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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院公务员笔试(北京市法院检察院招考公务员)

诉讼中被告注销了怎么办? 法官也是够拼的!刚才晚上10点半了,接到北京丰台法院的法官电话,临时做一个网上庭前谈话,年底了,像往年一样法官又在没黑没夜的加班了!

诉讼中被告注销了怎么办?

法官也是够拼的!刚才晚上10点半了,接到北京丰台法院的法官电话,临时做一个网上庭前谈话,年底了,像往年一样法官又在没黑没夜的加班了!

这个案子是我法律顾问单位,一个建筑工程公司,做了1000平米的装修办公室的工装的施工项目,金额不大,不到100万,结果公司运营出现问题,拖欠装修工程款一直未支付。便委托我在北京丰台区11月份进行了起诉。

刚才法院来电话,说被告经查12月8号进行了注销,所以这个案子和我商量,能不能先撤了,重新起诉。我立刻秒懂,这个是法官赶业绩呀!既然法官态度也很坦诚,又这么辛苦加班!不影响当事人利益的前提下,那我们做律师的就尽量配合吧!以后还经常碰到呢!

诉讼中被告注销了怎么办?遇到这个问题,常用的有两种办法,一种就是法院依职权变更被告的的清算组成员为被告,另外一种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变更公司的清算组成员为新的被告。

本案由于刚立案未缴费,法院又要赶业绩,那么也可以先撤诉,然后另行起诉清算组成员。效果是一样的,而且还避免被告拒不配合,法院不得不去调取工商档案所耗费的时间。无非原告律师辛苦一下,主动调取一下工商档案中的清算报告。

被拖死前,他们想让中国前首富破产

目前只有少部分人群在国美购买家电了,国美电器也已沉寂了许久,上一次听说有关国美的消息,还是老板黄光裕出狱事件。据悉有消息称,国美已被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法院已对国美电器启动审查,国美被申请破产清算的消息登上热搜。

有人说“他们想让中国前首富破产”,对此到底是什么情况呢?目前在极其不好的形势下国美又该何去何从呢?

一、负债累累的国美回应传闻

有媒体爆出有国美员工说:“已经三个月没发工放工资了,社保跟公积金早就没有缴纳了”。有媒体称国美老板黄光裕被员工围堵在北京鹏润大厦36层讨薪,双方在谈判时过于激动发生肢体冲突。

光荣已不复当年,目前国美总负债586.7亿,欠银行247.8亿,供应商为144.4亿,而目前国美账户资金仅有24.09亿。可以说目前国美已经揭不开锅底了。

相比员工而言,国美欠款最多的当属各个供应商,今年一年的短债为229亿,上半年的营收为121亿,但全年的亏损高达32.7亿,国美账目上的应付账款与票据数额日渐增长。在员工讨薪之前,供应商就看到势头不对。向有关部门申请了“国美破产清算”,供应商们想让国美和黄光裕破产。那真能如他们所愿吗?

上月有消息称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因拖欠供应商数巨额货款,目前无力偿还,已被北京市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法院已启动了对国美清算审查。对此到底是真是假呢?

国美已经开始辟谣了,在官方发布了关于国美电器被破产清算的声明。国美表示截至目前,国美电器未收到任何司法机关申请破产的文书。关于欠薪问题国美表示,内部将会出台解决员工薪资问题的方案。回首黄光裕和国美集团的辉煌过往,如今的结果不免令人唏嘘。

二、曾经的中国首富

1987年,黄光裕在北京前门珠市口开设第一家国美电器门店。1995年,国美商城从一家变成了十家,2004年,35岁的黄光裕的国美上市成功,资产达到了百亿以上,成为中国内地新首富。

2009年国美电器成为了全国最大规模的电器零售企业,全国门店达到1000多家。2008年,黄光裕再次以430亿元身价,成为胡润中国百富榜首富。

同年11月19日,黄光裕以操纵股价被北京市公安局带走调查。2001年,国美以年销售额108.96亿元,跃居家电零售企业第一,2010年5月18日,黄光裕以非法经营被执行有期徒刑。

然而曾经首富黄光裕,出狱后没多久,国美就面临公司财产危,公司亏损了70多亿,国美的股价也跌了70%左右。2021年12月22日,国美“35周年庆启动仪式”在北京举行,

目前根据财报显示,今年上半年,国美零售净亏损29.66亿元,相比去年亏损扩大50.24%。目前国美亏损如此严重,国美要坐以待毙吗?接下来会有什么新动向呢?

