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8日晚上,常州的方某在某居民楼内和失足女宋某发生关系后亮出警官证,以宋某从事卖淫活动为理由要带她到派出所接受处理。宋某求饶并提出向方某支付1万元避免受到处分。于是方某收了宋某的1万元,又一次要求宋某提供刺激性服务。事情发生后,方某投案并把钱退给了宋某。常州钟楼区检察院已经提出公诉。
首先,从行为性质上看,方某是否算职务犯罪?我国法律中的职务犯罪类型有贪污罪、受贿罪、渎职罪还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类罪行。方某一开始并没有表明是警察身份,他自己找来了失足女儿和其发生关系,事情发生后他才说自己是警察,尽管他亮明了身份但他实际从宋某手中获取了金钱是利用了被害人害怕被处分的心理,带有威胁、恐吓的性质,所以他触犯的是敲诈勒索罪而不是职务类型犯罪。在职务类型犯罪中,行为人往往利用工作的便利为他人谋取了非法利益,接受他人的好处或放纵违法犯罪分子的行为。当宋某再次和他发生关系是因为害怕的心理,方某违背女性的意志,构成强制猥亵罪。
其次,从量刑上看,方某自己投案算是自首并且把钱都退给了被害人也取得了她的谅解,可以对其从宽。不论是敲诈勒索还是强制猥亵,最低刑期都是3年,因为方某触犯了两个罪行所以要对他进行数罪并罚。本案件中能否适用缓刑呢?我国刑法对缓刑的适用是有条件的:初犯、认罪态度好不会危害社会、判决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而方某的刑期合并执行必然超过3年,所以他不会受到缓期执行。他不但会面临刑事处分他还会失去工作。公务员触犯刑事案件就会被开除公职。
方某不到30岁但他把自己的一手好牌给打坏了,他不但没有尽心尽力惩治犯罪分子还知法犯法,把自己亲自送上不归路,葬送自己大好前程,实在另人惋惜。
#运动前后的变化#
强身健体,在常州已成共识,看刚结束的“一袋牛奶暴走”活动,再次点燃全市 市民健身的热潮。
每天的不间断坚持,每次不停留的努力 ,在暴走的路途上尽情展现。
这期间,有小孩,有美少女,有运动员 ,有公务员,有学生,有小商小贩,各行各业,都在这一刻 ,来到赛场,一展英姿。
通过举办这活动,极大提升全民健身的热情。每个参与者,运动前与参与运动后比 ,那可正是天壤之别。
在参与中,增强了体质,增强了活力,更增强了人们的凝聚力。
在参与里,洒下一路汗水,收获一路自信,抛下一地疲惫,收获满满幸福感。
为常州市政府的此举,点赞![赞][赞][赞][赞][赞][赞]