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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已婚公务员(广西公务员结婚)

这个工资要求,在体制内估计得副处才能达到。按南宁的标准一算就有数据,扣掉百分之五十到八十的高度不达标,百分之十的已婚,百分之五的超龄,再扣一下,估计有点险了!

这个工资要求,在体制内估计得副处才能达到。按南宁的标准一算就有数据,扣掉百分之五十到八十的高度不达标,百分之十的已婚,百分之五的超龄,再扣一下,估计有点险了!

【广西女子单身16年发现自己“已婚”,当地回应:历史遗留问题,很麻烦】

我是新闻报道中的当事人。

不幸的开始

2005年2月24日,本人与男方林广全到南宁市江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在结婚过程中,我们按婚姻登记要求办理好结婚手续,工作人员把结婚证给我们,我们两拿着结婚证准备走出办证大厅,另外一位工作人员刚好从外面进来,正好有一对新人也要办理结婚登记,工作人员看了女方的户口本,告知女方户口本下面承办人没签名,办不了。说完夺我手中户口本,看到我的户口本也没有承办人签名,就把我们结婚证扣留下来,要求我回去把承办人签好再来拿结婚证(并未限制取证时间期限)。

结婚证被弄丢了

办理好的户口本上的签名人,2005年底约好时间再到南宁市江南区婚姻登记处要拿回结婚证。可年长的工作人员告诉我们:“找不见你们结婚证了,被实习生整理材料时处理掉了。”(但处理之前未通知我们)并要求我们去江南区(淡村路)档案局把档案拿来再给重新办理结婚证。(明显已经把我们结婚材料和结婚证处理了,怎么还可能还能找到。)淡村路档案局工作人员查后告诉我们:“2005年2月24日那天确实有个叫黄伟萍的有登记结婚,但男方不是林广全。”

补办结婚证受阻力

折回江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问工作人员:“找不到档案,我们这婚算不算合法?”工作人员回复我们是:你们结婚证都没有,不合法。

当时,亲自给我们办证的工作人员告诉年长的工作人员说:“电脑上面已经查到他们登记的信息。”可这位的工作人员硬是不给补办结婚证,也给不了我们合理的说法,这让我精神处于崩溃状态,又无能为力。

没结婚证也没了家

由于林广全工作原因常年在外工作,在我与他父母、姐姐及姐夫同住期间,相处不是很融洽。在他父亲眼里,没有结婚证就是外人,想办法把我赶出家门,理由这不是我的家,是他儿子的家。2006年2月男方有机会从我这拿走家门钥匙,从此我不再自由进入他家。

再次交涉无疾而终,轻生的倾向

这样2007年初,我与男方再次去江南区民政婚姻登记想要个合理的说法。这次工作人员还是给不了明确说法,面对这样的结局,面对10年的感情,就因被南宁市江南区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的疏忽无疾而终,加上这次,男方已不愿意重补证的情况下,我从江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一路走到永和桥就有跳河的冲动,被路过的人报警,最后还被派出所的民警带回派出所做笔录。

迟来的合法婚姻,而婚姻已不再

记得给我们办理结婚证的较年轻的工作人员说的:电脑上已经记录有我们的婚姻登记记录。我一直认为婚姻属于合法,只是结婚证被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疏忽弄丢,而男方又不愿再补办结婚证,这么多年心里一直没有再登记结婚的想法。2013年听朋友说林广全再婚生子的消息,我以为我婚姻问题已被南宁市江南区婚姻登记处已处理了。

直到在2021年5月26日,我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材料被驳回,理由是:需补传提供配偶身份证(正反面)、配偶无房证明。经电话查问公积金办理人员,工作人员说我个人信息:本人2005年2月24日已登记结婚。2021年6月8日下午,我电话咨询南宁市江南区民政局查询我婚姻状况,不给予电话查询,要求拿身份证过去方可查询。由于工作走不开,我电话查询南宁市民政局证实我们登记结婚已成事实,男方又在兴宁区登记结婚,按法律效应,男方已构成重婚。