三、国美电器开展自救

时代的发展成就了国美,而今国美也用切实行动,回应时代的变迁。

国美电器高层及黄光裕统一决策通过免息无抵押贷款,来增加公司账面资金的流动性,解决企业目前账户资金不足的困境。

国美流量跟公关投入较少,排名前三的京东,淘宝,平多多等平台GMV超过了3000亿,但国美电器GMV只有1126亿。虽是老牌零售商,但是一直没有发挥自己的优势。

国美高层透露,接下来有新的决策,会通过“减肥”来紧跟潮流实行积极自救。实行供应链新模式,高层决定在全国30个地区只保留盈利的大店。

同时放开加盟的形式,吸引更多的资金力量加入国。不论是店长,家庭品牌或代理商都能参与各个门店的经营,通过此举来降低企业的资金风险,以正向的激励来使得门店更有竞争力。

记者从国美电器官方社交账号中了解到,国美电器将通过“双12”搞大促活动。将在双十二期间,推出多场涵盖了大小家电直播活动。国美有关负责人表示,以后会通过短视频分发以及发券的形式引流到直播,引进优质的本网红店到国美门店的直播。

结语

国美电器的生命周期长达35年,之前的成绩消费者有目共睹,是一家值得信任的企业。随着科技的发展,人民的生活方式水平不断改变,落后只会被淘汰,只有不断改革创新才能谋求新发展。希望国美电器会紧跟时代的浪潮,创造出属于自己的经营模式。度过难关,为更多的人提供就业机会。

对于国美和黄光裕会被供应商拖死你有什么看法?欢迎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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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我跟公司合作二年,欠我一百多万,我将公司告上法庭,这期间公司变更了法人,因为都是杭州当地的,我是北京的,法院给了对方足够时间转移财产,临时变更法人的行为,法院认可,官司打赢了,一地鸡毛。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涉企业规章制度类劳动争议案件审理建议

1、在企业规章制度的适用问题上,遵循合理原则、最后手段原则和可预测原则相结合,认定劳动者的违规违纪行为是否到达严重标准时,充分考虑劳动者的工作性质、工作条件及过错程度,行为对用人单位的经济效益、声誉产生的影响及实际侵害程度等,慎重使用以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对企业规章制度的合理性进行必要的形式审查,对明显违反公序良俗、超出组织管理劳动生产秩序所需内容的条款予以排除适用。

    (1)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应符合法定程序,确保内容合法有效,并尽可能细化规章制度的具体条款,如对禁止性行为作出细化,尽量避免“不得影响生产进度”等笼统、概括性规定,可以将影响生产进度的行为进行具体规定,譬如无故怠工、停工,破坏生产设备延误生产进度等;其次,对违反规定的程度进行分级,并把不同层级的违规行为匹配到不同层级的惩罚制度上,如无故旷工一天为初级违规,给予警告等。

    (2)为保障稳定的劳动关系、财产关系,促使权利人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解决纠纷,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无论是作为用工主体的单位,还是提供劳动的员工,主张权利务必要及时。

2、在证据的收集提交上,坚持当事人举证为主、法院释明与依申请调查为辅的原则。

用人单位需举证证明劳动者存在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故用人单位应增强证据意识,注意“留痕”,每一个程序或环节都留有书面或者录音、录像证据,如在劳动者出现违规违纪行为时,及时予以调查并制作相关谈话记录。

3、合法合理的企业规章制度与规范的管理可以从根本上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用人单位应当树立现代企业管理理念,提高社会责任感,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

一方面,用人单位要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定规章制度,与劳动者利益密切相关的内容上不低于法定最低标准,保证规章制度内容的合法性,同时保证规章内容尽可能具体、明确,尤其对具体违规行为要进行量化、细化,尽量客观、具体描述针对员工的违纪行为表现及行为的次数、损害大小等;

另一方面,用人单位要严格遵守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尤其有关劳动关系解除的相关条款,务必保证经过职工代表大会、工会或者是过半数的劳动者的民主程序通过,并恪守规章制度的公示程序,让劳动者充分知晓,适当增加劳动者的反馈途径,以促进规章制度的实施与完善。

(1)企业规章制度应该进行公示,组织劳动者进行培训、学习。

(2)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予以纠正,用人单位应研究工会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3)对常见的公示方式向用人单位做以下提示,可以采取集体学习的方式进行公示,即组织全体劳动者集中学习、培训制度内容,注意制作学习培训签到单让劳动者签名确认;可以采取公开发布的方式进行公示,如在单位官网、企业公告栏、宣传栏等公开区域发布、张贴规章制度;可以采取发放资料的方式进行公布,如以手册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劳动者发放规章制度相关材料,确保劳动者阅读后予以反馈或在领取单上签字确认。

