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者被饭店救助,其因喝酒过多而死亡,饭店被家属索赔。通州法院审理了一起案件,小伙独自在饭店喝酒,要了三个小二,结帐时还没事,出饭店就躺地上了,这大冷天的如果没人管还不得冻死,饭店出于好心将小伙扶进屋并让他躺在凳子上休息,还给他盖了件衣服。结果早晨饭店收工时发现小伙脸色苍白,赶紧打急救电话,但人已经不行了,后经检验是酒精中毒死亡。
小伙父母双亡,只有一个弟弟相依为命,弟弟认为饭店没有第一时间通知家属,错过了最佳治疗时间,具有过错应该承担赔偿责任。而且饭店对小伙喝酒没有劝阻,没有对顾客尽到保障人身安全的责任,饭店应该赔偿。遂将饭店和出租方告到通州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饭店的注意义务不能无限扩大,应以通常注意义务和善良管理人标准来确定,本案中饭店是好心救助,不应让其背负更多责任,作为善良管理人没法第一时间获得家属联系方式,不通知家属符合人之常情。遂驳回原告起诉。
善良没有担责,同情没有战胜理智,法院没有和稀泥式平争息诉,而是坚持了原则。这样的判决本是应有之义,但因为彭宇案之类的判决,却显得有点难得。只有这样的判决越来越多,才能让道德回归,才能弘扬法治与传统,底线更应该是每个法律人的坚守,当彭宇案之类的判决不再出现,当本案判决不再让人觉得惊喜,则是国人之幸。
为方便群众就近立案和参加诉讼,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功能,努力实现矛盾纠纷不出辖区,为辖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诉讼服务,通州法院将在各人民法庭增设立案点,并于2022年1月26日起正式开展立案工作,辖区群众可就近选择任一立案点现场立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立案点设立情况
通州法院共设立院本部立案大厅、宋庄人民法庭、台湖人民法庭、马驹桥人民法庭、漷县人民法庭、张家湾人民法庭六个立案点。
人民群众可根据实际情况从以上六个立案点中就近选择任一立案点办理一审民商事案件的现场立案业务。
各立案点对于属于本院主管和管辖的一审民商事案件均可受理。
二、案件管辖地域
院本部:北苑街道、玉桥街道、临河里街道、中仓街道、新华街道、杨庄街道;永顺镇的一部分(温榆河以西地区)。
宋庄人民法庭:宋庄镇、潞邑街道;永顺镇的一部分(温榆河以东地区)。
台湖人民法庭:台湖镇、梨园镇、文景街道、九棵树街道。
马驹桥人民法庭:马驹桥镇、于家务乡。
漷县人民法庭:永乐店镇、漷县镇、西集镇。
张家湾人民法庭:张家湾镇、潞城镇、通运街道、潞源街道。
三、各立案点立案时间
1.院本部立案大厅
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30
下午:1:30—5:40
2.各人民法庭立案点
每周一至周四
上午:9:30—11:30
下午:1:30—4:30
每周五
上午:9:30—11:30
下午:1:30—3:30
四、各立案点办公地址
院本部立案大厅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梨园北街186号
公交路线:647路/668路/806路/通18路/通45路在梨园东里北区站下车
宋庄人民法庭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政府路宋庄镇政府东100米
公交路线:809路、808路、通19路在后夏公庄站下车/通2路在小堡村南口下车
台湖人民法庭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嘉逸置业东北侧70米
公交路线:通11路在台湖法庭站下车/通12路在东石村桥南站下车/348路在郎各庄西站下车
马驹桥人民法庭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工业区东路4号
公交路线:通12路在马驹桥站下车/通66路、927路在西店环岛站下车
