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味重还是利益交换?”近日,四川成都一则90后公务员出轨50多岁女领导的消息引爆舆论,众多网友纷纷下场观摩。
据悉,该事件是由90后男公务员先某的妻子在网上进行举报的,声称自己的老公婚内出轨多人,其中一人便是50多岁的女领导,甚至公开了先某与女领导的多张露骨聊天记录,内容尺度非常大,不建议18岁以下未成年人观看。
目前,成都市财政局通报,行政处分上给予先某撤职降级,由三级主任科员降为四级主任科员,党内处分为留党察看一年。
对此,有网友表示,这小伙子是为了升职加薪已经不顾一切了吗?自己家年轻貌美的妻子不珍惜,也不考虑自家小孩的感受,妥妥的渣男啊。也有网友表示,没有证据还是不要说人家利益交换,万一人家是真心相爱呢?
那么,根据法律和党内法规,先某的行为该怎么处理呢?
首先,从官方通报中,可以看出先某不仅是一名公职人员,还是一名党员,那么对其处理就应该从两方面进行,一方面是职务上,另一方面是从党纪上。
1、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从重处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一)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参与或者支持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参与赌博的;
(四)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
(五)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六)其他严重违反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的行为。
3、鉴于先某的行为对其妻子造成了重大的伤害,其妻子可以向其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如果要向法院提起离婚,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可以在财产处分和子女抚养方面有一定的优先。
最后,笔者还想说两点,一是通报只说明了对先某的处罚,而没有对50多岁女领导的处理意见。二是先某作为一名有家室、有前途的公职人员,为何私生活会如此混乱,这样的人又是如何进入公职队伍、进入党员队伍的,建议今后在选拔人才时,也要加大对个人德行的考核。
对此,家人们,您对本案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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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胆预测!李少莉、刘红英两人最后结果应该是这样的:
一、副局长李少莉穿戴问题,与个人收入相匹配,属个人生活消费范畴,不存在违纪违规。年龄不一致问题,属历史原因,应以组织部门干部档案记载为准。指稿念稿问题,是个人讲话风格,并无统一标准,加上该同志平时不善言辞,在特定场合情绪紧张等,给人造成其业务不熟的印象。
对其建议:以后应根据场合,注意妆扮,做到大方得体接地气。工作业务方面要加强学习,提高讲话水平。
二、社区书记刘红英同志,其所做工作应予肯定,但在介绍疫情防控经验时,因举例不当,引起网民反感和网络炒作。刘红英同志不能正确对待此事,不冷静,不理智,反而在众人面前公开回怼,引起更多的网络炒作,给郑州疫情防控工作增加了压力。
考虑刘红英同志并非公务员身份,建议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以后应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修养。
大家感觉对她俩这样结论中不中?欢迎评论区留言!谢谢。
#我要上 头条#
“既然他构成猥亵罪了,为什么免于处罚?”河南信阳,戴女士举报光山县财政局的领导郑某,在财政局309会客室内强制猥亵了自己。事后,郑某被法院判决构成强制猥亵罪,但免于刑事处罚。戴女士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服。(来源:九派新闻)
据悉,在2021年8月10日,戴女士来到郑某的办公室谈事情,谁知郑某竟反锁了办公室门,然后强行抱住戴女士,并在其身上摸来摸去。戴女士不停地反抗,终于逃出了魔爪。
事后,戴女士报了警。后检方以郑某涉嫌强制猥亵罪提起了公诉。在此期间,郑某多次以金钱为诱饵,以工作进度作为威胁,逼迫戴女士撤诉,签署谅解书。
1、真是太可恶了,郑某身为公职人员,而且还是个领导,却不思量着做好带头作用,反而作出如此恶劣的行为。对于这种人,我认为不仅要在法律上对其严惩,在职务上应当对其进行降级或开除处理。
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郑某的强制猥亵行为成立,但是猥亵的情节轻微,可免予刑事处罚。理由是,郑某实施猥亵行为,到被戴女士呵斥停手,中间只有不到19秒的时间。之后二人便一同离去。
2、有网友提出疑问,强制猥亵罪处不处罚,与时间长短有关系吗?
还别说,真的有关系。猥亵时间越长,那么情节就越严重,但是猥亵时间长短,只是判断情节是否严重的一个条件。并不是说只要时间短,就一定属于情节轻微的情形,还要考虑其他因素。
根据《刑法》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的,一般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也就是说,构成强制猥亵罪的,一般情况下最低也要处以拘役,而拘役的最短期限是1个月。
如果郑某要免于刑事处罚,那还要有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取得戴女士谅解等行为。可是戴女士却说,郑某到案后猖狂至极,拒不认罪、悔罪、道歉。
这样看来,即便认为郑某的猥亵情节较轻,也至少应当处以1个月的拘役。
一审结束后,检方认为一审法院对郑某免于处罚的判决实在不妥,于是提出了抗诉,可是二审法院仍维持了原判决。
现在两级法院都认定,郑某的犯罪情节轻微,只定罪,可免于处罚。那戴女士仍不服的话,只能申请进入再审程序了。
3、目前,郑某并未因此事被开除公职,而是由三级主任科员降为一级科员,并撤销了党内职务。
这个处罚说轻不轻,说重不重。根据《公务员处分条例》的规定,从轻到重的处罚顺序是: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公务员被降级处分的期限为2年,在此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原则上不得评优评先。到处分期届满后,再由相关领导确认是否需要解除处分。
我认为,即便法院判决免于刑事处罚,至少在行政处分上,要撤职或者开除处理。否则区区两年一晃就过,到时候郑某又能兴风作浪了。
4、最后,你们认为,应不应该让郑某去坐牢?该不该将郑某撤职或开除?
