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头条#贵港公务员最热职位报考346人,报考人数最多的两个职位是贵港市红十字会办公室综合岗位(45080018)和贵港市桂平市乡镇机关综合职位二(45080053),报名人数分别是346人和324人。网上报名的时间是2021年2月24日8:30至3月1日18:30。#广西#
广西贵港,5月20日上午九时,当地城管出动执法人员,查处驱赶违规占道经营的小商贩。其中一名年轻气盛的商贩不知什么原因,对城管大发不满,持刀比划威胁执法的城管队员。城管被小贩的举动吓了一跳,赶紧离他远一点,本想小贩不会采取进一步行动。
可没曾想,小贩突然操刀追赶一队城管队员,追得身着短装又没有防身器具的队员们撒腿便跑。其中一名队员逃跑中不慎摔倒在地,小贩居然追上去连砍数刀,队员背部被砍得顿时鲜血直流,部分围观摊贩似乎还在起哄,场面一度混乱。目前,行凶小贩已被警方控制,案件正在调查之中。
看到这一幕,有网友表示:违规占道妨碍交通,确实应该好好管管;但是,更多的网友对小贩表示同情:为生活所逼,摆个地摊,挣点口粮,结果发生这样的悲剧,坐牢是肯定的,家人可怎么办?
视频并未显示城管执法的过程,本案是否又是城管不文明不合理或者过度执法,引起小贩极度不满,进而操刀泄恨,尚不知晓。但是,无论城管执法是否存在问题,小贩“以恶制恶”的过激反应,都是法律无法容忍的,小贩的行为无疑将给他带来牢狱之灾。
小贩与城管的冲突,反映了底层百姓的生存权与城市管理执法权的对立,是日常生活中多发的刑事案件。
在此类案件中,通常的情况是,小贩在检查中,不配合城管工作,辱骂甚至殴打城管队员,严重的情况可能导致城管受轻微伤害。对于这种行为,根据《刑法》第277条规定,一般对违法的小贩以“妨害公务罪”论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需要注意的是,妨害公务罪属于“行为犯”,也就是说只要执法对象有阻挠妨害执法人员合法工作的行为,就构成本罪,跟妨害的结果以及执法人员有没有受到损害没有关系。
但是,本案情节有所不同。小贩先是挥刀威胁执法人员,阻碍执法,已经涉嫌妨害公务罪。而后临时起意,在执法队员没有采取执法动作的情况下,持刀冲击追赶执法队员,已经脱离了妨害公务的范畴,转而演变成以伤害对方身体为目的的行凶行为。
而且,在对方倒地后,冲上去连砍数刀,造成伤者严重出血,现场秩序一片混乱,社会影响恶劣,后果比较严重。对于小贩的追击砍人行为,法律上可能会单独评价为故意伤害,看样子伤者伤势不清。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小贩的后续行为将会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必然会有相应的处罚,关键看伤者的伤情程度。
最后,小贩因有“妨害公务”行为在先,而后又有“故意伤害”,很可能被判两罪并罚,轻者也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还要对伤者进行人身损害赔偿。这对小贩自己和家庭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
或许对本案的小贩而言,说“冲动是魔鬼”这类话是没有太大意义的。他需要城市的一寸土地赚得他的一点果腹之资。衣食不足,没有人能够强迫他知晓荣辱。
城市的文明和秩序需要大家共同遵守。但老百姓同样需要吃饱饭,尤其疫情当下,百业凋敝,青年人的失业率已经达到18%,此时,还要让一个没有接受过高等教育,也没有一技之长,更无背景的草根百姓为了城市的荣光牺牲掉挣得微薄口粮的机会,着实是不合适的。
而且,城市文明与地摊烟火气的矛盾并非不可调和,处理的好,可能会相得益彰。前年,国务院还在推进所谓的“地摊经济”,城市管理者为什么不开辟专门的区域让小贩们使用呢,这样一方面带动灵活就业,另一方面刺激消费,何乐而不为?没有必要见到小贩就撵,激化矛盾,社会效果也非常不好。您说是吗?
有关#广西一小贩持刀追砍城管被抓获# ,您有什么看法?
#贵港头条##律师日记:刑事#
“我容易吗?你们干嘛不让我在这里?”广西贵港,桂平西山镇一市场中,一名小商贩因为占道经营与城管发生冲突。城管报警后,商贩一怒之下,竟然持刀砍伤两名出警人员,自己也被警方采取了措施。(案件来源:百姓关注)
因为网传视频没有开头,开始就是小商贩持刀追赶几名出警人员,之后一名出警人员背部流满了血。看现场视频可以看出,事发地段是一个较窄的街道,应该是因为之前小商贩和城管之间占道经营问题引发的纠纷。
事情发生后,可以听到视频中一片尖叫声,而视频中的一名男子,竟然是在那里拍手鼓掌,真的令人费解。
只能说,发生这样持刀伤人的事情,真的让人感觉很悲伤。也许很多人会同情小商贩的不容易,尤其是目前疫情之下,人人都是钱难挣。小商贩本来就是弱势群体,所以就很容易得到人们的同情和理解,认为占道经营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但是要知道法律就是法律,规定就是规定。如果法律可以随着人民的想法、情感来回变动,那么制定法律的意义又有何在呢?
