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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考公务员资格复审(国考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系统运行室副主任缪谨励接受审查调查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自然资源部纪检监察组、湖北省监委消息: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系统运行室副主任缪谨励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

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系统运行室副主任缪谨励接受审查调查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自然资源部纪检监察组、湖北省监委消息: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系统运行室副主任缪谨励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自然资源部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湖北省宜昌市监委监察调查。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改委原副主任彭森:全国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工作有望近期正式启动】财联社12月13日电,在今日由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指导,中新广州知识城智库等联合主办的研讨活动上,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彭森表示,这两年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还是推动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他还表示,去年末中央正式发出通知在全国开展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这项重点改革涉及到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的管理制度、交易规则、产权保护以及分配机制等。全国有十几个省的方案已初步通过审评,改革试点工作有望近期正式启动。这些改革试点涉及的多为难啃的硬骨头,通过中央充分授权先行先试办法,希望“十四五”期间取得重大突破。(财联社记者 侯润芳、郭松峤)

郝小鼠(小小说)

这郝小鼠属鼠,骨碌碌的比黑豆大不了多少的眼睛极像鼠眼,可这眼晴一转就是一个主意。就这个人模鼠相的郝小鼠居然在这座小县城开了六家药店,三家餐馆,日进斗金。单门独户的四百多平米私人别墅,开大奔,自己五十多岁拥在怀里的却三十出头的老婆,据说这个女子的美当初在这个县城是拔了头等的,走在街上回头率极高。郝小鼠拥有这些走在哪里都挺着瘦的像芦苇杆的身子,这尊德行也惹得一些人心中直泛酸水。

今年鼠年,是郝小鼠的本命年。这鼠年国家有难,新冠病毒流行,武汉封城,郝小鼠居住小城也封城,电视台每天早晨播出因新冠肺炎死人的数字,且每天都在增加,人心惶惶,一罩难求。没有口罩出不了门进不了需去的地方,大家在电话中微信中关心就是哪儿有口罩。

这天郝小鼠 躺在自家床上只露出如鼠般的头,骨碌碌的转着鼠眼,突然像鼠一样钻出被子,迅速将一丝不挂像骷髅一样的身体用衣服罩起来,然后拨打手机。对方接电话的是南方一位有名的药品推销商,这座小城医院几乎都是他的客户。这位经销商三年前来这座小城在郝小鼠家的花都大酒店宴请医院的头头脑脑,席间郝小鼠领着面容娇好的夫人前来敬酒,谁知这个经销商一连喝下郝小鼠夫人敬的三杯酒,并给郝小鼠夫妇递上自己的名片,拍着胸说,只要你们药店需要什么药品我给你们药效最好价位最低的。那一晚经销商喝高了,鬼使神差睡到郝小鼠老婆的床上。

这位南方经销商兑现自己的诺言,因此郝小鼠的生意越做越大,经销商每年也要来郝小鼠家小住些日子。

今天郝小鼠直奔主题,小城急需口罩,一定要想尽办法越快越多越好。经销商先是说给二万只,郝小鼠咬定十万只,你不为我着想也要为你贡献了三年身体的妹妹想想吧。经销商的软肋被郝小鼠一击,终于答应十万只。

小县城郝小鼠的药店有口罩卖了,这郝小鼠鬼精的一开始只买二元一只,三元一只,四元一只,只要有口罩戴贵一点算什么。有的人自己买,给自己亲人买,以及替亲戚朋友买。突然郝小鼠的药店没有口罩卖了,这一下就像吸上烟瘾的人居然卖不到烟哪不是要命的事,总之没口罩这日子没法过。郝小鼠私下将一只口罩价位提到十元,二十元……就这样郝小鼠银行存款就像浸泡了热水的水银柱猛升。

这一天郝小鼠与往常一样开着大奔来往他的六所药店对店员面授机宜,突然一部标有司法部门的车停在郝小鼠的药店前,唤出郝小鼠将他推上车,然后车呼啸而去……

数天后小城电视台播出电视新闻……郝小鼠哄抬价格,贩卖假口罩,搜缴非法所得,罚款一百万,送交检察机关立案审查,追究其法律……

我腿疼去医院,医生二话不说去做核磁共振,我就去做核磁共振,预约几天,结果出来显示我腿部骨髓里有阴影,把我吓了一跳,医生很淡定,开了一盒消炎药和一盒膏药,这两个药满大街药店都能买到,说是平时磕碰也会这样,三个月之后再来复查,听医生的吧,我拿了药回来了,傻傻等着三个月,再这中间腿部疼痛开始加重,开的药也吃完了,一点作用没起到,疼的严重时走路像踩棉花一样或者整个腿就麻木了,我不是医生,也觉得我的腿应该不是普通的肿痛,

