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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9年公务员国考(2020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头条创作,第四天打卡,分享四川省2019年单招文化考试(中职类)数学真题,希望能结识更多朋友!#职业教育# #单招考试真题# #单招考试# #单招考试数学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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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水白菜(the steamed Chinese cabbage in supreme soup)是一道四川名菜,原系川菜名厨黄敬临在清宫御膳房时创制,后来由川菜大师罗国荣发扬光大,成为国宴上的一道精品。开水白菜以北方的大白菜心来制作,配以用鸡、鸭、排骨熬煮,并用鸡肉蓉、猪肉蓉澄澈的高汤调味,最后浇汤时在汤里淋一些鸡油。成菜后,清鲜淡雅,香味浓醇,汤味浓厚,却清香爽口,不油不腻。2018年9月10日,“中国菜”正式发布,“开水白菜”被评为“中国菜”四川十大经典名菜。

8月4日,崇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就“西宁市民在崇州市驾照无法注销,民警说方言听不懂,态度不好”【已回复】

【网友求助】

我在2018年在成都市崇州市报名C1,考了科目一就没有去学习了。2021年过期。今年我在老家青海西宁准备重新学习驾照,但是在12123预约不上科目一。显示存在限制申领情形,不符合申请条件。限制原因:在办初学业务,限制期止2021-03-23。现在已经过限制日期了,还是无法预约考试。

问了当地车管所,一直要让我来窗口办理,态度不好没说几句就被挂了,一直用方言也听不懂,明明过了限制日期就是办理不上这边的驾照,求助,因为疫情也不敢乱跑,所以能不能通过网上办理解决问题啊。

【官方回复】

崇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友:

  您好!您留言反映的问题,经崇州市公安局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收到您留言反映的问题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立即与您进行了电话联系,您自述于2022年5月初委托崇州驾校教练办理了学籍注销业务,且已在老家青海西宁当地驾校报名,但无法在西宁预约考试。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通过系统查询,在成都市范围内未查询到您的考生信息,确定您于2018年在成都市崇州市报名的C1学籍已被注销,建议您与青海省西宁市车管所联系,及时更新报考信息,完成考试预约。

  针对您反映“态度不好没说几句就被挂了,一直用方言也听不懂”的情况,市公安局一是责成交警大队落实整改措施,加强窗口民辅警教育培训,切实提升服务水平;二是举一反三,加强全局民辅警普通话培训,进一步推广使用普通话,提高窗口服务质量。#成都头条#

【成都买房答疑】蒋老师你好,我想在成都天府新区买房,但是我发现,天府新区这些年房价一直在上涨,我现在买入的话,会不会高位站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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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昊观点:确实如此,天府新区最佳的买入时机,是在2019年和2020年的上半年,从2020年下半年开始一直到现在买入的话,都会高位站岗,因为你现在高价买入,基本透支了未来2-3年的购买力,我们从投资的角度来看这个问题,其实就是你在用高风险去换取低利润,自然是不划算的。

买房要学会买预期,卖事实,现在的天府新区,就处于一个卖事实的阶段,别人就巴不得你高位接盘呢?

当然有一种情况是可以在天府新区买房的,就是你属于地缘性客户,房子买来就是为了住的,未来十年内都不考虑卖出,这种情况,其实是可以买的,因为从未来发展大方向来看,成都天府新区肯定还会涨的,只不过,天府新区面积很大,你得买在核心板块,沿着天府大道去买,大概率是不会错的。

前天帮四川成都的一位客户检测了一辆2018款捷豹XFL 250PS 豪华版,2018年10月上牌,表显里程5万公里,当时新车指导价45.48万,不过这车优惠蛮大的,所以现在二手车市场价只要19万左右,还是比较划算的。

其实我还蛮喜欢捷豹的车型的,外观优雅,动力充沛,底盘扎实操控好,就是捷豹的口碑不怎么样,都说它质量差小毛病多,所以尽管打折力度很大,但它的销量仍然起不来。不过据这次的卖家讲,这辆车他开了4年的时间基本没出过什么问题,按时保养就可以的。但客户还是比较担心的,所以便委托我们来做一个全面的检测。