试想一下,如果一个占道经营的小商贩,堵着了车道,让着急上班的你无法通过,此时你还会理解和同情这位小商贩吗?
所以城市管理要求每一个地方有一个地方的用处,道路是通行的,房屋是居住的,市场是买东西,这样的情况下,人口集中的城市才能够始终有条不紊、才能够不会出现混乱的现象,而这也是城市管理的核心目的。
很多小商贩都是因为生活所迫,才出门占道经营,从心理上是可以理解,但是占道经营毕竟是违法行为,遇到城管等人员清退或者查处的,应当积极配合,该离开就离开,完全没有必须要想本案这样,直接持刀砍人。
回到本案中,小商贩持刀砍伤两名出警人员的行为,涉嫌两种犯罪。
第一是男子涉嫌妨害公务罪,妨害公务罪,又称“阻碍执行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城管人员的执法行为,是国家机关人员在执行公务的行为,男子持刀以暴力阻碍国家机关人员执行公务,构成妨害公务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第二是男子涉嫌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指行为人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此小商贩持刀恶意损害城管人员的身体健康,构成故意伤害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那么男子涉嫌两个犯罪,到底该以哪种罪名定罪呢?
根据法律规定,妨害公务罪的暴力标准仅限于轻伤及以下,如果造成对方重伤或者死亡的则以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男子最终以故意伤害罪定罪量刑。
#普法行动##贵港头条#
#贵港#广西西江重工有限责任公司位于覃塘区石卡产业园,是自治区级重大基建项目,重点研究制造公务巡逻船、旅游船、ING单燃料货船、LNG双燃料货船等船舶,目前总投资超6亿元。今年上半年该公司已完成船舶建造48艘,在建船舶47艘,产值达1.8亿元。图为8月16日该公司生产场景。(记者李奇璟摄)
“快看,小贩把城管砍了个大口子”广西一小贩持刀追砍城管,造成两人受伤,会坐几年牢?
近日,在广西贵港市桂平市,城管队员执法时与占道经营的摊贩发生冲突,一名摊贩持刀当街追砍城管队员,两名城管队员受伤,其中一人后背被砍出大口子,目前砍人男子已被抓获,那么会坐牢吗?
首先老洋想说,提起城管,大家的印象总是野蛮执法的形象,对待小商小贩总是态度蛮横,然而本案中的这几位城管队员和大家印象中的城管形象截然相反,面对持刀行凶的男子落荒而逃。但是不管是什么原因引发的冲突,男子持刀砍人的行为都已经构成犯罪。
城管队员作为国家工作人员,针对占道经营的商贩进行管理处罚是履行职务的行为,而这名男子持刀追砍城管队员,阻碍其依法执行职务的,这种行为已经涉嫌妨害公务罪,依法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本案中受伤的城管队员经过鉴定属于重伤,那么这个时候男子就要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依法要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除此之外,这名男子还要承担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总之,城管和商贩可以说是一对天敌,作为城管队员在执法时面对的大多数社会底层的大众,为了生计起早贪黑,因此在执法时要多一份耐心,多一分温情。而作为商贩,更应遵守规定,占道经营本身就是自私的违法行为,遇到城管也要多一些忍耐,总归生活还是要继续,为了一时的发泄,反而让自己失去了自由。
最后欢迎大家多来看老洋遇事不慌张办事有方向!
@老洋说法律常识#广西一小贩持刀追砍城管被抓获##贵港头条##桂平#
“城管被商贩追着打,受了重伤。”5月20日,在广西贵港桂平市西山镇大齐市场,一商贩占道经营,却持刀追砍执法城管,造成至少两名城管受伤,一人重伤。目前,该商贩已被抓获。
一个简单的占道经营怎么会演变成持刀杀人的刑事案件?
当然,不可否认的是,穿黄大衣的摊贩涉嫌妨碍公务或者故意伤害他人。
当受伤城管的伤情达到重伤以上时,持刀追砍城管的摊贩涉嫌犯故意伤害罪。
根据刑法规定,一个行为同时犯两个罪的,应当按照较重的罪处罚。显然,故意伤害罪的最高刑罚远高于妨害公务罪。
虽然持刀追别人是违法的,但是我们要想想为什么。执法过程有问题吗?
对于一个摊贩来说,推车上的东西就是他的全部,是他养家糊口的全部“家当”。
但无论如何,本来就是罚款没收的行政处罚,却不值得因为一时冲动而被追究刑事责任。毕竟只要人在,什么都会有。
对此你怎么看?