漷县人民法庭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漷兴一街漷县卫生院东南100米
公交路线:938路、通26路、通21路、通22路在通州凤港基地下车/805路、通9路、通40路、通67路在绿荫小区站下车
张家湾人民法庭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张梁路与张凤路交口北120米路西
公交路线:通64路、通5路在张家湾中心小学下车/810路、938路、通9路、805路在张家湾开发区下车
五、 立案点联系电话
010-81553160
010-81553161
特此通告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2022年1月25日
#创建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 【这家法院带您解锁“云诉讼”】从立案到送达排庭、开庭审判,再到卷宗借阅的全流程“云诉讼”工作机制,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为人民群众提供多元快捷的纠纷解决渠道和一站式高品质诉讼服务,全方位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https://weibo.com/ttarticle/p/show?id=2309404823443895091742
#男子交往20多名女友骗700万获刑13年#
遇人不淑,伤筋又动骨,在男友神秘消失之后,顾女士真正地体会到了什么是绝望。受骗的布置顾女士一人,经过警方调查发现,在短短8年的时间里,男子交往了20多名女友,先后从这些女孩身上诈骗了近700万。
顾女士与自己的男友是在网络交易平台认识的,在卢某嘘寒问暖的攻势下,两人确立了恋爱关系。从卢某的言谈中,顾女士了解到男友是做生意的,但具体做什么生意,顾女士却不甚清楚。因为男友一直跟自己营造其经济条件不错的假象,因此在男友邀请自己一起”投资“生意时,顾女士并没有怀疑男友是否居心不良用。但顾女士并没有积蓄,眼看着顾女士心有余而力不足,男友又为她出了可以通过网贷的方式获取”投资“资金。无疑有它的情况下,顾女士按照男友卢某的说法申请了网贷,并将所得贷款全部打入了卢某的账户里。
至此,顾女士这个小白兔已经走进了卢某这个老狐狸为其编织的陷阱之中,之后的事我们也就能猜到了,顾女士没能等来男友所承诺的丰厚的”投资“收益,等来的是网贷还款通知。在顾女士多次催促下,卢某索性将顾女士的联系方式拉黑了。
在与男友失去联系之后,顾女士这才发现自己八成是上当受骗了,于是便选择了报警。顾女士之后还在网络交友网站接连发现其他的受害者,当地警方也介入了调查,并迅速将卢某抓获归案。据卢某交代,其没有稳定工作,他以“恋爱”“投资”的名义,诈骗20余名女性将近700万元,而他将骗来的钱款供自己偿还债务,租车租房、购买体彩、赌博、高档旅游。最终,卢某也为自己的诈骗行为付出了代价,经通州法院的审判,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九个月。
说白了,这就是近年来流行的”杀猪盘“式诈骗,骗子利用被害人情感心理上的空缺,嘘寒问暖建立关系博取信任,诱骗其不断“投资”进行诈骗。面对此类骗局,切记要时刻保持警惕,不轻信,
对这件事,你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评论!#普法行动-律师来帮忙#
太无耻了!!智障母子乔迁新居,邻居居然强行霸占并将其赶出家门
事后,还将智障儿子告上法庭索要11.7万“保姆费”
是什么样的歹毒心肠可以干出如此凌弱暴寡之事
待我们一一揭开这段令人发指的陈年往事
2016年,北京通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件“特殊”的案件
一名王姓女子状告雇主拖欠了她数年保姆费,共计11.7万
而当雇主出现在大家眼前时,却是一个智力只有8岁的28岁智障男子
男子声泪俱下的控诉该女子强行霸占自己的新房,并时不时用木棍等物对其进行殴打
现在更将其赶出家门,致其流落街头,无家可归
原告、被告各执一词,那真相到底如何呢?!