谁该为16年无证婚姻负责

目前我要办理住房公积金领取、贷款买房、买车都无法办理,目前想办理离婚,没证,甚至男方林广全杳无音讯。2021年8月16日下午我到南宁市江南区档案局调取结婚档案,但未能查到我结婚档案。工作人员讲:“以2005年那时候,录入信息是拿到纸质才录入电脑”。查案不到电子档案,又是具有法律效应的婚姻,种种迹象足以证明当初南宁市江南区婚姻登记处把我们登记的材料及结婚证一起弄丢。

再次维权

5月份办理住房公积金被驳回后,6月份电话打电话到江南区婚姻登记处咨询,也打电话到南宁市民政局反应情况,最后没任何消息。7月27日再次打两个电话到南宁民政局,答应给我答复,让我等消息。8月16日亲自跑一趟江南区婚姻登记处让我去江南区档案局调档,调档无果就到江南区民政局反应情况。民政局致电让我与对方通话,对方答应给一周时间答复,至今杳无音讯。我需要南宁市江南区婚姻登记处对此负法律责任,给我合理说法。为什么处理我们的结婚材料和结婚证之前不电话通知我们本人,这是明显工作失误,造成我合法的婚姻,却不能过着合法合理的婚姻生活。

【近期在南宁有买房计划的注意了,南宁发布契税补贴的最新解读!补贴对象、补贴范围、时间认定等清晰明了】3月底,南宁推出“买房补贴契税”政策, 针对南宁市教职工、留邕人才、广大市民三类对象,凡购买南宁市区(不含武鸣区)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均有不同比例的契税补贴。昨日,南宁再次发布关于购房契税补贴有关事项的解读,对政策进行了进一步的分析。

一、关于补贴对象及范围的界定

1、针对南宁市公办、民办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南宁学院、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含离退休教职工,教职工身份以学校出具的证明为准)的教职工,购买首套房或者二套房,享契税全额补贴;

2、针对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者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中直、区直或南宁市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留邕人才,且在购房当月前在区或南宁市连续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满6个月的,购买首套房,享契税全额补贴;

3、针对南宁市居民或非本市居民购买首套房,享契税补贴50%;

二、关于补贴时间的界定

无论是新建商品住房(合同签订时间、网签备案时间和契税完税凭证时间),还是二手住房(转移登记时间和契税完税凭证时间),均需在2022年3月25日-2022年6月30日(含当日)期间

三、关于首套房的界定

未婚成年人、已婚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等家庭成员名下无南宁市区(不含武鸣区)不动产登记信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登记不计入套数)以及商品住房合同网签备案信息

除南宁外,柳州也在同一时间发布契税补贴政策,且已经在龙城市民云APP平台开启购房契税补贴申请。针对在柳州市区(不包含柳江区)购买家庭唯一的新建商品住宅的,且合同备案时间在2022年3月1日(含当日)以后的,可享契税补贴30%,补贴政策有效期为2022年3月1日起至2023年3月1日。

面对低迷的楼市,各地出台各种帮扶政策,刺激楼市消费,在种种利好之下,你会买单吗?#楼妹说房# #南宁头条#

#女子单身16年发现自己“已婚”#有关部门纠错能否主动点

南宁。

近日,在今日头条长沙频道接广西人黄伟萍投诉,今年5月26日,单身多年的她在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时,被系统驳回请求,理由是需补传提供配偶身份证(正反面)、配偶无房证明。

疑惑之中,问了公积金有关人员,原来单身的她被“结婚”多年了,系统显示她已于2005年2月24日登记结婚。

黄伟萍觉得很疑惑,这么多年她一直以为自己是未婚,电话询问公积金办理人员后,对方告知,系统显示她已于2005年2月24日登记结婚。

乌龙出在哪个环节?