经过检测,发现这辆车发动机舱盖铰链(合页)拆装;发动机舱盖喷漆修复;行李箱盖喷漆修复+腻子修复;行李箱盖左后尾灯更换+拆装;后保险杠修复+更换+拆装;#成都头条##捷豹##二手车#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机关服务中心原副主任谢绍洲带队参训期间违规决策并借机旅游、收受培训机构“好处”等问题。

2018年8月,时任省卫生健康委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谢绍洲等3人参加某培训机构在林芝举办的培训班,其中谢绍洲携带家属前往;在参加1天培训后,谢绍洲自行决定并带家属和参训人员在当地旅游3天。2019年7月,谢绍洲收受培训机构业务人员为争取更多人员参加培训而给予的“好处”费6000元。2019年11月,谢绍洲在参加该机构在腾冲组织的培训中,参加培训机构组织的旅游活动。2022年3月,谢绍洲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七级职员;其他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违规报销费用已退缴,违纪所得已收缴。

河南信阳,一位村民买了一头328斤的毛猪,随后私自宰杀,并以每斤7.5元的价格售卖,万万没想到,才刚刚卖了20斤,就被市监局查处,不仅剩下的猪肉被没收,还要被罚款10万元。

据悉,这头毛猪购买的价格是5.3元每斤,宰杀后得猪肉264斤,而村民被罚款的原因,系猪肉没有经过检疫。

有网友认为,从村民卖猪肉的价格来看,显然这是一位良心小贩,考虑到一共只卖了20斤,所以应当从轻处罚;也有网友表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因为利润低,就随随便便网开一面。

1、俗话说:大寒小寒,杀猪过年。每年的腊月,在农村地区,家家户户都会杀年猪,没有专门的屠夫,都是亲戚邻居帮忙,事后再来一顿杀猪菜,也算是农村千百年的习俗了。

但随着我国对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重视,农村地区不规范的杀猪卖肉行为也被明令禁止,比如在四川巴中,就规定村民不能私自杀猪,必须要经过村里、乡里层层审批,获得批准后才能宰杀,而且宰杀必须用镇里指定屠户,每杀一头猪要支付100元。

也比如,广西村名杨某因为未经检疫,宰杀了自己家的猪,而后拉到集市上去卖,也因此被罚款10万元。

2、《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未经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但是,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的除外。

也就是说,河南信阳的这位村民私自杀猪可以,但是只能自己食用,不能有任何形式的贩卖,否则就违反了上述规定。

如果这位村民想宰杀后贩卖的话,必须到定点的屠宰场宰杀,然后经检疫合格盖章以后,才能进行销售。

现在村民未经检疫就进行销售,违反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与《食品安全法》的规定。

3、《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没收生猪、生猪产品、屠宰工具和设备以及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对单位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食品安全法规定》,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应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

可以看出,村民私自杀猪卖肉的一个行为,触犯了两个法律规定,具体适用哪条,要根据上位法优于下位法、新法优于旧法、法律优于行政法规的原则来定。

众所周知,《生猪屠宰条例》于2016年2月6日修订,《食品安全法》于2018年修正,2018年12月29日公布施。所以对比两部法律的实施时间,应当适用新的《食品安全法》。

此外,《立法法》规定,当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内容不一致时,应适用法律的规定。条例属于法规,而食品安全法属于法律,根据法的效力来看,应当适用《食品安全法》。

具体到本案中,村民贩卖了20斤猪肉,价格不足1万元,所以其罚款的区间在10万元至15元期间,当地相关部门处以10万元的罚款,已经是从轻处罚。

最后,食品安全大于天,为了大家能够吃到放心的猪肉,一定要严格遵守相关条例规定,保护人民舌尖上的安全。

那么亲爱的读者朋友们,你们如何看待此事,欢迎留言评论交流。#我与宪法40年#

大家是否还记得,2019年8月初,湖北男孩温景尧在四川海螺沟失踪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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