案件的被告叫兆斌,生下来就被定为先天性三级智力残疾
其母乔淑英在智力方面也有障碍
母子俩平时靠捡垃圾和政府每月发放的900多元低保维持生计
2008年的某一天,原告王*敏在菜市场买菜的时候遇见了兆斌母子
在交谈中她发现兆斌母子智力好像不太好
于是,她将自己包装成爱心人士骗得了母子的信任
并进而以“保姆”自称强行住进了乔淑英的家里
房子虽然只有40平,但在寸土寸金的北京安下身来
王*敏顿时觉得自己占到了便宜
如果王*敏知足并照顾好兆斌两母子倒也罢了
只是人心不足蛇吞象
2010年,兆斌母子的房子面临拆迁
母子俩分到了一套安置房和一笔拆迁款
于是,母子俩的“噩梦”开始了
王*敏开始一反常态,不仅自己住了进来
还将自己的儿子,丈夫一并接了过来
她们占据了主卧和次卧,将母子俩赶到客厅沙发上睡觉
同时,还想方设法的将家里值钱的家具卖了精光
最让人气愤的是乔淑英平时辛苦捡垃圾存下来的钱
要不被王*敏拿走,要不被王*敏的儿子拿走
如果仅仅只是经济上的剥削母子俩尚且还能忍受
最过分的是王*敏还会在夜晚无人之际用木棍和镐子抽打母子俩
手上,腿上,背上都是肉眼可见的伤口
对外则宣称是母子俩不小心摔倒导致
但由于“保姆”身份的庇护
邻居们居然一直没有发现王*敏一家的恶行
时间一晃来到了2013年,乔淑英因为突发心脏病离世
于是,兆斌的唯一依靠彻底没了
虽然兆斌每月有政府发放的960元低保补贴
但是在北京这样的大城市几乎是杯水车薪
于是,王*敏就逼迫兆斌也出去捡垃圾换钱拿回家“上缴”
否则就不给饭吃,也不让兆斌回家睡觉
但凡兆斌流露出一丝不乐意
王*敏就将兆斌绑起来,嘴巴堵上
用镐子拼命打其后背,逼其就范
可怜的兆斌既不知道如何反抗也不知道如何求救
只能一次又一次的被王*敏欺凌殴打
直到有一天,小区的居委会又一次看到衣衫褴褛的兆斌在外面游荡
当时正是晚上,又下大雨
居委会先将兆斌带到办公室并询问原因之后报了警
警方赶到后,马上通过户籍资料找到了兆斌唯一的旁系亲属二舅
当二舅看到面前的兆斌衣衫褴褛的像个乞丐时
悲伤的同时极其恼怒
他厉声斥责王*敏一家鸠占鹊巢,令其迅速搬出去
没想到,这个时候王*敏不乐意了
她声称自己是乔淑英当时雇来的保姆,每月3000元
至今都没拿到保姆费,所以绝不会搬离房子
对此,二舅极其不认可,他说:
“兆斌母子平时只有960元的低保,哪来的钱请保姆”
但是,王*敏又拿出一份借条
说兆斌不仅欠自己11.7万保姆费
还借了自己10万块钱用来装修房子
白纸黑字不能抵赖,自己只要拿回属于自己的钱立刻会离开
那借条又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因为王*敏多次将兆斌赶出家门
居委会曾经上门协调了几次
王*敏怕到时候“蛋打水漂”
于是,心生一计,逼迫兆斌写下了借条并按了手印
至此,真相已经大白
这场诉讼中,王*敏才是那个“吃骨头不吐渣”的败类
她的无耻行径已经激怒了广大群众
广大网友纷纷口诛笔伐痛斥王*敏一家的所作所为
法院也依法宣判兆斌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所签署的借条不具备法律效力
驳回原告王*敏的一切诉求并承担全部的诉讼费用
案件至此告一段落
接下来,兆斌也在二舅的帮助下向法院提起诉讼
要将属于自己的房子收回来
将王*敏一家彻底赶出自己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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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
如果不了解事实的真相
我们就会陷入“雇主居然拖欠保姆这么多年的工资”的愤慨中
但是当我们了解整个事件的始末时
我们就已经出离愤怒了
王*敏一家简直太自私自利了,不仅欺凌兆斌母子
更是“倒打一耙”,往母子俩身上泼脏水
在事情败露之后,还伪造借条
“鸠占鹊巢”的同时还想最后“捞一笔”
是怎样的蛇蝎心肠才能干出这种丑事来
但幸好,最后,在居委会和二舅的帮助下兆斌“沉冤昭雪”
正义,虽然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
而我们要勇敢的用法律保护自己
我是小芳,一个“一直在路上的旅游行者”
带你了解旅途中的奇闻异事和游玩攻略
世间冷暖,感恩有你!#我和头条的故事##法律#
北京通州法院创建“一码解纠纷”模式http://legalinfo.moj.gov.cn/pub/sfbzhfx/zhfxyfzl/yfzlfzcj/202203/t20220314_450534.html
扰乱法院执行秩序 男子被判11年
光明网讯(记者 陈畅)4月7日,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通州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向社会各界通报4起扰乱执行秩序的典型案例并对北京法院打击扰乱执行秩序行为的工作情况进行介绍。
在北京高院执行局局长杨越通报的4起案例中,有的谎称自己能够代办司法网拍业务,不惜伪造法律文书、成交手续,骗取高额代办费;有的未经法院允许,擅自带人进入查封房屋看房,误导意向买受人,赚取中介费;有的违规承租法院已查封的房产,拒绝法院提出的建议,并公然撕毁法院张贴的公告;有的蓄意违反失信、限高规定,通过非法途径订购机票、高铁票,违规出行。
“这些不法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损害司法权威,而且严重败坏社会风气、阻碍推进法治建设。”北京高院副院长蓝向东说。
在通报的4起典型案例中,张某诈骗一案于当天下午,在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宣判。
2020年3月至10月,张某声称可以从法院内部购买到京牌小客车指标。在骗取雷某某等11人共计64万余元后,张某向受害人出具了伪造的北京司法拍卖成交确认通知书。2020年11月,张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经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十年零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罚金人民币一万一千元,此外,被告人张某因盗窃他人信用卡并使用,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数罪并罚,最终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
根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的有关内容,符合小客车配置指标申请条件的社会公众,可通过参与司法拍卖获得京牌小客车指标。自2014年以来,北京法院通过广泛开展宣传、规范网拍流程、严密组织实施,已开展17期京牌小客车带指标拍卖,共计拍卖京牌小客车971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但随着京牌小客车指标需求日益增加,一些不法分子以虚构事实、虚假承诺、伪造司法拍卖文书等方式,骗取当事人信任,进而获取非法利益。本案旨在提醒公众,北京法院对京牌小客车的司法拍卖均在北京产权交易所网络平台上进行,司法拍卖全程公开透明,请广大人民群众严格按照京牌小客车司法拍卖规则参与竞拍,切莫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来源: 光明网
