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己每年申报财产,但有多少人如实申报不得知,应从各方面着手,制定出实用有效的措施,让不敢碰,不敢想、不敢贪。
有趣的J先生随着反腐力度的不断加大,越来越多的贪官相继落马,我觉得对公务员有必要推行一个规定,就跟汽车审车或者换身份证一样一样,规定好一个时间跨度,例如第五年查一次、第十五年查一次、第二十年查一次、退休后再查一次,让那些贪官蛀虫无处遁形。
又到了公务员、国/央企、事业单位等体制内干部领导财产申报季。不少朋友咨询我,购买的保险,哪些需要申报,一起来看下吧↓↓↓
我买的保险需要申报吗?快帮我确认一下,关系到我的升迁,不能马虎。
公务员客户又到个人财产申报的时候了,根据2022年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被定义为投资型保险的产品:
只要产品名称带有两全、年金、万能、投连字样的产品都是需要申报的。
所以,需不需要申报别自我感觉,看看产品名字就可以。
有客户买过重疾险、意外险,感觉应该不用申报,结果买的这些保险附加了“两全”的附加险,被排查出来了。
根据目前的政策,增额终身寿险,以及以收益为卖点的香港分红型增额终身寿险,都是不需要申报的。
这正常吗?当然是不正常的!只能说制定此政策的保险业的参谋距离市场有些远,增额终身寿险明摆着就是披着保障外衣的投资型保险。
有些同仁就以此为噱头来销售保险,其实这就是“抠法条的规划”,我们应该探究制定制度的原因,这个制度制定初衷就是财产申报,增额终身寿险不申报显然是不合适的。
今年不申报,不代表明年不申报,反正每年都要申报一次。
其实,如果真怕影响到升迁,拿不准要不要申报,那就去申报,只要不是贪污受贿,你申报了又怎呢?
副处级干部,每年申报财产
小吟谈谈大家别等李少莉的调查结果了,已经很明显,调查没有后续,没有消息就是最好的结果,这是还她清白的最好证据。她老公是一位医生,小孩已经上大学,家里完全没有经济压力。她作为副局长,年薪至少有十几二十万,她老公作为一名医生,年薪至少二十万以上,合起来几十万了,家里有钱毋庸置疑。人家还买不起一对三万块的耳环吗。“恨人有,笑人无”,有些人就是太酸了,酸李少莉为什么长得好看还这么有钱,官这么大。
公务员开宝马多了去了,事业单位的工人孩子上私校也多了去了,公务员事业单位的带LV包的也不乏人在,欢迎查,而且正正当当,只怕查完你会更不爽。//@一串骊珠:你们公司前台保安是公务人员吗?公务人员有接受监督的义务,要申报个人财产!
躺平喝咖啡查一查?如果耳钉阿姨这点都要查的话。。。我们公司保安开宝马,查一查。前台背lv包,查一查。工人孩子上私校,查一查。
家有黄金外有戥称
保山传下一句老话:"家有黄金,外有戥称。”这句老话成了当今反腐利器之一。
老话讲的是收入与财产的匹配。申报财产,说明来源,是查腐反腐的办法之一。有人认为不申报就无须说明。其实,不申报并不能隐藏,可以查清财产,查出来的和自己申报的性质不同。“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家有黄金,外有戥称。”不说明也不行。有的人那点儿收入,不吃不喝也没有这么多财产。多余部分必然说不清来源。让有关人员上报收入就是这个原因。
保山发生过收入上报不全而失掉提干的机会的事情。
李少莉事件还在网上发酵,因为耳钉质疑其财产,进而认定有贪腐行为。
纪委的调查结论出来前,不能排除贪腐,但公务员有钱、财产多的原由难道就只有贪腐一途吗?显然不是。
一是贪腐致富。这是绝大多数网民以偏概全的认识,好吧,这也是一个途径。
