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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法院选调公务员(青岛选调生是公务员吗)

尊敬的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各位领导: 我是在日被害留学生江歌的母亲江秋莲。

尊敬的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各位领导:

我是在日被害留学生江歌的母亲江秋莲。

贵院受理的【(2022)鲁02民终1497号】刘暖曦上诉本人江秋莲一案于今年2月16日公开开庭审理,合议庭曾当庭宣布,案件将择期宣判。而且主审法官催促我方律师尽快提交代理词,表示案件会尽快判决。

在二审审限三个月即将届满之际,我于4月22日向贵院提交了《关于尽快推进案件审理的请求》,请求尽快下达判决书,但贵院一反常态,没有下达判决书。

2022年6月16日我再次向贵院申请尽快下达判决书,贵院主审法官明确表示会尽快下达判决书。

2022年7月3日我写信给审判长张正智院长,请求尽快下达判决书,主审法官再次回复会尽快推进判决。

在再三乞求判决书无望的情况下,我于7月17日进京向最高院请求下达判决书,相关人员到京劝我回来,说已经在协调会尽快推进判决。然而我回家等来的却是贵院对该案件宣判延期再延期的口头消息,不仅判决无望,还被告知因为刘暖曦提交了证据需要再次开庭!

我方向贵院提交《关于江秋莲与刘暖曦生命权纠纷一案二审再次开庭审理的异议书》,明确表示强烈抗议。因为截至2022年2月16日,二审审理已完成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法庭最后陈述等完整的庭审审理程序。本案合议庭亦明确说明本案庭审已经完结、案件当事人等待宣判。现距庭审终结已逾九个月,在没有任何法定事项的情况下贵院迟迟未予宣判,已严重超出法定审限。贵院做法明显违反了《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的司法解释及证据规则的相关规定,明显偏向上诉人,违背了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的基本原则,严重侵害了被上诉人的合法权益。但合议庭在对《异议书》未做任何处理的情况下,依然单方面组织公开审理是严重违法的做法。

而公开庭审现场在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众多媒体的情况下,上诉人刘暖曦在没有实质证据支持的情况下对被害人江歌极尽侮辱,对江歌的母亲以及代理律师多次恶意攻击、诽谤,合议庭却未做任何制止,并将其违法言论全部记录在案,对我造成不可修复的心理伤害!

二审期间,上诉人刘暖曦及其代理律师胡贵云利用判决书迟迟未发的“黄金窗口期”,大规模的煽动众多不法网民捏造案件情况、利用不实舆论对被害人江歌、对我本人、还有我的代理律师以及所有帮助我的善良的人们进行大规模的网络暴力侵害行为,我本人甚至收到刘暖曦支持者的死亡威胁,刘暖曦对我的精神伤害致使我的身体健康每况愈下。刘暖曦不但在法庭公然侮辱逝者江歌,又利用媒体及网络大肆侮辱诽谤爱女江歌。但为了减轻贵院舆情压力尽快下达判决,我谢绝所有媒体采访,个人自媒体全部静默,一个人默默承受巨大的痛苦与压力,可换来的只是贵院一次又一次的“再耐心等等、快了,再耐心等等、快了……”。

该案从立案至今已经超过10个月了,我从初春的“快了”等到寒冬的“快了”,这份“快了、快了、快了……”的判决书却迟迟不下达!

各位法官大人,难道你们不知道这样的做法是纵容刘暖曦肆意侮辱被害人江歌加重对我的伤害吗?还是说你们乐见刘暖曦无底线的摧毁我的意志,这样可以让我早点死去,你们就可以不出判决书了?

我最后一次,恳请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张正智院长、高勇副院长、彭虎成庭长、杨海东法官、赵玉霞法官, 我在这里给你们叩头拜求你们下达迟到的判决书!!!

