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灯诗话##诗家争鸣##诗歌#
《诗刊》社第38届青春诗会名单出来了,一共15位诗人入选(见附图)。没猜错,举办地湖南入选了三位年轻诗人。他们分别是刘娜、梁书正和李镇东(也人)。梁书正的作品,宏灯诗话推荐过几次。刘娜和李镇东是第一次进入我的视野。
本次选发了他们三人各一首作品。刘娜的作品,写得比较朴实、干净,趋向于口语化创作,写作功底处于爬坡阶段;梁书正的作品则文笔老道,已在诗坛展露锋芒;也人的创作偏哲学思考,看得出来,有多年创作功底;可能生活阅历不同,本人更欣赏梁书正的作品。
▍大 雪
刘娜
夏日的午后
母亲到学校来接我
轻盈的身影从一丘黄花地旁闪现
白色套裙上绣着几朵向日葵
她走到近前俯身抱我
低头时脖颈雪白
说起那时候她真美
母亲羞赧地笑着埋下头
这时大雪已到山顶
刘娜,女,1985年生,湖南邵东人,公务员。有诗歌在《诗刊》、《星星》等刊物发表,入选《诗刊》新诗年选和中国作协《中国诗歌精选》等选本。
▍上了年纪的老父亲
梁书正
现在,他终于和身体里的豹子达成和解了
他坐在阳光中,面色安详,也不点烟了,不训斥了
他平和,没事喜欢抓一把米喂鸡
然后咕咕咕地和它们亲近
他抚摸它们羽毛的手是慈祥的
他叫唤的声音是温柔的
院落多么安静,阳光多么柔和
他和一只鸡蹲在一起,目光怜悯、低垂
仿佛他就是这世间万物的老父亲
梁书正,1985年生,湖南湘西人,苗族。湖南省作协会员,湖南省诗歌学会会员。作品见《诗刊》《人民文学》《人民日报》《民族文学》《湖南日报》等。获“紫金•人民文学之星”诗歌奖,参加《诗刊》社“发现”诗会,中国作协第二届中国网络诗人高研班,第四届《人民文学》“新浪潮”诗会。
▍人是一根会思考的芦苇
李镇东
一根芦苇的思想,只有河流知道
相对无言后才会闪亮,包括记忆
谁又会在意一根芦苇的前世今生
不过一粒种子在河床上随遇而安
芦苇的春天在秋天,茂盛的生长
接近死亡的一刻,新生命才开始
向死而生,动物和植物不可避免
一根芦苇的忧伤不被发现和纪念
冬天的寒流不期而遇,终将逝去
一江春水也无法延续芦苇的生命
万物的智慧,也难敌季节的淘汰
面对一江流水发呆的人,是一根
芦苇,有着芦苇一言不发的姿势
像芦苇一样思考,而又无能为力
也人,本名李镇东,生于1982年1月,湖南衡南人,二级作家,先后在毛泽东文学院作家班、鲁迅文学院诗歌班学习,出版诗文集《晴空向南》《向南而立》《乡愁向南》等6部。中国作家协会会员、湖南省诗歌学会常务理事、《湖南诗人》主编。
邵东市大禾塘街道办事处四级主任科员唐再德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邵东市大禾塘街道办事处四级主任科员唐再德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邵东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唐再德简历
唐再德,男,汉族,1974年2月出生,湖南邵东市人,大专文化,1992年12月参加工作,1998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原邵东县两市镇党政综合办副主任、信访专干,大禾塘街道办事处人大工作联络委员会副主任、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主任,2019年6月至今任邵东市大禾塘街道四级主任科员。(邵东市纪委监委)
来源:清廉邵阳
唐再德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邵东市大禾塘街道办事处四级主任科员唐再德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邵东市大禾塘街道办事处四级主任科员唐再德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邵东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唐再德简历
唐再德,男,汉族,1974年2月出生,湖南邵东市人,大专文化,1992年12月参加工作,1998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原邵东县两市镇党政综合办副主任、信访专干,大禾塘街道办事处人大工作联络委员会副主任、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主任,2019年6月至今任邵东市大禾塘街道四级主任科员。(邵东市纪委监委)
来源:清廉邵阳
12月5日,湖南邵东一个城管殴打一个商贩引发群众议论。当时这个商贩拄着拐棍在街道卖橘子,这个城管多次对他扇耳光,最后甚至脱掉自己的制服殴打商贩,商贩一直没有还手。当地官方给出的通报为,该城管是队长,被开除公职并被拘留5日,他们向商贩道歉并买了他的橘子。
商贩本来就是残疾人,他在寒冷天卖水果也是被生活所迫,要不然谁愿意冒着寒冷天气在外站街呢?即使这个商贩有不对的地方,城管人员也不能动用暴力执法,而是采取劝说的方式感化对方。
城管人员本身就是执法者但他们为了尽快驱赶商贩就动手打人,他们自己都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该法规定,随意殴打他人或是故意伤害他人的,处10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15日以下拘留。打人者是城管队长,他是领导者,本该带头起模范作用,但他肆意妄为,以权代法,就该接受的法律的惩罚。警察对其作出了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就是对他莽撞和粗鲁工作作风的惩戒。
如果该城管还对商贩的身体造成伤害,他所在单位还要承担对商贩的医药费等赔偿。我国法律规定,单位员工在执行工作中造成他人伤害发生的,由所在单位对外承担赔偿责任,然后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员工索赔。现在该队长所在的单位已经向商贩道歉了,也买下了他所有的橘子,这也算弥补了他受到的委屈了但城管作为执法者不能搞法外特权,更不能搞灯下黑。当他们自己不遵守法律,不尊重群众,不是为群众服务,就必须接受法律和纪律的处理,让其明白执法者的权力不是用来伤害群众的而是为群众谋利和服务的,从群众中,到群众中去的。
那么商贩能否申请国家赔偿呢?我国《国家赔偿法》对行政赔偿有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当时的城管在执行公务,他们对外代表行政机关,所以该商贩如果受到身体伤害,是可以向城管所在单位要求国家赔偿的。
城管执法人员大部分是外聘的但中队长或是大队长是正式工,是事业编制或是正式公务员。不管他们身份如何,他们随意殴打群众,就该接受组织的处罚。目前该队长已经被开除,说明单位给予他非常严厉的处罚了,他也该明白不尊重他人,不依法办事的后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