我还傻傻听医生的的等三个月,三个月到了,我去找医生,医生听了我的症状,初步诊断骨髓水肿,至于说怎么治,要再做加强核磁共振,确诊一下,然后我开了单子,然后再预约,到了我要做的那天,小区开始封控,我没做上,等到解封了,又是两个多月过去了,到了十二月份了,还好我这两个月,我在药店买了热敷贴和消炎药,缓解了症状,要不然不知道腿会疼成什么样

终于解封了,我去医院核磁室,核磁室的医生竟然嫌麻烦,不愿意给我做加强核磁共振,让我跟主治医生商量,改做普通的核磁,我真是又气又晕,从六月份到现在,我几千块钱花进去,到现在什么结果没出来,腿还一直疼,医生什么也说不出来,一问就是做核磁,结果核磁室的医生还嫌麻烦,说是有不是肿瘤,没必要,态度还不好,这都是什么医生什么医院,非的把病拖成肿瘤要死了,才给做吗?

患者生病了,本来心情就不好,到了医院,病看不好不说,简直就是花钱买罪受,花了这么多钱,看了这么长时间,连盒特效药都没买上,哪怕是好一点的消炎药,都没有给开,这是社会主义的国家吗,看病草草了事,把人命当儿戏,把小病拖成大病,再狠狠地挣你一把,医德何在,良心何在。

今天在我的一再坚持下,终于给我做了加强核磁共振,但是我真的一肚子气,后天拿结果,知道一下自己的病情,实在不行就只有自己想办法买特效药了,指望这些无德的医生,只有死路一条,真的是有啥别有病,没啥别没钱,拿着自己辛辛苦苦挣的钱去看病,倒是掉进了别人一步步收割你的陷井。。。

[大金牙][大金牙]龚建亮

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账号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十三部门修订发布《网络安全审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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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祈求苍天佑我核酸结果顺利》

昨天与亲家母一道陪孙子到社区卫生院打疫苗见很多人因没有四十八小时核酸被堵在门外,我问社区现在还做不做核酸,工作人回答不做,我心里犯起嘀咕,小区核酸亭昨天起停了,我后天到上海中山医院复查应该是要二十四小时或四十八小时小时核酸的,这可怎么办呢。

晚上儿媳妇来家我跟她叨叨,她问了居委,居委会人说在社区大广场,上午九点至十一点,下午十五点至十七点,让我到广去看看。

今天上午九点多我去到广场,远远的看到新建的核酸亭前已经排好了两大长队,我赶紧走近前去排队等候,十几分钟后终于轮到我登记做核酸了。

做过核酸我心里又犯起了忐忑,因为几天前核酸混管中有人异常,我被赋红码的阴影还在脑际中,祈求苍天保佑我的核酸结果顺利,明后天能顺利完成术后身体恢复的复查,也希望已经阳了的人不要再去做核酸,给他人多一份安全,也敬告人们非必要不要做核酸,免得万一遇着阳的给自已招来不必要的麻烦,同时也不会浪费国家资源。

(原创)

[写作者经千凤笔名金石山人二O二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什么叫行政诉讼#行政诉讼也就是解决行政争议的诉讼,也就是老百姓常说的民告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章的相关规定,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判,从而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它对保障一个国家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确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利免受行政权力的侵害,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晋中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医疗美容广告的审查提示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美容广告宣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对发布医疗美容广告提出以下审查提示:

一、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医疗美容广告是指通过一定媒介或者形式直接或间接介绍美容医疗机构或者医疗美容服务的商业广告。

二、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申请医疗美容广告审查。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不得发布医疗美容广告。

三、医疗美容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四、医疗美容广告应当维护正确的价值取向、舆论导向,不得含有下列情形:

(一)借重大国事和政治活动等名义从事商业营销宣传;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使用或者变相使用红十字会、残联等机构的标志标识以及特殊标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

(二)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

(三)妨碍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四)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如医疗美容广告中制造“容貌焦虑”,将容貌不佳与“低能”“懒惰”“贫穷”等负面评价因素做不当关联或者将容貌出众与“高素质”“勤奋”“成功”等积极评价因素做不当关联;

