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公务员面试宠物伤人

重庆某小区的保安,不知道怎么想的,自己上班居然把宠物狗带着!让狗狗在小区坝子里放养,有业主路过,那狗就凑上去,凶神恶煞的,还做出攻击人的样子,有些业主们被吓得不轻,那保安说,不怕,是自己养的狗,不咬人

重庆某小区的保安,不知道怎么想的,自己上班居然把宠物狗带着!让狗狗在小区坝子里放养,有业主路过,那狗就凑上去,凶神恶煞的,还做出攻击人的样子,有些业主们被吓得不轻,那保安说,不怕,是自己养的狗,不咬人!不知道这保安是怎么想的,要是把老人吓摔跤或其他情况,那肯定要负责任的!#我要上 头条# #今日头条# #重庆头条#

##西安头条##记录西安##西安本地#大家还记得前段那个流浪猫还是流浪狗伤人,

然后经常喂的人成了被告还赔了钱这个事件吗?

今儿我竟然目睹了这真实一幕的上演。

上午我们小区物业群几百条信息,平时我很少看,

一看这么多信息我就抱着八卦的心态点进去看了一下:

某位房间号的住户在群里向大家求助让大家帮他做个证,

(下面我们用A和B代替两位当事人)

前两天A在小区碰到一只流浪猫,一直跟着他,他觉得可怜,因为自己养狗了,不方便再养猫,就在群里问有没有人想收养。B说想要养,不过晚一会儿下班才能去拿猫。A好心,就先把猫抱回家放纸箱子里等B回来抱走。

当晚B下班就去找A拿猫,A很热心的帮忙拿着东西把B和猫送到了家。结果没第二天还是第三天,B就联系A说他被猫抓伤了,去打了狂犬疫苗和免疫球蛋白一共花了三千多块钱,这个钱让A给报销,因为是A给他的猫。A肯定不愿意啊,于是B就给A律师信把A起诉了。

A应该是个还在上学的大学生,觉得特别委屈,就在群里求各位邻居给他做个证这只猫确实是流浪猫。有个邻居说,这只猫确实是流浪猫,早前他孩子也被这只猫抓伤去打了狂犬疫苗。微信群里开始各种议论,我看大多数都是站在A的立场支持他的。建议他报警处理这事儿。

正讨论的热火朝天时,B也进群了。B说因为猫当天是在A家里面的,猫箱子和食物也是A提供的,还是A帮着把猫送他家的。不管A是什么情况,他该走法律程序还是要走的。

没想到新闻中的事件,在现实生活中真实的发生了。朋友们,您怎么看呢?

#河南“狗伤人”事件涉事人被停职#河南安阳官员违法饲养大型狗,狗咬了人拒不承认,在舆论监督下依然强硬表示不道歉。前前后后折腾了两个月,狗主人王某刚终于服软道歉了。态度大转弯的原因是他的身份职务被曝光了,安阳市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食品药品稽查专员,职务不高脾气不小,如果不是舆论滔天,他依然不会低下高傲的头颅。这件事也说明了,宠物伤人维权是非常艰难的,所以对宠物的严格管理势在必行。

近日,铜川王益桃园派出所民辅警在巡逻时接到群众反映称邻居遛狗不栓狗绳并且晚上狗叫声扰民,民警迅速联系了解情况!

原来报警人与养狗人是邻居!上,下班也经常碰面,可以说是个生熟人,家里孩子刚上幼儿园,经常在小区玩耍!可是这位邻居养了只狗而且遛狗的时候不牵绳!可这只狗太调皮,遇人就撵!经常吓的小孩哭!晚上更可气了,只要窗外有点动静,这只狗就狂吠不止,现在楼房都不隔音,吓得小孩哭,大人也睡不着觉!一天两天也罢了!可能自己想错了,几乎天天如此!这可惹恼邻居,上门去给养狗的邻居说了这样小社区将双方叫到一起,向养狗人告知其邻居的困扰,明明答应的很好,可没有行动!找来找去双方发展成争吵,无奈报警求助吧!

民警详细了解事情前因后果!明确指出了养狗的邻居错误做法!讲解的法律法规!养狗的邻居现场承诺今后遛狗牵绳,夜间把狗圈养!

不少网友看完视频都表示身感同受!有的说:“散步的时候经常会看到遛狗的人,小狗还好,如果是体型较大的狗,主人没牵绳子的话会比较害怕。”晚上叫声大,影响休息!

有的说,望:规定不分城乡农村养狗主,每年按狗只数量交卫生费每只每月二十元,到处乱拉乱尿,污染环境!

还有网友说牵绳就是避免宠物与其它动物打架,或者是被车撞了。”也是保护宠物!

我的观点与网友们一致,我们小区也有这样的,养狗不牵绳,有一次和孩子等电梯,当电梯门打开时!一只狗只扑孩子,我大声呵斥,才把赶走,吓得孩子哭,事后给我道歉了,现在感觉还不是滋味!

养狗不牵绳,叫声扰民是什么行为?如果侵犯自己合法权益怎样维权呢?

先看从民事法律关系分析,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遛狗不牵绳,造成他人人身或者财产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向遭受损失的当事人承担赔!

再看从行政法律关系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十条规定:“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遛狗不牵绳,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可能被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警告后仍不改正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将被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所以出门给狗狗系上牵引绳不仅是为了不侵害其他人,也是保护自己爱宠的有效方式

流浪狗伤人原主人被判赔1万多[抠鼻]

近日,江西法院公布了一起乐平市某村保洁员被流浪狗咬伤引发的赔偿纠纷案例

保洁员吴某被咬伤后找到了狗的原主人马某马某垫付了2800余元医药费。但吴某后续治疗又陆续花费21000余元,马某不同意全部赔偿这笔钱,双方对簿公堂

法官表示,根据有关规定无论主人对动物是主动放弃占有还是被动丧失占有,当该动物对他人造成损害时,原主人都应承担侵权责任。

最终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s://tj.jiuquan.cc/a-2335996/
1
上一篇吉林省公务员复检(吉林省公务员体检复检)
下一篇 沈默的足球:C罗不打算退役 计划参加2024欧洲杯

为您推荐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alzn66@foxmail.com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