“城管被摊贩追砍,伤势严重。”5月20日,广西贵港桂平市西山镇大起市场,一名摊贩占道经营,却持刀追砍执法的城管,导致最少两名城管受伤,一名受伤严重。目前,该摊贩已被抓获。#广西一小贩持刀追砍城管被抓获#
一起简单的占道经营的事情,怎么会演变成持刀相向、以命相搏的刑事案件?
当然,不可否认的是,身穿黄色上衣的这名摊贩涉嫌构成妨碍公务或故意伤害罪。
当受伤城管的伤势达到重伤以上时,持刀追砍城管的这名摊贩,就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
按照《刑法》规定,当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两个罪名时,按照处罚较重的罪名处罚。很明显,故意伤害罪的最高刑远远高于妨害公务罪的最高刑。
虽然持刀追砍他人的行为违法,但我们更要想一下为什么?是否是在执法过程中有不妥之处?
对于一个流动摊贩而言,车车上的东西就是他的所有,就是他赖以养家糊口的全部“家当”。
但不管怎么说,原本就是个罚款、没收的行政处罚,却因一时冲动面临刑责追究,不值当。毕竟,只要人在就会有一切。
对此,你怎么看?#贵港头条#
@屈增辉律师 关注我,在生活中学法懂法。
【广西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2022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营造廉洁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大力推进以“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社会清朗”为主要内容的清廉广西建设,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通报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 凭祥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农国华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9年9月,农国华借其子结婚之名收受商人林某送给的礼金1万元;2020年6月,农国华以庆贺其孙子出生为名,通过微信转账方式收受商人林某送给的礼金2000元、朱某送给的礼金888元。农国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农国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 鹿寨县委原常委、县人民政府原副县长陈波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5年中秋节前,陈波收受某企业法定代表人送给的礼金5万元;2019年和2021年,陈波收受某公司业务经理送给的华为手机2台;2020年和2021年春节前,陈波先后收受某公司股东送给的价值1.5万元的购物卡。陈波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陈波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 贵港市公安局中里派出所副所长杨林违规接受宴请和收受礼品问题。2020年10月和12月,杨林任贵港市公安局港北分局治安警察大队副大队长期间,2次接受治安管理对象某酒吧业务经理滕某宴请,并在2021年春节前收受滕某送给的白酒1件。杨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 南宁市兴宁区住建局四级主任科员周智亮违规使用公务油卡问题。2020年7月至2021年7月期间,周智亮利用管理单位加油卡的便利,违规使用加油卡为自己的私车加油30次,并在加油站内购买香烟等商品14次,合计消费1.19万元。周智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追缴。
5. 合浦县统计局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2017年至2019年期间,合浦县统计局以发放节假日、双休日值班补助为名,违规给干部职工发放津贴补贴9.14万元。该局局长张鑑财、副局长龙先红、陈春生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被收缴。
(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
广西贵港,一名商贩追着城管乱砍,两名城管队员受伤。5月20日上午,桂平市西山镇大起市场。城管队员执法时与占道经营的商贩发生冲突,一名商贩持刀追着城管队员乱砍。
(来源:百姓关注)
据在场的黄先生称:至少两名城管队员受伤,其中一人后背被砍出大口子,流了不少的血,衣服都染红了。
目前该商贩已被桂平市西山派出所抓获,案件正在办理当中。
该男子或涉嫌妨碍公务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占道经营本就是违法行为,影响公共道路的通行,城管部门进行执行属于执行公务,该男子采取持刀乱砍的方式阻碍城管执法,已经涉嫌妨碍公务罪。
但妨碍公务罪的暴力标准仅限于轻伤及其以下,如果造成执法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则以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
不过很多商贩家庭困难,占道经营,出来摆摊也是生活所迫,但这毕竟是违法行为,当执法人员过来清退时理应配合,如此乱砍伤人显然是非常不明智的,已经涉嫌犯罪应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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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山市人民医院院长梁寒晖被“双开”:利用职务便利在医疗设备采购等方面收受财物
据合山市纪委微信公众号消息,日前,合山市纪委监委对合山市人民医院院长梁寒晖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梁寒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规发放津补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在医疗设备采购、工程项目承建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已涉嫌受贿犯罪。
梁寒晖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缺失,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合山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合山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梁寒晖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按规定处置;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梁寒晖简历
梁寒晖,男,汉族,1968年7月出生,广西贵港人,大学本科文化,1993年7月参加工作,2002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3.07-1996.11 广西合山矿务局总医院医师;
1996.11-2000.11 广西合山矿务局总医院外科主任;
2000.11-2006.12 广西合山矿务局总医院副院长;
2006.12-2011.11 合山市人民医院副院长;
2011.11-2021.08 合山市人民医院党总支书记、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