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7年,成都军区副司令请了假,回到洪湖老家祭拜母亲。副司令刚刚回乡,就见到了1位老妪,一眼认出了是谁?随即,副司令“扑通”跪倒在地,哭着喊:“娘,不孝儿回来了,让您老受苦了。”
爱情美好,亲情宝贵,任何人都不想憾失其一。然而在风雨飘零的年代里,济世之才们为了救亡图存,不得不告别家乡的爱人、父母,踏上了革命的征途。此去一别便是沧海桑田,爱人、亲人再无相见的机会,天人永隔了。
民国2年,在沔阳县的1户贫苦的黄姓渔家,传来1阵婴孩的啼哭声,1个小生命诞育了。黄家父母给儿子取名为“黄新亭”,只期望儿子能吃饱穿暖,平安顺遂度过一生。黄家住在1个小渔村(名为宋家墩村),村子就在洪湖之畔,于是从祖辈开始便靠着打渔为生。
小小年纪的黄新亭就跟随父亲学习打渔,每天的渔获勉强可以填饱肚子,在洪湖“乳汁”的哺育下茁壮成长。在晚清民国乱世,洪湖成了“三不管”之地,导致盗匪横行,使得洪湖中渔民们生活举步维艰。

渔霸巧取豪夺,黄家一年到头辛苦打渔,却连肚子都填不饱。青年时期的黄新亭立下志愿:“一定要打倒全天下的贪官恶霸,让劳苦大众能有好日子过。”民国17年,革命的思想传遍洪湖一带,工农群众被发动起来,与贪官恶霸抗争。
15岁的黄新亭受到革命思想感召,就此投身革命,坚定跟着红军走。民国20年,洪湖一带天降大雨,湖水水位暴涨,淹没了许多村子。宋家墩村也没能幸免,洪水横扫了村子,将村中的房屋全部冲塌了。
黄新亭得知消息,向上级请了假,返回宋家墩村看望父母。此次回乡,黄家父母给儿子介绍了1门婚事,女方为邻村西湖村吴家的姑娘吴银环。2位青年人见了一面后,彼此互有好感,就把婚事定了下来。
不久后,黄新亭划着1条小船,将吴银环娶进了门。等到家里的房屋重修好后,黄新亭的探亲假时间也到了,不得不惜别妻子、父母,返回部队去了。离别当天,吴银环划着小船,含泪将丈夫送到了区委会。

此次一别,这对夫妻再未相见,均留下了终身的遗憾。几十年的时光飞逝,黄将军率部南征北战,只有在梦里回过家乡。1957年,时任成都军区副司令的黄将军请了假,准备回乡祭拜母亲。
他轻车简从回到了宋家墩村,受到了乡亲们的热烈欢迎,去往母亲墓前三鞠躬。祭拜完亲人后,黄副司令又回到自家祖屋,只见一片破落景象。当地干部表示:“首长,我们在招待所准备了房间,您请去那里休息吧。”
黄副司令摇了摇头,只说:“我回乡探亲是私事,不能给国家添麻烦,住在祖屋里就行。”黄副司令让警卫员找来一些稻草,把稻草铺在地上,当晚和衣而眠。第2天,黄副司令又给警卫员交代了1个任务,让警卫员去接1位老人。
到了中午时分,警卫员请来了1位老妪,黄副司令一眼认出了岳母(吴银环的母亲)。他当地跪倒在地,哭着喊:“娘,不孝儿回来了,让您老受苦了。”岳母泪眼婆娑,将女婿扶了起来,只说:“娃娃,你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从岳母的口中,黄副司令得知了“发妻吴银环这些年的经历”,心里特别愧疚。原来,黄副司令离乡4年后,吴银环思念丈夫,曾去往武汉一带寻找。在武汉街头,吴银环从1位老乡口中得知了1个消息,那就是:“丈夫在1次战斗中身负重伤,已经为国捐躯了。”吴银环伤心回乡,在婆母的多次劝说下,无奈选择了改嫁他乡。
黄副司令听到“发妻已经改嫁”,对岳母讲:“银环只要日子过得好,我就替她高兴。”在家乡待了几天,因为公务繁忙,黄副司令不得不惜别家乡父老,返回部队去了。而吴银环听说黄副司令回乡,专门从外地赶来,只为见黄副司令一面。
吴银环回到家中时,黄副司令已经离去多日,只见到黄副司令留下的1套毛呢衣料(黄副司令托岳母转交给发妻吴银环的礼物)。吴银环抱着衣料失声痛哭,这对彼此相爱的夫妇因为时代的阻隔,最终劳燕分飞了。