(五)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

(六)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七)妨碍环境、自然资源或者文化遗产保护;

(八)损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身心健康;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五、医疗美容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

(二)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

(三)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

(四)与其他医疗美容机构比较或者贬低其他医疗机构或医疗服务;

(五)利用患者、医务人员和有关专业人员,或者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以及其他广告代言人的名义、形象作推荐、证明,如医疗美容广告中出现所谓“推荐官”“体验官”等,以自己名义或者形象为医疗美容做推荐证明的,应当被认定为广告代言人;

(六)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顶级”和“第一品牌”等用语;

(七)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泄露个人隐私;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六、医疗美容广告不得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医疗美容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

(一)医疗美容机构或者医疗美容服务不存在的;

(二)医疗美容机构或者医疗美容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

(三)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

(四)虚构接受医疗美容服务的效果的;

(五)使用虚构、伪造的机构作证明的;

(六)以“免费治疗、免费赠送”等诱导性内容,或“来我院治疗可享活动价(1折起)”等虚构原价、虚假折扣方式进行宣传的;

(七)医疗美容机构或者医疗美容服务应当取得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未取得而谎称取得的,如宣传未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批、备案的诊疗科目和服务项目等内容;

(八)将未依法取得医师执业资格或医疗教育、科研相关职称的人宣称为“医生”“医学专家”等医学专业人士,或者假冒患者名义的;

(九)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

七、禁止利用新闻报道、医疗资讯、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医疗广告。有关医疗机构的人物专访、专题报道等宣传内容,可以出现医疗机构名称,但不得出现有关医疗机构的地址、联系方式等医疗广告内容;不得在同一媒介的同一时间段或者版面发布该医疗机构的广告。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3日

胸椎骨折术后45天没有想到如今的核酸检测这样难!

今天是我发生骨折48天,术后45天,出院整一个月需要去医院进行骨折手术治疗复查,而复查正好遭遇疫情开放的初期去医院必须提供48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没有想到如今的核酸检测简直太难了,不仅核酸检查站点少,检测人员多,检测速度漫,甚至出现了供不应求现象,我靠着较虚弱的骨折身体从昨天下午到今天早上先后去了二次等待近三个小时才完成了核酸检测。

昨天下午是三点左右从家出发,步行约4000步去了我家附近的咸阳市民院检点,到了之后被告知没有核心酸检查管了,由于我戴支具步行不便无法去其他站点直接回家。

今天早上一大早老公直接驱车前往,到达检测站点也就八点左右,可是核酸检测队伍人数达百人之多,而检测站点仅一个窗口,又是单人单管,每个人均要经历扫码、交费、检测显得非常进展缓慢,为了这个核酸检测我们排队三小时之久,而我本就尚未全面恢复的骨折病体,戴着支具长时间等待显得十分辛苦,就算老公让我坐在车上等待也是很难熬……。

现在虽然疫情防控全面放开,但是去医院、养老院、学校请假后返校等封闭场所还需要核酸报告。检测场站目前较少,存在核酸检测难问题。让人十分想念过去国家送到家门口,免费的大规模的全员检查是多么美好和幸福。

什么样的酒后驾车不能被处罚?广西平乐的一个案例让人大开眼界。某行业老板,报道中提到的某公司法人代表,某日在酒店酒后独自驾车,在等候时被警方抓获。11月17日,警方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将案件移送当地检察院审查起诉。没想到最后的结果是没有起诉。说白了,不用判刑,拍拍屁股走人。更没想到的是,这个理由很是销魂。据媒体报道,当地检察院表示,车主的行驶距离只有300米左右,自愿认罪认罚。尤其是最后一句话,让我很吃惊。说这位酒后驾车的是某民营企业的老板,如果入刑会影响国家的税收。有网友说我在公司打螺丝,复工复产离不开我。我喝酒驾车被罚会影响订单,少交很多税。那我以后就可以酒后驾车了。话虽如此,这当然是讽刺,但他表达了最简单、最基本的法治原则,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经鉴定,老板作案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05毫克/100毫升,高于酒后驾车80毫克/100毫升的标准。所谓轻微违法,就是从行驶距离、认罪态度、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等方面明确判断的。但这不是酒后驾车,而是酒醉驾车。对酒后驾车的处罚是根据危险驾驶犯罪的性质和考虑,不附加条件,不分距离长短。至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尽管多年来一直有人提出废除酒驾处罚,但很快就被反对的声音淹没。这有两个重要的原因。二是防止给一些特殊身份的人留下特别宽容的空间,比如有权利,比如有钱,比如有各种关系。广大民众对这起案件反响很大,不是因为他们觉得案子真的很严重,而是因为给出的理由特别不恰当。酒后驾车入刑十几年,老百姓能够接受并愿意配合,是因为对生命和法制有敬畏之心,因为大多数案件都体现了人人平等。这么多年,对于最普通的老百姓来说,没有被判刑的酒驾案件并不多见。今天突然听到这句豪言壮语,原来考虑到要保障民营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很多网友生气的说。为什么这么好的事情不能发生在我身上?这不就有钱能让鬼推磨吗?这不就是犯罪或不犯罪是身份决定吗?这种心情当然应该被理解,这些声音当然应该被司法部门听到。道理很简单,交多少税,钱多钱少,就能影响司法判决,影响法治人人平等,老百姓还会对法治有敬畏和信仰吗?