据黄女士回忆,2005年黄女士和男友林广全到南宁市江南区民政局登记结婚。他们二人自1997年在南宁即恋爱、同居。七年后,黄伟萍回到崇左当老师。林广全则经常出差。两人商量2005年在南宁登记结婚。当时办好登记手续后,正要离开,一位工作人员以户口本没有承办人签名为由把结婚证收回,要求黄女士把户口本签好再来拿证。

一年后,两人拿着处理好的户口本到南宁想拿回结婚证,但是当时的经办人称原来的证处理掉了,要求他们到江南区调来档案补办证件,然而离奇的是,档案局人员查询告知,黄女士那天的确办了结婚证,男方并非林广全。真是一个大乌龙。但是真相已经无法搞清了。当时经办工作人员的说法是,没有结婚证不算合法夫妻。现在查到电脑上有两人的资料,但是原来经办人员拒绝补办结婚证。

部门出差错害苦当事人

后来纪念阴差阳错,女方在龙州忙工作,男方在各地出差,两人渐渐疏远。直到今年黄女士处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时,她才发现自己在民政系统里处于已婚状态,配偶是林广全。黄女士再次来到南宁市江南区民政局希望补办结婚证,民政局方面要求江南区档案局调出档案,才能予以补办。但是档案局查不到他们二人的结婚记录。

无奈之下,黄女士又折返回江南区民政局。民政局表示,这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解决起来很麻烦。不管是补办登记还是办理离婚,都需要找到林广全,但是这个人已经失联。

笔者认为,既然是民政部门出的错误,就应当勇于承担责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补救,千万别将球踢来踢去,害苦当事人。

#南宁身边事##南宁爆料#

“真是个人才,可惜没用在正处!”广西南宁,女子男朋友以借钱做生意为由借了自己近22万元后失联,女子怀疑自己遇到了感情诈骗于是报警,哪知警方一查,却发现男方竟然是个“人才”!

他已婚,孩子才刚满4个多月,却对外却声称自己单身,租了个豪车、大平层,说是全款买的,把自己伪装成开公司多金的富二代,同时与30多名女性交往,被抓当天7、8个女孩同时问男子什么时间到家吃饭,今晚去哪。

而更令人诧异的是,这些受骗女子基本不超过一个月就和他确定了关系,更是心甘情愿为其“赴汤蹈火”,但警方查实报案的10个女孩,就被骗了104万元。

而警方并没有放过这个既懂心理学,又擅管理学的“人才”,已经依法将其刑拘!

隐瞒自己已婚的事实,将自己包装成富二代吸引女性注意,随后在与女性确定关系后,又编造各种虚假理由骗取女性的财产玩消失,男子不仅是彻头彻尾的渣男,更是已然触犯诈骗罪,面临法律的严惩!

根据我国《刑法》第266条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达到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就应当立案追诉。诈骗公私财物达到五十万元以上的就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拿本案来说,单从目前已经报案的10名女孩受骗金额已经达到104万元来看,涉案男子就至少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有人问,骗财属于诈骗,那骗色属于强奸吗?

根据我国《刑法》第236条的规定,强奸罪的本质特征是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发生性关系。而本案中虽然女孩受骗,但是不管涉案男性为了骗色实施了什么样的欺骗手段,说了多少谎言和甜言蜜语,只要受害女孩意识到要和这名男性发生性关系,并且自愿、同意。那么,这就是只是骗色,而不构成强奸罪。

换句话说,如果受害女孩仅仅被男子骗了色,那受害女孩除了对男子进行道德的谴责,其实并没有太好的办法!

也正是因此,除了希望严惩涉案男子外,也借此提醒广大女性朋友们,真正的猎人,往往是以猎物的形式出现,在网络交友时一定要慎之又慎,睁大眼睛擦亮眼睛,不要被他人光鲜亮丽的外表所蒙骗!

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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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安律说法

案例中看人生百态,法律中寻破局之法!#男子同时与30名女子恋爱诈骗百万#头条热榜

#头号周刊#

广西惊现“海王”,男子同时交往10多名女子,诈骗上百万!广西南宁,已婚男子莫某通过各种社交软件寻找单身、离异女子,不但和冯女士交往,还和多名女子恋爱,并以各种理由骗取钱财,仅骗冯女士财物就达21.6万元,共计诈骗财物上百万,莫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抓获归案。

#在线看法#

男子莫某有妻子,还招蜂引蝶,冒充“富二代”,同时和多名女子交往,骗财骗色,聊聊涉及的法律问题。

1、男子构成重婚罪吗?