江秋莲叩拜

2022年12月14日

徐翔妻子应莹发文称,今天下午上海黄浦区人民法院如期开庭其与徐翔的离婚案,应莹因个人原因无法到场,徐翔本人和律师到庭出席。对于财产分割的诉求,法官口头告知,和青岛中院核实的结果是刑事案件的执行阶段还未结束,财产分割不处理。

【徐翔离婚案开庭:应莹称被告知刑事案执行还未结束 财产分割不处理】12月14日,应莹在其个人微信公众号发文称,今天下午上海黄浦区人民法院如期开庭其与徐翔的离婚案,应莹因个人原因无法到场,徐翔本人和律师到庭出席。对于财产分割的诉求,法官口头告知,和青岛中院核实的结果是刑事案件的执行阶段还未结束,财产分割不处理。

作为曾经的“私募一哥”,徐翔的离婚案显然难以避开巨额财产分割的问题。

2017年1月,徐翔因犯操纵证券市场罪,被青岛市中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又六个月,并处罚金110亿元,没收案件中违法所得约93.37亿元。据应莹表述,徐翔案发后,家庭名下接近210亿元的资产都遭到查封,这包括泽熙系公司的资产、徐翔父母名下以及夫妻名下的所有资产。

对于其与徐翔涉及的共同财产数额,12月6日,应莹曾表示:“青岛中院不给我甄别的结果,根据我和律师整理的财产清单,我和徐翔的合法财产有100多亿,我要求依法分割一半。”详情: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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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妈妈东京女留学生遇害案受害人江歌之母

尊敬的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各位领导:我是在日被害留学生江歌的母亲江秋莲。贵院受理的【(2022)鲁02民终1497号】刘暖曦上诉本人江秋莲一案于今年2月16日公开开庭审理,合议庭曾当庭宣布,案件将择期宣判。而且主审法官催促我方律师尽快提交代理词,表示案件会尽快判决。在二审审限三个月即将届满之际,我于4月22日向贵院提交了《关于尽快推进案件审理的请求》,请求尽快下达判决书,但贵院一反常态,没有下达判决书。2022年6月16日我再次向贵院申请尽快下达判决书,贵院主审法官明确表示会尽快下达判决书。2022年7月3日我写信给审判长张正智院长,请求尽快下达判决书,主审法官再次回复会尽快推进判决。在再三乞求判决书无望的情况下,我于7月17日进京向最高院请求下达判决书,相关人员到京劝我回来,说已经在协调会尽快推进判决。然而我回家等来的却是贵院对该案件宣判延期再延期的口头消息,不仅判决无望,还被告知因为刘暖曦提交了证据需要再次开庭!

我方向贵院提交《关于江秋莲与刘暖曦生命权纠纷一案二审再次开庭审理的异议书》,明确表示强烈抗议。因为截至2022年2月16日,二审审理已完成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法庭最后陈述等完整的庭审审理程序。本案合议庭亦明确说明本案庭审已经完结、案件当事人等待宣判。现距庭审终结已逾九个月,在没有任何法定事项的情况下贵院迟迟未予宣判,已严重超出法定审限。贵院做法明显违反了《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的司法解释及证据规则的相关规定,明显偏向上诉人,违背了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的基本原则,严重侵害了被上诉人的合法权益。但合议庭在对《异议书》未做任何处理的情况下,依然单方面组织公开审理是严重违法的做法。而公开庭审现场在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众多媒体的情况下,上诉人刘暖曦在没有实质证据支持的情况下对被害人江歌极尽侮辱,对江歌的母亲以及代理律师多次恶意攻击、诽谤,合议庭却未做任何制止,并将其违法言论全部记录在案,对我造成不可修复的心理伤害!

二审期间,上诉人刘暖曦及其代理律师胡贵云利用判决书迟迟未发的“黄金窗口期”,大规模的煽动众多不法网民捏造案件情况、利用不实舆论对被害人江歌、对我本人、还有我的代理律师以及所有帮助我的善良的人们进行大规模的网络暴力侵害行为,我本人甚至收到刘暖曦支持者的死亡威胁,刘暖曦对我的精神伤害致使我的身体健康每况愈下。刘暖曦不但在法庭公然侮辱逝者江歌,又利用媒体及网络大肆侮辱诽谤爱女江歌。但为了减轻贵院舆情压力尽快下达判决,我谢绝所有媒体采访,个人自媒体全部静默,一个人默默承受巨大的痛苦与压力,可换来的只是贵院一次又一次的“再耐心等等、快了,再耐心等等、快了……”。该案从立案至今已经超过10个月了,我从初春的“快了”等到寒冬的“快了”,这份“快了、快了、快了……”的判决书却迟迟不下达!