自己确实捏造不了这样的数据。[握手][握手][握手]//@虎羊驼:你这个1300万是怎么统计的?随便用自己捏造的数据写东西,国家真该立法,对自媒体进行大数据审查,造谣的一律判刑!!!

独行的烛光

全球每年流产1600万, 为何我国就有1300万

“我是正当防卫,我无罪!”尹某某终于可以松口气了,一场长达近六年的官司仿佛梦境一般,挥之不去!换做是你,你能承受得了吗?

从2016年8月接受讯问到2022年5月再审改判无罪,经过一审、二审、向当地中级法院申诉、向高级法院申诉、异地中级法院再审,这场旷日持久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才算画上了圆满句号。

尹某某到底经历了什么?

事情还得从一起工程竞标说起。尹某某和关某因工程竞标一事发生矛盾,2016年7月31日18时10分许,关某联系魏某等多人到刘某、尹某某经营的某配货站与其理论。关某和尹某某两人见面后发生争吵,关某先动手殴打尹某某,后魏某等多人围殴尹某某,在围殴厮打过程中尹某某用折叠刀将魏某腹部刺伤。经鉴定,魏某为重伤二级、Ⅸ级伤残。

案发后,尹某某报案,并于2016年8月2日在医院接受警方讯问。魏某受伤后即住院治疗,其经济损失为51266.84元。之后,尹某某被提起公诉,魏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审法院认为尹某某系防卫过当,应负刑事责任;魏某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应承担30%的责任,尹某某承担70%的赔偿责任。故判决:一、尹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二、尹某某赔偿魏某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35886.79元;三、驳回魏某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宣判后,尹某某和魏某均不服,提起上诉。当地中级法院经审理,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尹某某不服,向该中级法院提出申诉,被驳回。尹某某仍然不服,向省高级法院提出申诉;省高级法院经审查,作出再审决定书——指令异地某中级法院再审本案。

某中级法院再审认为,尹某某构成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不承担民事责任。改判:尹某某无罪;驳回魏某的诉讼请求。

【以案说法】

本案涉及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尹某某是否构成正当防卫?是防卫过当还是正当防卫?二者有着性质的不同,如果是正当防卫,那么,在刑法上就是无罪,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在民事赔偿方面也可以免责;如果是防卫过当,那么,在刑法上就是有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在民事赔偿方面不可以免责。所以,本案再审前、再审后,对尹某某来说,可谓天壤之别,昨天是有罪之身,今天是合法良民!

关于正当防卫的法律规定,最基本和最主要的就是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因此,对于一般情况,构成正当防卫必须具备这样五个条件:第一,起因条件,要求不法侵害现实存在,不可假想防卫(假想某人要打我而实际上他没有打我、我对他进行防卫);第二,时间条件,要求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不可提前、事后防卫;第三,主观条件,要求行为人具有防卫意识,要有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目的,这样防卫行为才具有正当性;第四,对象条件,要求针对侵害人防卫,不得伤及无辜;第五,限度条件,要求防卫行为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只有同时具备这样五个条件,才属于刑法上的正当防卫,即一般正当防卫。

如果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那就属于防卫过当。对于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负刑事责任的前提是构成犯罪,因此,防卫过当通常是有罪的,而不是无罪。

刑法上还有特殊防卫,或者叫无限度防卫、无过当防卫。就是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但是,这种情况必须针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对于其他犯罪不可进行无限度防卫。