1949年,李万明伪造南京中央大学学生身份,就读解放军第二野战军政大学。毕业后,他再次伪造身份,自称是第二野战军政大学党员教育处负责人。因为在淮海战役中受伤致残,去苏南办事处要求国家安置,结果被抓,判了三年徒刑。

李万明的作弊能力可以说是与生俱来的。他从小就擅长篆刻,能惟妙惟肖地模仿别人的笔迹,足以以假乱真。看来出轨应该是他自己的主业。1951年,他在监狱呆了一年后被假释,但他没有改过自新。相反,他变本加厉地作弊。

这次回安老家的路上,他起了歪心思,故技重施,私刻了二野军政大学的公章,并伪造了一封给陕西省政府的信,要求以二野军政大学军政处副科长的身份将这位伤残军人分配到陕西工作。这一次,他成功了。被分配到安康民政部门,被授予人民功勋奖章和革命军人伤残证。

但他不满足于缺乏民心,于是伪造了第二野战军政大学组织部的军令状,其中李万明被任命为某团参谋长,赶到中南局报到。1952年,他凭伪造的1936年参加红军,担任359旅连长、营长、参谋长,曾获战斗英雄模范共产党员称号的履历,被任命为中南农科院书记主任。同年4月,他作为中国农民代表团成员访问苏联。在访问中,他们得到了一位女翻译的芳心,两人很快结了婚,有了两个孩子。1953年,他再次被调到北京市农林部,成为一名处级干部。

这种欺骗一次次成功,让他的胃口越来越大。1954年底,他伪造了一封信,说是某军区司令员任命他为参谋长兼师长,并给他送去亲笔信,让他飞往兰州共商重要军务。然后他飞到兰州,吹嘘他在经过Xi安时的英雄事迹。当时省委书记张德胜也在场。张德胜曾任第二野战军政治部主任、兰州军区政委。但他对李万明所说的一无所知,觉得不对劲,下令公安部门立即调查。于是,李万明的骗局被揭穿了。

李万明最终被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他的妻子,一位漂亮的翻译,也带着孩子离开了他。出狱后,他又娶了一个40岁的农妇,住在黄土高原。

北京,男子奋斗八年存银行90万,打算买房去取钱时,却被银行工作人员告知:“卡里没钱不用取了,欠的150万还有三天就逾期了,到时不还可是要坐牢的!”

翟先生和妻子是北漂,初来北京时很不富裕。可为了给孩子一个更好的生活,两人想在北京买房安家。靠着早出晚归卖水果,苦苦奋斗八年,终于有了90万存款。

可当他想付首付买房去银行取钱时,却被柜台工作人员告知他卡里现在没有90万,余额为0!

“这怎么可能?”翟先生觉得难以置信,要工作人员再好好看看。

工作人员再次查询,并把流水明细打印出来递给翟先生,说钱三个月之前就被分多次取走了。

更刺激的是,翟先生名下还有一笔150万元的贷款,还有三天就逾期了。

钱存在银行卡里一直没动,怎么可能取走呢?自己根本没贷过款,这哪来的150万贷款?

翟先生心急如焚,觉得有些莫名其妙,问工作人员是不是弄错了。

工作人员以为翟先生在这胡搅蛮缠,有些不耐烦。但工作职责所在,还是给了翟先生肯定的答复,并告知他:“尽快把这150万贷款还上,否则三天后逾期了会被起诉,将面临坐牢!”

这可把翟先生急坏了,吓得他赶紧报了警。

后来经民警一番调查,事情终于水落石出!

翟先生卡里的90万流入了一个李某的账户里,而李某与石某经济往来密切,石某的妻子正是银行的一名内部员工。

正是石某妻子曾给翟先生办业务时,掌握了翟先生的个人信息,利用职务之便,与另外两人合伙将翟先生的90万转出,并且以翟先生的名义贷了150万。

本以为事情圆满结束了,翟先生就等着银行把那90万还给自己。可没想到银行称这是员工个人行为,他们是无辜的。

眼看银行耍起了无赖,翟先生一怒将银行告上了法庭。

最终,法院判处翟先生胜诉。然而银行却拒不执行,后经强制执行,90万终于重回翟先生手中,莫须有的150万贷款也自然消失了。

1.那么,如果强制执行下如果银行继续拒不执行将会面临什么后果呢?

《刑法》第313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所以,如若银行方依旧拒不执行,该行负责人将会被判刑处罚。因此,银行立马把钱归还了。

2.银行说是员工个人行为,与银行无关。为什么法律不支持这种说法呢?