《明史》、《倚天屠龙记》、《明朝那些事》,都写到了“大反派”陈友谅。《明史》作为官方正史,起到了定调作用,但很显然,《明史》是拿陈友谅替朱元璋垫背用,不可偏信。
陈友谅的故居在今仙桃市沔城镇。仙桃市是沔阳县撤县改市后的名称,因当时沔阳县的县治在仙桃镇,固尔。但望悠久的沔阳历史,沔阳县(府)长久以来的行政中心,却是今沔城回族镇,仙桃镇作为县治,是新中国成立之后的事。仙桃人若回溯文脉之根,沔城是不可遗忘的重要一页,而陈友谅的故居,就在沔城镇。
我并没有去过沔城镇。先父曾在沔城读沔阳师范。据说沔城离我家70华里,在交通全靠走的当年,那是一个非常遥远的距离。
陈友谅故居题匾曰:玄妙观。取《老子》“玄而又玄,众妙之门”。网上有图,其故居简介文字内容看来是依据史载及民间传说而成,主要信息如下:

此宅乃陈友谅妻氏张凤依孔明八卦阵改建。元至正十三年(1353年),陈在与朱的鄱阳湖决斗失败,次年,朱元璋称吴王,命其内弟马鲁为沔阳知府,授沈友仁为沔阳都指挥使。为抹去陈友谅在沔阳民间的影响,经朱元璋授意,二人拆毁了陈友谅故居,另建文庙和玄妙观各一座。
陈友谅生于元延佑七年(1320年),祖籍今仙桃排湖谢家湾,因祖父入赘黄蓬(在今洪湖市境内)陈姓,遂改姓陈。后迁居沔城南门附近。陈友谅自幼习文崇武,通过选拔入沔阳县衙为吏。因目睹元政腐败,常思灭元兴汉。徐寿辉义军攻沔阳,陈友谅往从之。这无过萧何、曹参故事的翻版,石悦(网名“当年明月”)却在此下一评论:“于是,当徐寿辉的起义军来到家乡时,本是元朝政府公务员的陈友谅参加了起义,将矛头对准了发工资给他的元朝,他参加起义的动机明显与那些贫苦农民不同,这动机是一个信号,代表着在陈友谅的心中,信义和忠诚不存在。”这真是信口开河!

简介中说他起事后,“举义旗,破元兵,靖祸乱,都武昌,称汉王,顺江而下,势如破竹,所向披靡”,元军闻之丧胆,创下了三分天下有其二的辉煌。其后在与朱元璋争天下中失败,但他对推翻元朝封建统治起了重要作用,不失为一位杰出的英雄人物。
而《明史》是如何评价陈友谅的呢?说他“起自刀笔,因乱僭窃,恃其富强,卒败于其所恃”。是说,一个刀笔吏,因天下大乱,窃居上位,以为自己很强大,结果还是败于恃强妄为。这《明史》哪有什么公正性可言?
我很同意近代文章大家饶汉祥先生为陈友谅墓题词:“江汉先英,三楚雄风”。这才是真正的陈友谅。
1942年,女局长破获震惊边区特务工作团,保护我军后方躲过敌军的地毯式扫荡,立下赫赫战功。然而,她却在战后遭奸人迫害遗骨未存,只留下衣冠塚。

舒赛自1941年因打探敌情被抓,到1942年初被我军解救后,她居然再次折回云梦县城(日寇贼窝),这是日寇想破头也没料到的,直到她挥军抓捕了当地伪军头目,日寇才恍然大悟:她就是数月前从他们眼皮子底下逃脱的女特工。
当时,舒赛已是公安局副局长,现在又再立大功。她因此副职转正,成为抗战中第一位女公安局长,走上了我党历来只有男性为正职的保卫工作战线。谁曾想,“正职的保卫工作战线”是非常辛苦,而且是异常凶险的。
此后,舒赛既要面对周边敌寇的骚扰袭击,还要小心叛徒内奸的作乱。她不得不夜以继日地工作:劳累程度远非一般人能及。而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保卫新生政权和人民群众的安定。
然而,更令人诧异的是:在公安局十多名干部内,舒赛是唯一仅有的女同志。虽然局内的人数不多,但是个个身强体壮,枪法娴熟。有一次,在舒赛的指挥下,他们多次驾驶小船,偷袭日伪据点岑河口,并处决和抓捕了为湖区群众所痛恨的“二简”,还破获了震惊边区的鄂西北特务工作团。

