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警察学院怎么样,我侄子考499分,学校划线494分,录取机再率大吗?再者听人说毕业以后进政府单位,直接算公务员不用考,是真的吗?
湖南警察学院,2020届毕业生就业公务员占比60.25%。
2020届毕业生1449人,其中公安专业624人,非公安专业825人。
公安专业已经就业618人,就业率99.04%,总的6个专业有3个专业就业率100%,分别是交通管理工程、警务指挥与战术、刑事科学与技术,另外3个专业治安学就业率99.33%,禁毒学97.56%,侦查学97.4%。
非公安专业就业率55.52%,最低的法学就业率只43.75%,最高的信息安全就业率72.3%。
机关就业的占比62.99%,645人,公安专业毕业生就业满意度94.81%。
公安专业平均薪资3539元,非公安专业平均薪资4092元。
毕业生有福利保障的占比90.28%。
湖南警察学院,湖南省唯一一所培养警务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被誉为“三湘警察的摇篮”。 #教育##长沙头条#
湖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名单
高考真的没有那么那么重要。
我一个高中同桌兼兄弟,高考发挥不好,只有二本线多几分,我一本多一分。平时我们俩成绩差不多的。
结果他高考填志愿的时候,选对了路,考了湖南警察学院的法学,加上大学比较勤奋,过了司考。接下来碾压式的考了老家市里某区检察院,笔试面试第一名,进了反贪局,现在在监察委,平步青云,美滋滋。
其实以他的分数可以考长沙的,还是小围靠前,但是他还是选的老家。
他们那个岗位招12个人,只有8个人报,然后按照规定编制减半,8个竞争6个。
真的毫无压力!
那8个人当中,有几个是在外地打工的老律师,每年都考,考上了,看心情去不去。考不上也无所谓,两手打算美滋滋。
他们班的一个同学,天天嗑瓜子看电视,司考没过,结果大学毕业考老家县城(偏僻县城不要求A证:)的检察院,平均每科50分左右,法检加考一门法律,轻松考公。
法学的学生只要过了司考,只要不是去大城市,考个公务员十拿九稳。
没过司考,去偏僻县,只要是老家也还不错,边工作边考也行。
真的羡慕!
“一定要追究!”湖南浏阳的廖勇已经引发了众怒,不是停职那么简单,一定要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包括北京的商理律师事务所已经发起起诉他。但最近,和公安的朋友一起聊天,说起这个事,就刑事责任比较难,廖勇虽然上门打人,没有致人轻伤,追究不了刑事责任,最多也是治安处罚。
至于他在KTV强行搂抱女人,这个也是作风问题,也很难追究什么责任,还有他在小区里强占一小区业主的车位,这也是民事纠纷,
唯一可能能追究他责任的是,2022年6月廖勇主任还被一位村民实名举报,收受贿赂3万2协助他人侵占自己本该得的奖补费。该村民2000年跟同村20个股东一起建了一个工厂,自己出了1.5亩地,还引进2台机器。在2017年政府奖励了158万引导村民退出企业,但是这笔钱被大股东侵占。大股东给了廖勇等人行贿导致该村民没有拿到补偿,自己家的1.5亩地也没了。
这个只能由纪委出来调查,已有证据他就跑不掉,这个受贿罪几乎跟刑事责任一样严重,要被判刑,剥掉公务员身份。希望浏阳市纪委,一定要严查,不放过任何一个举报线索,实事求是,不放过任何一个坏人。
“必须严惩!”11月29日晚,湖南长沙,浏阳,发生一件令人发指的案件。一业主被街道工作人员带着公安民警,随后在民警的面前殴打,旁边就站在被打者的孩子。
根据视频显示,上门的一共是4个人,其中两个是公安民警,而民警对街道工作打人的行为无动于衷,并没有及时制止。
目前,当地主管部门发布通报称,涉事干部已被停职调查,将根据调查结果严肃处理此事。
对此,广州律师吴国雄评析道: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条例》第38条规定,在管理服务活动中态度恶劣粗暴,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情节较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行政机关公务员政务处分条例》第25条同时还规定,以暴力殴打等方式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具体到本案中,打人者作为街道工作人员,其打人的行为严重的影响了政府形象,旁边的公安民警更是袖手旁观,没有及时制止,因此,该行为个人认为属于情节严重。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的,处5-10日拘留,可并处200-500元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什么人,什么职位,只要实施了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法律有规定的,应该一视同仁。“防疫至上”不是“人民至上”。
具体到本案中,案中街道工作人员殴打他人的行为,明显构成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规定,最高可以拘留10日,并处500元罚款。
权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而不是利用手中的权利,施害于民。当然,法律对实施暴力的行为,也绝对不会坐视不管。
大家对于本案有什么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交流。
@广州律师吴国雄
【学案例,涨见识,防风险】——欢迎点赞、收藏、转发
#头条创作挑战赛##长沙头条##街道人员殴打居民 官方:涉事干部停职#头条热榜
必须严惩!11月29日晚,湖南浏阳,一业主因对小区的防控措施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就被街道工作人员带着公安民警,上门当着孩子的面实施殴打行为。
据当事人的妻子表示,其当时只是在微信群里提议将业区封出口的措施改为让工作人员查“双码”,方便符合条件的业主出入。
可不曾想,工作人员不仅没人回复,还在事后带着公安民警上门,殴打其丈夫。
也就是说,提出这个建议的并非打者本人,而是其妻子。现场监控视频显示,当时上门的是4个人,有两名以上疑似是身穿制服的公安民警。但却无人制止。
而其中一人在不停殴打坐在沙发上男子的过程中,有两个孩子走了过来,但被人劝走了。现场对话内容显示,打人者要求被打者有些话讲不得、不该讲。
目前,当地主管部门发布通报称,涉事干部已被停职调查,将根据调查结果严肃处理此事。
1、各级政府都有给群众提供相应的发声通道,比如官网的留言板及公开的信箱等,其主要作用就是给群众们理性发声,
事实上,只要群众反映的情况属实或提出的建议符合实际且有可行性,主管部门也会采纳的。即便不予采纳,也绝对不会据此上门殴打当事人。所以说这件事绝对是违背了目前中央实行的“人民至上”防疫的宗旨与初衷,因此必须要严惩!
2、法律明确规定,不论什么人、什么身份、什么职业,出于什么原因,只要实施了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一律一视同仁,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罚,且谁也不能例外,也不可以例外!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的,处5-10日拘留,可并处200-500元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3、《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条例》第38条规定,在管理服务活动中态度恶劣粗暴,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情节较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行政机关公务员政务处分条例》第25条同时还规定,以暴力殴打等方式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具体到本案,视频已经清楚记录了打人者的所作所为,且其是在公民家中当着其孩子的面所实施的,绝对是属于性质恶劣的。
因此笔者认为,主管部门对此事必须要严惩,维护当地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公信力。
最后,基层公职人员的职责是为当地群众服务,应当听民之所意,并结合实际情况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而不是利用手上的权利耀武扬威,更不能以任何理由对公民实施暴力侵害,否则法律绝对不会坐视不理!
关注@娟姐看法 !一起从实践案例中,看人生百态、学法律知识!
#律师来帮忙# #街道人员殴打居民 官方:涉事干部停职#头条热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