#林检转播# #林检普法# #两会ing#【全国政协委员李迎新:“云端法庭”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3月4日,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举行首场“委员通道”,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通州区法院副院长李迎新表示,巡回审判打破了审判地点和审判形式的限制,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近年来,随着时代的发展和互联网技术的运用,巡回审判也在不断地创新和发展,出现了“云端法庭”。以北京法院为例,2020年北京法院系统在线庭审共计达到28万余次,到2021年增长到了48万余次。(检察日报记者刘亚)
#两会ing#【全国政协委员李迎新:“云端法庭”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3月4日,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举行首场“委员通道”,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通州区法院副院长李迎新表示,巡回审判打破了审判地点和审判形式的限制,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近年来,随着时代的发展和互联网技术的运用,巡回审判也在不断地创新和发展,出现了“云端法庭”。以北京法院为例,2020年北京法院系统在线庭审共计达到28万余次,到2021年增长到了48万余次。(检察日报记者刘亚)
#两会ing#【全国政协委员李迎新:“云端法庭”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3月4日,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举行首场“委员通道”,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通州区法院副院长李迎新表示,巡回审判打破了审判地点和审判形式的限制,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近年来,随着时代的发展和互联网技术的运用,巡回审判也在不断地创新和发展,出现了“云端法庭”。以北京法院为例,2020年北京法院系统在线庭审共计达到28万余次,到2021年增长到了48万余次。(检察日报记者刘亚)
【案例1503-----陈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例,公司店长,从犯,退缴部分违法所得,犯罪金额1000万,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罚金10万元,(2019)京0105刑初3052号】
公诉机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陈某某,男,案发前系方屹国际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店长,曾因犯危险驾驶罪于2018年10月31日被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罚金人民币一千元。现因涉嫌犯集资诈骗罪于2018年12月10日被刑事拘留;因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19年1月11日被逮捕。现羁押在朝阳区看守所。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伙同荔某(另案处理)等人,于2015年3月至2017年11月间,在北京市朝阳区×××、康营家园等地,以方屹国际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的名义,以经营“世外桃苑”等项目为由,通过发放传单、“口口相传”等方式向社会宣传,与投资人签订《投资协议》、《还款计划》等方式吸收资金,并承诺以货币形式返本付息,年投资回报率为24%-36%。
经审计,上述被告人吸收100余名投资人的资金共计人民币1000余万元。被告人陈某某于2018年12月10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来广营派出所民警抓获。
公诉机关就上述指控向本院移送了投资人证言、书证以及被告人陈某某的供述等证据材料,指控被告人的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提请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予以惩处。
被告人对起诉书中指控的内容没有提出异议。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为:被告人系从犯,自愿认罪认罚,系初犯,积极退赔违法所得,建议对陈某某减轻处罚。
【法院判决理由和结果如下】
本院认为,被告人伙同他人违反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资金,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应予惩处。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
鉴于被告人系从犯,案后能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缴部分违法所得故本院依法对被告人所犯罪行予以从轻处罚。辩护人的相关辩护意见,本院酌予采纳。继续追缴被告人违法所得。在案之款用于发还投资人。
综上,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一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陈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胜诉公告 |北京通州 2022.7】代理被告民间借贷案,法院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由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王金龙律师团队王刚律师代理的北京市通州区吴某(被告)与王某(原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过律师的努力,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当事人的权利初步得以维护,案件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特此公告!