各位法官大人,难道你们不知道这样的做法是纵容刘暖曦肆意侮辱被害人江歌加重对我的伤害吗?还是说你们乐见刘暖曦无底线的摧毁我的意志,这样可以让我早点死去,你们就可以不出判决书了?我最后一次,恳请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张正智院长、高勇副院长、彭虎成庭长、杨海东法官、赵玉霞法官, 我在这里给你们叩头拜求你们下达迟到的判决书!!! 江秋莲叩拜 2022年12月14日

请青岛中院公开回复

江歌妈妈东京女留学生遇害案受害人江歌之母

尊敬的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各位领导:

我是在日被害留学生江歌的母亲江秋莲。贵院受理的【(2022)鲁02民终1497号】刘暖曦上诉本人江秋莲一案于今年2月16日公开开庭审理,合议庭曾当庭宣布,案件将择期宣判。而且主审法官催促我方律师尽快提交代理词,表示案件会尽快判决。在二审审限三个月即将届满之际,我于4月22日向贵院提交了《关于尽快推进案件审理的请求》,请求尽快下达判决书,但贵院一反常态,没有下达判决书。2022年6月16日我再次向贵院申请尽快下达判决书,贵院主审法官明确表示会尽快下达判决书。2022年7月3日我写信给审判长张正智院长,请求尽快下达判决书,主审法官再次回复会尽快推进判决。在再三乞求判决书无望的情况下,我于7月17日进京向最高院请求下达判决书,相关人员到京劝我回来,说已经在协调会尽快推进判决。然而我回家等来的却是贵院对该案件宣判延期再延期的口头消息,不仅判决无望,还被告知因为刘暖曦提交了证据需要再次开庭!

我方向贵院提交《关于江秋莲与刘暖曦生命权纠纷一案二审再次开庭审理的异议书》,明确表示强烈抗议。因为截至2022年2月16日,二审审理已完成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法庭最后陈述等完整的庭审审理程序。本案合议庭亦明确说明本案庭审已经完结、案件当事人等待宣判。现距庭审终结已逾九个月,在没有任何法定事项的情况下贵院迟迟未予宣判,已严重超出法定审限。贵院做法明显违反了《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的司法解释及证据规则的相关规定,明显偏向上诉人,违背了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的基本原则,严重侵害了被上诉人的合法权益。但合议庭在对《异议书》未做任何处理的情况下,依然单方面组织公开审理是严重违法的做法。而公开庭审现场在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众多媒体的情况下,上诉人刘暖曦在没有实质证据支持的情况下对被害人江歌极尽侮辱,对江歌的母亲以及代理律师多次恶意攻击、诽谤,合议庭却未做任何制止,并将其违法言论全部记录在案,对我造成不可修复的心理伤害!

二审期间,上诉人刘暖曦及其代理律师胡贵云利用判决书迟迟未发的“黄金窗口期”,大规模的煽动众多不法网民捏造案件情况、利用不实舆论对被害人江歌、对我本人、还有我的代理律师以及所有帮助我的善良的人们进行大规模的网络暴力侵害行为,我本人甚至收到刘暖曦支持者的死亡威胁,刘暖曦对我的精神伤害致使我的身体健康每况愈下。刘暖曦不但在法庭公然侮辱逝者江歌,又利用媒体及网络大肆侮辱诽谤爱女江歌。但为了减轻贵院舆情压力尽快下达判决,我谢绝所有媒体采访,个人自媒体全部静默,一个人默默承受巨大的痛苦与压力,可换来的只是贵院一次又一次的“再耐心等等、快了,再耐心等等、快了……”。该案从立案至今已经超过10个月了,我从初春的“快了”等到寒冬的“快了”,这份“快了、快了、快了……”的判决书却迟迟不下达!