根据《民法典》第1198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翟先生把钱存入银行,就与银行之间形成了存续合同关系,因此,银行对其存款具有保障义务。因银行方面原因造成存款丢失,视为银行安全保障不完善,所以银行要承担赔偿责任。

3.李某三人将面临什么处罚?

李某三人通过窃取翟某个人信息,将其私有财产转移,涉嫌盗窃罪。

根据《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其中“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因此,等待三人的很可能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有人可能会问为什么不是诈骗罪而是盗窃罪?

这是因为虽然二者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占他人数额较大财物。但是,盗窃罪主要体现为通过私密窃取、管人未发觉的手段,而诈骗罪则是表现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编造谎言的方式。

因此,盗窃罪可能性更大一些。

俗话说的好:“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像这种利用职务之便做着违法犯罪之事,无异于引火自焚,必将受到严厉的制裁!

2009年,北京82岁老太饿死家中,胃像纸一样薄,5个儿子3个被判刑,这是怎么回事呢?

 

北京老太柴玉吉早年丧夫之后,一直孤身带着5个儿子艰难过火,好不容易把他们养大成人,却遭到他们的厌恶,谁都不愿承担养老的责任。

 

当时,柴玉吉的小儿子没有能力盖房子,一直住在老宅里,便由他暂时负责照顾老人。

 

但是这个小儿子命不好,因为长期事业不顺借酒浇愁,结果把自己喝死了。柴玉吉大受打击,干活的时候不小心摔断双腿,失去了生活自理能力。

 

如此一来,柴玉吉只能找到其他4个儿子,希望他们照顾自己。

 

大家虽然很不情愿,但那毕竟是自己的母亲,经过商量后,4个儿子决定每人照顾3个月,刚好一年一轮。

 

就这样,4个儿子轮流照顾柴玉吉,生活重新恢复了宁静。

 

但是2年过去后,老大正准备和老四进行轮换的时候,却发现老二和老三正在讨论把老房子卖掉,然后4个人分钱的事情。

 

老大阻止他们,表示母亲还住在老房子里,现在讨论这个不合时宜。

 

老二和老三却没有把老大当回事,甚至拟写好了卖房合同,老大气得骂了他们几句。

 

结果,性格暴躁的老二上去就给了老大一拳,两人扭打在一起,老大岁数比较大,很快败下阵来。

 

老大被打伤后,警方赶到现场进行调解,要求老二承担责任,并在老大养伤期间,帮忙照顾母亲。

 

老二无可奈何,只能承担起照顾母亲的任务,转眼之间3个月过去,他觉得到了交班的时候,便带着行李回家了。

 

老二认为,他已经替大哥完成了照顾母亲的任务,接下来应该由老三轮班。

 

但老三认为老二代替老大照顾母亲,自己也要照顾母亲,相当于他总共要照顾半年时间,就没有过问此事,想着6个月过去后,他再过去照顾母亲。

 

然而,两兄弟之间并没有及时沟通,导致发生悲剧。

 

2009年的一天,柴玉吉的孙子发现老房子漏水严重,但却没有人修理,便进去看看到底什么情况。

 

结果,孙子闻到一股恶臭,走房间赫然发现柴玉吉的尸体躺在床上,已经出现腐烂迹象。

 

由于柴玉吉已经82岁高龄,平时身体也不好,4个儿子虽然发现是因为交接班搞错了,导致母亲惨死,但也没有过多伤心,毕竟对他们来说,母亲死了反而是解脱。

 

不过,警方前来调查的时候,发现老太太不对劲,便请法医进行尸检。结果,老太太的胃部由于长期饥饿,已经薄得像一层纸。

 

很显然,柴玉吉的4个儿子已经犯下了遗弃老人的罪行,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老大、老二和老三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老四自始至终都在尽心尽力照顾老人,这件事确实和他没有直接关系。

 

最终,法院宣判老四无罪,其他3个儿子纷纷获刑至少2年。

 

这件事告诉我们,孩子赡养老人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不要觉得就算不负责任,也只会受到道德谴责,在如今的法治体系下,还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人没了,钱追回来了吗?