8月2日上午,通州区法院门口,部分ⅹ宝、ⅹ码系统故障,不能运行,拿早上的核报也不让进,门口众人,法院部分开庭不能进行!
#两会ing#【全国政协委员李迎新:“云端法庭”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3月4日,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举行首场“委员通道”,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通州区法院副院长李迎新表示,巡回审判打破了审判地点和审判形式的限制,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近年来,随着时代的发展和互联网技术的运用,巡回审判也在不断地创新和发展,出现了“云端法庭”。以北京法院为例,2020年北京法院系统在线庭审共计达到28万余次,到2021年增长到了48万余次。(检察日报记者刘亚)
上午朝看,下午通州法院。高效率的一天
不过,冷是真的冷啊,还大风
#微观两会#【全国政协委员:#建议网约车司机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测试#】#两会声音#近年来,网约车行业蓬勃发展,极大方便了群众出行,但网约车行业管理和青年司机的职业发展还面临不少问题。对此,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通州法院副院长李迎新建议,对网约车从业人员明确责任划分、逐步建立“非标准劳动关系”的社会保障制度,开展网约车司机身体和心理健康测试。(北京青年报-北京头条)
#选秀艺人刘某谎称帮人成团出道诈骗二十余万获刑#昨夜,选秀艺人刘某以诈骗罪被判3年4个月冲上热搜第一,引发网友广泛关注。
据人民日报4月18日晚消息,曾参加过选秀节目的刘某,声称在娱乐圈有关系,可以帮助他人成团出道。两女子两年内轻信谎言被骗20余万元。近日,选秀艺人刘某以诈骗罪被判3年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选秀新人盯上素人变身“资深圈内人”组女团
据悉,刘某自2019年出道以后,先后发布10首单曲,并多次参加各大平台的选秀节目,但都反响平平。但频繁参加选秀的经历,让刘某也认识了一些电视台导演、经纪之类的人物,这在素人小美眼里,刘某俨然是资深圈内人。
高中毕业的小美,长相青春靓丽,立志成为一名明星,北漂几年却一直没有机会,与演艺公司接触几次后小美认识了刘某。
刘某多次向小美表示,自己要组建一个女团,小美资质不错,正符合女团的标准,自己可以安排小美参加节目出道。沉浸在被刘某赏识的小美喜不自禁,当即表示同意。
明星梦破女子被骗二十余万
频繁参加选秀,但刘某并没有如预想的那样让自己知名度大增,伴随而来的是收入日益不能维持光鲜亮丽生活。为骗取钱财,他将目光转向了那些怀揣明星梦的青年男女们,本案的被害人小美就是其中之一。
刘某称现在的女团明星都要有学历,而小美只有高中学历,自己可以为小美办理音乐学院学籍,这样小美的学历就不会被黑粉攻击,办理入学需要缴纳入学费七万元,小美不疑有诈,便立刻向刘某转款。
后来,刘某又谎称要安排小美上大型选秀节目,以给导演好处费等明目,从2019年到2021年,陆陆续续向小美索要钱款二十余万元,每当小美问起什么时候能上节目,刘某总是以各种理由进行推脱。
久而久之,小美产生了怀疑,到刘某所称的音乐学院查询学籍,却被告知自己并不是该校的学生,刘某从未给其办理过入学。
惊慌之下,小美找到了刘某的师妹小红,两人经刘某介绍认识,刘某曾称小红也是其选中的女团成员,同样以上节目等理由收取了小红六万余元。小美与小红与刘某对质,刘某表示早已将钱款挥霍,没钱还给她们。无奈之下,二人只能选择报警。
法院:
判处被告人刘某
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
刘某被警方抓获后,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同时委托亲属,代为赔偿了被害人的部分损失。
北京通州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