各位法官大人,难道你们不知道这样的做法是纵容刘暖曦肆意侮辱被害人江歌加重对我的伤害吗?还是说你们乐见刘暖曦无底线的摧毁我的意志,这样可以让我早点死去,你们就可以不出判决书了?我最后一次,恳请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张正智院长、高勇副院长、彭虎成庭长、杨海东法官、赵玉霞法官, 我在这里给你们叩头拜求你们下达迟到的判决书!!! 江秋莲叩拜 2022年12月14日

各位法官:试问如果江歌是你们的女儿你们还会这样吗?一拖再拖是几个意思?明目张胆的向着刘婊渣

江歌妈妈东京女留学生遇害案受害人江歌之母

尊敬的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各位领导:我是在日被害留学生江歌的母亲江秋莲。贵院受理的【(2022)鲁02民终1497号】刘暖曦上诉本人江秋莲一案于今年2月16日公开开庭审理,合议庭曾当庭宣布,案件将择期宣判。而且主审法官催促我方律师尽快提交代理词,表示案件会尽快判决。在二审审限三个月即将届满之际,我于4月22日向贵院提交了《关于尽快推进案件审理的请求》,请求尽快下达判决书,但贵院一反常态,没有下达判决书。2022年6月16日我再次向贵院申请尽快下达判决书,贵院主审法官明确表示会尽快下达判决书。2022年7月3日我写信给审判长张正智院长,请求尽快下达判决书,主审法官再次回复会尽快推进判决。在再三乞求判决书无望的情况下,我于7月17日进京向最高院请求下达判决书,相关人员到京劝我回来,说已经在协调会尽快推进判决。然而我回家等来的却是贵院对该案件宣判延期再延期的口头消息,不仅判决无望,还被告知因为刘暖曦提交了证据需要再次开庭!

我方向贵院提交《关于江秋莲与刘暖曦生命权纠纷一案二审再次开庭审理的异议书》,明确表示强烈抗议。因为截至2022年2月16日,二审审理已完成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法庭最后陈述等完整的庭审审理程序。本案合议庭亦明确说明本案庭审已经完结、案件当事人等待宣判。现距庭审终结已逾九个月,在没有任何法定事项的情况下贵院迟迟未予宣判,已严重超出法定审限。贵院做法明显违反了《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的司法解释及证据规则的相关规定,明显偏向上诉人,违背了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的基本原则,严重侵害了被上诉人的合法权益。但合议庭在对《异议书》未做任何处理的情况下,依然单方面组织公开审理是严重违法的做法。而公开庭审现场在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众多媒体的情况下,上诉人刘暖曦在没有实质证据支持的情况下对被害人江歌极尽侮辱,对江歌的母亲以及代理律师多次恶意攻击、诽谤,合议庭却未做任何制止,并将其违法言论全部记录在案,对我造成不可修复的心理伤害!

二审期间,上诉人刘暖曦及其代理律师胡贵云利用判决书迟迟未发的“黄金窗口期”,大规模的煽动众多不法网民捏造案件情况、利用不实舆论对被害人江歌、对我本人、还有我的代理律师以及所有帮助我的善良的人们进行大规模的网络暴力侵害行为,我本人甚至收到刘暖曦支持者的死亡威胁,刘暖曦对我的精神伤害致使我的身体健康每况愈下。刘暖曦不但在法庭公然侮辱逝者江歌,又利用媒体及网络大肆侮辱诽谤爱女江歌。但为了减轻贵院舆情压力尽快下达判决,我谢绝所有媒体采访,个人自媒体全部静默,一个人默默承受巨大的痛苦与压力,可换来的只是贵院一次又一次的“再耐心等等、快了,再耐心等等、快了……”。该案从立案至今已经超过10个月了,我从初春的“快了”等到寒冬的“快了”,这份“快了、快了、快了……”的判决书却迟迟不下达!

各位法官大人,难道你们不知道这样的做法是纵容刘暖曦肆意侮辱被害人江歌加重对我的伤害吗?还是说你们乐见刘暖曦无底线的摧毁我的意志,这样可以让我早点死去,你们就可以不出判决书了?我最后一次,恳请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张正智院长、高勇副院长、彭虎成庭长、杨海东法官、赵玉霞法官, 我在这里给你们叩头拜求你们下达迟到的判决书!!! 江秋莲叩拜 2022年12月14日

可怜的江歌妈妈

江歌妈妈东京女留学生遇害案受害人江歌之母

尊敬的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各位领导:

我是在日被害留学生江歌的母亲江秋莲。贵院受理的【(2022)鲁02民终1497号】刘暖曦上诉本人江秋莲一案于今年2月16日公开开庭审理,合议庭曾当庭宣布,案件将择期宣判。而且主审法官催促我方律师尽快提交代理词,表示案件会尽快判决。在二审审限三个月即将届满之际,我于4月22日向贵院提交了《关于尽快推进案件审理的请求》,请求尽快下达判决书,但贵院一反常态,没有下达判决书。2022年6月16日我再次向贵院申请尽快下达判决书,贵院主审法官明确表示会尽快下达判决书。2022年7月3日我写信给审判长张正智院长,请求尽快下达判决书,主审法官再次回复会尽快推进判决。在再三乞求判决书无望的情况下,我于7月17日进京向最高院请求下达判决书,相关人员到京劝我回来,说已经在协调会尽快推进判决。然而我回家等来的却是贵院对该案件宣判延期再延期的口头消息,不仅判决无望,还被告知因为刘暖曦提交了证据需要再次开庭!

