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副眼镜70000多元,打“飞的”看球赛一次花费数万元,一个小小的副区长,却过着如此奢糜的生活,这个官员就是四川广元昭化区原副区长付健。
在奢糜消费的生活背后,必然有权钱交易的黑手,付健消费从来追求高大上,奢侈消费眼睛眨都不会眨,为了满足自己吃好的、住好的、穿好的、用好的“四好生活”,畸形的消费让付健大开腐败之门,他利用各种机会收受他人财物,利用手中权力干预分管事物,从事大捞好处。
生于1973年的付健,早年一直在广元元坝区委办公室从事文秘工作,2008年开始担任元坝镇党委书记,也正是从担任乡镇一把手开始,付健开始走向腐化之路。在担任三年党委书记之后,他又转任元坝区教育局局长。2016年,43年付健再获提升,担任昭化区副区长。
在完成他人的请托之后,付健认为收点钱理所应当。在调任某区教育局局长后,更加肆无忌惮的收受钱财。每逢寒暑假、过年过节,办公室门庭若市。4年时间,收受校园长、教师等现金共计146.3万元。2016年9月,官升副区长之后,更是将这股歪风随之带入了所分管的领域。经查,涉及违纪违法资金总计300余万元。
付健贪腐得来的钱,全部用于消费,在至案发时,他收受的钱财几乎挥霍一空,妻子甚至要通过卖房卖车,为他上缴违纪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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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女教师共同受贿近千万获刑,系落马贪官特定关系人
四川一高校教师因与落马厅官共同受贿获刑5年10个月,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相关刑事判决书披露了上述信息。
梳理判决书获悉,四川大学商学院iconEMBA教育中心原副主任徐某1,系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李灵翔的特定关系人。2016年,徐某1接受请托,通过李灵翔的帮助,使他人成功中标成都天府国际机场icon地基处理及土石方工程。事后,中标方送给李灵翔、徐某1共计人民币999万元。
2020年12月,徐某1受贿案一审宣判。图片来源:中国庭审公开网视频截屏
公开资料显示,李灵翔,男,汉族,1963年9月生,重庆永川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李灵翔长期在成都双流机场工作,2004年出任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期间还兼任过成都双流国际机场扩建指挥部副指挥长、总工程师等职。2015年起,李灵翔转任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之后兼任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建设指挥部党委书记、常务副指挥长等职。
2020年4月,李灵翔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8个月后被双开。四川省纪委监委通报指出,李灵翔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安排,违规收受礼金;生活腐化堕落;将公权力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伙同特定关系人大肆收受财物,甘于被“围猎”。
澎湃新闻注意到,双开通报中所指的“特定关系人”,就是出生于1977年的副教授徐某1。
前述判决书介绍,徐某1曾于2011年9月担任“四川大学商学院EMBA2011国企班”班主任,李灵翔系该班学员,随着接触增多,两人逐步发展为特定关系人。2012年,徐某1被四川大学商学院聘任为学院EMBA教育中心副主任。徐某2(另案处理)系“四川大学商学院EMBA2013春季班”学员。
2016年上半年的一天,杨某1(另案处理)得知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地基处理及土石方工程即将实施的消息后,邀约徐某2合作承揽该项目。杨某1将与徐某2合作一事告诉兄长杨某2,希望对方帮忙。杨某2曾经也是“四川大学商学院EMBA2011国企班”学员,因其知道徐某1与李灵翔的关系,建议徐某2找徐某1帮忙。随后,徐某1接受请托,经常帮助邀约李灵翔与杨某2、徐某2一起吃饭、打麻将,在徐某1介绍和杨某2推荐下,李灵翔答应帮助徐某2。徐某2则承诺中标后将给予合同价3%的好处费,徐某1将好处费一事告知李灵翔并得到后者认可。判决书显示,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徐某1通过李灵翔及其下属,将提前获取的资格预审报名条件、资格预审评标专家icon人数、招投标评分细则、项目划分标段等相关信息告知徐某2。李灵翔利用职务便利,在项目资格预审通过、标段划分及评标过程中给其下属打招呼,帮助徐某2挂靠的甘肃机械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简称甘机建公司),以4.57亿元成功中标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地基处理及土石方工程04标段。
施工过程中,徐某2于2017年5月至2019年初,分六次送给徐某1共计999万元。徐某1每次收到钱后,都告知了李灵翔,李让徐某1保管。徐某1从中分两次拿给李灵翔20万元,用于日常开支。
另据判决书信息,因涉嫌职务违法犯罪,徐某1于2020年1月被广元市监察委员会icon留置,同年9月被刑拘,同年10月被逮捕。
2020年11月,四川省剑阁县人民检察院就徐某1受贿罪一案提起公诉。剑阁县人民法院指出,徐某1系天府国际机场建设指挥部原党委书记、常务副指挥长李灵翔的特定关系人,其伙同李灵翔,利用李灵翔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999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依法应予惩处。同时,在共同犯罪中,李灵翔利用职务便利,在招投标前将相关信息透露给徐某1,授意徐某1在其下属处获取招投标相关信息给徐某2,并通过给下属打招呼,使甘机建公司得以中标。李灵翔的帮助行为对甘机建公司的中标具有决定性作用,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属主犯。徐某1作为李灵翔的特定关系人,其收受财物的行为依附于李的身份和职权,在共同受贿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020年12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徐某1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其在广元市监察委员会退缴的赃款5259699.18元,在审理期间退缴赃款4530300.82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