@法律公开课 对于此事,你怎么看?关注热点新闻,分享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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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头条##信阳#
#财政局官员犯强制猥亵罪被政务撤职#头条热榜
#志愿者回应卢书记应该怎么办#大连市纪委通报,金普新区王某收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感觉这卢书记也挺为难的,如果你是卢书记,你会怎么办?感觉送命题啊,左右都是错!建议列为公务员面试题。#公务员面试# #疫情近况#@大连金普新区
90后男公务员出轨50岁女领导,饥不择食还是为了升迁上位?近日,四川成都,一女子举报公务员老公在自己哺乳期内同时出轨多人,除了和刚毕业的女大学生在办公室乱搞,还和女领导发生了性关系!女子公布的聊天内容不堪入目,实在让人瞠目结舌!
据女子说,她老公先某是当地某财政局三级主任科员,平日里道貌岸然,可没想到背后居然是个“衣冠禽兽”!在她儿子刚满月,就和多人乱搞!而且长期对她冷暴力,PUA,不拿正眼看她一眼!后来她看到丈夫的聊天记录,决定开撕这个伪装的男人!
女子质问先某:“你还是个男人吗,是个丈夫吗?是个人 民的公仆吗?简直没人性!毫无底线可言!没有丝毫对婚姻的忠诚,对纪律的遵守和对家庭的责任感!你为什么这么对我?凭什么我这么多年为了这个家庭勤勤恳恳付出,换来的却是这样的结局?”
看到女子的质问,真的很同情女子。别说女子不懂,网友也不懂!
因为这个所谓的女领导根本不是和先某在同一个单位,看来先某不是为了讨好女领导上位,而是单纯地喜欢这个女领导?
再看看先某和女领导的聊天记录。50岁的女领导还自称“宝宝”,这看来女领导是有一颗年轻的心,想来肯定是徐年半老风韵犹存,让先某无法自拔!
但如果说先某是喜欢成熟的女人,可又不对了!因为他还和刚毕业不久的大学生在办公室乱搞,还和其他女性有过关系。这样看来,先某就是饥不择食!喜欢各种采花!但对家里的妻子却又没有兴趣?
既然不喜欢妻子,又让妻子生孩子,为什么不早点和妻子分开呢?
先某的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对不起他公务员的身份,更愧对一个党员的身份!
1、那么,先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违法呢?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出轨不违法,因为先某和那些女子都是你情我愿的。但是,因为先某的身份特殊,已经是违反纪律!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35条的规定,党员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从党纪的角度来处罚,先某的单位决定给予先某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
同时,根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40条的规定,有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不当行为,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从公职人员的角度来处罚,先某的单位决定给予先某撤职降级的处罚,从3级主任科员降为4级主任科员,并降低工资与待遇!
2、有网友问,这样的人还能当公务员吗?为什么不给予开除的处罚?
因为先某的行为没有违法,且组织约谈后,他如实交代自己的错误,并且反思认错,属于情节较重,按照处罚规定,只能是降级撤职。不过,撤职是仅次于开除的处罚了!
3、如果双方离 婚,女子是否可以多分财产?
毫无疑问,先某多次出轨属于过错方。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如果婚姻期间一方有背叛出轨行为的,女方提出离婚,那么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适当多分。
3、和关某发生关系的女领导是否要受到处罚?
目前暂无女领导被处罚的消息,但按照规定是要接受处罚的。不过,女领导的情节相对先某可能轻一点。就像女领导说的那样,这么多年,她的身心只交给了先某。说明她只和先某有过不正当的关系,而先某是和多人有过关系!
对于此事,有网友说,女领导看不出50岁的样子,说话可真会撒娇,谁还不是个50岁的宝宝?
也有网友说,先某和女大学生是为了美貌,和女领导是为了前途,和老婆是为了孩子,这已经到顶了!
还有网友说,女领导的丈夫看到她妻子的聊天记录,估计想死的心都有!
我想说的是,妻子太可怜了!作为一个女人,她做错了什么呢?婚姻带给了她什么?
而对于先某,他如果安分守己,努力工作,前途本来不可限量,但现在就是自毁前途!
男人果然要管好下半身,否则后悔莫及!那么,你对此事怎么看?
#疑骚扰下属遭殴打的扶贫办副主任被撤职# 干部性骚扰会面临何种处罚?#干部疑因性骚扰遭女下属殴打#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严重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干部生活作风不良,会面临党纪或者政纪的处分。
另外,如果情节严重,构成《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的猥亵罪的,会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处分的影响程度有时候会让你超出想象!
真实案例,某县一军转公务员老林,2003年12月转业安置在某局科员,享受正科级待遇。他十几年小心翼翼工作,一直当着办公室的小科员,就期望满15年自然享受副处调的退休待遇。然而,2018年11月的一次聚会改变了他的人生,他少量饮酒,侥幸心理作怪,酒驾被抓,随之被处以党内警告处分。本以为过了影响期就6个月,应该不会影响他退休享受副处待遇,可是事与愿违!新公务员法2019年6月实施,县以下职务职级并行随之取消,他由于受处分期刚满,需要重新走程序,不能自然享受副处调的待遇。老林就这样没搭上车!现在虽然工资还是正科待遇,可是职级还是一级科员,还有十来年就要退休了,重新再来怎么也没有享受副处调待遇的可能了。要知道,副处调在小县城是可以享受医保专用账户,就诊费用保险百分百,还是很诱人的。所以啊,体制内的人,真的要小心翼翼,再小的处分都有可能断送前程!谨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我是@公说公事 原创不易,关注我,带你更快认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