我方向贵院提交《关于江秋莲与刘暖曦生命权纠纷一案二审再次开庭审理的异议书》,明确表示强烈抗议。因为截至2022年2月16日,二审审理已完成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法庭最后陈述等完整的庭审审理程序。本案合议庭亦明确说明本案庭审已经完结、案件当事人等待宣判。现距庭审终结已逾九个月,在没有任何法定事项的情况下贵院迟迟未予宣判,已严重超出法定审限。贵院做法明显违反了《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的司法解释及证据规则的相关规定,明显偏向上诉人,违背了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的基本原则,严重侵害了被上诉人的合法权益。但合议庭在对《异议书》未做任何处理的情况下,依然单方面组织公开审理是严重违法的做法。而公开庭审现场在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众多媒体的情况下,上诉人刘暖曦在没有实质证据支持的情况下对被害人江歌极尽侮辱,对江歌的母亲以及代理律师多次恶意攻击、诽谤,合议庭却未做任何制止,并将其违法言论全部记录在案,对我造成不可修复的心理伤害!

二审期间,上诉人刘暖曦及其代理律师胡贵云利用判决书迟迟未发的“黄金窗口期”,大规模的煽动众多不法网民捏造案件情况、利用不实舆论对被害人江歌、对我本人、还有我的代理律师以及所有帮助我的善良的人们进行大规模的网络暴力侵害行为,我本人甚至收到刘暖曦支持者的死亡威胁,刘暖曦对我的精神伤害致使我的身体健康每况愈下。刘暖曦不但在法庭公然侮辱逝者江歌,又利用媒体及网络大肆侮辱诽谤爱女江歌。但为了减轻贵院舆情压力尽快下达判决,我谢绝所有媒体采访,个人自媒体全部静默,一个人默默承受巨大的痛苦与压力,可换来的只是贵院一次又一次的“再耐心等等、快了,再耐心等等、快了……”。该案从立案至今已经超过10个月了,我从初春的“快了”等到寒冬的“快了”,这份“快了、快了、快了……”的判决书却迟迟不下达!

各位法官大人,难道你们不知道这样的做法是纵容刘暖曦肆意侮辱被害人江歌加重对我的伤害吗?还是说你们乐见刘暖曦无底线的摧毁我的意志,这样可以让我早点死去,你们就可以不出判决书了?我最后一次,恳请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张正智院长、高勇副院长、彭虎成庭长、杨海东法官、赵玉霞法官, 我在这里给你们叩头拜求你们下达迟到的判决书!!! 江秋莲叩拜 2022年12月14日

晚间时分,市场传来几条重要消息!分别如下:

1、消息一:徐翔妻子应莹发文称,今天下午上海黄浦区人民法院如期开庭其与徐翔的离婚案,应莹因个人原因无法到场,徐翔本人和律师到庭出席。对于财产分割的诉求,法官口头告知,和青岛中院核实的结果是刑事案件的执行阶段还未结束,财产分割不处理。

个人观点:徐翔的离婚案终于开庭了。徐翔本人出席了。由于案件执行阶段还没有结束,财产分割不处理。徐翔的离婚案关注度相当高。主要是徐翔影响比较大。不过,徐翔的妻子对于股市的热爱一直没有减少。每周都会发表市场周评。她的观点也受到了媒体的关注。不少人也把她的观点看作是徐翔的观点了。也不知道最后这个离婚案是如何宣判的了!