二是经商。经商是一门职业,是一种谋生的手段,党纪政纪规定,公务员不能经商办企业、更不能依靠权力经商办企业,但并没有任何一条党纪政纪规定,公务员的非体制内配偶及其子女不能经商办企业,因为他们也要工作也要生活也要挣钱,也想挣大钱,除非国家也给解决工作和生活,不然国家和法律不可能剥夺人家经商办企业的权利。实际上公务员配偶或子女经商挣到钱、发家致富的多,为什么纪委没管呢?因为不违法不违纪,只是达到一定级别的领导干部须给纪委汇报情况,仅此而已。
这一点很多老百姓并不清楚的,加上一些网民不顾客观推波助澜,认为你公务员钱多财产多那肯定是贪腐来的。
三是这十多年来房地产市场火爆,好多公务员家庭炒房发了财,有几套十套房子的大有人在,这种情况也不违纪不违法,按实际情况向组织如实申报财产就是,只要来得正当,没听说炒房被处理的。不仅公务员家庭,只要有眼光、有胆量,这些年普通老百姓中把一套房卖了给几套房首付,最后炒成多处房产、发大财的人也不少,这说明人家有经济头脑。
监督没什么不对,但心态要正,越仇富越不能好好的反省自己:
为啥自己的同学成绩好考上大学考上公务员我却不行;
为啥自己的同事做生意很成功我却不行;
为啥自己的朋友会挣钱我却不行。
牢骚太盛防肠断,别让情绪乱了心智,应从另一个角度看问题,人家的成功应该成为自己发奋的动力。
李是副处级干部,按中央规定,每年必须申报个人收入和家庭财产,包括住房、存款、股票、基金,子女就业情况,提干、评劳模组织上必须核对,每年抽查20%所有处以上干部。//@随心而不率性:这很简单,查下银行存款,房产。这不复杂吧。
卧龙大师那些网暴李少莉的人不能代表人民群众,更谈不上正常的舆论监督。看李少莉的着装,应该说符合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大方端装,至于耳钉是否适合这种发布会,有待礼仪专家进一步分析。凡有正常审美能力的人,都不会觉得李少莉着装有什么太大的不妥。你看一个人穿一件贵重的衣服或饰品,就推定其是贪污受贿来的,这叫有罪推断,又叫腹诲罪。我们大多数人看不出什么牌子,而看出牌子的只要在市场上流通,再贵也可以买,更可以穿。一个女性戴4000元纱巾就有罪的话,排长队买苹果的算是什么呢?这是典型的仇官和仇富行为,有人利用自媒体在推波助澜。
清者自清,浊者自浊吧
什么指读女什么钉姐
看了相关评论真的令人吃惊发指
现在都是什么时代了
难道我们还要活在旧时代鲁迅的笔下吗
难道我们还要以另外一种方式体现文革吗
请停止一切网络暴力好吗
每个人的生活方式不一样
所追求的东西也不一样
不要拿自己的所谓标准
去衡量别人的所作所为
我们可以监督
但绝不能出言不逊
难道是穿着朴素
从来不买奢饰品的公务员
就能证明自己是清白的吗
我想未必吧
有句老话说得好
得饶人处且饶人
没必要一直揪着别人的小辫子不放
更没必要因个别问题非要置人于死地
话又说回来
如果人家确实是行为不正
自有相关部门去清查
这个是躲不掉的
据我所知
公务员的财产申报是很严格的
看了一下李局长的简历
我认为她的确挺优秀的
是带领一个班子做实事的人
回过头来
看看这两天被网爆死亡的历史老师
那是一个生命
更是一个家庭
该有多么绝望和无助才选择放弃生命
这样被网爆失去生命的人还少吗
你可以不喜欢
但请不要伤害
人心不足蛇吞象
世事到头螳捕蝉
让我们一起还网络一片净土吧
我为网络正能量发声
欢迎指正教诲
他父母在单位每年的财产申报中,如实申报了没有?如沒如实申报,又没合适理由,纪检可查也。
心远杂谈江西南昌周公子炫富事件发展到现在让人颇感意外,他不仅是把他家族的老底揭穿了,有可能也把南昌的交通系统的老底也揭穿了,江西纪委驻交通厅纪检组对外宣布开始着手调查周劼炫富事件,看看这次会不会有什么意外的惊喜!