二简,是简化轩、简学美。他们曾拖枪投靠日伪、经常带领日寇对湖区进行“三光”扫荡,是不折不扣的汉奸叛徒。
如此一来,敌寇对舒赛,更加痛恨。为此,他们曾多次偷袭她。其中,在一次夜审主犯时,暗藏的内奸在她身后放冷枪。结果,弹药因湖区潮湿而哑火,舒赛才幸免于难。
舒赛多次遇险,多次舍生忘死,多次逢凶化吉。战线的凶险没能压垮她,但是病魔却悄悄侵袭着她羸弱的身体。早年,舒赛曾被捕受刑(就是前文提到的1941年间),之后又因工作常年劳累。因必果,她在1944年春,被诊断患上了肺结核。她依然坚持工作。
始料未及的是,刚好在她患病期间,应城日寇陆军五十八师团和伪军第六师共数千人,分兵十路,对我区进行地毯式的“扫荡”。为此,我军只能将后方老弱孕残病员,转移到白鹭湖芦苇荡中红毛张家台的小岛上。岛上的几户渔民,是当年贺龙红二方面军的洪湖老苏区,安全可靠。但是,岛上只有两条小渔船,其它船都被敌人扣押在湖对岸的武家场据点内,目的就是限制我军的活动。

湖区没船,寸步难行,万一遇上敌寇,便插翅难飞,何况还是老弱病残。必须解决船只的问题。舒赛和两位女战友商量后,决定亲自虎口夺船,任何人不得阻拦。
她说,我是局长,有责任保护大家!
据牛洛雅(两位女战友之一)回忆当年的情景:“舒赛当时任社会部长兼公安局长,文武兼备,处事果断,素以勇敢机智闻名边区,她是因患肺结核住院治疗的。我和栗野(两位女战友之一)望着她那清秀消瘦的面容,有些迟疑不决,‘怎能让她拖着病躯去冒险呢?’舒赛看出了我们的心思,她平静地站起身来,不容置辩地说:‘就这样定了!’”
次日凌晨,舒赛带上贴身警卫员,揣着驳壳枪,登上渔船,直奔虎穴而去。他们来到敌人据点,了解敌情后得知,被扣押的船被绳索拴在堤岸的水塘内,旁边有日军看守。如果想拿下船只,必须趁正午敌人换岗吃饭,警备薄弱时动手。

于是,舒赛和警卫员在村上找了几位水性好的船民,悄悄来到武家场岸边。等到正午之时,舒赛和警卫员打掩护,船民们趁虚而入,潜入水中,割断系船的绳索,先后拿下五条渔船。
突然,敌人发现有人偷船,便开枪射击。舒赛和警卫员开枪还击,掩护大家撤退。当敌人冲到岸边时,他们早已带着渔船逃之夭夭。有了船只,白天他们可以上船离岛藏在浓密的芦苇荡中;夜晚再回到岛上。至此,大家才躲过了敌人的地毯式“扫荡”。
从抗日战争,到解放战争,再到新中国。舒赛长期从事公安司法和人事工作,深度锤炼了她那种敢于斗争的革命精神和刚直不阿“青松挺且直”的品格。她有着坚定的革命原则性和坚强的党性,却没能敌过“奸人”的迫害。
1966年12月2日至6日,舒赛被迫入狱,开启了长达5年的铁窗生活。其间,他与“审讯”她的人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从未说过一句违心话。当她被带上手铐脚镣时,厉声质问的是:“你们这样做不感到惭愧吗?你们往资产阶级泥坑里越陷越深了!”

5年后的1971年5月24日,舒赛倒在山西隰(xí)县狱中,终年54岁。
15年后,在改革开放的新时期(1986年),舒赛终于平反昭雪,恢复名誉。可惜的是,我们却再也寻不到了她的遗骨。于是,在北京八宝山革命公墓就出现了一个称舒赛是“好党员,好同志,好干部”的“衣冠塚”。 然而,这只是一个精致的骨灰盒。盒子里面装着舒赛生前用过的遗物,盒外贴着她的照片。
纪念缅怀。那些曾为抗战流血牺牲的先烈们。
舒赛一生传奇,他刚毅坚贞、不畏生死、智慧过人,立下了赫赫战功,为抗战的胜利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她应当被后人铭记,她的英雄事迹值得被世人传颂! #抗日战争##追寻先烈足迹#
婚前,我要求男朋友在房产证上写上我的名字,可是她父母不让,我们家出一半的钱也不同意。本来都打算结婚,现在我爸妈要求退彩礼,对方父母态度也很强硬,这婚不要结了。在房产证上新增一个名字,难道就这么难吗?