据央视新闻客户端12月13日消息,沈阳市中级法院于2021年8月受理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原委员于志刚受贿一案,并于11月公开开庭审理。2022年5月,于志刚在辽宁省看守所羁押期间突发脑出血,经抢救无效于5月3日死亡。

沈阳市中级法院依照《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对于志刚受贿案裁定终止审理。

这个于志刚也是属于忘了初心那一伙的。他本来是个业务尖子,还是个正面典型。

于志刚在中国人民大学2001年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后,到中国政法大学任教,五年实现了三级跳:第二年就破格晋升副教授,三年后又破格晋升教授。再过一年又成为博士生导师。

于志刚曾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获北京市五四青年奖章,等等,是一个专家型人才,也是个正面典型。

检察机关的起诉指控显示:被告人于志刚利用担任中国政法大学教务处处长、副校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于志刚出问题主要是在进入官场以后,没能把持住自己,主要问题还是因为钱。

他十八大后仍然不收手,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务之便收取好处,用公权谋私利,大搞权钱交易中饱私囊,等等。

于志刚发病死亡时,也才49岁。不往好道上走,落下这么个下场,良可叹息。

赵本山小品中有一句著名的笑话:人生最大的遗憾是人死了,钱还没有花完。这是喜剧语言,回到于志刚案,他突然病亡了,那些“数额特别巨大”的钱,应该追回来吧?

#于志刚羁押期间身亡 受贿案终止审理##媒体人周刊# #头条创作挑战赛#

上法院!这些人无法无天!

储殷 数字经济智库副院长

为什么要造谣呢?可以批评,可以争论,最多互相拉黑而已。为什么要造谣呢?我和黄日涵的确不同意长期封控,但我一直呼吁带好口罩、准备好药物。怎么就成了忽悠老百姓不带口罩、不吃药呢?人要讲良心啊,不能为了喝人血、涨粉就这么信誓旦旦造谣啊?什么玩意儿,满口谎言的败类。已经取证。下一次,就上法院吧。

这种事情纠纷很多的

铜川检察陕西省铜川市人民检察院官方账号

北京高院裁判:宅基地使用权人不仅包括登记的使用权人,还包括所有户口登记在该宅基地内的其他成员

#女子下班回家发现2千万豪宅“塌了”#

北京一女子斥资2000万购置一座房屋,昨日下班回到家中,发现家中客厅的装修全部坍塌。据悉,该房屋为精装交付,女业主并未做过天花板吊顶的装修。只是此前听邻居说过房子漏雨严重,没想到竟然会这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有网友称,这位姑娘的2000万打水漂了。李律师认为正好相反,这位姑娘可以提起违约之诉、解除合同和经济损害赔偿等。不过诉讼之路漫长,拿回了钱,没有了“家”,也确实添了不少麻烦。李律师建议这位姑娘除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外,对房屋所出现的一系列质量问题一定要向建委部门进行投诉,不能让黑心开发商继续戕害诚信。

2000万的房子,说塌就塌。

北京某女士以2000万元的价格在某高端小区买了套精装房,因毛细系统一直漏水,导致客厅餐厅的天花板全部塌掉,还未入住的新房像是叙利亚战场一样狼狈不堪。

@盈科包头何律说法

一、这位女士是否可以向开发商索赔?

可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房顶都塌下来了,这位女士可以退房了吧?

现在还不能一概而论:

如果这次楼板坍塌仅仅是装修的问题,房屋的主体结构没有质量问题,那就说明房子质量没问题,有问题的是装修部分,重新装修之后还可以入住,因此,这种情况下只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当然可以选择赔钱或者要求开发商重做。

如果这次坍塌不仅仅是装修问题,还有主体结构问题或者因为装修问题导致了主体结构问题,导致无法居住,这种情况下,这位女士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也就是退房加赔钱。

最后,无论我们是通过何种途径维权,都需要大量、切实的基础性证据来支持我们的诉求。所以,发生这种事情,拍照录像一定先安排上。而且,我建议先到有关主管部门举报,就算解决不了问题,如果能固定一些证据,也算是对后续的诉讼有一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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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来帮忙##女子下班回家发现2千万豪宅“塌了”#

2013年,北京一处居民小区内出现了非常罕见的一幕,警察竟然当场抓走解放军,并且被抓军人还是少将军衔。

 

董大维出生在天津的普通农村家庭,由于家中只有他一个儿子,因此家里情况不管如何,家人总是都对他宠爱有加。

 

农村人都觉得“只有读书才能改变命运”,董大维的家人也是这样想的,为了让他好好学习,父母每次都会逼着他去学校读书。

 

但从小就调皮捣蛋的董大维,怎么会甘愿坐在教室认真听课呢?