#网友举报干部舅舅财产来源不明#涉及到个人财产问题,如果不是财产公开或者例行的财产申报,或者犯事了在查处的过程中发现,确实很难被知道。
而只有家人可能知道其具体的财产情况,但是一般很少有家人去举报自己家人或者亲戚,除非是与家人发生争执或者因为利益,或者是因为不公、炫耀等,爆出了一些不为人知的情况,作出了大义灭亲之举。
对于违法犯罪行为,大义灭亲是需要的,但更需要的是制度上的设计保障,在家人亲属不举报时,组织也能发现或者掌握公职人员的财产状况,以防止犯罪或者利用国家权力牟私。
至于现在爆出来的这个事情,是否属于事实,等待纪检监察机关的调查情况,为纪检监察机关的迅速行动[赞]。
法院让其申报财产,说是无任何财产,实际情况是买房后沒到房产部登记办证,所以法院查不到。
我的执行案在申请強制执行两个多月后,法院通知被执行人名下无任何财产,终止本次执行。我提供线索查到其名下转移的车辆及房产,被执行人申报的是名下无任何财产,现己查到,他是否抅成拒执罪?
家庭财产申报制度继续公开,落实!转发//@韩宜迪:还是说下,不是新闻的新闻,不是第一个又不会是最后一个[呲牙][捂脸]
七台河检察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人民检察院官方账号杭州果品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海根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来打我呀!我把是上海徐汇检察长,家里15套房,就是有钱!”近日上海某地男子与他人发生冲突后发出如上的言辞,视频曝光后,引起网友一片哗然。(来源:秒闻视频)
根据现场曝光视频看,男子神情亢奋,举止激动,有可能是喝多了,但是不知道是酒后吐真言还是酒后失言。
虽然男子只有短短几个字,但是其中涉及的法律知识点倒是有两个值得探讨一下。
首先,男子现场要求别人来打他,如果对方控制不住寄几,出手打了他,那么打他的人违法吗?
有人说,公共场合打架肯定违法的,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故意殴打他人进行拘留和罚款处理。
但是打男子的行为人说了,是男子主动要求我打的,我只是满足了他对我的要求而已,难道这样也要受罚吗?
实际上,对于打架行为,如果对方有主动请求别人处置自己身体的愿望,别人满足了其要求,是不用承担法律责任的,这一点可以基于《民事诉讼法》 第13条,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比如在某些武侠小说里面,某位大侠被毒蛇咬到了胳膊,然后他请求另一位朋友把胳膊切掉,这种请求是当事人处分自己的权利,是合理合法的,他的朋友满足了他的请求,也是合理合法的,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另外,男子所说的检察长家里有15套房子的事情,很多法律朋友肯定会想到一个刑法上的罪名,没错,就是受贿罪。一个检察长在上海15套房子,价值相当于1~2个亿人民币,如果单纯靠自己的工资是绝对不可能在短时间内积累如此大量的财富的。
根据《刑法》规定: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如果真的是受贿从而积累了15套房子,那么绝对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有可能会判处死刑,并没收财产。
当然,我们不能有罪推定,没准人家15套房子都是之前赶上好时候家里拆迁得来的,这都是有可能的,我身边就有几个上海朋友,自己名下6套房子,媳妇名下5套房子,两人一结婚,一共11套房子,都是老一辈拆迁分到的。
而且现在我国有相应的《公务员法》已经在践行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如果这位检察长名下这么多不明来历的财产的话早就被查出来了,不至于等到今天被儿子曝光出来。
对于这位号称自己老爸是检察长名下15套房的儿子,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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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是徐汇区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