男朋友是家里的独子,武汉黄陂农村那边的,父母做点小生意,家庭条件还算小康。2017年在光谷软件园附近花了97万买了个小三居,当时单价不到9000元每平。
我也是家里的独生子女,湖北洪湖的,父母都是工薪阶层,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我和男朋友是大学同学,感情基础挺好,男朋友是我的初恋,我在大学期间为了他还怀了一个孩子,当时瞒着父母偷偷的打掉了。他说大学毕业后,一定会对我负责,一定会娶我的,我们大学毕业后,就同居了。
2016年毕业后,我应聘到光谷软件园的一家公司做人事专员,他做销售,虽然他是武汉的,但是市区没有房子,父母心疼他在外租房子,2017年给他在公司附近全款买了一套小三居,花了97万全款买的,2018年交房后又花了20万装修。2019年10月份我们才结束租房,搬进去住了。
我们双方父母也经常走动,对于彼此都非常满意,关键是我们在一起,有很多共同语言,我们基本上不吵架,他虽然不会做家务,但是我喜欢做饭、收拾家里,我有轻微的洁癖,倒是乐在其中。平时我两也属于只要一方有情绪,另外一方都会哄,我们在一起性格互补,我们感觉挺幸福的。

前段时间,我发现我怀孕了,我爸妈说我老大不小了,既然怀孕了就尽快完婚。我和男朋友商议后,他们家到我家来提亲了,双方父母在一起商量了一下结婚的细节。对方给16.66万的彩礼,还有三金,我们家准备一辆差不多20万的车作为嫁妆。
我爸妈提出结婚后,为了给双方一个保障,愿意出50万,希望现男朋友在婚前买的房子的房产证上添加我的名字。一来我父母不希望占男方的便宜,让男方父母感觉我白住他们家的房子,再者希望作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能够对自己的小家双方都尽自己的心力去悉心维护。
可是男朋友的爸妈居然不同意这样的意见,当时房子只花了97万,但是现在市值已经达到250万。这房子是他们买的,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要加名字可以,不过要拿130万,否则直接住在一起,不能加我的名字。
我就不明白了,我好几个高中同学结婚,人家父母直接全款买房,都不让女方出一分钱,都大大方方的在房产证上添加了女方的名字。我们家还愿意出钱,居然男方父母都不同意。

我爸妈认为他们算的太精了,以后嫁到他们家也没啥好果子吃,指不定哪天就被扫地出门,还白白为他们家做了几年免费保姆。
和男朋友沟通,男朋友的爸妈居然非常强硬,说我们家这是占他们便宜,坚决不同意,并且提出,如果不接受,就不要结婚了,把孩子打掉分手。
我怎么办?之前大学期间就打掉过一个孩子,如果现在又,真担心以后还是否能怀上孩子,我知道父母是为我好,但是男朋友难道就不能体谅一下嘛?难道是他根本就没有那么爱我?
我知道爸妈也是为了我好,怕以后和他结了婚后如果有矛盾,以后还有个退路,可现在他坚持房本上不能写我的名字,否则他就要和我分手,我该怎么办?
@毒舌琳姐 , 看到这位女性朋友的分享,认真梳理了下,供你参考下:
1、现在新的民法典出台,父母给子女买的房,即使对方要求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离婚后,即使房子婚前不公正,也不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对方也无权进行房产分割;

2、不过你父母心疼你,希望你婚后住进对方的房子有安全感,另可花钱也有在房产证上添加你的名字,父母本身没用错。可是对方父母也在盘算,双方父母都在博弈中,却忽略了结婚本人的感受,过日子的是小夫妻双方,鞋子穿的舒不舒服,只有本人知道。
3、女方已经怀孕了,双方退一步商议不是更好,一定僵持以分手、退彩礼为威胁嘛?孩子有错吗,当然没有错啊,婚姻的本质就是相互信任,难道非要以房产证作为试金石吗?这个代价未免太大了点吧。
4、建议:男女双方再拿出一笔钱,用于婚后购房,不是更好吗?何必要纠结在婚前男方的房子上面呢?
5、同样,也要对女性朋友说一句,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没想好计划内要孩子,一定要做好避孕措施,否则受伤害的一定是女性自己。如果男朋友不同意,只能说明这样的人太自私了,太不爱惜自己女朋友的身体,这样的人真的值得托付终身吗?
俗话说的好,另拆一座庙也不毁一段婚姻,既然怀了孩子,就要奔着幸福的终点出发,相亲相爱比什么都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