本案中,尹某某与关某因为工程竞标发生矛盾。关某联系魏某等多人到刘某、尹某某经营的某配货站与其理论。关某和尹某某两人见面后发生争吵,关某先动手殴打尹某某,可见,关某过错在先;然后魏某等多人围殴尹某某,尹某某此时面临多人围殴,人身安全面临现实紧迫危险,尹某某在被围殴厮打过程中掏出折叠刀,但其他人并未因此停止侵害,且魏某试图过来抢夺折叠刀,这种情况下,尹某某用折叠刀将魏某腹部刺伤,属于正当防卫,其防卫行为并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不能认定为防卫过当。(事后鉴定,尹某某面部、眼部被殴打至轻微伤。)

所以,尹某某本身也是受害人,他当时只有一个人,力量单薄,面对对方多人的围殴,在迫于无奈的情况下,掏出折叠刀进行自卫,是合情合理的,也是合法的。#头条##头条创作挑战赛##我要上 头条##我要上微头条##普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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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审计部高级审计师

所属机构: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职位类别:风险控制

工作地点:土默特左旗

发布时间:2022-11-07

职位描述

1、协助上级制定年度和月度审计计划及其他重点工作;

2、按程序组织实施经营例行、专项审计及舞弊调查,包括组织制定审计方案、开展现场审计、编制审计底稿及报告、审计问题后期追踪、档案归档等;

3、协助并推动业务单位对系统性、共性或重要问题事项进行管理改善,提出合理化审计建议;

4、负责项目绩效数据的审查及工作质量评估;

5、与本部门内部单元、公司相关业务单位及外部业务机构进行有效沟通对接;

6、部门、模块或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任职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审计、金融、法律、财会、统计分析、应用数学、IT等、生产、质量、企管等相关专业;

2、2年及以上审计相关工作经验,具有审计、稽查、风控、营销生产、数据分析等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通过国内或国际职业资格证书者如CPA、CIA、ACCA以及数字化工具运用能力等优先考虑;

3、熟悉国家财经类法律法规、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

4、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有良好的中文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5、能够适应出差。

不说他们都不防疫吗?

国内的突然放开把国外干蒙圈了!他们签证从来都是分级的,中国一直都是最信任的国家之一,最近网传国外签证处最近都有关闭现象,各国在重新审查国内风险评级,看来国内政策的改变让老外都措手不及啊!

过去10年中国经济增速是其他国家不能比的,全球前几,国外多少国家羡慕中国,后期防疫也是世界最好的,如今国外也得适应,中国融入国外还是挺快的!#2022生机大会##我们的十年故事#

#中国男足解散吗# 解散太简单了吧!首先应该对国家足球⚽体系的每一部分,从最高层到最底层的每个人,进行彻底审查,严肃处理、严惩害群之马!给全国人民一个满意的交待!然后,在结合实际情况重新组建足协和国足!

女子因过度肥胖,从网上购买减肥产品食用后,产生不良反应,查询该减肥药成分,竟发现含有禁用成分西布曲明,要求商家赔偿被拒后,诉至法院,要求商家支付十倍赔偿,她的请求能被法院支持吗?

江苏泰州,家住高新区的白女士今年26周岁,因对自己过度肥胖的身材不自信,于是想通过减肥药物走捷径快速瘦下去。

于是白女士通过抖音加到了自称是国际医美整形的赵女士的微信,在与赵女士沟通后,赵女士告知白女士自己代理的减肥产品成分特别安全,不用锻炼,几天就能见效。

看赵女士介绍的如此神奇,白女士就相信了。于是花费了2250元分别购买了三次半月量的减肥药,收到货后,白女士开始服用,没想到体重虽然逐渐减轻,可随之而来是失眠、呕吐,吃不下饭,头晕,昏昏欲睡等副作用。

通过百度搜索,白女士发现此药可能添加了国家明令禁止的“西布曲明”成分,抱着怀疑的态度,白女士将最后一次收到的药品,寄到河南泰庆质量检测有限公司进行检测,检测报告显示赵女士所售卖的产品中真的存在“西布曲明”,白女士随即联系赵女士,可赵女士声称其药品是安全的,拒不道歉。