根据被告人刘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等,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宣判后,刘某表示认罪悔罪,不上诉。 来源:人民日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法眼看两会#【#李迎新建议完善短视频平台青少年模式#】“让一个14岁的学生天天在手机上观看‘门前大桥下,游过一群鸭’的儿歌视频,是一种怎样的体验?”3月4日,在谈到自己带来的《关于完善短视频平台青少年模式的提案》时,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李迎新向记者提供了一组调研数据。数据显示,八成以上的未成年人给了各个短视频平台推出的“青少年模式”差评。
缘何“青少年模式”被广大青少年所诟病?李迎新在调研中发现,部分短视频平台为了规避责任,推出的产品“内容少、形式旧、单调且枯燥”,提供的内容只有适合幼儿的动画片和以学科内容为主的简单奥数、单词、拼音等。对此,李迎新表示,保护网络空间中的未成年人,“绝对不能一刀切。”
“要维护未成年人休闲娱乐的权利。”对此,李迎新建议丰富“青少年模式”内容池。各个平台应结合未成年人的发展需求,鼓励和支持有能力的个人和企业创作、传播既有益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又生动有趣、喜闻乐见的内容产品,让孩子们更加愿意使用“青少年模式”,并且从中受益。
“同时,对于各个平台上游戏、购物、阅读、学习、直播等多种形式,要有侧重地对未成年人进行保护。对于城市儿童与农村儿童、学前儿童与学龄儿童、儿童与少年也要分而治之。”李迎新建议各网络平台丰富完善“青少年模式”功能,在国家“标配”基础上进行个性化的创新完善,设置不同的防护模式,使用个性化名称,拓展更多功能,形成“1+X”的“青少年模式”。
此外,“建议网信部门指导各平台将‘青少年模式’更名为‘未成年人模式’。”对此,李迎新解释说,当前各平台使用的“青少年模式”主要保护对象是未成年人,并非针对更广义的青少年群体。应进一步调整和明确该模式的年龄定位。
对于不同网络平台“青少年模式”设置五花八门的问题,李迎新则建议网信部门统一“青少年模式”设置标准,规定“青少年模式”必须具备时间管理、消费管理、内容管理、安全管理等基本要素,强制所有短视频平台设置“青少年模式”,一键快捷进入。同时,尽快全面完善电子身份认证系统,防止未成年人通过借用成年人身份信息绕过“青少年模式”,织密筑牢保护网。#最高法工作报告#(记者 白龙飞)
19岁女子小孟毕业后来到了北京,打算工作,她就在网上发布求合租的帖子。2019年7月18日,北京通州的李某看到了,他家正好空着房间就联系小孟。7月29日,小孟到达北京,李某去接她,到家后,李某的妻子石某热情请她吃饭。李某提议喝酒被两个女士拒绝了。但他再次提出喝点,小孟只能答应,他们喝了一瓶红酒和若干啤酒。石某上夜班就先走了。吃完后,李某拉住小孟要和她发生关系,尽管小孟反对还是被李某侵犯了。她也没有及时报警,一直到8月4日在前男友的说服后才报警。2020年11月24日,通州法院判决李某有期徒刑3年。
刚出学校的女生因为缺乏社会经验,为人单纯也最容易受到欺骗。小孟当时就是因为轻信李某而放松了警惕,就是因为善良而受到了侵犯。女生出门在外,不要随意喝别人给的酒水饮料,尽管这看起来拒绝他人其实是为了自己安全着想。
李某的行为是否为强奸呢?一般认为的强奸就是男性对女性实施了暴力或威胁行为,其实,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奸妇女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小孟喝了酒后就失去了反抗的能力,李某是在女性不能反抗的情况下而和她发生关系,这就是“用其他方法”对女性实施了侵犯,也算是犯罪行为。男性利用上下级、利用职务关系在违背女性真实意愿的情况下发生关系也算是强奸罪。
尽管小孟没有在第一时间报警,但她保存了自己的衣服,上面有李某的体液,还是能证明李某实施了侵犯行为。强奸罪的证据有书证、物证、被害人陈诉、被害人供诉、鉴定结论等。即使李某不承认他实施了犯罪行为但有其他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法官也是能追究他的法律责任的。
小孟受到了李某侵犯,如果她想退租,李某不但要将押金和房租都退给她还要承担对她的赔偿,因为小孟居住在这里不安全,她也受到了侵犯,无法实现继续居住的合同目的。当合同无法实现的时候,她可单方解除合同并不需要支付违约金,不是她个人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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