2、消息二:格力地产:未来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对免税集团盈利能力等的影响

个人观点:最近的妖股除了中药和消费之外,就是格力地产了。格力地产自从拿下收购了免税集团后,市场给它非常高的期望!目前已经是五个一字板了。到目前仍然没有开板的迹象。格力地产也只能发公告,说明未来的盈利能力并没有那么确定了。只不过,市场根本不认这些。估计开板后还会有一堆资金往上涌呢。

3、消息三:中金所公告,自2022年12月19日交易时起,在沪深300、中证500、中证1000、上证50股指期货上,客户某一合约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500手。套期保值等风险管理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此限。

个人观点:晚间时分,市场再度传来重磅消息,中金所调整股指期货和期权合约交易限额。中金所好长一段时间都没有对这个进行调整了。不过,这个消息对于市场来说,并没有太大的影响了。A50在盘后仍然处于小幅调整中。并没有因为这个消息而出现太大的波动。

A股点评:大盘今天的波动并不大,在尾盘回补了缺口之后出现翻红。只不过,成交量还是没有过万亿元。这样的成交量也很难有大的拉升动作了。大盘明天会继续震荡为主。现在最重要的仍然是主线。近期的主线就是消费医药。医药股游资炒作的比较多,今天出现了调整。消费酒类出现了上涨。券商股在尾盘也有拉升的动作出来。可以看到,这些都是受益于政策才出现的上涨。如果不是处于主线的趋势中,即使是重大利好出来的半导体也只是半日游。新能源就更加不用说了!只有围绕主线,才能赚到的行情。大部分人是很难赚到的了!这个主线也不会轻易就被替换了。市场的钱就这么多,一下子不大可能铺开多条主线的。因此,千万不要轻易抄底那些超跌股了。震荡阴跌的个股不少。抄底只会让人觉得相当难受!

看完点赞,腰缠万贯!感谢关注!

【#徐翔离婚案开庭#:其妻称被告知刑事案件执行阶段还未结束 财产分割不处理】财联社12月14日电,徐翔妻子应莹发文称,今天下午上海黄浦区人民法院如期开庭其与徐翔的离婚案,应莹因个人原因无法到场,徐翔本人和律师到庭出席。对于财产分割的诉求,法官口头告知,和青岛中院核实的结果是刑事案件的执行阶段还未结束,财产分割不处理。

#中央巡视组原副组长董宏被判死缓# 【我在想,一个受贿4.63亿元的大贪官,他在作为中央巡视组副组长巡视的时候,心里是一种什么感受,惊恐呢,还是愧疚,或者侥幸】2022年1月28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央巡视组原副组长董宏受贿一案,对被告人董宏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董宏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按照受贿金额,董宏完全够死刑,立即执行。4.63亿,如果是一个企业的净利润,按照目前情况下净利润率5%来算,需要接近100亿的销售,就是高一点,10%的净利润率,销售额也要达到50亿。更何况,企业有此净利润率的,真的不多。很多企业,销售额有4.63个亿,就已经很不错了。

可是,这名贪官,就这样把这些财富都贪到自己的个人腰包了,可恨至极。而且,他还作为巡视组副组长,查过别人。结果,自己也被查了,且腐败金额如此之巨大。所以,一定要更加深入地反腐,将腐败分子全部绳之以法。头条热榜

青岛中院,一言难尽啊

江歌妈妈东京女留学生遇害案受害人江歌之母

尊敬的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各位领导:我是在日被害留学生江歌的母亲江秋莲。贵院受理的【(2022)鲁02民终1497号】刘暖曦上诉本人江秋莲一案于今年2月16日公开开庭审理,合议庭曾当庭宣布,案件将择期宣判。而且主审法官催促我方律师尽快提交代理词,表示案件会尽快判决。在二审审限三个月即将届满之际,我于4月22日向贵院提交了《关于尽快推进案件审理的请求》,请求尽快下达判决书,但贵院一反常态,没有下达判决书。2022年6月16日我再次向贵院申请尽快下达判决书,贵院主审法官明确表示会尽快下达判决书。2022年7月3日我写信给审判长张正智院长,请求尽快下达判决书,主审法官再次回复会尽快推进判决。在再三乞求判决书无望的情况下,我于7月17日进京向最高院请求下达判决书,相关人员到京劝我回来,说已经在协调会尽快推进判决。然而我回家等来的却是贵院对该案件宣判延期再延期的口头消息,不仅判决无望,还被告知因为刘暖曦提交了证据需要再次开庭!