据报道,男子已经结婚,通过社交软件寻找单身、离异女子,和对方谈恋爱,这种行为违法婚姻法的规定,是不忠行为。

而构成重婚罪的条件是有配偶又和他人结婚,包括登记结婚和事实婚姻。

如果男子在和其他女子交往恋爱期间,没有以夫妻名义同居,无法构成事实婚姻,由报道得知更不可能办理结婚证,因为仅仅是恋爱关系,就不构成婚姻罪规定的构成犯罪条件,不构成重婚罪。

2、男子如果有骗色的行为应如何处理?是否构成犯罪?

男子在婚姻之外和其他女子交往恋爱,首先是违背公序良俗的不道德行为,应当予以明确。

其在和女子交往期间,如果和对方发生关系,虽其有隐瞒个人已婚的事实,但二人发生关系时女方自愿,并不存在强迫行为,不构成强奸罪。

无与此同时,骗色的行为也不构成诈骗罪,因为诈骗罪要求骗取的是财物,美色并不是诈骗罪的被骗对象。

如果男子在和其他女子交往期间,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军人身份,骗财骗色,则可以构成招摇撞骗罪或者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

3、男子诈骗多人财物,涉案近百万,涉嫌诈骗罪

男子隐瞒已婚身份,和被害人交往,期间虚构事实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法律责任,处10年以上徒刑。

其骗色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只能对其进行道德的谴责。

这起案件警示单身或者离异的大龄女青年,在和男子交往尚未登记结婚期间,不要被对方的甜言蜜语迷惑,和对对方有过多的经济交往!

#人人能科普,处处有新知#

#一已婚男子同时交往10多名女子,诈骗上百万#

你怎么看男子的行为?欢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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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法律问题,给你更多的法律知识!

广西南宁,男子莫某在社交平台上自称单身,经营一家公司收入颇丰,很多女孩趋之若鹜,就这样莫某和他人谈起了恋爱,可是直到有一天,冯女士报警称被人以恋爱为名义骗取了21.6万元,随后警方将莫某抓获归案,让人大跌眼镜的一幕出现了。

在这一段时间里,莫某先后与30多名女子谈恋爱,在确定关系后,就以扩大投资为由邀约女方投资,骗得了10多名女性100多万,在无法向女方索取财物后,便将对方拉黑后物色下一个目标,而目前莫某不但已婚,而且孩子刚满4个月,所得钱财大部分被其挥霍,目前莫某已经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有的人找不到对象,有的人对象不断,莫某与30多名女子同时在谈恋爱,时间管理可真的不一般,如果不被抓获,可想而知与其正在谈恋爱的女子,可能会面临人财两空的局面。

莫某的行为确实大跌眼镜,那么莫某将会面临什么样的处罚?

首先,莫某谎称自己单身,开公司,这属于隐瞒真实情况并虚构了事实,当然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利用自己虚假的身份,在博得了对方的信任后,虚构投资项目让对方投钱。

而这部分钱最终进入了莫某的口袋,显然这种行为是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诈骗行为。

根据《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那么本案中,莫某骗取他人财物100多万元,显然是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加之其所得钱财大部分已经挥霍,想要通过退赔的方式来获取受害人谅解,是非常困难的,因此其面临的至少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

值得一提的是,莫某孩子才刚刚4个月,自己就进了班房,这注定在孩子成长的关键时刻,莫某都无法承担起一名父亲应尽的责任。假设服刑后表现良好,减刑2年或者3年,都意味着出来后,孩子都七八岁了。

最终莫某因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让人唏嘘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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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我是@大兵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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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原创,抄袭必究

#头号周刊#

哈哈哈,你老公是成功人士啊!//@当归知归:他留队,等了他五年,他生病,我也曾只身一人远赴湖南(他所在部队),恋爱时有多甜蜜,后来就有多打脸,他在部队里天天为我写一篇日记,天天一通问候电话,后来一切顺理成章,退伍,结婚,一儿一女,一切美好在小女儿出生后五个月时被发现,南宁两个情妇,福建一个情妇(还都是已婚妇女)[吐血][吐血][吐血][吐血]

