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代替我去参加考试,以后在工程上我们多多合作!”甘肃平凉,胡某多次找到王某,请求其代替自己参加考试。
2021年3月,甘肃省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股东胡某,因为之前多次参加考试均未通过,于是找到平时有业务往来的某建筑工程分公司的负责人王某,多次请求其代替自己考试,并承诺通过考试以后,在工程上加强合作,王某遂答应替考。
为了确保万无一失,胡某先通过路边办证电话,从他人处办理一张照片为王某、其他身份信息为胡某的假身份证,并将王某照片贴到自己的准考证上。
2021年5月29日上午,王某带着印有自己照片的胡某的假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准备参加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正式开考15分钟后,监考人员根据下发座次表再次逐人核对信息时,发现3号座位实际考试人员和座次表上人员照片不一致,遂将王某带出考场核查,王某随即承认自己代替胡某参加本次考试的事实。
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将代替考试行为入刑,规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还有我们熟悉的高考、自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中央和地方公务员录用考试等,都属于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
最终,法院以代替考试罪,分别判处王某、胡某管制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普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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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看我]@刘律师漫谈
[比心]多学法,心眼亮,一生平安少上当。
[男女不分、老少不分的替考乱象]
1月8日,国家开放大学期末考试陕西开放大学考点存在有组织的替考现象。记者随机查看了4个考场,当场发现20多名替考者。这些人中,有女生给男生替考的,还有60多岁老头冒充20多岁小伙考试的。据说替考一科25元。(来源:新京报)
[律水青山说法]
1、对于此新闻有两点需要厘清:一是这场考试属于什么性质的考试?二是组织者、替考者、被替考者会受到什么样的制裁?
2、《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可以看出,只有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者、代替者、被替代者才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哪些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仅限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所规定的考试。下列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一)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二)中央和地方公务员录用考试;(三)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医师资格考试、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注册建筑师考试、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四)其他依照法律由中央或者地方主管部门以及行业组织的国家考试。前款规定的考试涉及的特殊类型招生、特殊技能测试、面试等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经了解国家开放大学免试入学,主要是线上学习,每学期需要进行期末考试,统设课程为纸质考试,省设课程为开卷或网络考试。因此,此次开放大学的期末考试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
3、此次考试中的组织者、替考者、被替考者会不会因不是国家考试而不担责呢?答案是否定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扰乱事业单位秩序,致使教学、科研工作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九条规定,考生有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第十二条规定,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国家教育考试,是在校生的,由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其他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直至开除或解聘,教育考试机构按照作弊行为记录并向有关单位公开其个人基本信息。因此,无论是组织者、替考者、被替考者都会为自己的不法行为付出代价。(图片来源网络,侵权联删)#我要上头条# #国家开放大学陕西考点替考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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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被盗,报警立案后,我通过定位找到小偷家,要回来了。既然手机要回来了,我也不想追究责任了,却尴尬了,撤销不了案!
昨天在集贸市场上手机丢了,查监控看到,被一个老人给顺走了,马上报警,立案调查了。同事用他的手机帮我在线开启丢失模式,显示我的手机一直在移动,最终定位在一个地方没有动了。去派出所录完笔录,让我等通知。
出了派出所,我和同事去录了段监控,马上和同事一起去手机定位的地方周边附近去侦查下,没想到这么巧,车就停在小偷家门口了,定位真是太准了。下车准备去问周边的人,就碰到那个顺走我手机的驼背老人,在他家院子里,跟老人说了缘由,一开始老人说自己听不清,不知道我在说什么,淡定的晒着太阳,磕着瓜子。
通过丢失模式,让手机播放铃声,铃声从他屋子传出来了,又拨打我手机号码,也是我的手机铃声,老人还是不承认。于是,我又再次选择报警了,过了一会儿遇到他家人,说了缘由,在家人的劝说下,把手机拿出来还给我了,家属让我撤销报警,我满口答应了。这边的报警由于还没出警,我就打电话撤销了。
手机找到了,不想为难老人了,打电话给第一次报警的派出所,想撤案,不追究了。警察说这个是刑事案件,不是说想撤案就撤案的,需要按程序来办的,让我明天还要去公安局一趟~
今天去了派出所做笔录,他们说通过监控,人脸识别,老人被抓到了,也到现场指认了,承认事实,问我是否谅解,我说都八十岁了,谅解下,这会减轻对他的处罚。但依然会处罚的,会被少关多少天。
想问一下,这个立案记录,对他们家下代考公务员,当兵,重点大学啥的,有影响吗?