我方向贵院提交《关于江秋莲与刘暖曦生命权纠纷一案二审再次开庭审理的异议书》,明确表示强烈抗议。因为截至2022年2月16日,二审审理已完成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法庭最后陈述等完整的庭审审理程序。本案合议庭亦明确说明本案庭审已经完结、案件当事人等待宣判。现距庭审终结已逾九个月,在没有任何法定事项的情况下贵院迟迟未予宣判,已严重超出法定审限。贵院做法明显违反了《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的司法解释及证据规则的相关规定,明显偏向上诉人,违背了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的基本原则,严重侵害了被上诉人的合法权益。但合议庭在对《异议书》未做任何处理的情况下,依然单方面组织公开审理是严重违法的做法。而公开庭审现场在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众多媒体的情况下,上诉人刘暖曦在没有实质证据支持的情况下对被害人江歌极尽侮辱,对江歌的母亲以及代理律师多次恶意攻击、诽谤,合议庭却未做任何制止,并将其违法言论全部记录在案,对我造成不可修复的心理伤害!

二审期间,上诉人刘暖曦及其代理律师胡贵云利用判决书迟迟未发的“黄金窗口期”,大规模的煽动众多不法网民捏造案件情况、利用不实舆论对被害人江歌、对我本人、还有我的代理律师以及所有帮助我的善良的人们进行大规模的网络暴力侵害行为,我本人甚至收到刘暖曦支持者的死亡威胁,刘暖曦对我的精神伤害致使我的身体健康每况愈下。刘暖曦不但在法庭公然侮辱逝者江歌,又利用媒体及网络大肆侮辱诽谤爱女江歌。但为了减轻贵院舆情压力尽快下达判决,我谢绝所有媒体采访,个人自媒体全部静默,一个人默默承受巨大的痛苦与压力,可换来的只是贵院一次又一次的“再耐心等等、快了,再耐心等等、快了……”。该案从立案至今已经超过10个月了,我从初春的“快了”等到寒冬的“快了”,这份“快了、快了、快了……”的判决书却迟迟不下达!

各位法官大人,难道你们不知道这样的做法是纵容刘暖曦肆意侮辱被害人江歌加重对我的伤害吗?还是说你们乐见刘暖曦无底线的摧毁我的意志,这样可以让我早点死去,你们就可以不出判决书了?我最后一次,恳请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张正智院长、高勇副院长、彭虎成庭长、杨海东法官、赵玉霞法官, 我在这里给你们叩头拜求你们下达迟到的判决书!!! 江秋莲叩拜 2022年12月14日

维权真的好难

江歌妈妈东京女留学生遇害案受害人江歌之母

尊敬的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各位领导:

我是在日被害留学生江歌的母亲江秋莲。贵院受理的【(2022)鲁02民终1497号】刘暖曦上诉本人江秋莲一案于今年2月16日公开开庭审理,合议庭曾当庭宣布,案件将择期宣判。而且主审法官催促我方律师尽快提交代理词,表示案件会尽快判决。在二审审限三个月即将届满之际,我于4月22日向贵院提交了《关于尽快推进案件审理的请求》,请求尽快下达判决书,但贵院一反常态,没有下达判决书。2022年6月16日我再次向贵院申请尽快下达判决书,贵院主审法官明确表示会尽快下达判决书。2022年7月3日我写信给审判长张正智院长,请求尽快下达判决书,主审法官再次回复会尽快推进判决。在再三乞求判决书无望的情况下,我于7月17日进京向最高院请求下达判决书,相关人员到京劝我回来,说已经在协调会尽快推进判决。然而我回家等来的却是贵院对该案件宣判延期再延期的口头消息,不仅判决无望,还被告知因为刘暖曦提交了证据需要再次开庭!

我方向贵院提交《关于江秋莲与刘暖曦生命权纠纷一案二审再次开庭审理的异议书》,明确表示强烈抗议。因为截至2022年2月16日,二审审理已完成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法庭最后陈述等完整的庭审审理程序。本案合议庭亦明确说明本案庭审已经完结、案件当事人等待宣判。现距庭审终结已逾九个月,在没有任何法定事项的情况下贵院迟迟未予宣判,已严重超出法定审限。贵院做法明显违反了《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的司法解释及证据规则的相关规定,明显偏向上诉人,违背了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的基本原则,严重侵害了被上诉人的合法权益。但合议庭在对《异议书》未做任何处理的情况下,依然单方面组织公开审理是严重违法的做法。而公开庭审现场在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众多媒体的情况下,上诉人刘暖曦在没有实质证据支持的情况下对被害人江歌极尽侮辱,对江歌的母亲以及代理律师多次恶意攻击、诽谤,合议庭却未做任何制止,并将其违法言论全部记录在案,对我造成不可修复的心理伤害!

