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丽(某女)自驾,跑到200公里外的星级宾馆,1天1宿,见了3个男的。回家3天后,核酸“阳”性。几天后,其父母亦阳性。好在并没有殃及邻里。
经查,张丽平时开奔驰车,花钱阔绰。她是1高端卖淫女。在外地一天,3男士分别转给张丽三到五千不等的钱。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此案中男女,最高处10日以上15其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案发后,周边人因受她连累,对之痛恨。都觉得,上面规定的处罚,太轻了,非常时期,应该非常对待。传言说,隔离解除后,会对其从重处罚,比如没收她的高端汽车,没收非法所得,有可能上升到刑事案件。
大家咋看这个事件呢?你觉得,疫情防控期间,对这样赚取不义之财的女人,该如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