表示自己遇到了困难,因为项目原因资金不够,需要暂时周转一下,陷入爱情的阿丽没有过多思考,陆续给他转了33,000块钱。
过了一段时间,阿丽发现,阿忠对自己慢慢变得冷淡,她想要找到原因,就主动去阿忠家寻找他,却得知了一个令她绝望的真相。
阿忠并不是什么退休公务员,更没有承包工程,而是一个普通的退休工人,家里还有妻子。
阿丽气愤之下报警,警方却查出,阿忠不仅在跟她恋爱,还跟好几名女性保持着恋爱关系。
一段美好的爱情,是很多人都期待的,不管是成年了还是中年人,遇到爱情往往容易失去理智,喜欢用直觉来判断对方。
但有时候,外表很具有迷惑性,如果你想跟一个人牵手爱情,不妨提前多了解一下对方的真实身份,尤其是对方提出要借钱时,一定要多一份警惕。
因为一个人如果爱你,是不会轻易开口向你借钱的,也不会让你的生活陷入困境。
所以,我们要做到不轻信、不转账,如果对方提出了让你帮他解决困难,可以直接拉黑,因为这样的人目的并不是爱情,你赞同吗?
观社会百态,聊柴米油盐,大城小爱,与你畅谈,更多如梦人生情感故事,2020进入倒计时,这一年真的不容易,也希望把所有的不快都留在2020,2021让我们重新启程,关注@子芫伴你成长 ,让我们一路相伴。#情感#
8月17日,汉阴一市民因为母亲处车祸,家人去交警大队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哥哥拍摄一张照片,就被交警打断了肋骨。当时几个警察把他双手控制,按压在桌边。8月18日,经汉阴县公安局督察委员会研究,决定对4名涉事民辅警停止执行职务。
我们都说公务员是人民的公仆,他们本该为人民服务的但某些人年纪不大,官僚思想倒是很严重。黄某和家人到交警大队办理事情,因为对工作人员处理方式不满意就拍摄了一张照片,他就遭到了几个警察的殴打和按压。那么黄某拍摄行为是否违法了呢?
我国《民法典》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隐私权。事情发生在交警大队业务办理大厅,这算是公共地方,黄某拍摄的照片没有针对某个人,也没有上传到网络上,没有侵害到民警的利益,没有配上不当言论,所以他单单拍摄的行为不违法。警察无权对他进行控制。
男子的行为也不算妨害公务罪。刑法中妨害公务罪是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黄某当时仅仅拍摄了交警工作单位,既没有使用暴力方式又没有干扰到他们的正常工作,所以他的行为不算妨害公务罪。
几个警察共同殴打黄某并造成他骨折,如果经过鉴定,黄某伤势达到了轻伤以上程度,警察就涉嫌故意伤害罪;如果伤势没有达到轻伤程度,警察也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面临15日以下的拘留处分。
警察的殴打行为还算侵犯黄某的身体权,他们不但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外还面临民事赔偿责任,他们要承担黄某的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或精神损失赔偿费用。
如果警察认为黄某拍摄行为不妥当,他们也应该对他进行教育而不是群殴无辜的百姓,更何况黄某本身也没有违法之处。警察作为执法者,他们的言行都要符合法律规范,但某些人屁股决定脑袋,丝毫没有为民服务的意识,看不顺眼就直接动手,他们认为权大于法。现在都是法治社会了,他们的思想还停留在封建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