 

董大维到学校后,不仅不好好听课,就连老师布置下来的作业他都懒的去写一个字,哪怕让他抄他都懒得抄。

 

就这样董大维在学校度过两年,他就被学校退学回家,只能“子承父业”回到家中,跟着家人一同到田里干活。

 

由于农活又累又苦,董大维干几天就受不了这样的生活了,为此他就想跟着同乡前往县城打工。

 

可是在他到县城后,发现自己根本没有任何一技之长,只能在县里着那些工地打杂的零工来赚钱。

 

但打零工根本满足不了他的花销,他只能四处寻找工作,最后还被一位老乡骗到了传销组织当中。

 

最后警方取缔了该传销窝点,直接将他遣回家乡。可是董大维回家没多久,他就再次离开老家去县城谋生。

 

1998年,他在酒店当服务员的过程中,无意间听到有人提及军校的事情,他的思想就活络了起来,想要通过军人这个身份来赚钱。

 

有了这个想法后,董大维就直接找到了办假证的地方,先给自己的办理了一个大校军衔的证件,又自己购买了一套军装。就这样,他摇身一变成为了一名“军人”。

 

为了提升自己的军人气概,他还专门找到很多军事方面的视频进行学习,通过模仿那些部队干部来寻找更多志同道合的人。

 

最后,董大维又拿出自己剩余的积蓄,与朋友在北京创办了一家皮包公司,并对外宣称自己是“北京军区干部办公室的政委”。

 

董大维早期为了扩充自己的交际圈,他经常会主动结交那些有钱人,同时也是为了磨练自己的军人气概。

 

久而久之,他的身份经过不断磨练变得真实了许多,而且也有了少许部队干部的气派。

 

渐渐地,相信董大维身份的人越来越多,开始找他办理军校和提干的人开始络绎不绝起来。

 

起初,董大维都会矢口否认自己能够办成该事,后来他见时机成熟后,他又假意松口答应自己能够帮忙留几个军校名额。

 

其实董大维帮他们找的就是军校的委培生,只要通过统招考试就能进入,但是毕业后并没有任何军籍,也不会直接分配到任何部队工作。

 

该开始还会很多人在上军校前,都会查问自己是否是有军籍的军校上,当对方工作人员这个问题后,董大伟的骗局就会被拆穿。

为此,他每次都会让对方不要询问军籍的事情,怕到时候他们托关系进入军校的事情曝光后,会惹来很多麻烦事。就这样,大家都听信了董大维的谎言。

 

董大维为了提升自己的名气,还会给自己“晋级”军衔,直接从“大校”晋升为“少将”,就此相信他的人就变得更多。

 

可是谎言终究会有被拆穿的一天,当那些通过董大维之手进入军校的学生,直到毕业后才明白自己是受骗了。

 

有的人受骗后,会忍气吞声下来,而有的人则会通过匿名的方式,向当地警方告发董大维的所作所为。

 

由于告发的人不断增多,警方开始注意到董大维这个“少将”,当警方向军方查证后,发现部队根本没有这样一号人,因此警方开始对其实施抓捕行动。

 

最后,就出现了警察抓“解放军”的一幕出现。

 

当董大维被警方逮捕后,他才恍然大悟起来,原来自己根本不是什么“军人”,而是大家口中的骗子。

 

经过法院审判,东大为引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且之前骗取受害者的赃款,需要他全数进行偿还。

 

这一事件可以告诉大家,虽然董大维虽然拥有好的头脑,但他却没有用在好的地方,为此他只能粗出自己的自由,来偿还自己犯下的错误。

上篇说遇罗锦以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申请与蔡钟培离婚,现在我们来说一下当年蔡钟培和党春源的一些情况。

1978年初,已经32岁的遇罗锦为了摆脱贫困和母亲的谩骂,经人介绍认识了工人蔡钟培。前按照遇罗锦的说法,他们是互有所图。

相处了一段时间之后,遇罗锦认为蔡钟培是一个老实可以依靠的人,两人结了婚。

1979年,遇家得到了平反,她回到了之前的玩具六厂上班。1980年,遇罗锦在《当代》杂志第三期上发表了纪实小说《一个冬天的童话》,里面回忆了遇家遭遇的变化和一个女人为了生存而嫁人的经历,相当于自传性质。

吃饱穿暖的遇罗锦,当然要追求精神生活的满足,她认为只有从没有感情的婚姻中逃脱,才是自己生活上的真正解放,否则以后难有幸福?