八年相亲,为何一无所获
最近天涯热帖,一位教师发文控诉自己相亲八年到36岁了还没结成婚。
内容既有对自己恨铁不成钢的悔恨,也有对女性群体的“嫌贫爱富”的蔑视。
这位男士自述家贫,矮小,大专学历,年龄较大,左手有残疾。
唯一拿的出手的就是县城教师编。
工作时也时常照顾女同事,对代课代考等要求来者不拒。也没有什么赌博之类的恶习。
一般而言,县城教师群体根本不愁婚嫁,哪怕个人条件比较差,为何这位男士努力相亲多年就是没法成家?
根据他的描述,主要原因是个人矮挫穷外加女人都势利眼。
巧合的是,他提到的和他有过发展苗头又拒绝了他的女士,如谈的比较好的同事、编制护士、主动表白的女学生,最后下场都不好而且品行有问题。
不是失去编制就是被人骗财骗色要不就是水性杨花。
怎么回事,他就是一朵举世无双的白莲花,遇到的都是一群骗子加作精?
纵观他的每次相亲,必然提到自己穿得像个民工,一定要反复强调自己月薪两千一顿花了多少多少,一定要表示自己对这个女人也看不上眼,就是个人形象太差找不到更好的凑合一下。
文中主动提到工作前五年在乡里是多么受欢迎,媒人介绍的都是年轻漂亮的女孩,只是没有编制户口在农村。后来年龄大了耽误了。
他举例提出的主动接触的女孩子都是老师护士这样的体面工作,要不就是家里有家底的小美女。
虽然他张口闭口都自称矮穷挫但潜意识里没有固定编制的根本配不上他,除非颜值高家境好。
可小地方最讲究实惠,这位男士长相不佳家境不好身有残疾只有个教师的名头,同一阶层的有编人士不会看上他。
以为他性格好试图接触下的女士又会被他在交往过程中表现的自卑又自大吓住。
他提到单位里的女同事都拿他当笑话看,语气中透露出自卑无奈,可从下文看他也瞧不起这群一心想嫁公务员的同事,各种贬低同事。自卑又自大的性格表露无遗。
他本人也不思进取,自嘲是个混子老师。校内的体育老师都转教数学了,他一个本来教数学的改教生物去了。
初中生物根本不纳入中考,县城里最多一个月四节课,比体育重要性都低。一个在编数学老师怎么就去教生物了?
反复强调自己家里穷,可你都36岁了,人生都过完一半了,财富是要靠自己去创造的。参加工作不止十年了,不知存款几何,有没有置办下什么家业?
不用大不用多,只要体现个人能力就行。有没有给爸妈换新房子,给自己买辆车?
教师想要干副业是很容易的,开个补习班,办个小饭桌,开家文具店。
一个生物老师开口闭口就是这个女人桃花煞,那个女人寡妇命。
看起来他从28岁到36岁就是不停相亲,抱怨同事占便宜,关系户抢功。
太差的他看不上,他看上的又看不上他。这是个无解的命题。
虽说现在他的标准下移,说只相二婚的,但谁知道这位实操起来是个什么态度。
人生不止有婚姻。二老都七十了,考虑自己的个人问题之前,不如赶紧考虑下他们的养老问题。
#大龄单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