二审期间,上诉人刘暖曦及其代理律师胡贵云利用判决书迟迟未发的“黄金窗口期”,大规模的煽动众多不法网民捏造案件情况、利用不实舆论对被害人江歌、对我本人、还有我的代理律师以及所有帮助我的善良的人们进行大规模的网络暴力侵害行为,我本人甚至收到刘暖曦支持者的死亡威胁,刘暖曦对我的精神伤害致使我的身体健康每况愈下。刘暖曦不但在法庭公然侮辱逝者江歌,又利用媒体及网络大肆侮辱诽谤爱女江歌。但为了减轻贵院舆情压力尽快下达判决,我谢绝所有媒体采访,个人自媒体全部静默,一个人默默承受巨大的痛苦与压力,可换来的只是贵院一次又一次的“再耐心等等、快了,再耐心等等、快了……”。该案从立案至今已经超过10个月了,我从初春的“快了”等到寒冬的“快了”,这份“快了、快了、快了……”的判决书却迟迟不下达!

各位法官大人,难道你们不知道这样的做法是纵容刘暖曦肆意侮辱被害人江歌加重对我的伤害吗?还是说你们乐见刘暖曦无底线的摧毁我的意志,这样可以让我早点死去,你们就可以不出判决书了?我最后一次,恳请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张正智院长、高勇副院长、彭虎成庭长、杨海东法官、赵玉霞法官, 我在这里给你们叩头拜求你们下达迟到的判决书!!! 江秋莲叩拜 2022年12月14日

【受贿4.63亿,中央巡视组原副组长董宏一审被判死缓】2022年1月28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央巡视组原副组长董宏受贿一案,对被告人董宏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董宏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受贿4.63亿,中央巡视组原副组长董宏一审被判死缓

#中央巡视组原副组长董宏被判死缓# 1月28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央巡视组原副组长董宏受贿一案,对被告人董宏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董宏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现在很少对贪污腐败分子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了,很多都是判处无期徒刑。对这个人判处死缓,可见他的犯罪情节有多恶劣,涉及的金额有多大!简直让人瞠目结舌,他涉及的金额竟然有四个多亿,所以判处死缓一点也不亏,能够保住他一条命真是不错了。

这样的人位高权重,而且还是学党史专业出身,还是在中央巡视组里面工作,还犯下这样的罪行让人震惊,尤其应该受到惩罚。中央巡视组本来就是抓反腐的,现在他的腐败却是非常大,形成了巨大的反差。这也说明了中央的反腐力度不减,不管涉及到谁都一查到底,任何人都不要心存侥幸。

8月26日,青岛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审理了中央巡视组原副组长董宏受贿一案。从1999年到2020年,董宏利用职务之便,为相关人员谋取利益,收受人民币4.6亿元。法庭未当庭宣判。

巡视组成员来自纪检、组织、人事、司法、财政等专业领域,他们大部分是正局级干部,有的甚至是副部级干部。正是他们在巡视一线,凭借火眼金睛及时发现派驻单位的问题,让巡视利剑高悬、威武常在。但某些干部在职期间,利用职权谋私,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就侵害了国家的利益,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两高”发布的贪污贿赂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里规定,死刑立即执行适用于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造成损失特别重大的犯罪分子。如果犯罪分子有自首、立功之类的法定从宽处罚情节,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董宏在20年间,合计贪污受贿金额达到4亿多,已经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程度,按照刑法规定面临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的判决。贪污和受贿罪的表现不仅是收受金钱,还包括低价购买房屋、接受他人组织的旅游、收受他人的股票、红利等。

国家加大了反腐力度,坚决制止“灯下黑”。任何侵害国家利益、公民利益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对于因触犯贪污受贿罪,即使被判决死刑缓期执行的,法院可以决定终身监禁,不得给予被告人减刑、假释。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国家依法从严惩治贿赂性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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