1980年5月16日,遇罗锦向北京朝阳区法院提交了离婚诉状。遇罗锦的离婚理由是和丈夫蔡钟培感情破裂。遇罗锦认为蔡钟培是个好人,是个老实人。

但是,她没想到,老实人逼急了也会反抗。

虽然他们是二婚,但是蔡钟培应该是爱着遇罗锦的,要不然也不会如此在乎。突然的变故,自然让蔡钟培无法接受。

我想,遇罗锦对蔡钟培隐瞒了在北大荒的第一段婚姻应该是事实。

为了给自己讨个说法,蔡钟培主动给报社写信,要求组织群众就自己的离婚案开展讨论。

从蔡钟培给报社写信来看,蔡钟培确实是一个老实人,但这个老实人用自己能够争取的方式保护自己的利益。

两家发行量过百万份的杂志公开组织了大讨论:婚姻是以政治、物质条件还是以爱情为基础?离婚标准究竟应该是“理由论”还是“感情论” ?来自全国各地的读者纷纷写信给报社、给法院,带起来一场“遇罗锦风波”。

最后,《人民日报》刊登消息称遇罗锦是一个行为不检点的女人,新华社刊发了《一个堕落的女人》内参,对该现象进行了定性。

在审理过程中,蔡钟培提出了一些证据,证明两人是有感情的:

1.我们生活一直很美满,经常一起去看电影。5月2日,她还买了两张《蝴蝶梦》的票,看完后回家吃的中午饭,怎么能说玩不到一起呢?

2.我们在婚后两年多,齐心协力办了3件大事:第一件,把遇罗锦的户口调到北京。第二件,帮遇罗锦找工作。第三件,为遇罗克平反。这证明我们婚后并不是如遇罗锦说的想不到一起,说不到一起,而是有许多共同语言的。

3.遇罗锦提出要结束没有爱情的、不道德的婚姻,而实际呢?她是在自己的环境、地位、条件发生变化后,变了心。我觉得,这是过河拆桥、忘恩负义。考察她的几次婚姻状况,她实际上是想把婚姻当作实现自己目的的一个个跳板。

在上面的申诉中,蔡钟培用了“考察”两个字,可以看出蔡钟培文化不高,思想守旧,可能在感情的共情上和遇罗锦说不到一起是事实,但是作为一个知识女性,我们不禁要问:既然不喜欢蔡钟培,为什么当初还自由恋爱结婚了?

最后,一审审判长党春源给了“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的具有人文关怀的审判,判决两人离婚。判决宣告后,蔡钟培不服,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头条创作挑战赛#

此后,遇罗锦和蔡钟培还是离了婚,这场风波也告一段落。

【开庭公告】诉重庆市国资委关于信息公开一案

2022年12月14日,北京美泰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维权团队的律师们在线上参加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第十六审判庭的开庭审理。

时间:2022年12月14日10:00

原告:张某等5人

被告:重庆市国资委

案由:政府信息公开

代理律师:张艳玲主任律师;王若曦律师

地点:线上

#重庆头条##重庆##美泰律师事务所#

现在北京什么最珍贵?阴性的人儿最珍贵[允悲][允悲]。物资是丰富的,但运力不足[允悲]。法院大部分法官都不在岗,法官联系不上,有的部门整体全都没上班,办公室都是锁着的[允悲],“法力”也不足啊。

#专家建议阳性者少点外卖#

北京,一女子花20000000元买了套高档住宅,这天,她像往常一样下班回家,走到在门口听到屋内传来异响,她小心打开门,吓得脸色大变,只见房间里客厅和餐厅的装修全部塌了,天花板还有像“下雨”的声音,幸好塌的时候家中无人,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女子表示,之前家中的毛细系统,就一直在漏水,她认为没什么大问题,修补一下就行了,可没想到,漏着漏着就变成了现在这样,幸好当时塌的时候家中无人,这套房子是精装交付,天花板吊顶没动过。

 

这就是所谓的高档社区?女子直呼不敢相信,自己当初真是瞎了眼了,本来花费2000万,就是看中的它品质,没想到,这还没住多久呢,竟然成为了“豆腐渣,”估计200万的房子都比它强得多。

 

女子说,她也是后悔没有听邻居的话,原来,在这件事之前,就有邻居说房子漏雨严重,女子还抱着侥幸心理,认为她不会这么倒霉,结果,“苍天饶过谁,”自己还是遇上了,甚至比邻居更严重。#北京头条#

 

从女子拍摄的视频来看,客厅的整个天花板都塌了,墙壁也都脱落了,而且顶上还传来“哗哗的水声,”真不敢想象,这个工程质量是有多差,房子本来就是遮风挡雨,结果女子这倒好,成了“刮风下雨!”简直和茅草屋有的一拼。

 

很多人质疑女子进行了二次装修,破坏了原来的装修结构,但是,女子说当初家中装修时没动过,天花板吊顶就是开发商原本的精装交付。女子花大价钱,不就是为了提高生活品质,让自己住得安心吗?

 

但是,这些黑心的开发商却贪得无厌,偷工减料,只顾赚钱却不考虑质量!