另经查明,赵女士销售的减肥胶囊,未标注生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产品标准代码。

2010年10月3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停止生产销售使用西布曲明制剂及原料药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10】432号),认为使用西布曲明可能增加严重心血管风险,减肥治疗的风险大于效益,决定停止西布曲明制剂和原料药在我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撤销其批准证明文件,已经上市销售的药品由生产企业负责召回销毁。

白女士依据相关条例,将赵女士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赵女士退还货款并支付十倍赔偿金。

赵女士经法院依法传唤,拒不到庭,法院缺席审理了此案。

(案例来源于江苏泰州高新法院,以下分析部分为本人意见,非判决原文)

针对此事,有网友表示,减肥没有捷径可走,市场上销售的减肥药多少都会对身体产生点损伤,因此最健康的减肥方法无非六个字:管住嘴迈开腿。

也有网友表示,明知道是国家禁止添加的成分,赵女士还是违规销售含有西布曲明成分的减肥药,这也太缺德了,简直是与图财害命无异。

也有网友表示,这明明就是在销售假冒伪劣不符合规范的商品,赵女士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这种无良的商家必须得到严惩,支持白女士维权。

【解忧君说法】

那么白女士要求商家返还购物款并且支付十倍赔偿款的诉讼请求,法院会支持吗?本案的举证责任分配又是如何?我们一一来分析一下。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食品的生产者与销售者应当对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承担举证责任。

认定食品是否安全,应当以国家标准为依据;对地方特色食品,没有国家标准的,应当以地方标准为依据。没有前述标准的,应当以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为依据”。

具体到本案,白女士提供的检验检测报告显示赵女士所销售的减肥胶囊中含有国家禁止添加的化学物质西布曲明。赵女士在微信平台上将涉案产品作为减肥产品予以销售,但上述产品包装上未注明生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产品标准代码,赵女士赵女士未陈述产品来源,未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赵女士赵女士作为销售者,应对其销售的产品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尽到法定的审查义务,现赵女士未提供证据证明其所销售的产品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应被认定为销售明知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具体到本案,白女士减肥期间使用的减肥药是在赵女士处购买的,在该买卖合同法律关系中,白女士是消费者,赵女士是经营者,而作为经营者的赵女士明知出售的减肥产品中含有国家禁止添加的成分西布曲明,依然予以销售这种不符合食品安全生产标准的药品,导致白女士服用后,产生了很多副作用,造成了白女士的损伤。

因此作为销售者的赵女士需要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不仅需要返还给白女士购买该产品所花费的货款2250.00元,还需要向白女士给付该减肥产品货款的十倍作为补偿,也就是2250元X10=22500.00元。

 

而最终,泰州市高新区法院也是依据的上述举证责任分配原则及相关的法律条文判决赵女士返还给白女士减肥药的货款2250元,并支付白女士赔偿金22500元,总计24750.00元。

(注:图文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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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规定#漫说“三个规定”

规定一:《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领导干部包括哪些人?

是指在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事机关以及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领导干部。

★哪些行为属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

(一)在线索核查、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

(二)要求办案人员或办案单位负责人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的;

(三)授意、纵容身边工作人员或者亲属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

(四)为了地方利益或者部门利益,以听取汇报、开协调会、发文件等形式,超越职权对案件处理提出倾向性意见或者具体要求的;

(五)其他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

规定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包括哪些人?

在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工作的人员。

★哪些行为属于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度干预?

(一)在线索核查、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

(二)邀请办案人员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的;

(三)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亲属转递涉案材料的;

(四)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亲属打探案情、通风报信的;

(五)其他影响司法人员依法公正处理案件的行为。

规定三:《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司法人员、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分别包括哪些人?

“司法人员”,是指在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履行审判、执行、检察、侦查、监管职责的人员。

“特殊关系人”,是指当事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同胞兄弟姊妹和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其他人。

“中介组织”,是指依法通过专业知识和技术服务,向委托人提供代理性、信息技术服务性等中介服务的机构,主要包括受案件当事人委托从事审计、评估、拍卖、变卖、检验或者破产管理等服务的中介机构。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参照“中介组织”适用本规定。

★哪些行为会被认为不正当接触?

(一)泄露司法机关办案工作秘密或者其他依法依规不得泄露的情况;

(二)为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中介组织介绍案件,要求、建议或者暗示当事人更换符合代理条件的律师;

(三)接受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请客送礼或者其他礼益;

(四)向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借款、租借房屋,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

(五)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与相关中介组织和人员恶意串通、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行为;

(六)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其他不正当接触交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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