小荷才露轩轩角

十年前,24岁的我不知道哪根神经搭错了,瞒着家人,只身一人奔赴跨越3500公里来看军中的他。他说驻地没有机场,如果坐飞机,下飞机还得再坐大巴到市区坐一趟动车再跨市坐巴士到汽车站再打车,我听了被绕晕。最后的结论是只有一趟绿皮火车途经驻地仅停留15分钟。驻地该有多偏,可想而知。无惧无畏的我铁了心要去见他,拉着行李箱就上了火车。两天两夜的旅途,车窗掠过的每一处风景都是离他越来越近的信号。心态乐观的我在旅途上并不觉得枯燥,白天要么跟邻铺的阿姨,大姐聊天,要么举起相机拍窗外的风景。当她们在聊天中知道我山长水远去找部队的男朋友时,都很佩服,在她们的祝福中我内心更踏实了。火车到站时,他已经在月台上等着我了。人生若爱如初见,为爱奔赴,一切是那么美好,接下来,他带着我见领导,见战友,见老乡,紧握他安全感的手,感受他的温热,

“留下来陪我吧,别走了。”他说。看着他纯净闪亮的双眸,我竟不忍说拒绝的话。休息天,他带着我到处走走,部队附近就是村庄,村里唯一的铁桥,桥下就是轨道,两侧开满了木槿花,缠缠绕绕的牵牛花,在桥上偶尔就能看到绿皮火车经过,让人想起《周渔的火车》。这是一个孤独的小镇,他也是孤独的人,但因我的到来,能分走,消散他所有孤独,因我的到来,战友们看到了希望,相信他们的爱人也会有一天来到这里。一切是那么顺理成章,打报告,领证,七天年假我的身份升级成了军人的妻。如果现在有人问我,是否后悔,我觉得,此生无憾,从不后悔。#冬日生活打卡季# #军人#

有些男人真的不佩,人品问题[捂脸]//@当归知归:他留队,等了他五年,他生病,我也曾只身一人远赴湖南(他所在部队),恋爱时有多甜蜜,后来就有多打脸,他在部队里天天为我写一篇日记,天天一通问候电话,后来一切顺理成章,退伍,结婚,一儿一女,一切美好在小女儿出生后五个月时被发现,南宁两个情妇,福建一个情妇(还都是已婚妇女)[吐血][吐血][吐血][吐血]

小荷才露轩轩角

十年前,24岁的我不知道哪根神经搭错了,瞒着家人,只身一人奔赴跨越3500公里来看军中的他。他说驻地没有机场,如果坐飞机,下飞机还得再坐大巴到市区坐一趟动车再跨市坐巴士到汽车站再打车,我听了被绕晕。最后的结论是只有一趟绿皮火车途经驻地仅停留15分钟。驻地该有多偏,可想而知。无惧无畏的我铁了心要去见他,拉着行李箱就上了火车。两天两夜的旅途,车窗掠过的每一处风景都是离他越来越近的信号。心态乐观的我在旅途上并不觉得枯燥,白天要么跟邻铺的阿姨,大姐聊天,要么举起相机拍窗外的风景。当她们在聊天中知道我山长水远去找部队的男朋友时,都很佩服,在她们的祝福中我内心更踏实了。

火车到站时,他已经在月台上等着我了。人生若爱如初见,为爱奔赴,一切是那么美好,接下来,他带着我见领导,见战友,见老乡,紧握他安全感的手,感受他的温热,“留下来陪我吧,别走了。”他说。看着他纯净闪亮的双眸,我竟不忍说拒绝的话。休息天,他带着我到处走走,部队附近就是村庄,村里唯一的铁桥,桥下就是轨道,两侧开满了木槿花,缠缠绕绕的牵牛花,在桥上偶尔就能看到绿皮火车经过,让人想起《周渔的火车》。这是一个孤独的小镇,他也是孤独的人,但因我的到来,能分走,消散他所有孤独,因我的到来,战友们看到了希望,相信他们的爱人也会有一天来到这里。一切是那么顺理成章,打报告,领证,七天年假我的身份升级成了军人的妻。如果现在有人问我,是否后悔,我觉得,此生无憾,从不后悔。#冬日生活打卡季# #军人#