 

根据女子的描述看,房子的天花板毛细系统一直有问题,所以坍塌绝非偶然,也许还有其他质量问题导致,整栋楼是不是也有问题?

 

1、有网友说,水泥钢筋混凝土不达标,偷工减料,不敢住啊,随时有生命危险,承重墙没蹋,肯定偷工减料了,说不定睡着觉就被砸死了,退房吧。#大有学问#

 

也有网友说,我听的最多的是毛细血管,这个毛细系统确实不知道。

 

那么,豪宅才有的毛细系统是什么?

 

毛细管网是一套隐形的室内温度调节系统,一般安装在地面、墙体或天花板内,使室内环境常年保持在人体舒适区间。安装毛细管网的住宅不需要空调暖气,能保持室内的新风置换,并且没有噪音和风感。

 

大家可以理解为此地暖换换成细管,预埋在墙壁和吊顶里,冬天过热水,夏天过凉水,每户可以通过调整循环水量调节房间温度,舒适性更好,坏处就是接口太多,安装工艺不达标,一旦漏水只能破坏处理。

 

还有网友说,本人做房屋维修二十年了,在多年工作中总结出来的经验,买个毛坯自己花点精力去装修 ,还真的不建议去买精装房,原因就自己去想吧!

 

2、遇到这种情况,难道女子就只能自认倒霉吗?

 

当然不是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如果房屋的质量问题未达到严重影响正常居住的程度,可以要求开发商维修、修复。

 

仅从女子的描述来看,若她接房后就一直如此,没有二次装修,那么,可以肯定的是,这房子的质量堪忧,连最基本的遮风挡雨都做不到,根本就不能住人,这样的房子,难道只能供起来吗?

 

女子和开发商之间存在合同关系,女子支付购房款,开发商交付符合质量的房屋,可是现在看来,明显房子的质量存在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女子可以拒绝开发商的“强制收房”,若确有证据表明,装修质量不符合约定,则构成违约,开发商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

 

所以,女子可以找相关机构进行鉴定,若是质量问题,不能自认倒霉,而是要坚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也要提醒大伙儿,对所出现的一系列质量问题,一定要及时地向建委部门进行投诉,必要的时候,甚至可以采用违法查处的方式,要求建委部门对于这些质量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最后,还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女子下班回家发现2千万豪宅“塌了”#

北京,一女子以2000万元的价格,在某高端小区买了套精装房,开发商将这房子设计得非常漂亮,女子接房的时候很满意。可谁曾想的,女子下班回家,打开门一看,客厅餐厅的天花板竟然全部塌掉了,看上去像是地震现场一样。

 

女子表示,塌掉前,她这房子的毛细系统就一直漏水,当时觉得没什么,等开发商安排人员来维护就是,万万没想到,漏着漏着就变成了现在这样。女子庆幸的说,还好塌的时候家中无人,不然这时候已经到医院去了。

 

女子透露,早前也有邻居说,这房子漏雨严重,但当时她并未引起重视,以为仅是个例,自己不会碰到,没想到最终自己也成了受害者。天花板塌了后,女子说,她站在房间里,还能听到像下雨的声音。

 

有网友不解,毛细系统是什么?我们买的房子里面还有这个吗?

毛细系统是一套室内温度调节系统,可以让房子冬暖夏凉,据说安装了这套系统后,家里都不需要装空调、地暖了,但这系统价格昂贵,我们普通人根本接受不起这套系统的价格。

【@蚂蚁说法 】

 

从法律上讲,女子应当如何维权呢,她可以找开发商索赔吗?

 

有网友提出,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毛细系统漏水导致天花板坍塌,开发商有过错,且造成了损害,所以开发商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实际上不是这样,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规则,在特别法有规定的时候,应当优先适用特别法,所以本案应当适用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而不是适用民法典第1165条之规定。

 

商品房司法解释第10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有网友表示,可以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太好了,那不是可以把房子退给开发商了吗?

 

这一条不能如此理解,这里说的可以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必须是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等根本性问题。

对于装饰装修物质量问题的,属于一般性违约,只能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不能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司法解释规定,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具体而言,如果女子买的房子,还在保修期内,因开发商没有及时维修毛细系统,导致女子客厅餐厅天花板坍塌,开发商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这里说的损失,适用全部赔偿损害规则,换而言之,女子因天花板坍塌遭受多少损失,开发商就应该赔偿多少,以填平其损失。

 

最后,遇到这种事情,先要固定好证据,然后再找开发商索赔,如果开发商拒绝赔偿,可以起诉到法院,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蚂蚁说法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关注热点问题,从故事中学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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