你听说过 : 未婚被告知已婚,且骗婚的事吗?南宁24岁的梁钰娟,就发生了一件这么"匪夷所思"的事……

人在家中坐,突然收到一张法 院传票。竟然 有人起 诉她 : 告她骗婚,要求离 婚;对方还要求巨额赔偿,这是怎么回事?

梁钰娟查到,2016年在河南安阳,她和一名姓靳的男子登记结婚,现在起 诉她的就是靳家人。

六十多岁的老靳说,儿媳骗了他家彩礼七万元,只在家呆了二十天,大半夜fan墙跑掉了!

梁钰娟听了这些后,简直哭笑不得!

梁钰娟猜着,这估计和自己丢失 身 份 证的事情有关系。2016年2月她的身 份 证丢了,当时还登报做了遗失声明,之后补办了身 份她证。

她怎么也没想到,四个月之后,竟然有人拿着她的身 份 证 ,在河南和别人结了婚。

之后梁钰娟和靳家人联系上,希望能够协商这件事情,但是靳家人坚持认为此“梁钰娟”就是彼“梁钰娟”。

沟通无果后,梁钰娟咨询了律师,但是听到打这场官司律师费就得需要40000多块钱。梁钰娟一听,我一个刚毕业的学生,哪里来的那么多钱?

之后梁玉钰娟又打电话给法 院,说自己能够证明清白。2016年6月30日那天,她自己在南宁领 取 毕 业 证,不可能同时出现在河南安阳和小靳结婚。

法 院让梁钰娟把相关证明材料寄过去一份,但是事情到这里又有了新的变化。

法 院强调,梁钰娟的材料都是复印件,对事实不好做出判断。

而此时靳家人又提出,即使身 份 证是假梁钰娟偷的,那结婚用的户口本呢,难道也是偷的?靳家人认为,这个梁钰娟一定和那个骗婚的梁钰娟是一伙儿的。

此时的梁钰娟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自己一个未婚姑娘,莫名其妙被结婚,又被起 诉,这已经够倒霉了!现在靳家人还不相信她,弄得她哭笑不得!

好在办案的张法官非常负责任,亲自从河南安阳到了广西南宁。到梁钰娟学校取证,证明2016年6月30日当天,梁钰娟本人确实是在学校。同时,法官又到了梁钰娟身 份 证丢失报案的派出所和户籍所在地取证,而后还到登记结婚的民政局了解情况。

张法官在民政局得到了事件重大突破的关键证据。那就是民政局在颁发结婚证时,女方竟然没到场。

这一遭走下来,法 院掌握了有利的证据,证明梁钰娟确实是被人伪造了身份,到此梁钰娟也终于证明了清白。

那伪造、冒用他人证 件,会受到哪些法律制裁呢?

首先,冒用者肯定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相关部门也会受到处罚。而我们做为丢失证 件一方,是不用对自己没有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的。

《居民身 份 证法》也明确规定,冒用了他人身 份 证,会被判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进行十天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还要没收违法所得。

当然这个案件中,那位假“梁钰娟”不仅仅是冒用了他人身 份 证,还犯了“骗婚罪”。

其实在我国刑法中没有骗婚罪这个罪名,但如果情节具有诈 骗性质,且诈 骗金额在3000元以上的,就会认定为诈 骗罪。那就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 期 徒 刑、拘役或者管制,还会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骗取的金额巨大,或者还有伴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则会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 期 徒 刑,并处罚金。

老老实实做人,规规矩矩做事。法律不冤枉好人,也不会放过任何一个不守法之人。

大家对这件事情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

我是@娜依一家 #分享百姓身边事#单身姑娘被结婚#好法官#懂法用法#在头条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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